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套,得多少钱啊!不是你们花钱,你们真不心痛。”
7月22日,流云率部西进三百里,夜袭哈达尔军工重镇凯巴拉,守军五百人全部战死。7月28日,位于哈达尔省首府西南五百里处的一个兵站遭到血洗,五百士兵,无一人生还。
从奇穆镇一战开始,黑鹰在阿斯曼帝国境内转战千里,四战四捷。一时之间,哈达尔行省乱作一团,与其相邻的行省,也进入了高度紧张的战备之中。
而此时,维基的第二师从北面,独立骑兵一师从东面,高速向哈达尔行省逼近。哈达尔行省的边防军,也在哈达尔省西面张网以待。而南面,琳媚皇后调来了一只特别的部队。四支部队,也接到命令,在哈达尔行省内的一切军事行动,听从帝都城卫军将领乔伊斯将军指挥。
纳达城,在独立骑兵一师进驻后,全城宣布戒严。
“我该怎么办?”
林赛看着手中自阿斯曼各大城市传来的情报,心中焦急万分。
作为“夜风”在哈达尔省的负责人,当行省内出现大规模的绑架袭击事件后,他已经接到了水寒从帝都传来的消息,得知流云已率黑鹰突围进入阿斯曼帝国境内。
“除了头儿和黑鹰,没人干得出这种事。”
在分析了这个阿斯曼官方所称的盗贼团的作战方式、行事手段一分析,林赛敏锐地觉察到,是黑鹰在行动,并马上向水寒报告了。随后,“夜风”在阿斯曼境内各城市的情报网迅速运转起来,源源不断的将阿斯曼军队调动的信息传到了他的手中。
“东南西北,四个方面都有大军逼进,他们是想活活地困死头儿啊!尤其是南面的那支军队,更是股可怕的力量。可是,头儿现在却什么都不知道!”
林赛发出一声重重地叹息,一时犹豫不定。帝都还没有任何指示传来,而黑鹰却已经面临巨大的威胁。看敌军的兵力调动,是想把哈达尔行省像铁桶般围死,然后再慢慢地剿灭黑鹰。
更重要的是,据情报显示,那支南方的军队,被称为“狼军”。其中的士兵,来自阿斯曼帝国最南面山中的一个怪异民族。这个民族,长期居住在原始森林中,身体极为强壮,动作敏捷,力大无穷,极为残忍嗜血。族中勇士,常能生裂虎豹。阿斯曼帝国组建这只军队后,为他们装备了厚厚的战甲,让这些人成为可移动的杀戮机器。因为“狼军”数量不多,组建不久,没有派到前线,正好调来围剿黑鹰。
“兰达,我走后,这里的一切,交给你了。”
入夜,林赛穿上战甲,把一个憨厚的年青人叫进了房间。
“林大哥,你要去哪里?”兰达困惑不解地看着他。
“夜风”队员进入各国建设情报网后,炎天对流云的这一做法很赞同,从军中挑了些忠诚勇敢的士兵交给水寒,经过短期训练后,派到了“夜风”队员的身边。兰达就是派到林赛身边的人。
“我去执行一个任务,也许短期内很难回来了。此事,我已经向水寒队长报告了。”
“什么任务,让我去吧!”
“你留下,等候帝都的指示。”
林赛摇了摇头,走出了房间。
夜色中,一道飞爪射向了纳达城的城墙。一个漆黑的身影,双手抓绳,双脚蹬在墙壁上,飞快地向城墙上爬去,消失在墙头。
第一百零一章第一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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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林塞出现在伊萨卡镇外。
这三天里,他不眠不休地赶路。遇到地方军的关卡,就绕道而行,没有关卡时,便偷来马匹一路飞奔。五百里的路,他只啃了几块随身携带的干粮,喝了几口河水。因为作为一个情报人员,他深知,时间就是生命。
前面的路走得很顺利,但在晚上,接近伊萨卡镇时,头昏眼花的他,一时疏忽,竟然直接和一队巡逻的骑兵撞在了一起。
十余名士兵,在他体力充沛时,或者还能对付得了,但此时的他只能振作精神,奋力击杀了一人,趁乱夺马逃走。敌人朝着他奔去的方向,一阵乱箭射出,而后纵马追来。
跨下战马中箭,发出一声痛嘶,将丧未坐稳的林赛从马背上摔落在地,一时有些失神。当人的体能完全透支时,动作也会随之变得迟钝。这一失神,便让林赛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他正欲起身,就被追来的骑兵马蹄重重地踏在身上。马蹄踏在身上的那一刹那,林赛甚至清晰地听到自己肋骨断裂的声音。虽然身上的战甲防御力很强,但也承受不起战马的践踏,一阵钻心的痛楚,让林赛眼前金星乱冒,直欲晕死过去。
“我不能死!”
求生的念头在脑中一闪,林塞咬咬牙,拼尽全力从地上跃起。
骑兵们似乎也没注意到这突来的变化。当一个骑兵纵马经过林赛身边时,林赛一把将骑士扯了下来,翻身跃上马背,纵马狂奔而去。
眼看无法与身后的骑兵拉开距离,林赛抽出匕首,一刀刺进战马的屁股。战马吃痛,悲声嘶叫着,驼着受伤的林赛,奋力奔跑,终于将骑兵们抛在了身后。
战场虽然已经被地方军收拾干净了,但长期学习情报、刺杀、追踪的林赛还是找到了一些痕迹。顺着这些痕迹,他朝着黑鹰一步步地靠近。伤口传来的强烈痛苦,胸口也变得湿漉漉的,身上也越来越软。林赛知道,伤势是致命的,他可能就要死去了。
“你不能死,头儿说过,你的命比任何情报都珍贵!你要活着去见他!”
摔倒后,林赛挣扎着爬起,一次次给自己打气。
“你不能死,你的任务还没完,黑鹰等着你去救它!”
承受不住身体的剧痛,感觉快要昏过去时,林赛会喃喃地念着,奇迹般让自己保持着清醒,而后继续前进。
脸色越来越苍白,感觉越来越迟钝,举步也越来越艰难,但林赛一直向前走着。
曾经的一个孤儿,在这一刻,已经成为世间最坚强的战士。为了自己未完成的使命,他拒绝了死神的一次次召唤。
林赛被赫达送到流云身前时,艰难地指了指胸口,只吐出两个字,便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情报”
流云伏下身,解开了林赛的战甲,而后又解开了里面的衣服。
林赛的胸前已经一片瘀紫,显然受了很重的内伤,胸内有大量的积血。一根断裂的肋骨,刺破胸前的皮肉,露出了白花花的一截,尖上还挂着一块带血的皮肉。血肉模糊的伤口边,是一块被血浸透了的小方形油纸。
流云强忍着泪水,打开了油纸,一份染着鲜血的情报出现在他的手中。
威杰克带着水灵中队的队员,将一道道治愈术丢在了林赛的身上。治愈术柔和的蓝光,终未能唤醒沉睡的英雄。但队员似乎不想放弃,仍然一个劲地施放着魔法。
赫达伸手在林赛的鼻子前探了探,林赛早已气息全无。
“林赛,给我起来!你他妈的,班长没同意你敢死!”赫达悲声痛哭着,双手抓着林赛的肩膀,用力地晃着,似乎要把这个沉睡了的青年摇醒过来。林赛是赫达一手带出来的,他没有想到,帝都一别,再见时已是天人相隔。战友,是兄弟、是手足、更是亲人,这份悲伤让赫达泪流满面。
“让他安息吧。林赛的伤是致命的,如果没这份情报支持着他,他早就死了!”
流云背过身,擦掉眼中的泪水,转身对众人说道。
作为一个职业军人,流云见惯了血腥,习惯了死亡,来这个大陆后更是近乎麻木了。但是,这个以信念和死神抗争并最终胜利的士兵,却让他流下了第一滴泪。
“看看这份染血的情报!都给老子记住,是他,林赛,黑鹰的英雄,舍弃生命救了我们!他不想我们死,我们就得活下去!”流云看完情报后,把手高高举起,大声吼道。
所有的人,都流泪了。
紫文成扑倒在林赛的身前,痛哭着以头撞地。
良久,他忽然站起,怒目圆睁,一把抽出腰间长刀,直指天际,仰天大骂:“狗日的!黑鹰永远不死!天要亡我,老子就劈了老天!”
赫达小心地脱下林赛地战甲,然后拆开,收了起来。
林赛的尸体最终被火化掉了。
“这里不是他的故乡,他无法在此安息。火化吧,把骨灰扬在风里。英魂不远,终能寻找到回家的路!”流云道。
第二日,黑鹰停止了在哈达尔行省内的军事行动,开始向西行军,奔向西斯与阿斯曼的边境。
林赛送来的情报显示,阿斯曼左路军第二师已脱离主战场,由北面进入哈达尔行省,独立骑兵一师已经进入纳达城,阿斯曼新组建的“狼军”正由南进入哈达尔省,目前在向边境运动。
流云在详细地分析了情报后,立刻明白了敌人的企图。以二师、独立骑兵师的力量,迫使黑鹰西逃,进入边境部队和“狼军”的攻击范围,再以二师、独立骑兵师的大军,构成两重包围圈,全歼黑鹰。
“好,既然如此,我们就配合他们一次,向西去!”
在这种情况下,流云却出人意料地向黑鹰下达了西进的命令。
“阿斯曼人,看来大家心境相通啊!好吧,那我就先走一步,在前面等着你们了!狼军,我倒是要看看,你们奈何得了黑鹰不!”
骑在马上,流云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容,似乎意味着:狼与鹰的搏弈,就要到来了!
第一百零二章最后的士兵
(今日单位有事;所以更新较晚。二更;可能在凌晨补上;愿意等的朋友请关注。小布向久候的书友致歉!)
黄昏,夕阳下的巴特那城沉浸在一片血色之中。
巴特那城,是火云帝国南部仅次于罗兰要塞的坚城。十年前,阿斯曼大军由此攻入火云帝国腹地,一直打到帝国燕云行省。战争结束后,火云帝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全面提升巴特那城城防,同时抽调精兵强将驻扎于此,以确保在阿斯曼大军来袭之时,巴特那城守军坚守待援。
十年之后,当阿斯曼大军来袭,帝国亲王临阵叛乱,陷入了三十万阿斯曼军队的包围中。巴特那城城守苦战一个月,也没有等到援军的到来,再一次成为孤城。
城头上、墙身上,处处都是班驳的血迹和一道道长长的血痕,犹如画家用蘸满鲜血的笔,轻轻泼洒,又一笔一笔重重地拉下。这些有生命绘成的色彩,再配以千疮百孔城墙,成为了见证巴特那守军顽强抵抗的最好画卷。
这已是巴特那被围困后的第三十天了。黄昏来临之时,阿斯曼大军终于停止了攻击。战场,一时便静寂下来。
城墙上,疲惫不堪地守城士兵,软软地靠着墙,或者直接躺在地下,让紧张了一天的神经和**暂时放松一下。很多士兵的身上都有伤,但这一刻,疲倦已经让伤痛远离了他们麻木的身体。战死者的尸体已经被收走了,侥幸活下来的人,则等待着无休止的战斗和死亡的降临。一个靠着城墙的老兵,扭过头从箭垛里望着远处连绵的阿斯曼军队营帐,目光悲伤而又绝望。
城墙下,到处都是阿斯曼士兵的尸体。这些人,有的是从城头跌下粉身碎骨,有的是被开水浇在身上皮开肉绽,有的则是在登上城头时,被守城士兵乱分刀尸抛到城外,死状极其可怖。一队队的敌军士兵,正往来于战场和远处的荒野,将这些尸体搬运出去,然后焚烧。一些伤员,在战友的搀扶下,痛苦地呻吟着,缓缓离开了战场。
荒野中,冲天而起的火焰,像死神张开的狰狞大嘴,将那些不久前还是活蹦乱跳的年轻生命从世间带走,只留下一丢灰烬和缕缕轻烟。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曾经是父母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女友的情郎、儿女的父亲,是亲人眼中最重要的人。可在这里,他们不过是阿斯曼将军手中的一把武器,是巴特那城头飞溅起的一缕血花。
格林将军站在城墙上,默默地望着远方,这位帝国老将心中,涌起了英雄末路的悲凉。
格林出身平民,没有任何依仗,完全是靠着战功从士兵一步步走到将军。在三十年的军旅生涯中,他经历了无数场战争,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早已习惯了死亡和流血。十年前的燕云一战中,他追随炎天千里破敌,同样也身受重伤,但仍以带伤之身杀敌无数。此战后,他被炎天推举为巴特那城的守将。
“看来,帝国已经不可能再来救我们了!将军,属下就要前来追随你了!”格林看着城外四面围得如铁桶般的敌人军营,不由地发出一声长叹。
约瑟夫亲王大军神秘消失后,当晚巴特那便被阿斯曼大军围困。从那时起,格林就知道,帝国发生了不寻常的事。但因和外界无法联系,他至今仍不知道亲王已叛乱,炎天复活并担任帝国元帅。作为一个老将,他知道战破是早晚的事,也因此心中充满了痛苦和迷茫。痛苦,是因为对军人来说,莫过于眼睁睁地看着敌人的铁蹄从自己身上越过,去蹂躏身后的国土和民众,那是种耻辱。迷茫,是因为在大陆战争史上,有不少将领据城死守,把民众都逼上战场,城陷被敌人屠城,他为巴特那城的居民担忧。
“将军,城内守军只有三千人不到了,其中一千人还是伤员。城内居民已经断粮了。”副将雷斯特走到格林的身边,沉声报告着。
“军粮还有多少?”
“军粮还能支持三个月。”
“那开仓向百姓放粮吧。”
“这”雷斯特犹豫了。对于巴特那城守军来说,这些粮食能让他们坚持更长的时间。一旦向民众放粮,那势必影响守城的时间。
“按我说的去做吧。我们没有多少士兵了,留着也没有用。我们坚守巴特那城了一月,相信已为帝国赢得了准备的时间。”格林苦笑道。
雷斯特领命而去。
“我是一个军人,我守护的是国土和民众。也许这座城市会被攻下,但帝国早晚会收复它,我必须为这座城市保留一分生机。”格林叹道。
阿斯曼军队在随后的两天里,向守城部队发动了猛攻。三千名守城官兵,仍然奋战在第一线,伤亡持续增加。第三日,格林将军被流矢击中,身负重伤,巴特那沦陷。
当城门缓缓打开之时,这座让无数阿斯曼军人饮恨的城市,终于向敌人低下的高贵的头颅。
右路军统领兰顿将军带着胜利者的微笑走进巴特那城时,准备采摘胜利果实时,却惊讶地看到:城门后面的街道上,四名士兵,抬着一具担架静静站立着。担架上,一个穿着整齐军装的人,面朝下躺着。在这些士兵脸上,看不到一丝失败者的沮丧和痛苦,每个人神情都很平静。
一名老兵未意其他三人放下担架,然后走到了兰顿将军身前。
“将军阁下,格林将军死前留下最后遗言:‘巴特那失陷,我死后无颜再见苍天。你们把我放在担架上,面朝下抬出城去,若敌方将领不解恨,可拿我的尸体出气,但求不要伤害城内百姓。战争,毕竟是军人的事。’我们四人,是将军的亲兵,也是巴特那城最后的士兵!我们死后,希望这座城市不再有人流血!”
士兵说完,举刀自刎。站在他身后的三名士兵,也同时举起手中的刀剑,自刎身亡。
兰顿将军看着眼前的一幕,久久无语。
“传我军令,入城后不得惊扰百姓!同时,将格林将军与这四人厚葬!”
巴特那城之战,格林将军率三万守军,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死守城池一月零三天,自城守将军格林以下,守军全部壮烈牺牲。阿斯曼军队也在这一战中,付出了损失六万人的代价。然而,格林将军至死都不知道,帝国并没有放弃他们。罗兰要塞的第五军团,两次向巴特那城派出援军,但都被右路军的部队挡住。如果格林将军组织居民拼死抵抗,也许还能等到援军到来。但是,为了民众的生命,他放弃了这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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