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盐、酒是藏族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三样必需品,尤其是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因为条件的限制,很少能吃到新鲜的蔬菜,所以全靠浓茶里的维生素和茶碱来补充自己的身体所需。一个藏族可以一个月乃至一年不吃菜,也可以一个月不吃肉,但却不会一天不喝茶。张善水曾经在草原上生活了很长时间,所以也养成了这个习惯。
飘香的浓茶就着鲜嫩的烤羊肉,张善水感到这真是一种享受。“来,张书记,喝一碗!”拉桦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车里取来了酒,给每人身前倒了一碗。
“这……能行么?你还要开车!”害怕拉桦喝酒误事,张善水急忙劝阻道。
“没关系,就是舒活舒活筋骨,御御寒气。只喝一点没事,晚上草原上的寒气很厉害的!”尖措笑着说。
“这么吃饭真没意思,冷清得很。尼玛,你们谁唱个歌吧?不愿意唱?那我再说个长短深浅的笑话?”拉桦似乎一到了草原上,就改变了那沉闷的性格,也可能是他平时忍得太久了,现在正好借机发泄一下。
“还是我唱吧,你少讲那些……”藏族姑娘虽然开放,毕竟还没结婚,对那种黄段子还有些抗拒。
今天我们在一起格桑啦
跳起欢乐的锅庄格桑啦
祝我们大家幸福格桑啦
祝我们大家吉祥格桑哩啦
今天我们在一起格桑啦
手捧洁白的哈达格桑啦
祝新郎新娘幸福哟
祝你们相亲相爱格桑哩啦
今天我们在一起格桑啦
高举醇香的美酒格桑啦
祝新郎新娘情意美
祝愿白发到老格桑哩啦
今天我们在一起格桑啦
唱起吉祥的颂歌格桑啦
祝我们幸福永久格桑啦
祝祖国繁荣昌盛格桑哩啦
一曲格桑啦唱完,拉桦的酒也喝完了,肉也吃饱了,打着饱嗝心满意足的说:“你们慢慢吃,吃完了赶快收拾。气已经打好了,我把胎装上,我们就可以走了。”张善水也已经吃饱了,刚想起身帮着达娃她们收拾,达娃却说:“小张书记,你唱歌也挺好听的,你给我们唱一个吧?不用你动,我和尼玛收拾就行。”
“可我不会藏族歌曲啊……”
“不管哪个民族的,随便唱个!”
“那我唱歌蒙古族的吧!”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风吹绿草遍地花
彩蝶纷飞百鸟儿唱
骏马好似彩云朵
牛羊好似珍珠撒
啊;牧羊姑娘放声唱
愉快的歌声满天涯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水青草肥我爱她
草原就象绿色的海
毡房就像白莲花
一弯碧水映晚霞
骏马好似彩云朵
牛羊好似珍珠撒
啊;牧羊姑娘放声唱
愉快的歌声满天涯……
一曲《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唱到中途,尼玛和达娃已经听得如痴如醉,连手头的工作都放了下来。这时突然听尖措交急大喊,“还不赶紧收拾,都傻在那里干什么?”
“听完再收拾也不迟嘛!”达娃皱眉道。
“听什么听!你听听,那边是什么声音!”尖措已经有点气急败坏了。
“嗷……呜!”
“吘……呕……”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吠叫声从远处传来,尼玛和达娃的脸色一下子都变得煞白。
“狼群!”
“还等什么?还不快收拾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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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章 草原之夜(三)】………
一行人赶快收拾了东西,踩熄了篝火,坐进了汽车。大家纷纷摇上车窗上的防护钢板,拉桦则发动了车子,一脚把油门踩到底。漆黑的草原上,丰田车的前大灯投射出两道光柱,上下晃动着照向前方。
窗外传来的嚎叫声越来越近了,只是外面漆黑一片,根本看不清稍远处的一些东西,也就无从知道这个狼群的大小。入夜后的草原对于行车非常不利,没有了周围景物的对照,灯光下前方的景象几乎一摸一样,很容易会离开所走的大路,迷失方向。
丰田车的速度现在已经提到了四十公里,在路况难明的草原上这已经接近了极限。这里不是达喀尔,就是现在这样车里头已经颠地很厉害,要是再快了车里的人根本受不了。这也是甩掉狼群最合理的速度,狼的瞬间冲刺能力虽然能达到每小时六十公里左右,但若想长时间不间断的奔袭,则无法超过每小时三十公里。以目前的速度,时间稍长,它们就会被甩掉。
“快看,那个是什么?看起来不太像狼,狼没有那么大!”达娃惊叫起来。
在汽车尾灯昏暗灯光的照射下,车后不远的地方,有一条硕大的黑影追寻着车的痕迹飞速追近,已经能隐隐的看清黑暗中那东西放着红光的双眼,和嘴里叼着的一团雾蒙蒙的东西。而它的身后,漆黑的夜色里,也突然冒出了十几盏绿油油的小灯,并逐渐向它靠近。
“是多起,一群狼在追一头多起!”达娃一边喊叫着,一边拿出了自己的半自动步枪,“我要救它!”
多起藏族对藏獒的称呼,意思是‘拴起来养的狗’。从这个形容不难看出,藏獒的主要责任是看家护院,守护领地内的所有财产,同时也说明它凶猛高傲,野性难训。它是藏族人心目中的草原守护神,是每个牧民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员,所以达娃想要冒着救下这头藏獒并不奇怪。
改装过的丰田车后厢门无法从里面打开,藏獒是超大型犬,达娃他们三个人乘坐的后排本来就不宽敞,想要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让它跳进来,非常困难。张善水想了想,大声道:“拉桦,你稍微开慢一点,开稳一点,我打开我这边的车门让它上来!达娃,你和尖措坐好狙击狼群的准备,别让它们追上来!”
“用不着劳动尖措大叔,我和达娃两个人来就行了!小张书记放心,保证完成任务!”一直对他冷冷淡淡的尼玛竟然破例冲他一笑,从座位下抽出了这辆车上携带的第三把武器,一把雷明顿双管猎枪。
张善水一看就知道,这把枪根本不是武装部借来的那种制式武器,而是这位大小姐家里的私藏。个人私藏武器不奇怪,草原上的牧民几乎每家都有猎枪,那是为了对付狼准备的,但是能私藏这把枪的,应该是个打猎爱好者。
尼玛很快的和尖措换了座位,她和达娃同时把窗户上的防护钢板摇了下来,从窗户里探出半个身子。拉桦慢慢的降低了车速,追在车后面的藏獒和狼群都越来越近。张善水给自己系上安全带,他可不想被拉桦甩出去,调整好位置之后,他打开了自己这侧的车门,一边探出身子朝后边“哦……哦!”大喊,一边挥手。
车更慢了,那头黑色的藏獒很快追到了车后,紧随其后的狼群也追了上来。“砰砰”亮相,夹杂着狼发出的惨叫,两只追在最前面的狼打着滚倒在了地上,它们被车上的两个姑娘同时击中了。
“看样子有四五十只,是个大狼群!”达娃在后面喊道。狼群的追击被阻了一阻,距离再次拉开,黑獒靠近了张善水的门边,却对张善水的呼喊不理不睬,个版本没有一点要跳上车的意思,赤红的眼睛里甚至还有一丝轻蔑和决绝。张善水正想问问后排用什么办法才能让这家伙上来,却见大黑獒一甩头,一团奶油色毛茸茸的东西向自己飞来,他下意识的一揽,抱在了怀里。怀里的小东西突然动了动,发痴一阵“吱吱”的尖叫,是一只小狗崽!
大黑獒突然停下了脚步,扬着头朝着汽车发出一阵低沉的嘶吼,然后突然转过身,静静的矗立在那里,迎向了那些一路上追逐它的草原狼。
“它这是在干什么?!我们要不要停车?”
“没用的,咱们即使停了车它也不会上来。只有战死的多起,没有面对狼群逃跑的多起!”达娃和尼玛又开了两枪,射杀了两只冲上来的草原狼,这才收回身子。尼玛一边要上钢板和玻璃,一边有些郁闷的说:“关好门吧,没想到会是一头纯血的多起,我们小看它了!现在这种继承了这种高傲性格的多起已经越来越少了……”
张善水轻轻问道:“那它有多大胜算?”
“一獒抵九狼,如果这是个十条左右的小狼群,它几乎不可能失败,但现在……”尖措无奈的摇了摇头。
“那我们去帮它……”
“怎么帮?难道去把那群狼全部射杀?多起和狼本就是上天赐给我们的守护神,多起是守护我们的,而狼的职责是守护草原。它们本就是天生的敌人,即便是不敌战死,那也是它的荣耀,我们插不了手的!还是快些赶路吧……”
这时候张善水怀里的小狗崽吱吱的叫了起来,还不停的用自己的小舌头舔张善水的手指。“达娃,小东西可能饿了,有没有什么吃的东西?不知道它断没断奶!”
达娃从身后的包里面找出一块生羊肉切成小片喂进小狗崽的嘴里,奇怪得道:“一只松狮犬?舌头是粉红的……还是个杂种松狮!真不知道那只多起费这么大劲救它值不值得!我刚才还以为它是来托孤的呢……”
“真是条杂种松狮?”张善水也有点意外,这条大黑獒要保护的竟然不是自己的血脉,“不过它既然把这小家伙托付给我们,那我们就好好的养着吧!也算是对他的一种纪念!”
小狗崽欢快的吃着,很快就将一大块羊肉吃的干干净净,它一边舔着自己的嘴巴,一边扬起了头,一副‘我才不是什么杂种’的样子,那滑稽的摸样惹得大家一阵大笑。这时候,沉默了半天的拉桦突然开口道:“好像……我们走错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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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章 拜见活佛】………
“你说什么?!!!”车里除了拉桦之外的所有人一起惊叫了起来。WenXueMi。com在草原上迷路?你这不是找死吗?刚才车后还有一群狼在追啊!
“到底怎么回事?”尖措终于沉不住气了,拉桦开车也十年了,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本来按照里程表,咱们现在应该到了,最少也能看到乡政府那边的灯光,我估计可能是刚才狼追得太紧,跑偏了方向……”
“那怎么办?”
“再往前开二十公里,如果附近还没有人家的话,那就停车过夜,等天亮!”尖措到底经验丰富,他知道一般乡政府的附近都会有居民定居点,如果在二十公里范围内还找不到一户人家,那就说明他们偏的太厉害了,智能停车等天亮。
拉桦的感觉没错,他们是跑偏了方向,而且偏得很厉害。车开出去大约二十公里后,来到了一条河边。河水在灯光下看起来很宽阔,水流却很平缓,拉桦熄灭了引擎,关闭了车灯:“这是桑多河,我们跑到桑多县来了!”
“那就在这过夜吧!”随着尖措的话音,尼玛她们从后面拿出两件羊皮大衣递给前排的拉桦和张善水,自己则盖上了一条厚厚的藏毯,冬季虽然还没有阵阵的到来,但草原上的后半夜却十分寒冷,不盖厚点,怕是谁也别想睡的着觉。张善水看了一眼趴在自己腿上的小狗崽,小家伙已经蜷缩成一团进入了梦乡。饿了就吃,吃饱了就睡,根本不知道刚刚曾经经历了一场生死之旅,怪不得说无知者无畏,张善水还真有些羡慕它。
清晨,张善水是在小家伙粉嫩的小舌头的亲密接触下醒来的,这家伙大概又饿了,不停的舔着张善水的脸,弄得她的脸上**的。太阳还没有出来,但天早已亮了。张善水下车从后厢里找出一小块干肉,仍在坐垫上让小家伙自己去啃,小家伙兴奋地发出‘呜呜’声,用两只前爪摁住干肉拼命的撕咬起来,张善水轻轻关上车门,披上大衣来到了河边。
清晨的草原弥漫着泥土和青草混合的芳香,河岸边的空气很湿润,张善水只走了几步,脚下的裤腿已经被清晨的露水湿透。河对岸不远的地方八座纯白色的喇嘛塔整齐的矗立在哪里,塔边是一道赭红色的石墙,石墙里隐隐显露出一座金黄色的屋顶。突然,屋顶放射出耀眼的金光,同时把八座白塔渲染成淡淡的金黄色,太阳出来了!
“这是桑多寺,天路草原上历史最悠久的寺庙,听说文成公主进藏的时候,还曾经在寺里住脚歇马。只可惜五几年剿匪的时候曾经毁于战火,这是后来重建的,规模早已经不如以前,不过寺里的主殿有幸保留了下来,还是原来的建筑。”尼玛在张善水身后缓缓的说着,原来她也醒了。
不单她醒了,车里的其他人也都醒了。只听车门一阵砰砰响,几个人下了车奔向桑多河边,也不管早上的河水还有些冰凉刺骨,直接在河边洗起脸来。“走,去洗洗,洗干净了我们上寺里找点热东西吃!”
“还能到寺里找东西吃?”
“那有什么?寺里的阿卡也要吃饭呀,何况他们都是心怀慈悲的佛门弟子,要一点吃的应该不会拒绝的,最多咱们走的时候添一点香油钱好了!”
洗完脸,大家回到车上,拉桦开着车过了河,来到了寺院门前。张善水本来想把小狗崽留在车里,怎奈这小东西就是不停的吱吱叫着撒娇,到让人觉得蛮可怜的,也只好把它揣在怀里。
“尼玛,不知道这桑多寺里供养的是哪个活佛啊?”上一世张善水对寺庙没什么印象,也没去过什么寺院,他只知道所有的藏传佛教寺院里,都有驻寺活佛,但却从来没有见过。
“这里供养的是白玛活佛,都已经转了十二世了,而且这一世的活佛很是灵异,搜寻转世灵童的喇嘛在活佛圆寂前制定的草原上遇到正在放牛的他,把上一世活佛用过的佛珠给他看,他拿着端详了一会后马上就喊着说:“我是十二世白玛活佛!我是十二世白玛活佛!可你知道这之前喇嘛从来没见过他,更没有和他的家人见过面,很是灵验呢!”
“哦,估计这个活佛也是个和我一样转世成生的人吧?”张善水这样想着,突然非常想见这个白玛活佛一眼。他猜想的不错,这个白玛活佛确实是个法力高深的转世尊者。活佛实际上只是汉族的叫法,蒙藏地区实际上称之为转世尊者,是佛在世间普度众生的分身。
几个人从寺院大门进去,经过山门直往里进,沿途经过回廊,顺手转了转回廊里的经论,然后来到主殿,这里供奉的是释迦摩尼。主管接待的阿卡看到这么早就有拜佛的人,心里很是奇怪,难道他们知道今天是活佛讲经的日子?他笑着迎上来:“几位施主,拜佛请灯,大灯十元,中灯五元,小灯两元。檀香和煨桑全部两元一包,善款请直接放入功德箱。”
尼玛双手合十道:“谢谢阿卡,我们请五个大灯,檀香煨桑各一包,这里是六十元善款。”说着把钱当着阿卡的面投进了功德箱,然后请了五个酥油大灯点着,献在佛前。众人依次在那里磕起了长头。
张善水有些为难,自己是**员,悄悄的一个人来拜佛还好,这么多人在一起恐怕以后被人诟病。但是尖措也是党员,他似乎并没有这种担心。而且进了庙不拜佛,人家阿卡的脸上未免不太好看,你真当这里是名胜古迹吗?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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