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热血熬成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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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热血熬成欲望-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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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十几年前的话,我一定不会告诉严默我吃不了鸡蛋黄,而是强忍着难受的吃下去,哪怕胃酸到要把胃液都吐出来依然会默默承受、忍住不说——因为那时候我怕严默嫌我矫情。可是现在,经过这么多年的成长,我知道有些事情我是需要和严默直说的,只有直接沟通,才不会产生歧义。
  “胃酸?”严默大概从没有想到有人吃鸡蛋黄会胃酸,于是有些紧张的看着我。
  “也不是很严重,只不过吃下鸡蛋黄以后胃不舒服,有时候会吐,所以我尽可能的不吃鸡蛋黄,不是娇气也不是矫情,只是单纯的不舒服。”
  “对不起,”严默把我和他的粥碗调了个个,“我从来都不知道你吃鸡蛋黄会不舒服,以前的我实在是太不用心了,以后我会改的。”
  “你说什么呢?那么严肃!”我冲严默笑了笑,喝了一大口白粥,胃里便暖和了起来,“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当然要摸索着来了。我以前也没想到有人竟然会每天都吃同一种吃的而不带烦的。”
  “咩咩,你是所有鸡蛋黄都不能吃吗?炒鸡蛋、煎鸡蛋呢?蛋羹能不能吃?”
  “你别那么紧张,我不是不能吃鸡蛋黄,炒鸡蛋、煎鸡蛋都可以吃,你忘了上次你给我蒸过蛋羹,我当然可以吃。其实煮鸡蛋我也能吃,只不过蛋黄吃完了不舒服。”
  “好,记住了!”严默露出了久违的纯净的笑容,“你喜欢吃草莓、吃虾,不能吃煮鸡蛋的蛋黄,喜欢天蓝色、喜欢非洲菊、亚麻。咩咩,以后你所有的喜好、禁忌都要告诉我,我一定会记住的!”
  “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叫严默的混蛋,这个,你一定要记住!”看着严默认真的样子,我不禁笑了。
  严默的脸上升起一朵可疑的红云,然后吃吃的笑了。
  “行了,”我觉得自己的脸也红了,“你用不用整理出一本手册来背诵下来?弄得我跟老佛爷似的!”
  “做手册?好主意!”严默笑得更加好看了。
  “别贫了,”看着严默的笑容我只觉得这些天的阴霾全部一扫而光了,真的敞开心笑了起来,“赶快收拾收拾,咱们要去医院了。”
  “你要去复查吗?”严默慌忙把碗里的粥喝掉,收拾起碗筷来,“这次到底为什么会又晕倒的?”
  “生气呗,医生说不让我再生气了。”我嘟着嘴可怜巴巴的看着严默,“求你别再气我了,好不好?”
  “好,手册第一条:不许惹咩咩生气。”严默手脚麻利的在厨房洗着碗,而我在客厅擦着桌子,看着那一桌的碎蛋皮我忍不住想要把它们拼了起来,于是一边拼一边笑,冲那两个碎掉的男孩女孩蛋壳出怪样。
  不得不说,严默确实不是一个浪漫的人,可他却与生俱来带有一股天真的浪漫劲头,他那些随手而出的线条、随口而哼的曲调,往往都会令我感动许久,而他却好像从来都意识不到,这些就是许多人需要努力营造的所谓的浪漫。因为这些在一般人看起来有些刻意的浪漫,其实都是他信手拈来的真诚。
  “去穿衣服,咱们这就走。”严默从厨房出来,看我还在对着那一桌的蛋壳傻笑,便把我推回了卧室,他自己擦上了桌子。
  “嗯,”我一边翻着衣服一边应着,突然反应过来——我什么事儿都没有了,为什么要去复查?“严默,我不用复查了。咱们是去医院给你换药,本来昨天就应该去的,我看看你手怎么样了?”
  “没事儿,”严默把手揣进了裤袋里,“那我自己去就行,你要是不想上班去就再多歇两天,下星期再去。”
  “把你手给我看看。”我把我的手伸向严默,给他做出一个平等交换的示范动作。
  “没事儿,真的没事儿了。”严默向后退了一步,并没有做出我预期的回应。
  “严默!”我叫了起来,“你怎么又说话不算数?你手册第一条写的是什么?”
  “别生气别生气!”严默立马把手伸给了我。
  严默那双本来苍白而修长的手,现在变得红肿且伤口溃烂,看起来很恐怖。我突然想起严默刚才还刷碗来着,气就不打一处来。
  “咩咩,我这就去医院换药,你别生气,别……别哭啊!”
  我怎么能不哭?不管是弹琴、画画还是纹身,严默都需要他这双手啊,我不管他是不是要靠这双手来糊口,我只知道他的所有爱好都离不开他这又多才多艺且灵巧的手,他怎么可以这么不管不顾?他为什么不让我去刷碗?他为什么这么白痴、这么气人!
  “严默,你就是个大混蛋!大笨蛋!你怎么这么傻啊?!”我哭喊着。
  严默就真的傻在那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5 章

  医生把严默的一双手包得像个粽子一样,还把他大骂了一顿。
  本来严默的手只是II度冻伤,损伤虽然深达皮下组织,但经过处理及医治后,创面成痂后2至3个星期一般就能愈合;可是现在这双手被他弄成了并发感染,创面形成了溃疡,医生说创面愈合后多半会留下瘢痕。
  “这回好了吧?”从医院出来上了车,我就开始不由得埋怨上了严默,“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喝得那么醉!”
  “戒酒。”严默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好像很好笑一样看着我。
  “有什么好笑的?”我皱着眉扭头看了他一眼。
  “没有,就是想笑,”严默莫名其妙的笑着,然后说,“咩咩,你也把酒戒了吧,还有烟。”
  “我没烟瘾也没酒瘾,咱俩不是一个level的好不好?你呀先把烟戒了,抽多了对身体不好,对嗓子也不好,影响声色;酒呢,尽量也少喝一些,你那天喝成这样真的差点儿把我吓死。”
  “再喝一次就不喝了。”严默还在笑。
  “酒鬼!”我冲严默哼了一声,“本来也没说不让你喝,自己这儿讨价还价,有意思吗?”
  “再喝一次,”严默固执的又重复了一遍,然后说出了一句我怎么也想不到的话来——“再喝一次,在咱们婚礼上。”
  突然间我的眼角就有些湿润了。
  年轻的时候我一直在幻想我和严默的婚礼:我喜欢那种盛大的户外草坪婚礼,最好是在春暖花开的旱季,阳光明媚、花草芳香,有一丝和煦的微风,绿油油的草坪上摆满了白色的桌椅入银光闪闪的冷餐餐具,此外还要有粉红色的花门、金色的香槟塔、雪白的七层高的蛋糕以及五颜六色的气球……我穿着洁白的婚纱,严默则穿着得体的西服,我们肩并肩的接受着亲朋好友的祝福。年轻时候的我就想要一个这样欢乐的婚礼,我想要所有人见证我和严默的爱情。
  但是在现实中,这个梦离我越来越远,远到后来我就忘记我曾经做过这样的白日梦。因为慢慢的我就知道了,严默是个并不想要结婚的人,于是我就说服自己,接受了他的固执——为了他,我愿意改变自己;可是当严默后来还是离开了我以后,我甚至觉得我打心眼里也是个不愿意结婚的人,我觉得自己甚至是个连爱都不会爱的人——对于这一切我彻彻底底的放弃了,也死心了。
  但是当严默把那枚大了许多的戒指套在我手指上、向我求婚的那一刻,一切关于婚礼的记忆又全部复活了!我像个天真、爱做白日梦的小女生一样,又开始幻想我和严默的婚礼——这一次我幻想中的婚礼不再有那虚荣的形式上的东西。这一次我只要严默静静的为我唱首歌,其他的我什么都不要:不要草坪、不要蛋糕、不要婚纱、不要戒指,甚至连宾客都没要;我只要我和严默,永远在一起。
  哦,严默的提议不错,我们可以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婚礼上喝酒。我们喝酒、唱歌,唱歌、喝酒……
  于是我轻轻的“嗯”了一声,也冲着严默笑了。
  “Each one believing that love never dies
  Watching her eyes and hoping I'm always there……”
  严默哼唱起了Beatles的《HERE; THERE AND EVERYWHERE》。
  “严默,”听着严默的歌声,犹豫了一下我还是对他说了,“如果可能,我还是希望你继续唱下去。”
  “嗯?”歌声停住了,严默不解的看着我。
  “我知道音乐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你也同样清楚。我希望你过得开心,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不要有这么大压力的生活。而且你很有天份,现在也小有成就了,这时候放弃太可惜,也不值得。”
  “……能和你在一起,我就已经很开心了;其他一切都无所谓了。”严默说完这一句话便咬着嘴唇不说话了,两只手则下意识的碰了碰——那两只粽子是没办法握在一起的。
  严默的话虽然让我感动,但我知道我不能自私的把一个天才变成一个碌碌无为的庸才,而且他刚才说的这些也不是他的真心话。
  音乐就像是严默的生命,是他的武器,也是他在这个社会的功用。他拥有音乐便可以对抗整个世界,而他的热血,是令人动容的——这种热血、这种才华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拥有的。
  “咱们一会儿听听杜革的意见,他毕竟是你老板也是你哥们儿。”看着严默那个样子,我就知道,我再说什么对他来说都没用了,于是搬出了杜革。
  我知道杜革并不希望严默就此退出歌坛——为了严默杜革花了多少心血、下了多少本钱,那天我去找他的时候杜革都给我讲了。而且从那天杜革的语气中我就听出来了,杜革是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这个马上就要赚大钱的投资的,要不然他也不可能这么紧张。
  杜革毕竟是个商人,这一点他自己也同意。无商不奸——这是他那天亲口对我说的。
  当不当歌手其实并没有严默想得那么简单。
  气氛有些尴尬,于是我扭开了收音机,里面正在放一首Nirvana的老歌:
  “Load up on guns and bring your friends
  It's fun to lose; and to pretend
  She's overboard; and self assured
  Oh no; I know; a dirty word
  Hello; how Low
  With the ligts out it's less dangerous
  Here we are now; entertain us
  I feel stupid and contagious
  Here we are now; entertain us
  A mulatto; an Albino; a mosquito; my Libido;yeah
  I'm worse at what I do best; and for this gift I Feel blessed
  Our little group has always been; and always will until the end
  Hello; how low
  With the lights out it's less dangerous
  Here we are now; entertain us
  I feel stupid and contagious
  Here we are now; entertain us 
  A mulatto; an albino; a mosquito; my Libido;yeah
  And I forget; just why I taste
  Oh yeah; I guess it makes me smile
  I found it hard; it was hard to find
  Oh well; whatever; nevermind
  Hello; how low
  A denial; a denial;a denial; adenial……”
  第一次听Nirvana的音乐是在我第一次去严默那间小屋的那一天。严默用他那台小小的双卡录音机一边放着Nirvana的打口带,一边指着他那一墙花花绿绿的海报上一个超帅的金发男子给我讲什么是Grunge。
  我第一次知道、见到这个叫Kurt Cobain的男人,他却已经已经去世4、5年了。可是看着海报上Cobain那双纯真的眼睛,我却觉得这个第一次见过的人竟然是那么的似曾相识,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严默有着和Cobain极其相似的纯真而又颓废的眼神。
  那一次,严默不管我是否听得懂、吸收得了,只是滔滔不绝的给我讲着Grunge与Heavey Metal
  、Punk以及Hardcre的区别,然后一字一句的给我讲解这首《SMELLS LIKE TEEN SPIRIT》。严默说这首歌的歌词写得很垃圾,而且很无耻的被塑造成了一首流行金曲,Nirvana从来没承认过这是他们最喜欢的作品,却他们是最广为流传的作品——这就是身处流行文化的悲哀。
  听着这首充满隐喻的歌儿、回想着往事,我就有些发慌了。我很害怕有一天严默会像Kurt Cobain一样把自己毁了——严默和Cobain有着近似的童年:从小因为父母感情破裂而变得内向,把所有问题都藏在心底;和那些本与他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混在一起,就比如村子里那些北漂青年;然后违抗父母、放荡不归、旷课退学,和他爸妈给他安排的前程格格不入,而沉迷于音乐、画画和唱歌。而且严默和Cobain同样的敏感且充满灵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都吸食大麻。
  想到这些我开始紧张,我怕严默有一天真的像Cobain一样把自己弄死,于是我关掉了收音机,握着方向盘的手便不自觉的抖了起来。
  突然,严默那粽子一样的手抚在了我的手背上,轻声的说:“咩咩,有些事情我也说不上来……”
  “嗯。”看他没了下文,我便应了一声,希望他能继续说下去。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已经不留恋过去的生活了。我现在知道,未来很重要,未来就是希望,因为我未来的每一天都会有你陪伴!”
  听着严默的话我突然觉得不怕了,因为我记起来了,当我第一次听《SMELLS LIKE TEEN SPIRIT》的时候,严默让我特别注意第3分42秒,Cobain沙哑的声音唱着这样的歌词:“I found it hard; it was hard to find。 Oh well; whatever; nevermind……”
  是呀,艰难的发现,找寻希望太困难……算了吧,别介意。
  Nevermind,别介意,就如同严默说的——未来就是希望!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6 章

  我和严默刚从车上下来就被一群扛着“长枪短炮”的人团团围住了。
  “噼哩啪啦”一通闪光灯与快门的声音,把我弄傻了,那些镜头差不多要顶到严默脸上了,混乱中也不知道谁还拽了一下我的头发,大概是嫌我挡住镜头了。
  “你们干什么?”严默下意识的把我搂在了怀里,另一只手挡住我,冲那些拿着相机还在疯狂拍照的人问道。
  “严默,你和陈若菲真的分手了吗?”终于一个躲在相机后面的人打破了沉默。
  严默护住我没有说话,只是继续往前走。
  “严默,陈若菲自曝曾患上抑郁症想自杀,你知道吗?”
  “严默,看镜头,笑一下。”
  “严默,你真的瘸了吗?还是噱头?”
  “严默,把裤子揿起来点儿。”
  “严默,截肢影响你性功能吗?”
  “严默,你之前的歌是不是都是陈若菲写的署的你的名?”
  ……
  “严默、严默”的叫声此起彼伏,加上一闪一闪的闪光灯,已经把我弄得晕头转向。从停车场到ROL楼下不过几百米的路程,现在却像永远没有尽头一样,放眼望去,只能看见这群几乎把我们包围且与我们近在咫尺的狗仔。
  那种压迫感,使我们无处循形。
  虽然我是记者出身,但从没有见过这阵完全不讲理、没礼貌的阵仗,只好低着头,紧紧的倚靠在严默怀里,随着他的步伐往前走。
  严默也不说话,只是更加紧的搂住我,而且用另一只手臂挡住我的脸,一步一步坚定的向前走去。
  “唉,严默,这就是小三儿吧?”见严默一直默不作声,一个狗仔突然改变了策略,问了一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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