马上她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林妙只好赶紧跑到大楼外面去接。
夏以南在电话里告诉她:“我就在你们校门外面,我带你去吃饭,给你庆祝庆祝。”
“好的,我就出来。”
如果是平时,她还会矜持一下,可是这会儿,她抬头看了看把她围在中间地那几个女孩脸上地捉狭笑容,哪里还敢多讲话。每一句话都可以成为呈堂证供地。
可惜她们还是听见了,一起嚷着:“有人请吃饭啊,我们也要去,我们也要庆祝。”
“是啊是啊,大家一起庆祝。”
林妙陪着笑求饶:“我改天再请好吗?今天是别人请我。”如果只是鲁西西一个人跟去蹭饭倒还可以带着,可是带上这么多……她飞快数了一下,女生围在身边,男生则在站在不远处听着,连她自己一起正好1个,一个都不少。
“谁要你请啊,我们要你的帅哥经理请。”她的提议马上被否决了。
林妙狠狠地瞪了鲁西西一眼,要不是她大嘴巴,别人怎么会知道?
鲁西西自知理亏,站出来打圆场说:“好啦,咱们也不能太不知趣了,人家小两口地私人约会,怎么能让闲杂人等打扰。”
鲁西西的话刚完,一个叫李星的女孩就说:“我们不跟去蹭饭,看看总可以吧。”
她的话得到了所有人的:“强烈要求鉴赏帅哥经理!”
林妙没法,只得给夏以南打电话:“我同学想见见你,怎么办?”
“我就在这里啊,让他们回头就是了。林妙赶紧转身,只见夏以南穿着一身休闲装款款地朝他们走过来。还别说,平时不觉得他有多帅,但他搁人堆里就是显眼。不能把这简单地归结为“气质”两个字,大学里有气质的人不少,但不是个个都像他这么引入注目的。应该说,他很有气场,是个拥有独特魅力的男人。
李星和鲁西西同时喊:“林妙,你男朋友好帅哦。”
“又是帅哥,又是经理,钻石王老五呃,林妙,这回你赚了。”
林妙不知道鲁西西是怎么跟她们说的,一间只有几个人的袖珍小公司的经理,也叫“钻石王老五”?什么时候钻石这么便宜了?
虽然背地里议论得凶,当夏以南真的走到跟前时,几个女孩子反而住了嘴,不好意思地站在林妙后面。夏以南笑着跟她们打招呼:“你们好!”
“你好!”
“恭喜大家通过答辩,今天我请客,为你们全班庆祝。”
她们互相看了看,有人显然已经动了心。但关键时刻,鲁西西说了一句:“我们就不去了,还是你们俩好好庆祝吧。”
分割线…
新年第一天上架,无限感激!
这本书写得不怎么顺利,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写现代文,总觉得不好把握。
发掘不出多深的意义,也没多少笑料,这让我很迷茫。是一个读者的留言给了我启示。至少,我可以努力贴近生活,努力展现生活的原貌,让读者看到,一个高学历的女孩如何经营她的婚恋、她的事业。如果我能真实地写出她的喜与悲,得与失,或许可以无愧于这些跟文的读者。
再次感谢你们,祝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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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天干物燥,小心擦枪走火(二)】………
两个人上车后,夏以南亲手给林妙系上安全带,然后问她:“想吃什么呢?今晚是为你庆祝,你负责点,我负责买单。”
林妙做摩拳擦掌状:“真的呀,那我可得好好宰一宰你。我有个同学每次都对到她家吃饭的人说,吃饱哦,反正你吃得再少也是到我家吃了一顿。”
夏以南忍俊不禁:“你这同学倒实诚,就是太实诚了点。吃过了这样的一顿后,估计也没人好意思再去了。”
“谁说的?她人缘可好呢,家里总有人上门,连小学同学都不拉下。”替同学正名后,林妙又自我申明:“所以你放心,吃过了这顿,下次我不会不好意思的。”
嘴里只管打趣,可是真让林妙说一个她特别喜欢的地方,她又说不上来。毕竟她到外面吃饭的机会少,仅有的几次,也是跟同学去学校附近的廉价菜馆。至于上次相亲去过的酒店,又好像太大了,没见到小卡座。
最后夏以南只好用提问的方式来确定:“你喜欢吃香酥排骨吗?”
林妙直点头:“喜欢喜欢。”
“番茄三文鱼呢?”
林妙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呻吟着说:“不要这么诱惑我好不好?尽拣我喜欢吃的说。”
夏以南看着林妙的馋猫样子好不开心:“以后要多跟你一起吃饭好胃口是有感染力地。要是对方皱着眉头食不下咽,你也会受到影响。当然最难得的还是,你们居然口味一致,这样不管在家里吃还是带你们出去吃都好统一意见。”
“谁跟谁口味一致啊?”既然是“带你们”,那里面就不包括他自己了。
夏以南回答:“当然是我妈了,我又没别的亲人。”
林妙有点郁闷了,他的意思,不会是以后都要三人行吧?虽然孝顺是美德。可如果恋爱期间就带上婆母大人约会……越想越觉得怪怪的,她试探着问:“我们这是要去接阿姨吗?”
夏以南摇了摇头:“今天就不了,以后吧。今天我单独给你庆祝。”一面说,一面打开车上的音乐按钮,林妙一听就笑了起来:“这首曲子是神秘园的,叫tep,翻译过来叫《舞步》还是《脚步》?神秘园的曲子好像都没翻译过来地。”
夏以南一脸惊喜地问:“你也喜欢神秘园的曲子?”
“嗯。”
“最喜欢其中哪几首?”
林妙慢慢数着:“除了这首tep,就是ilenein,firtyofprin。还有reamcatchr,等等。其实我最喜欢的不是神秘园的,而是班得瑞的
“班得瑞的我这里也有啊。”夏以南换上一盒磁带问她:“想听哪一首呢?”
“都可以,班得瑞的曲子我都喜欢。最喜欢的有《巴格达之星》,《童年记忆》,《追梦人》……”
“这些也是我喜欢的,不信你听。”夏以南地声音有些急切,他把带子稍微倒了一下。放出来的正是《追梦人》。
两个人不再出声。静静地坐在车里。听钢琴轻轻敲击心扉,然后是小提琴缓缓拉出销魂蚀魄的弦律。
一曲终了,夏以南按下暂停键问:“再听一遍好吗?”
“正合我意。”
夏以南取出磁带。重新倒到开头的位置,两个人再次静默。
第二遍听完后,夏以南关掉音乐。林妙惊讶地看着他说:“原来,这世上还有跟我地习惯如此相同的人。我听曲子也是这样,听到喜欢的就一直听一直听,不愿意再换别的,听多少遍都不厌。”
夏以南望着前方不说话,当林妙以为他要用沉默表达反对意见的时候,他开口道:“我终于找到一个愿意和我一起整夜听一首曲子或一只歌地人了,怪胎只有一个地时候难免寂寞,可如果是两只凑一起,那就是快乐了,你说对吗?”林妙从他地话语中听到了压抑的激动,她自己何尝不是心潮澎湃?也许是这气氛,也许是相同的癖好,竟让她在那一瞬间有了一种找到了h地感觉。
美食,美酒,再加上音乐这个催情剂,吃过饭后,夏以南顺理成章地去了林妙那里。他甚至没有拿醉酒当借口,很自然地跟着林妙上了楼。
回家的第一件事是烧开水,然后给每个人泡了一杯浓茶。端茶给夏以南的时候林妙说:“对不起,我没有喝咖啡的习惯。我一直只喝茶的,准确地说,只喝绿茶。”
“喝茶是好习惯,清热解毒,还能减肥。不像喝咖啡,高热量不说,还会上瘾。”
“喝咖啡只要不加很多糖,上瘾也没什么啦”,对夏以南来说,不存在消费不起的问题,只要不摄入太多糖分以后弄出什么糖尿病来就没事了。不过,“很多欧美人一辈子只喝咖啡,根本不喝茶的,他们喝的时候也加糖,没听说欧美人患糖尿病特别多啊,那应该就是没问题了。”
夏以南笑着说:“总算我们有了不一样的习惯,要是什么都一样,那就太可怕了。”
“为什么可怕呢?”
“你想啊,假如你遇到一个人,什么习惯和爱好都和你如出一辙,你们俩就像彼此照镜子一样,看到了根本就是自己,那不可怕吗?”
听他这样说,林妙本能地想到了半圆满圆论:据说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就像被上苍切开的两个半圆,彼此寻找,以便合成一个整圆,这样的人生才完满。否则,会永远有缺陷,永远觉得空虚,永远在岁月里等待。
可是,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即使他们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她也不会说。在林妙看来,女孩子还是矜持点好,因为男人的天性就是喜欢狩猎,对完全到手毫不反抗的猎物,总难有很大的兴趣,这甚至与爱不爱无关。
就像那些结婚多年的夫妻,男人并非不爱女人了,可他就是对自己的老婆没感觉,对外面的女人流口水。并非外面的女人真的都比自己的老婆优秀,只是她们对他而言是未知的领域,能激起他探索的热情而已。
夏以南说这句话本为抛砖引玉,可是等了半天也没见林妙接腔,有一点小失望。终于等到林妙回话时,说的却是:“不早了呢,你也该回去了,别叫你妈妈等着。”
夏以南不甘心:“这就赶我走啦。”
“不是赶你。你家就你和你妈,你晚上不回去,她肯定等门的。”
“现在才8点,就等什么门啊。“我11点之前回去就行了。”
也就是说,某人还要赖在她家三个小时,这三个小时做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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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天干物燥,小心擦枪走火(三)】………
夏以南端着茶杯在林妙的屋子里到处转了转,然后点头赞叹道:“还是女孩子会收拾,随便弄弄,看上去就挺温馨的,很有家的样子。”
林妙对自己布置的小窝也挺满意的,要不是学校那边总有些事牵扯着,她恨不得每天都住到这里来。
活到25岁,她从未有过独居的经历,以前不是住在家里跟父母一起,就是住在学校跟同学一起。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她又是新奇又是兴奋,这些天便像勤劳的蜜蜂一样,到处搜罗各种形状独特的摆饰,用极大的耐心来装点她的“家”。这里放块绣毯,那里挂个草编,每天光看着这些东西她就满心欢喜。
得到了夏以南的肯定,她笑着说:“有人住,自然就有家的样子了。我始终觉得,房子也是有灵性的,跟住在里面的人声气相通。一栋房子有人住,一百年都不会坏;如果没人,可能几年就开始衰朽,甚至连家具都会腐烂。”
夏以南点头道:“确实有这么一说,房子本为人造,人在房子上倾注自己的智慧和感情。房子盖好后,人长期住在其中,人的日常起居、生老病死,一切都与房子息息相关。按信息学的观点,人与环境每时每刻都在进行信息和能量的交流,共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说到这里,他忽然眼角一挑。抛给林妙一个华丽丽地“媚眼”,然后加上画龙点睛的一句:“我和你,也处在这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中。”
林妙不由得想到了上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雷词:“狂狷邪魅”,于是也咧嘴笑了起来。好在眼前的这位还没有修炼到“狂狷邪魅”的等级,不然她可真不敢要了。
她喜欢纯朴一点的男人,这类的男人也许没那么颠倒众生,却是最适合过日子地人
至于夏以南这种的,应该说。相当诱人,无论精神层次还是经济层面都比较能满足一个小资女人的需要。
夏以南不是富豪,但他的收入足够让一个小家庭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样其实最好了。如果一个男人太有钱,出入有宝马奔驰,动辄上千万的交易,整天混迹于各种高级场所,美女们会成堆成堆地粘上来,拿苍蝇拍都赶不走。安全系数为零。
不过话又说回来,男人的安全系数与他荷包的鼓囊程度并不一定成正比,让他出去花的首先是他地心,然后才是他的钞票。如果本人生来洁身自好。荷包再鼓也不至于糜烂;如果是西门庆投胎,哪怕捡破烂也要勾搭几个丐帮女弟子。
夏以南见林妙只顾着喝茶,不肯接他的话茬,大声抗议道:“我是客人,你要让我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能冷落我。”
林妙好笑地说:“宾至如归是旅馆地广告词。不是普通家庭的。”
“普通家庭应该要求更高才对。要待我如上宾。”
“上宾啊,需要哪些服务项目呢?”
这句话一说出口林妙就后悔了,正想补救。已经来不及了,夏以南无比暧昧地说:“所有的,全套的,一条龙的,我统统都需要。”
越心急越容易说错话,林妙仓促间居然问他:“别人到你家去,你也会提供这些吗?”
夏以南乐不可支地回答:“你到我家去我肯定提供地,在你这里我也可以提供。这房子户口薄上还是我地名字,我是房主,也就是男主人,所以这里也是我地家。要不,今天就由我来提供全套服务吧。”
林妙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嘀咕:“还全套服务,你以为你是那种人啊。”
“哪种人?”
“愿意给女人提供全套服务的有两种人,一种就是众所周知的鸭子,你不会想说我是个鸭子吧?”他跟她紧紧挨坐在一起,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执著地问她要答案。
林妙尴尬地低下头:“当然,不是啦。”虽然她心里想地明明就是。
“不是这种,那就是另一种了。”
听到他从胸腔深处发出的低笑,林妙转头看了他一眼,马上就知道大事不妙了,因为他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掩饰不住的得意与搞怪的神情。耳朵里听见他说:“你想啊,愿意给一个女人提供全套服务的,不是鸭子,那就只能是二十四孝老公了。”
林妙的脸不争气地红了,夏以南还不肯罢休,站起来说:“先从按摩开始吧,放松,别紧张,我向你保证,全身按摩挺舒服的。”
林妙像被火烧了屁股一样“嗖”地跑开了,夏以南哈哈大笑。
见林妙远远地站着不肯过来,夏以南知趣地转移话题:“你的电脑还没搬过来啊?”
“还没有,这几天就准备弄过来,反正答辩也完了。”
“说到这个,我竟然忘了问你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你的论文,最后评的什么等级?”
林妙立刻笑开了:“你猜。”
夏以南瞟了她一眼:“猜什么猜,看你那样子,肯定成绩很好了,不会是优秀吧?你的论文也能得优秀?”
这话林妙可不爱听了:“俺的论文还就是优秀,对不起您了。”
夏以南长叹了一口气:“是我对不起你才对,因为在听到你的论文得优秀时,我很没同学爱地想到了一个历史场景和一句经典对白。”
林妙警觉地竖起耳朵,夏以南一本正经地告诉她:“据说阮籍有一天和朋友去瞻仰楚汉相争的战场遗址,慨然叹曰,时无英雄,遂使庶子成名。”
“我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林妙气得拿起沙发上的长毛兔扔过去,夏以南身手敏捷地躲开了。林妙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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