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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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武装- 第2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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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这种封建社会所倡导的骑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义务和权利,使其在纷争不断、战火纷飞的欧洲中世纪,成为历史舞上种种传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致人们往往忽略了骑士及其制度的黑暗面。”

    “从契约者起源地军事角度而论,战争和竞技是骑士的主要职能。在中世纪一名戴头盔、着铠甲、挎宝剑。左手操盾御马、右手持握长矛的全副武装的骑士及其侍从就是一个作战单位。其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势不可挡,有人形容“一个骑在马上的法兰克人能把巴比伦城墙冲个窟窿”。在中世纪骑士驰骋战场不仅是其必须履行的军事封建义务。而且也是其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因此中世纪的骑士既是军事艺术的体现者,又是军事战略战术的谋划策动者。从一方面而言,骑士必须每年为封主提供四十天军事性质的服役,或随封主征战;从另一方面而论,更多的是骑士为保护或捍卫自己的权利与荣誉、抑或是宗教纷争、路见不平以及种种纠纷等等进行战斗。因为在中世纪封建割据的政治状态下,通过封建的私法私战来解决矛盾,似乎已是一种社会通行的方法。所以持剑纵横、打仗私斗对骑士来说既是一种职业或生活方式,也是一种获得荣誉财富的途径。因此,在欧洲中世纪的武装骑士不仅是军队战斗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护者。

    欧洲中世纪是“城堡时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个地区的封建军事、政治、经济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领主制形成的基础,而城堡的捍卫者则是骑士。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骑士的大本营。如温莎城堡,十四世纪时英王爱德华三世将其作为骑士团的中心。城堡的兴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汤普逊指出:“城堡的兴起和它们的遍布欧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质方面,产生了一个深刻的变革。它们开始了一个新时代,一个军事占优势的时代。就是封建时代。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纪,即在封建制度已自觉有力并发展成为一个巩固的政体之前,生活对社会上的一切阶级来说,是又困难又粗野的。只在封建制度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制度的时候——至少达到象人类政府在任何时代所可办到的合理管理制度——城堡里的生活才变为文雅又舒适了。

    到那个时候。军事建筑也已进步到这样的程度:城堡不复仅仅是木头防舍而变为宽敞甚至雄壮的石头建筑了。”欧洲早期的城堡还都是一些具有防御性能的坚固设施,更确切地说是庄园式的设施,十世纪以后开始发展为居住型的城堡。中世纪的战争常常就是在争夺城堡。因此十一世纪起城堡多修筑在山上以增强防御能力。有一个历史问题值得注意,就是现今保存下来的城堡一般都是中世纪晚期的。而且多在十九世纪进行了改建,并非当年骑士城堡的风貌了。在当时尽管也有许多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数骑士城堡的长度不足四十米。例如一二九三年在位于普鲁士施瓦本的布尔克高城堡里,只有五个堡民、八个守卫、两个守门人和一个守钟楼的人。中世纪的战争多围绕争夺城堡而进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军事目标。对城堡的“围攻战争继续在军事活动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而发生在战场上的大型战役则相对较少。”

    战败的军队可暂避于城堡城墙之内,最后的阵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城堡主要防卫工事由护城河、围墙、塔楼、幕墙等组成。城堡中储存的粮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六十人的守军足以抵抗十倍于自己的敌军,往往被给养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围困者。因此城堡在骑士的捍卫下常常是易守难攻。攻破城堡的方法经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动进攻塔楼和石弩炮(抛石机)等机械装置,以及挖坑道后燃烧油和木致顶部土石建筑倒塌等方法。如一二一五年英国约翰王对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骑士与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来四十头最肥的猪,用猪油与木头在坑道中猛烧,使城堡高楼围墙大段倒塌而攻破之。一二四四年阿尔比派主教围攻蒙特塞格城堡时用抛石机日夜不停地向城墙同一点发射重达四十公斤的投掷物,最后终于击破一个豁口。城堡攻防战经常是十分惨烈的,因为其往往是决定一个地区性战役胜负的关键。英法百年战争(一三三七年…一四五三年)、英国红白玫瑰战争(一四五五年…一四八五年)就是骑士与城堡攻防战的经典演绎。其不仅在军事史上记录了一系列的攻防战术战例,而且也在历史上留下许多英勇悲壮、可歌可泣的骑士战斗故事。

    中世纪欧洲骑士是军队的核心、是战场的主人。因此他们的武器装备以及道德准则往往也是影响战争的主要因素。一般骑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长矛和剑,也有一些骑士使用战斧、铁锤、铁棍、狼牙锤等等。骑士的长矛在战场上可抛出刺杀敌人。一零六六年的哈斯丁战役。法国骑士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但弓箭、弩往往被认为是下等的步兵装备,被骑兵蔑视而不屑使用。同时,曾有一段时期教会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间的战争中使用这类武器。然而英国由于封建制发展,出现了招募熟练弓箭手成为职业军人,他们打仗时常将铁头尖桩置于阵前阻敌骑,自己在尖桩外用可射二百五十码之远的大弓利箭射杀马匹和敌人。百年战争期间英王爱德华三世就是利用长弓武装的二万雇佣军打败了有重装铠甲的法国骑士军队,一三六零年法王约翰也战败成了俘虏。在此前几个世纪以来,战争艺术主要通过高傲的骑士英勇事迹来体现,然英国长弓手证明弓箭手的价值不逊于骑兵。这对骑士地位起了动摇作用。此后法**队也开始雇佣******等地的职业弓箭手。然而骑兵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若没有它,任何一支十五世纪的部队都不可能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胜利。”既便是到了拿破仑战争期间,骑兵仍是战场上军事机动和冲锋陷阵的主力。

    骑士的义务就是必须在他主人出征时服役,不过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当然,他们当时认为的战争,有很多其实不过是掠夺的同义词。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有在一方的领主向另外一方发下战书。约定在何时何地作战以后才可能发生。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要打败敌人,而是尽可能的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而对方的领主还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却毫发无伤。

    战争中。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是不敢前进的。如果防御方还有训练有素的弓箭部队的话,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一百五十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

    直到公元十三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一个持着十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狮心王理查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十字军是历史上的一个新鲜事物,是第一个为了一个理想而发动的战争——尽管到了后来,这个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纯洁和高尚。但是十字军仍然被看作是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务,同时十字军战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于一个神圣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军中成立了医院骑士团,当时它的宗旨是救助有伤病的朝圣者。加入骑士团的志愿者必须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实于本笃派的诫条。他们的标志是一个白色的马耳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后,他们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们在耶路撒冷的会所可以容纳一千名朝圣者。由于他们要负责朝圣者沿途的安全,他们的性质也就越来越变得像一个军事组织。在以后的年代里,医院骑士团的总部搬迁过几次,也因此曾更名为罗德斯骑士团和马耳他骑士团。”

    陈世博细细的再次感受了一下后,却是陷入了莫名的思索之中,梦魇空间有关于骑士的起源与重大事件,似乎除了给骑士职业契约者起到了一个启蒙作用外,更多的还是想要表达的是一种骑士的精神和团队中骑士的位置与重要的作用。那么,这样的话,陈世博心中就有了决断,就眼下的情况而言,无论是陈世博本身,还是整个团队需要,陈世博选择强化的骑士精通能力,无疑要从几方面都要做到考虑。首先必须要保证的就是自身的实力,只有保护了自己,才能够有余力去保护伙伴。所以,陈世博所选择的第一个能力就必须与能够提升自身实力有关。

    而第二个能力就必须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救援到伙伴,所以,第二个能力具备不具备杀伤力无关紧要,哪怕是纯粹的辅助能力,也可以。除了突进,拉拢,瞬击这几个特点可以外,其它能力多多少少都会有着极大的弊端。这样的弊端对于整个彼岸轮回团队而言,也是有着间不容发的关键。想到此处,陈世博的眼眸中有着若星辰般耀眼的璀璨,他终于下了最终的决定。目光是镇定的从梦魇商城骑士分类下的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技能中闪烁而过,下一刻,他的嘴角缓缓掀起了一抹志在必得的微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十九章 特殊?阿尔伯特的噬魂之手!
    尽管在梦魇商城骑士类能力分支列表中有着种类繁多,能力属相各样的种种技能,但是,因为陈世博乃是冥殿黑锋传承骑士的缘故,诸如神圣之握,光明之盾,圣裁进击之类的光明属性骑士能力却是显示的是灰暗,这意味着陈世博将没有权限去学习并且掌握。↖頂↖点↖小↖说,。。黑暗属性的归属,意味着陈世博除了能够掌握骑士的基础能力外,唯一能够学习的骑士技能仅仅有两个大方向的抉择,一个自然就是黑暗属性骑士专用技能,而另一个则是骑士特殊技能。当然,后者的学习条件较之任何骑士技能而言,都显得无比的苛刻。不但需要大量的通用点,还需要支线剧情和梦魇星点,甚至于某些特殊的骑士技能还需要珍贵无比的功勋值!而现在,陈世博就盯向了一个需要足足二十点功勋值的骑士特殊技能。二十点功勋值意味着什么?如果单单以军衔来算的话,却是可以使得一个新兵直接晋升为下士军衔。如果以通用点来算的话,一点功勋值在现在梦魇空间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情况下,却是没有一个相当准确的标准。不过,想来也不会是一个小数目。

    值得一提的是,在梦魇空间功勋值的重要性已经无需多言,而十点功勋值对于陈世博而言也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数目。并且需要十点功勋值的能力自然是经过陈世博一番详细思考后做出的决定。他之所以选择这个能力,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乃是攻守皆备,进可攻。退可守。既可以当做团队厮杀的先手,也可以帮助伙伴脱离险境。甚至于在某些关键时刻都可以当做出其不意的破坏敌对团队阵型的技能来使用,它的名称为:噬魂之手。详细技能说明如下:

    “技能名称:噬魂之手

    技能种类:骑士特殊类型技能

    施放时间:主动。瞬发

    精神力消耗:二十点

    冷却时间:两小时

    技能描述:

    情况判定一,当前是敌对目标时,可抓取前方一名敌对目标并吸进其血气,把吸进的血气喷发后,可以对敌对目标造成物理伤害并使施放者增加力量。增加的力量值为造成伤害的十分之一,持续时间为三秒钟,对出血状态的敌人施放时,可以增加物理伤害并延长增加力量的持续时间。

    情况判定二,当前是友方目标时。可将友方目标瞬间吸进噬魂之手中,这时候施放者可以做出两个选择:第一,将友方目标瞬间拉拢到施放者的身边,第二,施放者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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