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有五百块。丁力申缓缓地说,你宁愿去偷,也不愿意我接受我的帮助,我真的就那么让你讨厌么?
那一刹,我看见林枳的脸变得煞白。
而丁力申的表情,就维持着冷冷的一动不动。那是一种伤透了心的表情,我明白。
我也肯定,这个时候,我的表情,也和丁力申一模一样。
原来她有五百块。
我的,五百块。果然是在她那里的。
我看着丁力申,他冷漠地对我说:那是你的五百块,田丁丁。
空气因为冰冷而发出了碎裂的声音。我冷得厉害,一直缩着肩膀,发抖,发抖。但是,我告诉自己,要稳住,我从口袋里掏啊掏,想掏出保护了好久还带着体温的,我偷的罗梅梅的一千块,以及大医院的优惠单,想要递给她,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冷,手指僵掉了,好久都掏不出来。
我迟疑着,终于还是问出:林枳,我的钱,真的是你偷的吗?
林枳忽然爆发出一阵笑声。
是的,我没有听错。
她笑得那么清脆,那么舒心,好像遇到了这辈子最快乐的事。
田丁丁,你真的,真的是……她一边笑一边指着我,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好笑的人诶!偷钱?我偷过你的钱吗?
丁力申。我转向丁力申,你撒谎对不对?
丁力申不说话。可是我却真的,什么都明白了。
林枳。我又转向林枳,你借我的钱总是真的吧?
她朝我摊开手掌说:借条给我,证据给我。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我的手终于握紧了那些委屈的温暖的纸币,我只要一努力就能伸出手,向她递过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把手从口袋里抽了出来。
半晌,我才终于伤心地肯定,用了全部的力量,伤心地肯定。
林枳,你从来没把我当过朋友,是不是?
是的!我怎么会把你当朋友?她还是哈哈笑,笑得喘不过气。你看看你自己,你凭什么让人把你当朋友?你很漂亮吗?你很聪明吗?你很有钱吗?你算什么?你以为把自己打扮的像一只火鸡一样就能吸引林庚的注意,做人如果都像你一样那么可笑,怎么会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你以为丁力申喜欢的是你吗,你问问他,他从头到尾,都只是利用你,利用你来接近我!所以,麻烦你不要再自以为是沾沾自喜了!如果你把你现在看到的这一切到学校里做任何的渲染,我敢保证,所有人都会说:那个站在小诊所门口发呆的是田丁丁,不是我林枳……
她还没有说完,我已经冲上前,伸出手,给了这个笑着的女人,狠狠的一记耳光。
然后,我转过身,对着我能感受到的第一个方向,用全身的力气狂奔而去。
我的手机开始响起来的时候,那场预报中的雨,已经淅淅沥沥地下起来。这一定是今年冬天最冷的一场雨。
我就在这场雨里,听见我的妈妈罗梅梅用比雨更冷的声音对我说:你不是说,哪里都不会去吗?田丁丁,请你听好,从今以后,我没有你这个女儿,你永远也不要回来。
你,永远,不要回来。
你,不是我的朋友。
你,不是好女孩。
你,是全世界最不受欢迎的笨蛋,天地广阔,而你已经无处可去。
这世上属于你的本就不多,现在,它们更是彻底地消失不见了。你在这张狂的雨里无所遁形,你只能流着搀着雨水的泪水,向着未知的方向,绝望的奔去,奔向那无期之途。
PART2林枳
我们是不是会各自有许多秘密。
留给童年的秘密。留给夏天的秘密。留给操场的秘密。
留给时光罅隙的秘密。
留给模糊爱人的秘密。
我有许多秘密。有一些是能说的。有一些却不能说。
我有许多秘密。有一些你不知道。有一些上帝知道。
我有许多秘密。有一些时光带走。有一些由你销毁。
但愿剩下的那些以及未来的那些。我自己保留——
选自林枳的博客《爱了不想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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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结束的那年暑假,我,美女林枳,变成了一个有秘密的女生。
美女林枳,这是一个多么俗的称呼。可是要知道,有很多人这样叫我。这其中,包括我一个叫于根海的人。他偶尔会把车停在我们学校门口,头歪到车窗边,抽风一般地对我说:美女林枳,上车啦!每当这时,我就会呼一下啦开车门,把头昂起来,飞快地坐进去,再呼啦一下关上车门。
操!于根海说,你丫就不能轻点?
不能,再说,我为什么要轻点?坏了最好,就算弄不坏车,让于根海的心情坏了,也算是我的小小胜利。
于根海开的车是MIIOOER。
众所周知的二奶车,价值不足四十万,正好符合那些暴发户们对一段青春的定价。可是于根海不是二奶,于根海是长胡子的大老爷们,所以,他这就是低俗到家,就是有钱不会花,找着法儿让别人瞧不起他。
更遗憾的是,这个超俗的人,他不是别人,他是我的继父。
我的继父于根海脑子短路的时候就会开着他的那辆车来接我。至于坐在那辆车里的感觉,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偶尔于根海会打开车窗吐出一口痰,而这时我多半会像一个富家大小姐那样蹙着眉毛,那表情仿佛在说:不要怪我的司机,他只是有气管炎。
唉,可惜的是,有气管炎的司机来接我的次数实在有限,该上班的时候总是不来上班。
比如今天,放假了。我拖着我的A版LV的行李箱,觉得很重,校门口停了很多辆车,唯独却不见他的踪影。
林枳!我的同桌田丁丁从后面飞奔而来,喘着气问我说:要不要我送你,我妈要晚些才能来接我。
不用啦。我说,都不顺路。
她咯咯笑着说:暑假会不会想我咧?
真肉麻。
不过我还是更肉麻地捏了捏她的小胖脸说:当然。
天不算热的时候我们约了逛街啊。她说,要不就去一趟上海,我妈说我这么大了,可以自己出去旅行啦。
好。我说。
她伸手替我拦下一辆出租,把箱子替我放进后备箱,有些不舍地看着我上了车,车子发动的时候,我跟司机说:去莲花广场。
说来可耻,我身上的钱,此时只够打的到莲花广场而已。但是我仍然决定去那里,去看一条,我热衷已久的裙子,那条sofield的斜纹裙。米黄色提花纯棉面料,款式简单大方,低调而有品质,简直就是我的风格。
其实那条裙子我早已看上,但是,我没有试。我不用试就知道它肯定适合我,而且,它标价88,我根本买不起,又何必试?这就是我和一般女孩最大的不同。别的女孩会对自己无法拥有的东西满足于短暂地尝试和过瘾,但我不会。我,选择完全或者零。
所以,一连三个礼拜,每个周五的下午,不管学业有多忙,我都会去看那条裙子,一直看到期末考的那一天。虽然我知道sofield顶多也就打个八折,还是远远超出我的购买力,可是,如果你想得到一件东西,就必须坚持着渴望它,不然你就会永远地失去希望。
因为我穿着和气质都还挺能唬人,所以,虽然在店里东转西转什么也不买,店员对我也还算谦恭有礼。我东看看西看看,表情冷淡,仿佛对一切嗤之以鼻。其实我的心思还是在那条宝贝裙子上火烧火燎的酝酿着。我在想,兴许回到家里,我可以拿着我考了第一名的成绩单对于根海说:能不能奖励我……
这种想法在心里只冒出来一小半,就被我自己毅然绝然地否定掉了,就像我从来都没有真心实意喊过于根海一声爸一样,在他心里,我也从来都不是他的女儿。
我有什么权利提要求呢?所以,如果那天不是他出现,我多半是会拉着我的A货LV,满心失望却也趾高气昂的步行回家的。
可是那一天,他出现了,事情就忽然地开始变得不一样。他走进来,用跟我一样坚定的眼神看着那件挂在墙上的斜纹裙。不同的是,他指着那条裙子,对店员说:帮我取下来。
我瞟了他一眼,不错,还算帅,看上去也算有钱。看来是给女朋友买衣服吧,世界上有钱的傻瓜总不要太多哦。我在心里轻轻笑了一声,乖巧地闪过一边。
店员正要给他从衣架上取裙子,他却说:这件我不要。给我拿件新的。
那间sofield的店,有一个小小的储货间,一般如果有这种比较挑剔的客户要求拿全新的衣服,店员就去里面翻找,这个过程需要一些时间。
店员进去的时候我继续在衣物架间流连,刚才进来那男人,却突然靠近我,在我耳边低声喝了一句:快走!
然后,他拉了我一把。
一直到今天,我都觉得,当时我的反应,只能用鬼使神差这四个字来形容。
我,居然听了一个来路不明神色可疑的陌生男人的一句话,就撒丫子跟着他跑出了专卖店!在跑的过程中,那个男人一直拉着我的手。看得出,他非常熟悉这里的地形,选的路都不是阳关大道而是说不清怎么拐来拐去的曲折的小径,而且他跑的时候连想都不用想,没有任何犹豫地穿过一个一个路口,熟悉的程度,简直好像在他家后花园散步。
当我们跑到一个弯角,也就是七年以前我家老房旁边一个豆腐店的遗址时,我停下来,甩脱他的手,冷冷对他说:不用再跑了。
他笑嘻嘻看着我,脸不红气不喘:怎么你跑累了吗?
我摇摇头,骄傲地。我可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娇小姐。
你是谁?拉我出来有何贵干?我问他。
他愣了一下,忽然,扬声大笑。他笑得那么惬意那么放肆,简直好像遇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事。
小丫头,还真是发财就忘了朋友的那种。我小时候帮你打的那些架,原来都是白打的啊?
什么?我迷惑地看着他,而他继续说:早就盯上你了,连续三个礼拜去同一家店看同一件衣服,寒碜不寒碜呢?什么时候,你变得这么没出息了?
我瞪大眼睛。他好像,对我很熟悉。难道是一个暗恋我的富商,用这种惊人的方式对我表白?可纵然我在记忆里拼命搜集他的样子,始终却还是一片空白。
他看见我的窘态,笑得更欢了。
忘了就算了。他笑完后说,反正我也没指着你回报我什么。喏,这个给你,以后长点出息,就算对得住我了。
然后,他在自己宽大的衬衫下一阵捣鼓,天哪,我看见那条米黄色的斜纹裙,就那么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眼前!你偷……我失声喊道。
嘘嘘嘘!小声点!他大大咧咧地把裙子往我手里一塞,要就要,不要我就送别人,给你一秒钟思考!
要!我只用了半秒。我为什么不要?反正偷出来的东西又不可能还回去,顶多以后我再也不去那间店就是。
好。他说,就知道你抗拒不了。
斜纹裙交到我手里,我看着他,他拍拍手像摆脱什么不想要的负担,然后就那么轻轻巧巧地一转身。
他转身的样子……周楚暮!我终于失声喊了出来。
他停住。
我紧张得屏住气,他慢慢转过来的脸在夕阳的光里一点一点变得明亮起来,一点一点,变得那么要命地熟悉。
是周楚暮呐!当他完全转过身,当他靠进一步,贴近地打量着我,当他满不在乎地说出那一句林林,你总算还记得我。的时候,我的心,终于忍受不了胸腔里惊喜交加的猛烈膨胀,呀地一声尖叫了出来。
这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叫我林林。
这个世界,原来真的有重逢这一奇迹呢。
周楚暮。说真的,他和小时候长得真的太不一样了。难怪我费劲力气才认出他来,也难为他居然能够认出我来。
那天晚上,我把周楚暮带回了我家里。于根海不在,是妈妈开的门。
她仍旧手里缠着佛珠,也不看我,开了门,转身就往自己的房间奔。但我今天叫住她:妈,你看谁来了?
周楚暮在门口闪了出来,她才稍微侧了侧身。
阿姨!周楚暮提着我的箱子,很热情地对她招招手,用老熟人一样的口吻对她寒暄:您好呀!您还记得我不?
我妈仍旧保持着那个侧身的姿势,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了句:同学吗?
我上前一步,走到她面前低声说:妈,他是周伯的儿子。
我以为她起码会说句:长这么高了,我都不认得了,可她只是继续保持着侧身的姿势,把周楚暮上下扫视了一遍,就一声不吭的离开。她离开的姿势和她望周楚暮的表情,都让人想到观音娘娘——仙风道骨,早就忘记尘世风云的态度,让人哭也不得笑也不得。
周楚暮他把我的箱子放到地上,耸了耸肩,想表示他的无所谓,但我知道,他还是有所谓的。我妈居然对他如此不在乎!难道她真的不记得过去了吗?我一直以为她念佛是为逃避现实,没想到,她如今已经高妙到连过去也一并逃避了。
我走到我房间的门口,招招手示意周楚暮跟来,周楚暮拉着我的箱子跟着我走了进来,他顺手把门带上,拧开了灯,然后一屁股坐在我的箱子上,熟门熟路到了极点。
我踢了他一脚:你会坐坏箱子。
那我坐你身边?他坏笑着,看着坐在床边的我。
我没理他。他已经开始四下张望起来,在他的张望里,我才发现我房间的苍白单调。墙壁上除了一个巨大的居里夫人素描画像,什么也没有。这还是初二那年,某个自称画家的男生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本来不想要,念在画的内容还算正点,我收了下来。这是我唯一收下的男生的礼物,也是唯一称的上有品的礼物。
只是他附上的那封信实在太可笑。
你就是我心中的玛丽居里。他这样写道。就因为这句话,整整一个星期我都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个伟人,我差点没因此笑出病来。此刻周楚暮正带着研究性的目光看着那幅画,他越看,我越觉得这幅画其实很丢人。
周伯……还好吗?我开始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才回过神,眨了眨眼,说:死了。
死了?我掩着嘴惊叫,为什么?
他脾气太大,动不动就要抽人,中风了,就死了。他仍然说得面无表情,好像在说一个连续剧中的人物命运。
你爸是好人。我提醒他。
那是。他对你那是没得说。小时候我老怀疑,咱俩是不是在医院里换错了?周楚暮又坏笑着看我。我仔细打量他的眼睛,果然是没有一丝的疼意,也许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应该明白不应该对这样一个冷血的男生陷入情网,可是,我说过了,这是命中注定。
我命中注定重新遇见周楚暮,也就命中注定了,万劫不复。
你傻了,居里夫人?周楚暮伸出手来在我眼前晃了一晃。我吃了一惊,他居然认得居里夫人!这些年,你都在哪里?
他死了我就是一个人。周楚暮说,你明白什么叫一个人吗?
我点点头,我当然明白,就算他们没死,其实我也感觉同样是一个人。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路,一个人怀旧,一个人唱歌,一个人苦读,一个人伤心。
你没有女朋友吗?我问他。
你想我有吗?他反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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