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打算,她在上周五就跟夏以南说好,这个双休两个人不见面,大家各自关在家里琢磨自己的论文。反正他们上班的时候天天见面,一周“约会”了五天,最后两天独处,读书也好,写论文也好,都是必要的。夏以南也同意了。
没想到,周六一上午就跟鲁西西吵了一架,弄得两个人都不愉快,她只好把笔记本电脑提着,指望回家再写,谁知家里又有一屋子人等着。
这下什么都别想了。别的客人来了她还可以打个招呼就躲着,老家来了人必须全陪。这是爸妈从小就灌输的理念:他们已经很惶恐啦,生怕被城里人看不起,所以对他们。你要像春天般的温暖,要始终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不得有丝毫地怠慢。
资深凤凰男和凤凰女组合的家庭,就是这么龟毛的。她现在只希望老爸老妈不要过分到让她把“春天般的温暖”延续到她未来的小家去。要她跟老家地下一代继续保持亲密关系。
才想到这里,她的右眼就猛跳了几下
林妙暗自思衬:左跳财,右跳灾,左右都跳破财免灾。今天已经够倒霉了,还会有什么灾呢?或者,要破财?
陪着说了一会儿话,走进自己卧室想换件衣服,却见她的床上躺着一个……一个男人?
“妈”。她本能地喊林妈,结果把客厅的人都喊来了,床上的人也坐了起来。
林妙定睛一看,其实也不算男人,虽然身高足有175,可看脸,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而且齿白唇红,是个俊俏到能让“正太控”们口水流满地的大美人。
客人中三姨婆笑着解释:“这是我最小的孙子知秋,他晕车。一路吐过来地,我看他折腾得不行了,就让他休息会儿。谁知这孩子,不肯睡你爸爸妈妈的床。嚷着非要睡姐姐的床。林妙好奇地问:“知秋,是知道的知,秋天的秋吗?”如果是的话,农村人有这么雅致的名字,还真罕见呢。
三姨婆说:“就是啊,这是他后爹给他改的名字,原来叫福安的。他后爹是小学老师。”
福安?我还福康安涅,林妙打量着这个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的小表弟。多亏他妈给他找了个有文化地后爹,真叫福安,岂不太唐突美人?
只是,她在脑海里搜寻了个遍,对这个孩子也没有任何印象。妈妈家亲戚太多,表兄表弟多如牛毛。似乎一村都沾亲带故。个个都是兄弟姐妹。她因为考硕考博,已经好几年没去过老家了。这表弟的年纪才十五、六岁,那时候估计还是个拖着鼻涕的小子,所以没印象也不奇怪。
还是老妈出来解了她的疑惑:“知秋地爹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她妈带他去了外地,今年才送回来的……1#6#K#。”
林妙这才知道,原来他就是那个被带走的孩子。其实林妈只是委婉表述,知秋的妈妈并不是跟他爸爸离婚走的,而是带着孩子跟野男人跑了。
这是三姨婆家的“家丑”,在知秋几岁的时候,他妈妈突然有一天带着他失踪了,据说是跟被一个外地来村里接活地木匠拐跑了。他父亲找了好几年,到最后绝望了,才又娶了媳妇生了孩子。
看到知秋的容貌,也知道他妈妈肯定是个美人了,而记忆中,三姨婆丢了老婆的儿子是很猥琐的,难怪她要跑了。只是不知为什么后来又改嫁了小学老师,十多年后还把孩子送回来了。
吃过饭,借着在厨房帮妈妈洗碗的机会,林妙才打听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知秋地妈妈死了,后爹要娶新妻,不肯再帮别人养便宜儿子了,所以把他送了回来。可是亲爹也早就娶妻生子,后妈容不下他,亲爹疼归疼,只是农村地家庭,本就不富裕,一点点钱还握在老婆手里的。知秋初中已经读完了,马上要上高中。现在地高中,即使考上了,读下来也要上万的钱;若考不上,那就要好几万。他后妈怎么会肯?自己亲生的孩子都读不起了。再加上知秋的亲妈后来嫁的地方是个城郊小镇,家里没有田地,所以知秋根本不会农活。后妈越发嫌弃了,读书供不起,在家里又帮不上什么忙,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等于是养了个只会吃饭的废物,于是每天指桑骂槐,就差一把条帚赶出去了。
知秋忍无可忍,准备离家出走,想到奶奶对他尚好,去跟奶奶辞行。三姨婆也没法,她管不了自己的儿子媳妇,又不放心孙子一个人走,最后硬着头皮把孩子带到林妙家,指望林爸林妈给他找个事情做。
林爸林妈也同情知秋的处境,可是才15、6岁的孩子,纯粹一个未成年,能打什么工?三姨婆急了,就说:“要不,你们就认他当儿子吧,正好你家没儿子。这孩子一看就是有良心的好孩子,将来一定会给你们养老送终的。“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倒把林妈惹火了,越是农村出来的人越怕别人说她没儿子送终,似乎潜台词中有“你是绝户”的讥刺,当时她就沉下脸说:“我们两个退休后都有退休金,不需要别人养老,至于送终,我们有林妙呢,我女儿都读到博士了,还不能给爸妈送终?”
三姨婆还在蠢头蠢脑地争辩:“可是妙妙是女娃儿啊,以后结婚了就是别人家的人,给公公婆婆送终去了。你们还是需要一个儿子的。”
林妈似笑非笑地说:“三姨,您那是农村的老黄历了,城里不存在嫁娶,就是小两口结婚成一个小家,单独住,双方父母各住各的,有事才去探望照顾,根本也不存在是谁家的人一说。”
林爸的脸也不大好看,他和林妈一样,本就是矛盾的混合体,一方面接受了城里的观念,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很是疼惜林妙,从小费心栽培;一方面又觉得没儿子终究是遗憾,受不了别人故意戳这个痛处,还妄想把一个快成年的孩子塞给他们当“儿子”。他们两口子是白痴啊,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养得亲?当了“儿子”,是不是还指望将来把家产也给他继承,反正林妙出嫁了,是泼出去的水嘛。
越想越气,林爸以前所未有的冷漠接着林妈的话说:“我们家是没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但不是我夸口,我家的女儿比老家十里八村的儿子都争气,他们谁考个博士给我看看?我将来还准备跟我女儿去外国养老呢,听说加拿大空气好,人口密度也不大,特别适合养老,妙妙你博士读完后就申请去加拿大读博士后。”
因为林爸林妈向来对老家来的人纵容惯了,三姨婆又仗着是长辈,脸上挂不住,也不反省自己说了什么伤人的话,只是赌气喊:“知秋我们走,奶奶回去捡破烂也供你读书,你以后也读个博士。博士了不起啊,还十里八村都没有,李家拗去年就有一个男娃考上了博士。”
林妙站在一边呆了,因为她从没听老爸老妈这样对老家人说话,也许真是气到了吧。
平心而论,三姨婆确实有点异想天开,自己的儿子不养孙子,家里那么多直系亲眷全部冷眼旁观,她这个当***也不想管,于是推给城里的远亲。她是林妈外婆的妹妹,跟林家本来就是表了又表的亲戚,她孙子还跟林家有什么关系?再怎么推卸养育之责也轮不到林家吧。
在大人们争执的过程中,知秋一直低着头。听到奶奶喊,他慢慢从床上站起来,就在他抬头的一瞬间,林妙的心像被什么蛰到了一样,非常真切地疼痛与不舍,因为那孩子的眼睛如此空洞,似乎大人们冷嘲热讽,推来推去,说的都是与他无关的话。如果他愤怒、悲哀、甚至哭泣,林妙都觉得正常一些。
根本来不及冷静思考,林妙的话已出口:“爸妈,让知秋留下来吧。三姨婆年纪大了,捡破烂根本不现实,再说捡破烂的那点钱也不可能供知秋读书。”
林爸林妈诧异地看着女儿。林妙又说:“这学期的学费你们先垫一下,以后我会付的,等我把业务跑熟了,供一个孩子读书应该不是问题。”
就这样,林家多了一个叫知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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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弟弟可不是白认的】………
虽然林家最终接受了知秋,到底曾话不投机争执过,彼此都觉得尴尬,三姨婆一行只在林家住了一晚就走了。
林爸林妈也没怎么挽留,要放到以前,怎么着也会多留几天的,就怕老家人说他们“忘本”。走的时候还要大包小包稍上一些东西,不能让人家进一趟省城空手回去。
这回三姨婆走的时候,林妈也给她带了一点,只是不能跟以前比了。以前单位喜欢发东西,连洗衣粉卫生纸都按月发,现在不兴这套了,逢年过节也只是发点钱了事。家里没现成的,特意掏钱买了送他们,林妈肯定舍不得的。
送三姨婆到车站后,林爸也没回来,说是去给知秋找学校,林妈则去采购,家里就剩下林妙和知秋了。
大概是陌生的缘故,虽然相处了一天多,林妙几乎没怎么听那孩子说话。如今家里只剩两个人,林妙觉得自己有发起话题的责任,于是坐在他面前问:“知秋,你姓陈,对吧?”三姨婆的夫家好像是姓陈的。
知秋答:“不是,我姓晏。”
林妙眨巴着眼睛说:“燕知秋?不对哦,弟弟,燕子是春天来的。我们从小就念,春天来了,小草发芽了,燕子也从南方飞来了,所以,你的名字应该改成燕知春才对。”小男孩露出又可爱又无奈的笑容:“我是日安晏,不是燕子的燕啦。”
“日安晏?那不如我以后喊你日安吧。”
“随你。”
林妙笑了起来:“逗你地啦,知秋多好听啊。我当然喊你知秋了。”
见他又露出可爱的笑容,林妙忍不住伸手摸摸他的头发说:“对嘛,要多笑,不然岂不浪费了那么可爱的一对小酒窝。”
知秋更正道:“我没有一对,只有一只。”
“真的呀。我看看。
知秋很乖顺地把脸转过来,又很乖顺的笑着示范,果然,他的脸只有一边有酒窝。不过,无论有没有酒窝,他的侧脸都非常完美,让林妙不得不承认,知秋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手机站
看他这么乖。她又忍不住逗他:“弟弟,酒窝是一个,不是一只,猪才是一只一只的。”
她马上如愿以偿地看到,知秋又朝她露出了那种又可爱又无奈的笑容。
林妙快幸福地晕过去了,老天爷终于听到我地呼唤了吗?我有了一个手足耶,而且还是这么可爱的……大玩具。
只是,她看着知秋身上的衣服摇了摇头,一看就是质量很差的地摊货,而这。应该还是他最好的衣服了,不然不会穿着上省城走亲戚。
林妙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起来,我带你出去玩。”她没说买衣服,怕这孩子敏感。以为她嫌弃他穿的衣服,虽然她的确就是这个想法。
不过她也不是有钱人,只是个穷学生,虽然兼职打工,到目前为止还没挣到过一分钱外快,每月1000元的底薪,还多亏是在男友老板手下打工才有得发的。若换一家公司,几个月没业绩。别说底薪,连工作都不见得保得住。
她每月坚持付给夏以南500元房租,夏以南也推辞过,但在她地坚持下,他只好无奈地说:“那我就给你存着吧,年底再跟年终奖一起发给你。”
如果夏以南把她交的房租以年终奖的形式返还给她。她应该会收着。但房租她还是会按月给的。在她看来,即使只是形式。也是非常必要地。不然,她白住他的房子,难道她是他包养的?如果包养,这点钱未免太少,她可不想为了500元沾上那个嫌疑。
出门之前,她在包包里搜了搜,好像身上的现金只有300多了,于是又带上信用卡,那里面还有几千,是她的全部家底。
她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从未为钱发愁过。硕士博士都是公费,每月学校会定期往她的卡上打入几百元津贴,硕士时爸妈还每月补贴500元。她穿的衣服也基本是林妈买的,除非跟同学逛商场时非计划消费,否则,每个季度林妈都会带她出去买衣服在一个一心希望女儿早点找到好归宿地家庭里,女儿的置装费是一笔重要开支,纳入家庭总预算。对抠门的林妈而言,给女儿买衣服已经是出乎意料的大方了。
林妙跟夏以南正式交往后,林妈还表扬过自己在这方面的杰出贡献:“再抠,不能在女儿的打扮上抠。俗话说,三分人才七分打扮,女孩子穿得土里土气地,美人也穿丑了,稍微有点品位地男人都看不上。尤其像夏以南那样开广告公司的,见过多少美女啊,要不是妙妙穿着得体,他会一见钟情吗?”
林妙哭笑不得:“妈,你地意思是,要不是你给我买的衣服好看,夏以南肯定看不上我。这是对您的产品的一种变相否定哦。”
林妈鼓起眼睛说:“衣服穿得好,还要人长得好。三分人才再加七分打扮才有十分,如果一分人才都没有,怎么打扮都没用的,人家只会说丑人多作怪。”
“所以,人长得好才是最重要的,首先是产品好,其次包装好,然后才能畅销,对不对?”
“对对对,就是这个理。”林妈点头如捣蒜。
看着身边的知秋,再想到那句“产品好,包装好,然后才能畅销”,林妙忍不住抿嘴一笑。
这时他们已经走出了小区,路边就有服装店,林妙便说:“知秋。进去看看有什么衣服是你喜欢的,姐姐买给你。”
“不要啦,我带了衣服。”知秋脸都红了。
林妙把他推进店门:“乖,进去吧,你才到我家来。姐姐也该送件衣服给你当见面礼。”
知秋迟迟疑疑地在店里逡巡,其实以他的身高和身材,只要是男式服装,基本都能穿,而且穿着很好看。林妙让店员给他试了几件,连店员都啧啧称叹,若不是钱包太瘪,林妙恨不得把每件都买下来。可惜就她身上地那点钱,也就够买一两件,还不能买好的,只能挑便宜的。
要是知秋看上了一件不只300的,那要怎么办呢?总不能第一次带他出来买衣服就叫他失望吧。林妙从架子上匆匆挑了两件衣服丢给知秋说:“这两件你都去试一下,我渴了,出去买瓶水回来。”
走出店门,大路痴不敢自己瞎跑,老老实实找人问过后,才过马路到对面一处卡机上取了1000元。
擦着汗往回赶。远远地就看见知秋在服装店门口痴痴站立着,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林妙再次泛起心痛,这孩子。该不会以为她故意把他带到街上扔掉吧?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自从他妈妈过世后,他就像足球场上地足球一样,被人到处踢,先是继父踢给生父,再是生父踢给林家,如果林家也不要他,他就真的走投无路了。
林妙忙一路小跑跑过去。边跑边挥着手喊:“知秋,我在这里,在这里啦。”
知秋呆滞的眼睛一看到她,立刻露出可爱的微笑。走到跟前,林妙才发现他的眼睛亮闪闪的似有泪光,唉。这么敏感的孩子。她都没把握带好了。
放掉所有的担忧,林妙打点起最亲切地笑容问:“看中哪件了?姐姐去付钱。”
知秋拉住她说:“不要了。我有衣服穿。”
林妙叉起腰:“不准说不要!姐姐的见面礼,你敢不要就敲死你。”
这么凶的姐姐,知秋反而笑得一脸幸福:“这店里的衣服我都不喜欢,我们到别处买吧。”
见林妙一边走一边用力拧矿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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