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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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边草-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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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林妙气得拿起沙发上的长毛兔扔过去,夏以南身手敏捷地躲开了。林妙又去找别的,可这回她刚拿起一个抱枕,就被夏以南连人带抱枕一起抱住了。

    林妙被他出其不意地抱住,虽然隔着抱枕,还是楞了一下。就这一下,已经让夏以南偷袭成功。

    直到那柔软滚烫的感觉传来,林妙才意识到发现了什么,她猛地推开他,却也没说什么,只是心慌意乱地坐着。

    夏以南这时已经不笑了,正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眼睛里似乎有火星在闪烁。

    已故领袖毛主席曾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林妙当机立断地抓起他的公文包和茶几上的车钥匙,亲自打开门说:“今天我们都喝了酒,脑子不大清醒,都应该早点休息才对。”

    夏以南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眼睛异常明亮。林妙有点心虚,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礼貌,等于撵客人走。可是夜深人静,孤男寡女,实在是容易天雷勾动地火,所以她还是坚持站在门边等他,摆明了他不出去她就不进来的决心。

    这场拉锯战最后以夏以南失败告终,人家不进来他有什么法?只好不情不愿地走到门口,低头换鞋子。

    看他乖乖地换鞋子,林妙以为危险解除,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的脚步刚踏进玄关,说时迟,那时快,夏以南已经站起身,一把将她搂在怀里,再次成功地偷得一吻,然后她在发怒之前迅速放开,笑眯眯地说:“我只是想跟你道别而已,别想歪了。”

    “道别就道别,可是你……”

    “小姐,这叫道别之吻,你看外国人不都是这样的。”

    “人家只是吻面颊,道别吻哪有吻嘴唇的!”

    夏以南马上道歉:“对不起,看来是我社交礼仪没学好,要不我们再来一次吧,你教我正确地道别之吻。”

    林妙气急败坏地将他推出门,说了一句“不送”,砰地关上大门。

    关上门之后的她,却浑身无力地*在门背后,半天没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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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三更的林家成卷土重来,携《千面风华》参加元月

    她穿越而来,一来便发现自己被绑在燕国军神慕容恪的床上。

    她有四张脸,晋国第一公子谢安爱上其中三个。

    这是荒唐乱世,她是乱世魅女,世人为了记念她,创下了一个流传千古的词:风华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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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妈妈越刁钻,儿子越孝顺】………

    夏以南回家的时候是晚上1点。本来可以早点到的,可是他又开车到夏琼最喜欢的那家卤味店买了一些鸭头鸭掌,再顺道买了一把火红的玫瑰。

    会买这些,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单独请女孩子吃晚饭,把妈妈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家里有点过意不去,所以事先准备一些糖衣炮弹讨老妈的欢心。

    真要说起来,玫瑰的花语是爱情,地球人都知道那是情人之花。可是夏琼声称她最喜欢红玫瑰,夏以南也只有投其所好了。花语代表什么是虚的,让妈妈开心才是真的。

    夏琼眉开眼笑地接过儿子手里的花和卤菜,先抱着花闻了闻,再问儿子:“今天给女朋友送花了没有?”

    “没有,再说还不是女朋友啦。”在夏以南看来,两人关系尚浅,离真正的男女朋友还有点距离。

    夏琼对儿子的话将信将疑:“不是女朋友,还跟人家约会到10点,那要是女朋友,不得通宵不归了?”

    夏以南很想说:“到时候可能真的通宵不归”,可是看着妈妈眼里的落寞,他硬生生地把话咽了回去,违心地安慰了一句:“不会的,知道妈妈在家等我嘛。”

    夏琼趁机要承诺:“那,小南,你可不可以答应妈妈,永远不在外面过夜,永远不把妈妈一个人丢在家里?”见儿子面露为难之色。她悻悻地解释:“反正你结婚地时候会把人娶进咱们家,到时候你一个有老婆的男人,也不应该随便在外面过夜啊……1…6…K;手机站

    夏以南迟疑地点头应诺,心里却不是很情愿,因为在这一瞬间,他脑海里闪过的是刚刚才离开的温馨小屋,和那个人如其名的妙人儿。如果,如果。有一天他跟她走到了那一步,他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强大的意志力,可以半夜从她的体温和体香里抽身而去,一个人开车回家。

    不过,既然老妈坚持,还是暂且先答应着,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夏琼自然也看出了儿子地勉强和敷衍,不甘心地说:“其实。一个婚前就留男人过夜的女人,我是不看好的,我思想保守,接受不了这样的媳妇。”

    夏以南看妈妈一副义正词严抨击“现代豪放女”的样子。突然觉得有点想笑。如果他没失忆的话,他的身份就是不折不扣的私生子吧,一个生下了私生子的妈妈,这会儿有板有眼地在儿子面前说自己“思想保守”

    当然当然,做人子女地。怎么样都不该腹诽自己的妈妈。因为她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没有放弃他。含辛茹苦地把他养大,站在这一点上,她是个伟大的母亲。每次在报纸上看到有关弃婴地新闻。夏以南都会在心底里感激妈妈一次。她当时刚满二十岁,自己都还是花骨朵一样的年龄,他难以想象妈妈当初望着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子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她本可以把这两个儿子都送人,自己一身轻松地嫁人,重新开始新生活。可她还是毅然留下了他,就是那个哥哥,妈妈在爸爸出走后也自己养了大半年,后来实在养不活了,才送给一对家境很好的不育夫妇……16K电脑站为此,妈妈自责了一辈子,然后一辈子不婚,就怕他在后爹那里受委屈。

    如果一个女人为孩子牺牲了自己一生地幸福,那么现在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这个孩子都没有嘲笑她地权力。夏以南越想越愧疚,走过去抱住夏琼地肩膀说:“妈妈怎么说都是对的,儿子都照办。妈妈你吃东西吧,我去给你泡红糖水。”

    夏琼*在儿子厚实的肩膀上闭上眼睛,母子俩互相拥抱了一会儿,然后夏琼开始啃鸭头鸭掌,夏以南则去厨房准备红糖水。夏琼最喜欢啃这些鸡爪鸭掌之类地东西,同时佐以热乎乎的红糖水。按她的说法,卤菜是凉的,所以要喝点热的搭配才不会伤胃,但卤菜一般比较辣,喝热开水会更辣,所以在水里加上红糖,既能益气补血,又能有效地压制住辣味。

    这种说法有没有理论没人去考究,反正她爱怎么吃就怎么吃,夏以南则是妈妈爱吃什么就给她买什么,需要什么配套服务就提供什么配套服务,只要妈妈开心就行。

    夏琼一面吃着儿子买来的孝心夜宵一面问:“小南,今天跟你女朋友出去吃了什么好东西?”

    提到这个夏以南立刻笑了起来,眉飞色舞地告诉她:“妈,她口味跟你一样呢,我们今天去的地方,就是前面的太子大酒店,吃的三个菜有两个和我们上次吃的一样。”

    “你们就在太子大酒店吃的?”

    “嗯,因为她喜欢的两个菜,这里做得最好嘛。”夏以南把红糖水递给妈妈的时候有点心虚,因为他就在自己家门口吃饭,却没有喊上妈妈。

    “哪两个啊?”

    “香酥排骨,番茄三文鱼,这两个都是你最爱吃的菜,她也好喜欢。”

    “谁说我最爱吃这两个菜?”夏琼的声音有点冷。

    夏以南奇怪地问:“你自己说的呀,而且我们也出去吃过好几回了,我不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事记错的。”

    夏琼扔掉手里的啃得光秃秃的鸭头:“就因为吃过好几回,所以不喜欢了。什么菜吃多了都会吃腻的,谁会整天吃一种菜啊。”

    夏以南有点郁闷,因为在他最开心的时候,妈妈不知道为什么却生气了。他讨好地戴上手套,拿起一个鸭头说:“妈,我帮你撕开,你慢慢吃,我等下再帮你泡一杯红糖水。”

    夏琼也收起不悦之色,露出笑容道:“剩下的留到明天再吃,糖水也不喝了,这都快11点了,喝多了晚上懒得起夜。”

    夏以南趁机表示:“要不我们还是换卧室吧?你住带卫生间的主卧,我住副卧,这样你晚上起夜也方便些。”

    “没事啦”,夏琼从厨房洗好手出来,挨在夏以南身边抱住他说:“你妈还没那么老,再说你那间房子将来是要给你做新房用的,当然要带卫生间了。”

    夏以南向她许诺:“妈,等我再多挣点钱,就去买一套别墅,楼上楼下都有带卫生间的卧室。到时候我们住楼上,妈就住楼下的主卧。”

    “哦,有了媳妇,就不要娘了,就把娘冷冰冰地丢在楼下,你跟媳妇热火朝天地住楼上?”夏琼的语气有点怪异,连声音都比平时尖细。

    夏以南语塞了,他的本意是想安慰、讨好妈妈,结果却适得其反。如果说什么都有错,都会得罪妈妈,那他只好不开口了。

    夏琼却咯咯地笑了起来,抚着儿子的背说:“小傻瓜,妈跟你开玩笑的啦,瞧你就当真了。我儿子有能耐买别墅,妈开心还开心不过来了,怎么会生气呢?再说你结婚了,自然应该跟新娘子住楼上,妈妈住楼下。这样既有各自的私人空间,又没分成两家,是最好的家庭模式了。”

    夏以南这才松了一口气,虽然心里还是隐隐约约地有些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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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游旧事》作者:lily书号:1111370

    娥眉天下剑,名秀武香川,潮音聆碧海,晓月镇长安。

    这道的是大唐朝最出名儿的几位娘子;客倌可要听小的细细说来?

    百年狐,千秋乱,那一场繁华落烬的轻烟还未散去;相思已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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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女孩子需要守望相助】………

    夏以南走后,林妙*在门背后发了好一会儿呆,才魂不守舍地去洗浴。

    今天的事,一开始势头良好,又是音乐又是烛光晚餐,十足纯恋气氛,可发展到后来就有点失控了。原来夏以南是个扮猪吃老虎的角色,表面上看起来温文尔雅,私底下攻击性很强,属于危险男人种系。

    林妙告诫自己,以后跟他打交道要保持高度警觉,别一不小心被人吃干抹净了,到时候找谁哭去?恋爱是自由自愿的行为,可不存在谁对谁负责的问题。

    而她呢,恋爱就是要有结果的,跟初恋男友之所以会不了了之,也是因为那小子优柔寡断,始终持观望态度。如果他肯跟她规划未来,肯带她回去见父母,他们何以见得一定要分手?

    相约毕业就分手的,不是爱得不深,就是没有担当的懦夫。比如她和初恋,如果那人不是这样一个态度,她完全可以在本科毕业后考到他工作的城市去读研,然后在那里谋职。

    她的父母没有养女防老的观念,她自己也不认为成年后的儿女一定要跟父母住在同一个城市,甚至挤在一起。父母在,不远游,是农耕时代的道德要求,因为那时候交通不发达,去一趟省城都要很多天。不像现在,即使一南一北,坐飞机也只要数小时即可到达里面拿出手机。这一看,可把她吓了一跳!上面起码有10个未接电话,都是家里打来的。

    想到爸妈平时都是10点就睡的人,她犹豫了一下。就在这时,电话响了,她满怀内疚地接过来。她第一次单独一个人住在一间陌生的屋子里。老妈不放心,她居然还把电话设置成静音没有调过来。其间夏以南接了两个他家里的电话都没能引起她的足够重视,让她也给家里报个平安,真是不孝女啊。

    电话一接通,林妈的急切就从电话那端传过来:“妙妙,你现在人在哪里?”

    “当然是在锦绣园这边的家里了,都10点了,你女儿可不是夜店公主。”

    “那,你现在是一个人吧?”

    “这个嘛……”没事逗老妈玩玩也好。1——6——K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打探女儿地隐私是要付出代价的哦。

    林妈果然慌了,紧追着问:“是不是夏以南还在你屋里。”

    “啊,瞧我这记性!今天答辩的结果都忘了向您汇报,妈。我的论文被评为优秀,为你的女儿感到骄傲吧?”

    林妈只是“嗯”了一声表示听到了这个好消息,然后就毫不迟疑地继续刚才的审问:“夏以南还在你那里?这都几点了呀,你一个单身女孩子,轻易不要带男人上楼。即使是熟人。也只能白天去。天一黑就该打发人家走。这才是有家教的好女孩的做派……”

    见老妈准备长篇大论地训导,林妙不得不打断道:“妈,不是想的那样啦。人家早走了,他只是看我喝多了一点,不放心才送我回来地。”

    “什么,你喝多了?”林妈的吼声震耳欲聋:“你第一次跟他出去吃饭就喝多了,完了还把他带到你的闺房里,你叫人家怎么想你嘛?不行!你不能住在外面,明天就给我搬回来!我还是亲自盯着你放心一点。”

    林妙的脸上开始往外冒黑线,刚搬过来住一天又让她搬回去,她到底有没有人权啊?

    可对方是她地妈,她不能发火,只能耐着性子解释:“妈,我们是同学,又是同事,这么熟的关系,夏以南不会把我怎么样的,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说完这句话,她一阵心虚。

    林妈岂会被女儿糊弄住,几十年的饭难道是白吃的?当即不客气地驳斥:“少来,现在地男人才不讲那些,什么草都吃,管它窝边不窝边,吃不到才不吃。我不跟嗦了,总之,你明天就给我搬回来!在你正式出嫁之前,不准住在外面,每天晚上都必须回家林妙在电话这头叹息:“妈,你很霸道耶。我已经成年了,要是不读书地话,我现在早工作了。我要是去外地工作,还不是得一个人住?”

    “如果真那样地话,我鞭长莫及,只好由着你了,好不好都是你自己的造化。但你现在就在我身边,如果我还不好好地把关,任由你胡来的话,我就愧对母亲这个称号!”

    掷地有声地发表了一通关于伟大母亲地感言后,见林妙不接茬,林妈缓和了一下语气说:“别的我就不多说了,我相信你是个懂事的孩子,明白父母的苦心。我们这小区里就有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还有夏以南的母亲也是。做女人不容易,一步错步步错,千万大意不得。好了,电话里说多了要电话费,等你回来我再跟你好好谈谈。明天你去学校还是上班?”

    “上班。”

    “几点下班?”

    “不清楚,你也知道,我们又不是坐办公室的,下班时间没个准。”

    “那这样吧,你下班前一个小时给我打电话,我搭车去你那里帮你搬东西。”

    “妈……”林妙还想再跟老妈沟通一下,电话已经被挂断了,她只能挫败地*在床头发懵。

    就在这时,手机里一声猫叫传来,林妙点开短信一看,只有简短的三个字:“我想你”。

    她的回复更短,比夏以南的还少一个字:“晚安”。

    然后她把手机塞进枕头底下。开始在自己地小家里到处走动,看看这个摸摸那个,越看越舍不得。她是真的很喜欢这样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虽然是租来的,可依然是她精心布置出来的家,她已经在里面处处打上了自己的痕迹。

    怎么办?真的要舍弃这里搬回去吗?林妙在客厅里踱来踱去,无计可施。老妈向来说到做到,她说明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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