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联系领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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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力运作过程中,领导干部是决策层、指示层,机关干部是操作层、落实层,没有擅自决定事宜的权力。如果与领导联系不经常,就得不到领导的指示和支持,工作就会失去依据和遵循;如果与领导关系不密切,沟通不够,就得不到领导的信任和重用,也就难以有施展才华的机会。长此以往,你在机关就很难脱颖而出。
大概是在几年前,有人针对领导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改写为“理论联系实惠,密切联系领导,表扬与自我表扬”,戏称为“新三大作风”,以示讥讽和批评。
“新三大作风”从总体上来讲是消极、颓废的东西,是不宜提倡的东西。但就具体来讲,它其中也有个别积极的因素在里面,比如“密切联系领导”,对机关干部来讲,应该是正确和必要的。为什么?这是由机关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
任何一级机关,都是党委和首长的办事机关、职能部门。机关干部的工作,绝大多数是依据党委的决定和单位领导的指示而行。说得更直接一些,领导是决策层、指示层,机关是操作层、落实层,没有擅自决定事宜的权力。如果与领导联系不频繁,就得不到领导的指示和支持,工作就会失去依据和遵循;如果与领导关系不密切,就得不到领导的信任和重用,也就难以有施展才华的机会。长此以往,你在机关就很难有所作为。
需要申明的是,机关干部的“密切联系领导”,要做得恰到好处。要对“密切”二字有正确的理解,如果在这方面稍微做得过一点,就会成为奴颜婢膝溜须拍马,为正人君子所不齿。如果是这样,对自己带来的危害就大了。这首先是影响自己的形象,一个形象恶劣的机关干部,必然制约着自己工作、事业的成功。其次是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虽然有的机关干部以不正当的手段搞卖身投靠那一套,得到某些好处,带来一时风光,但同时也带来了极大风险。如果不正派投靠能够成功,说明所投靠的那位领导人也不够正派,至少不够严格。常言讲,“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所有不正派的领导到头来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投靠者与之俱荣的希望,很可能最后产生的是与之俱损的结果。第三,在机关工作,你投靠这位领导他投靠那位领导于是你成了A的人,他成了B的人。我国领导体制的特点是,领导干部流动快,机关干部稳定性强,当领导干部发生变化时,当你投靠的某位领导落马或退休以后,如果你除了投靠别无其他能耐,是不可能有好结局的。第四,一个人如果把学问精力都用在与别人结党营私上或投靠权势上了,宝贵时间花在难登大雅之堂的事情上头了,心理承受能力支付在不正派的上下关系所面临的巨大心理压力上了,他还能有多少时间历练真本事?
综上所述,我们这里所谓的“密切联系领导”,绝不是搞诸如阿谀奉承、吹吹拍拍、拉拉扯扯、卖身投靠等庸俗的东西,而是依靠高质量的工作赢得领导的信赖和器重。
坚决服从领导
大凡到过西柏坡的人都知道,那里有一个简陋的不能再简陋的中央军委指挥所:一间土坯砌成的房子里,摆放着一张满是洞疤的长方形桌子,挂着几乎一面墙大的军用地图。有谁会想到,毛泽东主席和其他几位中央领导同志,就是在这世界上最小、最简陋的指挥所里,指挥了震惊中外的三大战役。
据解说员介绍,当时这里在物质方面几乎什么也没有———没有雄厚兵力支援前方,没有武器弹药供给前方,没有军饷给养保障前方。有的只是源源不断的电报,把作战命令、指示下达给前线各路指挥员。那时,各野战军的条件都相当艰难,但接到中央的指示、命令,无一人叫困苦,喊困难,谈条件,讲价钱。没有兵力自己招募,没有粮草自己征集,没有弹药自己想办法。中央不负责诸如此类的具体事宜,只管发指示,下命令,收捷报。这真是:上级下达指示无商量,下级坚决执行无条件。
坚决服从领导是密切联系领导的重要一环。机关干部在工作中,一定要树立起这样的观念:对领导做出的决定、指示和要求,要不讲条件,不讲价钱,想尽千方百计,吃尽千辛万苦,排除千难万险,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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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联系领导(2)
“有条件要完成,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完成”,机关干部在接受领导交给的任务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遇到的困难再多,付出的代价再大,也不要强调客观理由。如果时常“主观不努力,客观找原因”,首先会给领导落下“执行指示不坚决”的印象,其次还会给领导落下“此人太无能”的印象。实际上,领导交代任何任务,都会明了其中的难处,正因为有困难,才交给你去完成,这既是对你的信任,也是对你的考验和培养。仔细琢磨一下,如果你遇事总爱强调客观,畏难发愁,办事总是失败而归,你在领导的心目中必然是个难受重托、难当大任的形象,你在领导的视野中就会慢慢消逝。有了好处和难处,领导都不会记起你,你和领导的关系也就很难亲近和密切了。
“坚决服从领导”,不仅是机关工作的特殊要求,也是一条世界通行的准则。美国第37任总统尼克松说过:“惟一雷打不动的原则是:一旦最高的领导人做出决定,争辩就停止,所有的人都必须支持他的决定。”第41任总统乔治·布什也重述:“在某个问题上,副总统可以与总统持不同见解,并把这种不同见解在决策的过程中表达出来。但是,一旦总统最终做出决定,分歧就不复存在了。”
这从另一个角度提示我们,对领导坚决服从,应是一个牢记心中的常识性问题,领导的意图符合自己心愿时是这样,不符合自己心愿时也应如此。当然,这里所说的服从,是指在工作中的关系。若离开了工作,就个人而言,不论职务高低,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谁服从谁的问题。
由于现实世界的复杂性和具体工作的特殊性,领导的指示有时不一定符合实际,甚至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与失误。机关干部在执行指示的过程中,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完成任务。倘若认为领导的决定、指示不正确或有错误,应当通过正常渠道、正当手段,反映和陈述自己的意见、建议,请求予以改变。有一种说法,机关干部有三次建议权,该陈述的时候要反复陈述,但却不能自以为是,自视高明。在领导未改变之前,工作中还要坚决服从,绝不可消极怠工,阳奉阴违,随意散布不满的情绪,更不能擅作主张,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还有一种说法,只要不是原则性问题,理解的要自觉执行,不理解的也要自觉执行,不必三番五次地去干扰领导的决心。
遇事不擅作主张,主动向领导请示报告,这是机关干部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无可非议的。需要防止的问题是,不能把请示作为上交矛盾的手段,更不能借请示制造矛盾。在请示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按程序办事,一级对一级负责。一件事情下来,要向分管的领导报告,分管的领导确定要不要再报告其他领导同志。特别是当领导同志的意见与自己的意见不一致时,绝对不允许再到其他领导那里捣鼓。不同领导掌握情况的程度不一样,如果你请示这个领导他没有同意,你又去请示另一个领导,这个领导不了解情况,又同意了,这样无形中就给领导之间制造了矛盾,损害了领导之间的相互关系,也使你在领导那里的印象大打折扣,如此蠢事坚决不能干。
妥善处置领导间的分歧
假若你在机关工作一段时间,就会有这样的切身体会,你所面对的领导,不只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集体,每个领导的话都要听,每个领导的指示都要执行。如果领导之间的意见一致时,落实起来一般没有问题。但是,由于领导们的学识经历不同,性格脾气不同,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相互之间意见不一致,甚至相互有矛盾的情况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机关干部应该如何处置?据一些行家里手介绍,对领导意见出现非原则性分歧的处理方法,有这么几种:
一是按“时间先后”来处理。即哪个领导先说了就按照哪个领导的意见办。这实际上是不等不同意见表达出来就执行,可以避免听谁的话不听谁的话之嫌。
二是按“职务高低”来处理。也就是谁的职务高就主听谁的。虽然职级低的领导心里不高兴,但是不能完全埋怨机关干部,即使有意见也摆不到桌面上来。
三是按“实效大小”来处理。也就是你认为哪个领导的意见更切合实际,更富有成效,就按哪个领导的意见来办,并把自己的认识向持有不同意见的领导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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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联系领导(3)
四是按“兼顾左右”来处理。也就是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对不同领导的意见尽量照顾到。有这样一个真实的事例,某单位对营院整修时,两位主要领导在如何修排水沟上意见发生分歧:一位要求修明沟,认为这样节省经费;一位要求修暗沟,认为这样美观。两位领导的意见都有道理,而且互不退让,都要机关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意见去办。负责施工的机关干部便来了一个折中方案,营院道路边的一半修成暗沟,房后不引人注意的一半修成明沟。既没有得罪某个领导,又把任务完成了。
以上这几种方法都是可行的,有些情况下恐怕也只能如此。因为等领导们的意见统一起来再办,大概早已时过境迁了。工作毕竟不是儿戏,耽误不得。而有些问题本来就有多种答案,不存在谁对谁错,共识的形成往往只能在结果出来之后。当然,这几种办法又各有利弊,不能说是最佳的方法。
比如说,“按职务高低来处理”,从原则上讲没有错,但只照顾了职级高的领导,你的直接领导和职级相对低的领导会对你有看法:这样的机关干部只知照令行事,没有明确的是非正误感,眼中只有某某领导,没有我们这些人。时间一久,就会对你产生不良看法,待某某领导调离后,日子恐怕不怎么好过。
又比如,“按实效大小来处理”,虽然可以避免上述办法的弊端,但这个“实效大小”是虚拟的,实际上是你对事物实质的判断结论,而不是真正的实效。因此,这样做不但需要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刚直不阿的胆识与勇气,而且需要良好的素质、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善于斡旋的本领。不然就不要这样去做,即使做了,也往往事与愿违。
如果再深一步研究,其实还有一些相对更高明的处置办法:
一是事前影响法。机关干部承办事情,力争想在领导之前,不仅预想出工作本身应该怎样做,充分准备方案和建议,力求使之切合客观实际,而且要预测出哪些环节意见不容易统一,领导各自对此事可能会有什么想法,在方案中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适当有所照顾和体现。没有照顾和体现的,一旦他们提出来,该如何解释,去说服他们放弃这部分意见,使他们能按照你提出的方案去办。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可以避免矛盾,利于工作,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利于弥合领导之间的分歧,使领导都对你产生信任感。困难在于你必须充分了解领导,熟悉工作,有过人的眼光和协调关系的能力。
二是适当缓办法。有时不等你想好事情办法,领导就把意图交代下来了,这个说这么干,那个说那么干,弄得你左右为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事情并非十分紧迫,可以放一放,搁置一段时间再说。事后当领导问起时,可在适当的场合与时机解释一下:一来这件事对推动单位建设作用不大,或者说时机尚不成熟,应该适当推迟一下,二来领导意见不统一,我们贯彻起来有困难,并恳切希望领导部署工作要尽量一致起来,以利于工作的展开和单位建设。只要对单位建设造不成危害,机关干部应该有这么点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和不怕领导误解的精神。实践中有些同志这样做了,而且效果不错。
唱好领导难唱的曲
在机关工作,经常遇到棘手问题。这类问题一般具有复杂性、严重性、敏感性的特征。把担风险、得罪人的事情办好,是机关干部赢得领导青睐的重要方面。
一位老将军倾诉的苦衷及忠告,很值得机关工作人员深思———
我在领导岗位上工作,经常遇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受到处分的、被清退不合理住房的、确定转业复员的一些同志,直接找到我,说这一切都是我定的。这些敏感的问题大都是集体研究决定,怎能都推到我一个人身上?仔细一想,很可能是机关干部为了好做工作,有意无意把领导当成了“挡箭牌”。同样,机关工作没有做好,把责任推到下面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上推下卸的做法,是机关工作一大忌。其中上推的问题,尤应注意。机关干部一定要注意讲究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当首长不甚清楚下面的事情,或者下面不甚领会首长的意图时,机关干部应多做沟通的工作,起到桥梁作用,使上下之间协调一致。
密切联系领导(4)
当贯彻涉及诸如官兵职级调整、纪律处分、转业复员等切身利益的组织决定时,机关干部应多做疏导工作,起到必要的掩护作用,不能动不动就把首长推到第一线,以使工作留有回旋余地。
当首长的意图与下面的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强烈反映时,机关干部应多做化解的工作,起到缓冲的作用,并及时查清情况,提出建议,力避产生对立情绪。
一位有着丰富机关工作经验的老首长告诉我,机关干部在处理棘手问题的过程中,应主要发挥好分责、缓冲、匡正三个方面的作用。所谓“分责”,就是在工作中要抢挑重担,知难而进,为单位领导分忧;所谓“缓冲”,就是在处理一些比较复杂和容易激化的矛盾时,要打头阵,给领导最后决策留下缓冲的余地和充裕的时间;所谓“匡正”,就是对领导的一些失误和不完善的决定,要出以公心进行纠正和补充,当上级考虑或处理问题有所不周时,要主动提醒,防止造成失误。
敢向领导进忠言
人类大多数终生都是小学生,领导也不例外。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再聪明的领导,也有考虑问题不全面,处理事情不周到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机关干部应注意不要盲从,要有自己的主见。如果事事都顺着领导的话说,看领导的眼色行事,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知是错,将错就错,这样建立起来的上下级关系,根本谈不上是良好的人际关系。
陈毅元帅曾告诫机关参谋人员:“对首长要服从,但也要有‘强就’的责任,并不是明明看着首长把问题搞错了,你也不作声,要有‘强就’首长采纳正确意见的责任心。”
事实上,在一项措施尚未实施前发表意见,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及时指出问题,对自己负责的工作提出一些建议,认为“应该这样做,这样不行,这一点一定要这样改”等等,在上级有明显失误时严肃地提出批评、告诫,既是下属的权利和义务,又是证明自己才能、获得上级好感和认可的一条重要途径。
古语说得好,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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