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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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春-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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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雨中酒家逢燕郎
        迎客来是一家小酒店,不但小还很简陋,矮矮的棚子里只放着四张桌子,最多也就容得下十几个人。但因为门前的官道通往京师,平日的生意倒也不错。
        这几日因为连降大雨,路上行人少了许多,连带着迎客来的生意也变的很清淡。此时,掌柜和唯一的伙计都坐在桌边打嗑睡,直到一辆马车停在了门前。
        马车上下来两个人,一个十七、八岁的俏丽女子和一个十三、四岁的清秀少年,正是从云南大理府远道而来的沐春风和无情。
        无情脱下身上的蓑衣,甩了甩脸上的雨水,“这条道上只有这一家店,就在这里歇一歇吧。”
        “嗯,等雨小些再走吧。”沐春风有些愧疚,她坐在马车里,身上并没有淋到一滴雨。
        “两位客官想吃些什么?”好容易找到事做的伙计殷勤地上前招呼。
        沐春风见这里条件简陋,估计饭菜也不怎样,便只要了两碗杂酱面。
        伙计一声吆喝后,本在柜台后打嗑睡的掌柜便进了后面的厨房。沐春风好奇地问道:“你家掌柜便是掌勺的?”
        这伙计难得见到如此秀致的女子,竟有些羞涩,很老实地回答道:“掌勺的是我家老板娘,可是昨天和掌柜吵架回娘家……呃,不是,我是说老板娘病了……”伙计心中大喊不妙,要是让掌柜知道他说了实话可就糟了。
        沐春风格格地笑了起来,“好了,就当我什么也没有听见吧。”
        这位小娘子笑起来真好看。伙计觉得自己好幸福,可当旁边的少年冷冷地哼了一声后,他又宛如被一盆冷水浇在了头上。
        门外传来一阵嘈杂,有三人三骑飞驰而来,中间那人跳下马后便冲进了茶铺,动静很大。后面又跟进一人,忙着帮前面这人解下身上的雨笠、蓑衣。
        雨笠一脱下,便露出一张精致的面孔来。两眉斜飞入鬓,双瞳似藏墨玉,鼻梁挺直,嘴唇红润。再脱下蓑衣,衬着绿罗褶、玉腰带,英气逼人。
        燕锦衣把脱下的雨笠、蓑衣交给贴身小厮侍剑,又从他手里接过巾帕擦了擦渗到脖颈的雨水,抬头看了看小酒店内的情形,不禁皱起了眉头。
        “二公子,附近没有其他店,将就一下吧。”侍剑知道少主人是嫌弃这里太过寒酸。
        燕锦衣望了望屋外的大雨,后悔没有听从姨母的话要一辆马车。他讨厌在雨天赶路,可是父命难违,如果不能在明天赶回家,可就糟了。
        “嗯,叫店家快些炒几个热菜。”赶了那么久的路,他早已饥肠辘辘。
        护卫周闻系好马匹后也进来了。因为地方太小,燕锦衣也懒得计较,便让两个随从和自己坐在了一桌。坐定之后,他恰巧与沐春风正对,眼光便不由自主地落到了她的身上。
        想不到在这样破落的小店里竟会看到这样清丽的佳人,燕锦衣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而后又忍不住想起了有京师第一美人之称的芮国公二女郭盈袖。
        郭小娘子可不会像这女子一样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过他去年进宫看望姐姐时有幸见过一面。现在想来姐姐也是有意撮合他俩,才会安排了那场巧遇。
        郭小娘子的确生的绝色,芙蓉面,杨柳腰,举止娴静,言谈文雅,再加上是当朝皇后的亲妹、芮国公郭淳的千金,及笄之后便被无数名门望族视为联姻的首选。燕家也不例外。
        也许是因为提亲的人太多了,而且非富既贵,不好取舍,郭家干脆定于三月十六日也就是后日,在府前高搭彩楼,让郭小娘子抛绣球卜婿,不拘贵贱俊丑。消息传出后,无数年轻俊杰以及异想天开者都涌向了京师。
        正在济南府姨母家玩耍的燕锦衣也被父亲紧急召回,一路快马加鞭,生怕赶不上。倒不是担心误了姻缘会被父亲责怪,只是不甘心让段家那小子占了便宜。若要凭武力拼抢,他不在,谁还能是段宸书的对手?
        段家虽与郭家交好,但据传段宸书早年已经订过一门亲事。还以为他真的对郭小娘子无意,想不到在招亲之事公开后,又传出段宸书也要参与的消息。这不是存心和他燕锦衣作对吗?
        从燕锦衣记事起就总是听人夸讲段家的公子如何厉害,尤其是父亲,似乎恨不得把段宸书变成自己的儿子。所以他一直努力要压过段宸书,以雪耻辱。
        可是,文武双全容易,文武双科状元却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即使他有信心在明年的武举上夺魁,也不可能在文试上超越段宸书,吟风弄月还马马虎虎,可一说到写文论策他就头疼。
        到目前为止,除了在容貌上他稍胜一筹外,似乎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比得过段宸书。可他又不是女人!
        为今之计,除了想办法比段宸书建立更多、更大的军功外,抢到京师第一美人做妻子也是一个压倒对方的好机会。所以,他一定不能错过郭家的招亲。
        燕锦衣正想着自己的制敌之策时,沐春风也在暗暗称奇。她正月里刚满十八岁,正是青春年少,所以那日见了仪表出众的段宸书难免有些心动,可想不到今日又见到一个比段宸书还要俊俏的少年。
        “若说俊美,谁也比不过老师。可惜老师美得有些邪乎,看了让人心慌慌。段公子贵在一身正气,稳重大度,但拘于礼数,更像一个道学先生。至于这位公子,英眉秀目,风采更佳,只不知性情如何?无情嘛,年纪太小,还不好比较。”沐春风在心里暗自念叨,片刻后又为自己的“好色”而暗笑。
        “哇,这是什么东西?”无情指着碗里黑乎乎的东西叫道。
        “嘿嘿,这是二位客官要的杂酱面啊。”伙计也觉得很不好意思,哪能让这么温柔的小娘子吃这种食物啊。
        沐春风看了一眼,叹了口气,“算了,无情,随便吃点吧,反正明天就到京师了。”她以前随父母四处游历时,也不是时时都能吃上精美的食物,已经练就了随遇而安的本事。
        侍剑和无情的年纪差不多,看到他板着脸吃面的情形不由觉得好笑,可转念一想却又笑不出来了。杂酱面都做成这样,他们点的炒菜又会炒成什么模样?
        “这是什么鬼东西?”燕锦衣把嘴里的食物吐了出来,把这东西咽下去简直就是服毒自杀。
        “这、这是猪肉啊……”伙计被燕锦衣暴怒的样子弄得有些哆嗦。这位公子衣着华丽、贵气逼人,可不是他这种小人物惹得起的。
        “呸!这哪里是猪肉,这分明是树皮!”侍剑也把嘴里的肉吐了出来,连他都吃不消的东西,比他金贵的公子又怎么受得了?
        周闻没有说话,抱起茶壶灌了好几口茶水,然后才骂道:“他奶奶的,咬到盐罐子了。”
        燕锦衣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摔,“把你们的掌柜叫出来!”
        伙计趁机逃走,不一会儿,满身油污的掌柜从厨房里跑了出来。
        “客官有什么吩咐?”
        “你这店家真不老实!公子我没有欺你店小扣你银子,你倒是仗着一家独大,拿这些畜生吃的东西来消遣我!”燕锦衣拍着桌子说道。
        无情立刻放下了筷子,这都成畜生吃的东西了,他还怎么吃得下啊。
        “公子息怒,小的哪敢做这种事。”掌柜吓得又是点头又是哈腰,“您有所不知,小的这里掌勺的原是贱内,不巧今日病了,小的只好亲自下厨。可我一个大大人门儿,何时进过厨房?这还是第一次……”
        燕锦衣气不打一处来,他被父亲逼着回京抢亲,死对头段宸书跳出来横刀夺爱,老天爷又降下大雨阻他行程,这些难道还不够吗?还要让他品尝这该死的店家的第一次?
        “你这个混账东西,快回去给我重做!要是再做出这些狗屁东西来,小爷我就砸了你的店!”燕锦衣拿起一盘菜摔在地上,盘子的碎片和盘里的汤水撒了一地。
        沐春风不由地皱起了眉。阿妈说的对,找男人不能光看皮相,这少年模样俊美,脾气却如此暴躁,又总是高人一等,不像是会体贴妻子的人。
        “公子,小的、小的真不会啊。要不,您换个地方……”掌柜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燕锦衣真会砸了他的小店。
        “这大雨天你让我们换哪里去啊?”侍剑也怒了,怎么会碰上这么一个愚蠢的店家?偏偏还要赶两个时辰的路才能再找到打火的地方,而外面又下着大雨。
        周闻一把抓住了掌柜的衣领,“没听见我家公子的吩咐吗?还不快去?”不过他很怀疑这掌柜能不能做出让公子满意的饭菜,但总不能驳了公子的面子。
        “这位公子请息怒。”沐春风看不过眼,走过来劝道。
        “小娘子有何贵干?”燕锦衣斜眼瞥了她一眼,但看到跟在她身后的无情时,心里一动:“这小子定是高手教出来的。”神情便慎重起来。
        沐春风没有因为燕锦衣的轻蔑而生气,微笑着说道:“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道理倒过来也是一样,公子硬逼着掌柜上灶台也是没用的。”
        “就是,就是,不是小的不肯伺候公子,实在是……做不来啊……您砸了我的店我也做不出来啊……”掌柜挣不脱周闻的魔爪,只能低着脑袋小声说道。
        燕锦衣两眼一瞪,“那你想怎样?要小爷接着吃猪食吗?”
        “掌柜的,你这厨房里还有备好没用的食材吗?”沐春风问道。
        “有!有!”今天来的客人少,没用太多食材。
        “那就劳烦掌柜把厨房借我用一用。这位公子要是不嫌弃我的手艺,我就多做些,大伙一块吃,怎么样?”
        “你……能行吗?”燕锦衣有些犹豫,他看这位女子也不像是整日操劳家务的人。
        “不想吃拉倒。”无情冷冷地说道。
        燕锦衣俊脸一沉,这小厮的胆子真大。
        沐春风却只是淡淡一笑,可只这一笑就让人无法怒言相对。燕锦衣心想,她既然敢说出这话,想必要比这店家强一些,便缓了语气,“就试试吧。若做得合口味,小爷自然有赏。”
        沐春风又是一笑,“赏就不必了,不要缺了掌柜的饭钱就好,他们这小本生意可不容易。”
        “好说,好说,只要公子吃得高兴就好。”被周闻放开衣领的掌柜如获大赦,恭敬地将沐春风送入厨房。

      第五章 有幸得遇春风暖
        沐春风的母亲喜爱下厨,尤以给家人做饭为乐,有时行在乡间,也会借人灶火给丈夫、女儿打打牙祭。母亲走后,沐春风便也常常钻研厨艺,以慰藉思念母亲的父亲,一般的家常菜倒也难不倒她。
        进到厨房来,只见油盐酱醋、锅碗瓢盆、鱼肉果蔬样样齐全,显然老板娘是个熟手,只是如今被那掌柜糟蹋得有些脏乱。
        沐春风束起袖子,扎上围裙,将灶台简单收拾了一下,又将黑糊糊的铁锅洗涮干净,炒了一份腰花、一份腊肉,又炒了一份白菜、一份山药,再煎了几个蛋饼,都用盘子分成大小两份,大的那份给燕锦衣那桌,小的这份留给自己。
        店里有现成的馒头,虽然有些硬、有些冷,但和着热腾腾、香喷喷的菜肴,吃起来倒也爽快。燕锦衣也顾不上面子,低头猛吃,这滋味和刚才一比果然是天壤之别,只可惜数量少了些。
        掌柜做的饭菜自然没有人眷顾,只是他舍不得扔,让伙计收了起来打算自己享用。可这时闻着客人桌子上飘来的香味,掌柜心里只是后悔,想着今晚一定要把老婆接回来。
        吃得差不多了,燕锦衣望了望门外,雨势不减,便又皱起了眉头,一转头却又看见沐春风乘来的马车,心里一动,低头对侍剑说了几句。
        侍剑忙跑到沐春风桌前问道:“小娘子,这外面的马车是你们的吗?”
        “嗯,是啊。”
        “能不能卖给我们。我家公子有急事必须马上赶回京师,可偏偏一直下雨。”
        无情猛然抬起头来,“笑话,你家公子坐马车,难道让我家小娘子冒雨骑马?”
        侍剑对沐春风客气那是因为刚吃了人家做的饭菜,对于冷冰冰的无情他可没有好感,噘着嘴说道:“那你是不肯卖了?”
        “当然不卖!”无情此时正在变声,声音显得有些尖细,所以他不喜多言,可这豪奴居然想抢他们的马车,他当然不能再沉默。
        燕锦衣耐不住了,站起身来,“你们开个价,多少银子我都给。”
        无情转过头来,“多少银子都不卖,我家小娘子也有急事。”切,有钱就了不起了吗?沐家小娘子又不缺钱用。
        燕锦衣又绷紧了俊脸,吓得掌柜和伙计躲在柜台后,饭钱都不想要了。
        沐春风心里也不高兴,不仅是因为对方意欲强买的缘故,还因为那不是普通的马车。再说,这雨不知什么时候会停,把马车卖了,难道让她在这小店里等到第二天吗?
        不过,看这几人的确是有急事的样子,雨天骑快马赶路确也不便。她想了想,便说道:“这马车我是不会卖的。不过我也是要去京师,如果公子真有急事,不如搭我的车一起走,我让无情赶得快些。”
        无情攥紧了拳头。记忆中的沐大人和沐夫人都是极为聪明的人,楚大人就更不必说了,可为什么经过三人精心栽培的沐家小娘子竟会提出如此愚蠢的建议——和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同坐一车!
        燕锦衣也惊讶了半天,他甚至以为沐春风是在报复他,故意说着玩,一再确定之后才犹豫着答应了。能尽早赶回家自然最好,对方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和一个半大小孩,还能把他们三人吃了不成。
        来时过于匆忙,燕锦衣并没有留意过停在酒店外的马车,此时才发现拉车的两匹马与自己所骑的高大骏马有所不同。这马体型较小,但头大颈高、四肢健壮,虽被雨水淋湿,仍然精神奕奕,绝非劣品。
        “这是云南马。”在军队呆过的周闻认出了马的品种。
        “这可不是普通的云南马,这叫越赕马,善驰骤,可日行数百里。”无情得意地说道。
        “日行数百里?照这么说,我们今晚就可以到京师了。”侍剑不相信无情的话。
        无情的嘴角泛起一丝冷笑,“当然可以。”
        沐春风没有理会她眼里小孩子们的吵闹,先上了车。燕锦衣踌躇了片刻,也跟了上来。周闻和侍剑仍是骑马,自己那匹马也由他们牵着,只等雨停便落车换马。
        上到车里来,燕锦衣又吃了一惊。这马车外面看着极为普通,里面却别有洞天。
        车内四面均以竹片编成,凉爽宜人;坐榻是以藤条编制,色泽清亮,又铺着双燕起舞的狗皮褥子,松软暖和;中间的小桌以汉白玉镶面,上面放着紫砂茶具,下面尚有放零食的小柜;左边有一个小书架,放了不少书,右边则放了几件行李;顶上还有一盏灯,用的是贵重的琉璃罩。
        这车看来是特意为一个人使用设计的,燕锦衣只能与沐春风并排而坐,不免有些拘谨。沐春风却显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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