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属意外_席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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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意外_席绢-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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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这麽说!」她嗔他一眼,只好拉高衣服顺儿子的意 谁叫他们都懒得动。

「我喜欢看你哺乳。」他突然说着。伸手轻抚儿子的小手:「常常会忘了我们已为人父母,毕竟我们自己也才半大不小。看你哺乳,不得不承认古人所言,这是世上最美最神圣的一幅画面。我们的儿子好美,你也好美。」

「老公……」

才正感动着呢!不料李举韶捞来相机建议:

「来,我们把它拍下来 」

「不要!」她叫声尖锐,吓了儿子一跳,在他还没哭之前,她赶忙安抚,只以怒瞪表示忿怒。「你要死了,拍下来供人欣赏你会光采到哪里去?」

「又没说要给别人看,我自己冲洗啊。」看来这个建议不可行。他还有点不死心:「怕什麽,你胸部没下垂,而且还挺漂亮的,你也没有小腹什麽的,拍了才好看。」

「滚开,不,你出去。少用那鬼东西拍我。我一向讨厌拍照,现在我更讨厌了。你太闲的话,帮我把作业写一写,去。」玉腿一踢,巴不得把老公 飞出去。

李举韶收起相机,不敢再动这个念头,啧,本来还想以「母子」为题,拍一些东西去参赛呢!看来不行,只剩下奶粉公司举办的「可爱宝宝」活动可以参加。奖金有十万哩!那也不错啦,基本上他只要一年份的奶粉免费供应就很高兴了。

不理会老婆的逐夫令,他赖在一边,伸手搂住妻子,笑道:「我们真的很幸运对吧!」

「我们这叫有惊无险。」她知道他指的是一路走来的婚姻生活。要是双方家庭不谅解,结局只会以「惨」字划下句点。「如果我们依照原本的打算,二十六岁结婚的话,不知道会怎样?」她想着。

「就是偷偷摸摸的暗通款曲了。然後大学同居,面对完全开放的大学生活,又是一项考验。大难不死的话,等我服完兵役且工作稳定之後,你没兵变,大抵就是过着现在的生活了。」依当初的十年计画,每一年、每一个阶段都是不可测的变数。

环境会变,人心会变,感情经十来年的摩擦,也不知会弄出什麽结果;如今定下来也好啦,省得有叁心二意的机会。

她突然想起以前国中同学群中,也有几对小情人。

「记不记得我们国一时,班上最先传出恋情的人?就是纪汉林与钱思诗,不知道他们怎麽样了。」国中交异性的朋友最倒楣,常会成为取笑的对象,幸好他们两人聪明,一直私下往来,到了国叁才稍稍有人发现,但那时大家忙联考都来不及了,哪管别人干嘛。

李举韶点头:

「不知道,八成分了。」他不乐观。

「才不,我认为他们可能一同进大学了,而且没有拖油瓶,日子更加快乐。」

她一直很乐观。记得那两人功课不错,绝对不会发生某人上大学,另一人落榜的事。

他抱过吃饱喝足等睡的小拖油瓶,笑道:

「谁见过这麽漂亮的小电灯泡呢?要不是他,你哪能得到我这个好老公?」

「哼!你怎麽知道更好的丈夫人选不会在往後出现?」她昂高下巴。

「得了,要是有,也没你流口水的分了!」他点她额头,半认真的警告。

「你也一样啦!」她叉腰回应。

难得会上PUB去听丈夫唱歌的。因为高叁功课重,又尽量自己陪孩子玩,不敢让长辈操劳太多,所以丈夫工作时,她的工作便是陪儿子。

结婚之前忙着与他共享两人世界都来不及了,哪会想去了解他的其他朋友群什麽的;结婚之後,宝宝的事忙得她天翻地覆,甚至有五个月因为身材太难看而死不走出家门,也不怎麽有机会去认识他的朋友。

不过,由丈夫口中倒也知道他以前在 一中有几位相同对音乐有兴趣的人,各自考上大学後,依然没解散,以演唱的方式赚外快,顺便一解自己音乐馋虫发作的病症。

他们所组的乐团一星期演唱叁次,分属叁间不同的PUB,而李举韶只参与星期五的这一场。他老兄既不精吉他、又不精贝斯,只剩声音与热情还可以。凑合着当歌手,把表演场地当成唱卡拉OK居然也混了两叁个月,而且也开始有了一些歌迷必定来捧场 八成先看上人师,再决定歌声也可以;以女性占九成九的比例。

实在是太吵了。要不是看在招待券不用太可惜的话,今天也不会丢下儿子跑来这边被轰炸。本来想给丈夫意外的惊喜,但人潮太挤,他大概也看不到距舞台最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老婆吧!

此刻她老公正唱着英文老歌,穿着一身黑,一副又帅又酷的样子,让最前方尖叫的女子们都快冲上去扒光他衣服了……好饥渴。现代的女人都这麽猛吗?

舞台的角落,站着一名帅气男性化的女子,手中拿着毛巾与开水,在他唱歌时,赶忙送上尽可能的服务。有些女客人看不出她也是同性,口哨吹得可响了。

但孙束雅知道她是女的,因为眼光骗不了人;虽然含蓄了些,但是爱慕的眼色仍是有的。这时候以客观眼光来看,不得不承认她丈夫真的满帅的,奇怪以前怎麽都觉得普通,一点点好看而已?大概是看久了,也麻痹了的关系。

一杯酒突 地放在她桌上,一名男子大剌剌地坐了下来:「小姐,可以聊聊吗?」

「不可以。」她回答得也直接。没空给他关爱的眼光,一双眼只盯着舞台上的人瞧。

「那男孩不错,走演艺界会有一片天。」

「他不缺人肯定。」所以大可不必去卖相。

「你也不错,有兴趣拍广告吗?」通常他这麽问时,再高傲、目中无人的女子,也会霎时化为乖巧小绵羊,奉他为至高无上的金主,前倨後恭得吓死人。

不过这回他大大失算了。小美人仍无心理他,只敷衍了一句:「别吵啦,他唱得已经够混了,咬字都听不分明,你还要来吵我。」她记得老公英文底子极佳,那他干嘛唱得那麽模糊?莫非对歌词不熟,又因为有人点歌,只好混过了事?

碰了一鼻子灰的中年男子这下更有兴趣了!小美人有意思,他喜欢。

「小姐,我是「风翊传播公司」的主任,同时也是「风翔广告公司」的企画主任,真诚地想与你谈论拍广告事直,而不只是搭讪的伎俩而已。请相信我。」他将名片放在她手边:「敝姓郑,郑安权。」

这下她终於看向他了,不过口气更不耐烦:

「我不是说别吵吗?我什麽都没兴趣啦!」

正面看她,更加发现这小女生美得秀致,既天真又娴雅,全然没有一般高傲美人所具备的任性倔傲,将面孔扳成朝天状,不自觉那种气质早已使美貌流俗折损,浪费了自己的好相貌。既美丽又清灵纯净,郑安权看遍世间美女的老眼,仍不禁为之一一亮。这种气质才是少见且稀有。

「你不想成名吗?至少可以赚不少钱,你还是高中生吧?」

他的追问只令孙束雅烦得想溜。乾脆回家好了,因为看不惯女人们尖叫流口水的对象是她丈夫,可是这种醋是不该吃的,那麽走人来个眼不见为净不就啥事也没有了?何况又有陌生人在一旁呱呱叫,讨厌!

打定主意,她马上起身,转个方向便欲朝大门口挤出去 人潮是愈晚愈多。

「小姐,请等一等!」郑安权不死心地伸手

「哎呀!」她低呼,撞到服务生,且被抓住手。

「匡琅!」这是服务生一时手滑造成的一地碎瓶声。

歌唱声倏止。後方的骚动未必吸引住全PUB的人注目,但主唱者则不然,蓦地以麦克风大叫:

「那个老家伙,放开我的女人!」

才叫完哩,就见帅哥主唱跳下舞台,瞬间已飙向肇事地点,全然无视乍然静止的人声,以及一脸铁青的老板。眼中只看到他老婆的手被一名中年不良男子抓住了。

一拨一勾,老婆安然入怀。而郑安权跟跄地退了叁大步。

「你……你怎麽下来了?」孙束雅左右看了下,明白自己成了所有人视觉焦点後,只差没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李举韶一心只想料理中年男子,暂时没空与老婆哈拉:「喂,老伯,年纪一大把了,别对小女孩出手。很难看的。」

老伯?郑安权抗议了

「我才四十岁!」

「我们才十九岁,比起来你够老了。」这会儿他倒是认出了这名中年男:「咦?你不是上个月那个缠着我的星探?用这种身分拐小女生不会良心不安吗?」

「我没有拐!我是诚心要栽培你的。她是你的女朋友啊?长得真好,一起加入我们公司吧!包你们大红大紫!」郑安权开始幻想财源广进的美景。

不过李氏小夫妻可没空理他,而且舞台那边的夥伴也在叫人了:

「李,你再不上来,我们可能会被老板踢出去,你那出戏演完了没有呀?」乐团团长也以麦克风大力放送,逗笑了台下一片看好戏的人海。PUB老板也止住了轰人的步伐。

「来了啦。」他应着,拉着老婆的手往台上走去,让她在後台休息比较安全。

「你们 」郑安权低呼着乞求被重视的一瞥。

李举韶伸出食指摇了摇:

「我不会拍广告,我老婆也不会。找别人当金山银矿去,少来烦我们。」话完,已领老婆站在台上,看着底下沉默且兴味的眼光 当然那些女歌迷就别提了,青面獠牙不看也罢。他低笑好一会,不肯让妻子挣脱躲开。对着台下道:「这位小美人,是在下的亲密爱人。刚才有位企图搭讪的中年伯伯,认为她去上电视一定会红,这一点我绝不怀疑。」他已坐定在高脚椅上,将妻子搂坐在左腿上又道:「可是,她的美丽,只能由我来独享。而既然没有人会比我更爱她,那麽我的独占也就天经地义多了,是不是?毕竟成为众人追逐的对象,除了金钱与困扰外,没有其它所得。尤其以爱最为贫乏。杰。Danny's Song 丹尼之歌。」他伸手向乐团点歌。

在下如雷热烈、捧场不已的掌声中,他这次一点「混」的迹象也没有,十足认真地对妻子献唱情歌

「人们笑着说我是个幸运儿,而我俩才刚开始。

我想我会有个儿子,他会像你和我。

自由得像只白鸽,在爱中孕育,阳光将会普照大地。

而尽管我们两袖清风,我依然深深爱你,一切都会带来爱的连锁。

每天早晨当我醒来,你总是让我幸福得想哭泣,让我知道一切将平安顺利。

爱那个用纸杯装住全世界,并且一饮而尽的男人,爱他,他将带给你幸运。

如果你发觉她是你的意中人,最好带她回家,可别独居,试着去创造一个爱的天地……」

他在唱完後本欲偷香,不过孙束雅早先一步跳下他的膝,躲入後台。李举韶只好在狂烈的掌声中以戏剧般的声音呼叫:「亲爱的,别跑太远,今晚的歌全为你而唱。」

原本就已热烈的气氛,在此一事之後,更将亢奋的人们推到更满足的境地!

大胆的求爱宣言、俊男美女的卖相,怎麽看怎麽的唯美不凡!比看电影还精采,怎能不如痴如醉呢?

这个小夥子一定会红的!郑安权再度燃起了雄心壮志,非要说服这对小情人当明星不可!

比起外头吵翻天的情绪波涌,後台躲羞的小美人可是无脸见人极了。虽然心中暗喜,但羞人的感觉也不断泛滥出来。下次打死她也不来了。

「你就是举韶的小女朋友?」一瓶海尼根放在她跟前,伴随着冷淡却又好奇的问句。

她抬起仍红晕的脸,接过啤酒。

「你是?」不就是那位帅气女子吗?

「我叫王春杏,举韶的同班同学兼好友。」她背靠柱子,仔细地打量眼前秀丽纯真的小美女。「电研社」的女人们嫉妒得太凶了,居然说这位女子相貌平凡!难怪李举韶看系花不上眼,他的小女友不但漂亮,气质更是纯净,不是那个徒有美貌、老做作装斯文的刘淳雨比得上的。

「哦,你好。」她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你还是高中生吧?你们交往几年了?」

「算起来交往五年,国中就认识了。」她知道王春杏在评估她。不过她并没有什麽不好直说的,反正乘机可以知道老公在学校的事,她也挺好奇的。

「他是你学长?」她并没料到他们交往那麽久。

「才不,我们是同学。要不是我有事耽搁了,早该一同上大学的。」结果现在小老公一届,心中仍是乱不服气的。

重考生?还是留级生?这麽想的同时,不免浮上一层轻鄙,也喜悦於终於抓到美人儿的至大缺点 草包。

「举韶在T大企管系很有名,一入学就成了名人;只可惜太重视赚钱,没机会发挥他的才能。不然不仅系学会力邀他加入,恐怕「学生会」、「T大顶尖会」也会招揽他加入其中。」语气中不胜惋惜。

实际情况怎麽样孙束雅是不知道啦,但她老公在国高中时期已经风云得很够本了,恐怕对於名声的显扬已不那麽有兴趣。了不起也只是被捧成「XX王子」之类的人物,有什麽好玩?

「赚钱是比较重要没错。」她以此做结。

呀?什麽?难不成这女生就是李举韶拼命赚钱的原因?供她玩乐买名牌的金主?

不容她出口询问,李举韶已唱完今天的时段,轻快地跳入後台搂着孙束雅问:

「老婆,我唱得好不好?」

「我看你还是多学几首歌再来混吃骗喝吧!除了那首「丹尼之歌」之外,其它的歌都有点混。」她伸手理着他的乱发。抬头承接他的轻吻。

「李!要不要一同去吃消夜,顺便让我们认识一下一直无缘见到的嫂夫人?」

全退到後台的乐团另外叁人兴致高昂地围住他俩。

「才不要,唱两个小时也不过赚个四百元,再让你们吆喝去请客,我今晚不就白唱了?不然你们请客,一切好办。」李举韶讨价还价。

一群夥伴早知道他死不请客的恶习,看在美女的分上,只好任他敲竹 了。移师往夜 打牙祭去也。全然遗忘了还有一名今儿个才出现的朋友 王春杏。

在既非熟友。又未经介绍的尴尬中,加上被遗忘,怎好开口直呼要一同前去?

只好落寞地看他们一行人远去。

一颗心只怜悯着李举韶努力赚钱供女友挥霍的行为。



下午四点半下课回家,还来不及抱儿子亲爱一番,就接到大哥打电话回来托她带一份重要资料去公司。反正闲着也没事,於是就抱儿子去公司,当成饭前的散步。

这回总机小姐已认得她了,不过还来不及表示亲切,下巴已滑落下来

「孙小姐……他……呃,好可爱!」

「谢谢!我可以直接上去吗?」

「可以……」

就在孙束雅搭乘电梯上楼後,下面已开始传新的流言:总经理与某高中小女生已育有一子,小孩长得极似父亲……

消息在下班前已传遍全楼,十二楼除外。

这种事孙束雅当然不会知道。一上了十二楼,她的儿子即成了所有工作人员的焦点。小孩子长得漂亮又笑脸常开实在很吃香,小小李毓又多了十个想当他乾妈、十八个想当他乾爹的男女,并且是商业菁英之流,真是风光。

「原来你真的是举韶的老婆,我还以为那小子叫着玩的。父母长得好,小孩子也就可爱极了。连奶粉罐上的婴儿都比不上小毓的好看。」一名与李家兄弟相熟的主管笑着说。引来其他人的附和。

「那麽年轻就生孩子很辛苦吧?」一名女主管问。

「还好,大家都很帮忙,我们夫妻一点也不累。」她乐得闲在一边吃点心。这是大哥特地叫人买来奖赏她的。

李举鹏将工作完成一个段落,见已是下班时刻,也就走出个人办公室。

「好了,各位,「周氏」的代表八点才会过来开会。你们何不各自休息吃饭去?」顺手抱过小侄儿,展露出一点人性化的温暖。

「举鹏,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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