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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他是她一见误终生的男神
而她,却是他一次错误后不得不娶的女人
三年后,当她精疲力竭毅然转身
他却幡然醒悟……原来,她早已成为了他生命中,那个无法替代的唯一!
小剧场
片段一:
她回头看他,身后的男人已收回了手。
他似乎想说些什么,可最终只是冲她点点头,“我走了,你保重。”然后便快步走下了台阶。
黑色的凯迪拉克扬长而去,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又是一阵凉风吹来,她望着街角上随风翻动的落叶,终于忍不住满脸是泪。
片段二:
血腥味儿弥漫口腔,他终于放开她。却在下一秒钳住她的下巴,“沈若初,对于我来说,那一张纸从来就没有实际意义。就算离婚了,曾经我们那些亲密的事实,你无法否认!”
“景焱!”她像是受伤的幼兽般低吼,愤怒地扑向了他,“你混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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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豪门 言情 虐恋 强势腹黑 破镜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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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第一次离婚(上)
沈若初和景焱第一次离婚那天,正好赶上降温。
小北风儿一吹,那叫一个透心儿凉。
两人一前一后从民政局里出来。她边不紧不慢地走下台阶儿,边低头翻看着手里的小红本本。
原来离婚证儿不是绿的,也是红的。
红的还挺喜庆的。就是……他妈的有点儿刺眼。
她暗吸了口气,回头看向身后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时,已经是笑眯眯地,“拜拜了景大董事长,祝你单身愉快!”说完加快了脚步,似乎有点泄愤的意味。
结果两寸小高跟儿绊上台阶,脚下一滑直接跐溜了下去。
胳膊上突然多出一道力量将她扯了回来。
沈若初险险地稳住身体,避免滚楼梯的厄运。提到嗓子眼儿的那颗心忽悠一下落回了原位。
此情此景,似乎有些熟悉。
她再次回头看他的同时,身后的男人也收回了手。
他似乎想说些什么,可最终只是冲她点点头,“我走了,你保重。”然后便快步走下了台阶。
黑色的凯迪拉克扬长而去,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又是一阵凉风吹来,她望着街角上随风翻动的落叶,终于忍不住满脸是泪。
沈若初想起了三年前的那个盛夏。
她翘掉下午两节课跑去事务所本来是为了找沈行之去郊外骑马,不想却赶上了一场倾盆大雨。十几米远的距离,从公交车站跑到台阶下已经被拍成了落汤鸡。
她像是脚底安了弹簧,一步三级地往上蹿。
凉鞋踩在雨中的大理石台阶上突然打滑,她整个人都往后仰了去。
惊叫淹没在雨声里,沈若初以为自己铁定不死也要摔残了,她甚至给自己安排好了着地的姿势。
然而下一秒,一双有力的臂膀却牢牢地将她接住。
沈若初用了十几秒才从惊吓中回神。
她站直了身体,回头看见自己的救命恩人是个高大帅气的男人。那一身妥帖的黑色西装穿在他身上,说不出的丰神俊朗。
司机在他身后帮他举着伞。他的衣袖和前襟因为救她已经被雨淋透,却不带一丝狼狈。
他的唇很薄,神情微冷,墨黑的眸色总给人一种深不见底的感觉。
沈若初忽然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下。接着,她清楚的听见脑海里想起了一个声音:嘿,沈若初,就是他了!
她一口气对他说了三声“谢谢”,又厚着脸皮以感谢的名义,问他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可他却只是说了声“不用”,便一脸淡漠地和她擦身而过。
后来,沈若初还是在她哥哥那里知道了这个人叫景焱,华景集团的创始人,也是她老爹的客户。
再后来,她在b城当月金融周刊的封面上见到了他。那本期刊到现在还被她珍藏着,男人英俊的照片旁,标着她娟秀的小字……男神。
只是事到如今,一切未免太过讽刺。
其实她当初真的是写错了字标错了地方,她不应该在他的照片上写男神,应该在自己脑袋顶上写“犯贱”才对!
☆、02。第一次离婚(下)
沈行之匆匆忙忙赶到民政局时,沈若初已经蹲那儿嚎了有整整半个小时了。
看着她瑟瑟发抖的小肩膀儿,妹控的心疼指数秒秒钟就爆棚了。
车门一甩,他像是一阵风一样到了她近前。然后伸出手,轻轻地慢慢地一下一下抚摸着她的头顶。
拍到第五下,沈若初终于炸毛儿了。
把他的手往边上一扒拉,抬头冲他叫唤,“你拍狗呐!”
沈行之赶紧收回手做投降状,“没有,我这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么!”说着顿了顿,忽然咬牙切齿地,“景焱那王八蛋呢?!”
“走了。”
他沉默两秒,忽然一声叹息,“你们两个……真离了?”
不问还好,这一问,她刚刚止住的眼泪又泛滥了。
“唉……你别哭了!”沈行之顿时手忙脚乱,“景焱那二百五就是一混蛋,现在正好,哥给你找更好的……”
口干舌燥地哄了足足五分钟,最后总算是让她重新平静下来,把人弄进了车里。
…………
沈若初打小儿口味就重,喜欢吃辣的。
心情大起大落时尤其的重!
步行街旁边有家川菜馆儿,沈行之很有先见之明地在那儿提前定了位置。
兄妹两个是那里的常客了。进了包厢,沈若初也不看菜单,轻车熟路地点了一桌子。等菜一上来,闷头就开始扫荡。
其实她被辣的脑袋发疼。可那种满嘴麻木满头大汗的感觉实在是痛快淋漓,让她心里的郁闷纾解了不少。
可吃着吃着,那股痛快劲儿忽然就变成了委屈……
其实这种程度的辣,以前对于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只是景焱从来不吃辣,久而久之为了配合他的饮食习惯,她的口味也跟着淡了许多。
他不吃辣,甚至连味道都闻不得,家里任何一道菜里就从来没出现过辣椒。
她知道他喜欢古典音乐,就买了一堆的唱片和曲谱,还请了个钢琴老师,只为了能和他找到一点共同语言。可天知道她一个五音不全去熏陶这些,到底有多么痛苦!
她还知道他睡前要喝杯特制的糯米茶,剃须水必须用薄荷味儿的,洗澡水要接近37度……
可他呢?!他可曾把她的事情放在心上过?
哪怕只那么一件!
两年的付出她换来了什么?!竟然就只有一句:原来你是这种女人!
以前她怎么就这么贱呢?!
委屈过后,沈若初又癫狂了。
把筷子往眼前一摔,“叮当”一声响,给对面的沈行之吓了一跳,“我去,你抽什么疯!”
沈若初把眼睛一瞪咬牙切齿,“我抽的不是疯!我抽的是景焱那王八蛋!”说着抓起筷子,又狠狠往面前的碗上抽了几下。
沈行之看着她阴狠的表情,聪明地选择了沉默。
沈若初发泄完外面已经彻底天黑。
沈行之叫来服务员。刚结了账,狐朋狗友就来了电话叫他去鬼混……7点半,盛世夜宴!
他看向对面的人,满眼询问,“去么?”
“去!”沈若初拎包儿起身,动作豪迈,“当然去!”
☆、03。你怎么在这里(上)
从川菜馆到盛世10左右分钟的路程。
沈行之娴熟地倒进停车位。踩下刹车的时候,旁边的人忽然抬手攥住他衣袖,幽幽开口,“哥……”
“怎么了?”
“我离婚的事儿……先不要告诉任何人。要是传到沈夫人耳朵里,我第一个拿你当垫背。”
“放心,我嘴没那么大!”他也怕沈夫人迁怒啊!沈行之沉默了两秒,忽然叹气,“初初,要是景焱先把消息公布出去怎么办?”
“他不会!”沈若初语气万分笃定,说完便径自推门下了车。
包厢在二楼。
隔着门隐约听见里面已经吆五喝六地好不热闹。
当沈若初推开门出现在众人视线里时,里面瞬间就寂静无声了。
紧接着不知道谁“啊——”地惊叫了一声,“若初!这不是若初妹妹么!”
随即,整个包厢都跟着沸腾起来。
她领导视察一般和众人挥挥手,把风衣和背包扔给身后的沈行之,直接凑进人最多的地方。酒杯一端,骰子一摇,回家一样娴熟自如。
沈若初第一次踏足这种地方,接触沈行之这帮狐朋狗友,是她17岁那年夏天。彼时小姑娘刚刚高考结束,已经被残酷的11年教育折磨成了一个典型的愤青儿。
对于众人此等*的行径,她直接作出八个字的评价……纸醉金迷、不思进取!然后下一秒,她就忽然傻笑着流了一地口水,“嘿嘿嘿……我喜欢!”
于是兄妹两个人一起开始了堕落的生活。
所以她当年也算是夜店一枝花的,虽然只是给逗比哥哥做陪衬。
后来,只因为景焱说,女孩子不该来这种地方。他还说,我不喜欢女人喝酒。
从此以后,她的夜晚便和沈行之分道扬镳,甚至滴酒不沾。
尽管那些话,他并不是对她说的,可她却奉为圣旨。
她知道景焱不喜欢她。但那又怎么样,她可以努力变成他喜欢的那种女人。
只是时至今日她才明白,不是变成最好的自己才会遇见那个对的他。更不是她改变了,就会成为景焱心上那个人。
不爱,就是不爱!
好在她这么多年犯贱之后,终于迷途知返,也还不算太迟。
…………
相较于沈若初,景焱离婚后的第一个夜晚过得很平静。
公司项目上新,他下午4点半有一个很重要的会议,从民政局离开便匆匆赶回公司。会后和几个高层主管一起吃了晚餐,又去办公室加班批示了几份文件。
回到家正好是晚上7点整。
别墅客厅的灯光很亮。可某一瞬间,却让他有种空落落的感觉。
景焱在沙发旁环视了一圈儿,忽然反应过来……哦,沈若初不在了。所以今天没有人会在他进门时跑过来围着他团团乱转,然后吵吵闹闹的和他讲她又发现了哪些新鲜事儿。
阿姨听见动静从房间里出来。
见他杵在那儿急忙走了过去,“先生回来啦?饭菜都凉了,我去给您热热。”
“不用。”景焱淡淡地出声,“我吃过了。”
“那需要给您准备咖啡么?”
“不用,你去休息吧。”说完,他重新拾起茶几上的车钥匙转身出了门。
祁炀到a市已经一个星期了,可他这段时间一直挺忙的。忙着公司的项目,忙着应付闹离婚的沈若初,所以只匆忙通了一次电话。
正好,今天晚上他们兄弟两个可以聚一聚。
☆、04。你怎么在这里(下)
酒桌上的把戏就那么几样儿,沈若初当年就已经玩儿腻了。
她和那群人闹了一会儿觉着没意思,抬眼在包厢里环顾一周却没找到沈行之人影。于是把骰子一扔,说了声“不玩儿了”,起身离开。
她在包厢最里面的沙发上找到了自己的风衣和皮包,拿出手机给沈行之连播了两通电话,都是无人接听。索性也找他了,直接编辑一条短信,“没劲,我先回去了”,发送出去穿衣服走人。
沈爹算是豪放派家长的典型代表。
所以放养教育加上基因遗传,沈若初的酒量很不错。不错到一个人能放倒两个年轻劳动力。
可她今天大约是心里有事的缘故。
酒入愁肠,才半瓶红的,就已经微醺。等出了门冷风一吹,酒力被催发,竟然开始上头。
沈若初站在盛世夜宴的门口,望着广场上来来往往的车辆有些恍惚了一阵。直到帅气的服务生礼貌地上前,提醒她挡了其他客人的路,才低声说了句“抱歉”,举步走下台阶。
暮秋时节的b城,夜晚依旧很繁华。
她走出一段距离后,招手拦了辆出租车。
关上车门时司机问她去哪里,她想也没想直接报了地址,“菖蒲路12号,欣晨花园。师傅,到了叫我。”说完头一歪,靠在椅背上迷糊去了。
欣晨花园是b城最高档的住宅区,没有之一!
那地方其实是一大片封闭公园式的别墅群。里面喷泉绿树,长廊会所,真正土豪聚集的地方。
市区内40多分钟的路程不算短,可对于酒劲儿上来的沈若初来说,也就是一迷糊的事儿。
那里凡外来车辆都是要严格登记的,司机嫌麻烦就把车停在了大门外面。
沈若初虽然一直处于晕晕乎乎的状态,却没睡死,车子停下时她就睁开了眼睛。掏出两张正好的票子递给司机,推门下了车。
可等她抬眼,看见灯光映照下那气派的巴洛克风格的门楼时,便傻在了当场。
不对,这里不是她家!
标准的说,从今天下午她和景焱离婚之后开始,就不是她家了。
她瞬间醒了酒。
转身想要重新坐回出租车里,却发现那司机溜得忒快。宽敞的马路上,她只看见那辆车的尾灯闪了闪,随即消失不见。
我操!这是玩儿死她的节奏啊!
这里虽然远算不上郊区,可当初景焱把婚房选在这里,就是看好了人少够清静。
可不清静么。一共就一趟公交车,早7点到晚8点,这会儿早就下班了。
而且这里的人出行都是以车代步,她最近也得走至少30分钟才能拦到出租车。现在又是快半夜了,搞不好得一直走回市区也说不定!
没办法了,只能打电话叫沈行之过来救急。她拿出手机,再次拨通了逗比哥哥的号码。然后……您拨打号码暂时无法接听您的电话……
这真是天要她走回去的节奏啊!
沈若初站在原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结果刚刚闭上嘴,一阵强光直接打在了她身上。
她反射性地眯起眼,然后引擎声在耳边响起。等她重新睁开眼时,棱角分明的黑车已经停在了身旁。
车窗摇下,是景焱那张熟悉到不能在熟悉的脸。
对视中,他浓黑的眉微微一蹙,随即舒展,“你怎么在这里?!”
☆、05。最熟悉的陌生人(上)
“你怎么在这里?!”
景焱这话想表达的意思其实是……时间这么晚了你怎么没回家,这里比较偏你一个女人多不安全。
只是他这个人做事简明扼要成了习惯,有时候生活中某些事情的表达方式也变得太过概括。
若是换做从前,沈若初一定会自动将他的话转换成关心。甚至哪怕是景焱对她不耐烦或者疾言厉色,她都能回路强大地将其脑补成打是亲骂是爱。
可人这种动物就是这样,一旦心里存了芥蒂,就是关心也变成了恶意。
所以景焱这句话,在沈若初耳朵里便解读成了他不愿意见到她的厌烦和不屑。
于是她心里更加像是吃了苍蝇一样。
懊悔当初自己怎么那么厚脸皮的死缠烂打,让人家现在把她当小强看待。更恨自己没出息,迷迷糊糊地竟然还把根本不属于她的地方当成家!
她吸了口气,终于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一个自认为合适的理由,“我落了点东西在这里,回来取。”
“你可以明天过来的。”景焱皱眉往旁边示意了一下,“上车!”
“不用了,谢谢!”沈若初客气地一笑,转身走向了小区的电动门。
白天太匆忙,钥匙和磁卡都没来得及还给他。
沈若初刷开侧门刚走进去没几步,身后一阵强光就打了过来。随后景焱就在她身旁一米远的路上缓缓驶过。
她咬了咬牙,又愤愤地往地上跺了下,才继续往车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