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墨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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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墨书香-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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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撩开门帘,又探头进去,看着一脸戒备的掌柜,低声道:“我这儿有上好的金疮药,非常管用,今天没带够钱,不知道能不能用来抵购书的费用?”
第52章 /家(捉虫)
    这位神秘的,不怎么招董婉待见的老板,居然还很神通广大,很快就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箱子英国的原文资料,风土人情介绍之类,应有尽有。

    就这些东西,价值真不算低,没点儿人脉也弄不回来。

    董婉考虑了好久,还是觉得要是这会儿说不要,有点儿不大正常,于是就接了,只是钱还是要给。

    那店老板也没不收她的钱。

    好像这一家店满缺钱的。

    董婉一开始还觉得,也许这家书店很快就消失了,毕竟,他们干得那些事儿,简直完全说不上隐秘,董婉自己是个外行人,但光凭借后世读那些间谍,密探之类的小说,就觉得这个联络点简直外行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清廷一时半会儿发现不了,纯粹是因为清廷本身对于这个也烂得要命。

    当年雍正皇帝不是还有个传说中的粘杆处么?当年清朝对明朝的渗透,可是不老少,汉奸一大堆来着,估计要是有人想统计一下,都要头痛死。

    董婉胡思乱想地嘲弄了下清廷,叹了口气,还是得承认,她那所谓的,不接受就不自然之类,都是借口,谁会见天盯着她一个写书的?

    至于真实原因……到也没有多少具体的。

    一来,是她很想要这些资料,二来,她从私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佩服那些有理想的年轻人,并不想特别刻意地与这些人疏远。

    他们此时很年轻,很幼稚,思想不成熟,轻易被煽动,可能被利用,可能做出的牺牲,对这个社会毫无价值,可董婉还是有些佩服,以前在二十一世纪,坐在电脑前面,在网络上她可以和很多人一样,自然而然地说出一大堆这个时代的革命者的幼稚之处,但真正来到这里,这个大时代,面对这个漆黑的,看不到一点儿光明的世界,看不见接下来国家的前进方向,看不到未来,道路晦暗不明,但凡能摆脱麻木,肯站出来反抗,哪怕他们不成熟,也不得不让人发自内心的敬佩。

    董婉想,若是她不是后世人,她不是已经提前了解一切,她也许和这些人一样。

    其实,她本性中也有一种鲁莽和冲动,当初在二十一世纪用炸药炸毁一切的做法,又何尝不是冲动行事?

    搜集齐了资料,董婉窝在书房,开始列大纲。

    她列大纲的时候,甚至带着那么一丝丝朝圣的心态。

    没办法,即便她是中国人,好像不应该对一本英国的推理小说有怎么深刻的感情,她要推崇,还不如推崇西游记,推崇三国演义,可那是福尔摩斯啊!

    当年董婉第一次对小说痴迷,就是为了福尔摩斯。

    虽然后来迷古龙,迷金庸,迷了好些小说,但她读得第一本,她记得特别特别的清楚,就是福尔摩斯全集,沉甸甸的后书抱在怀里,一有空儿就去读,好像还因为它的份量太大,装在书包里面,加上那些厚重的教科书,竟然把自己的后车筐给压坏了,导致书包失踪。

    小学里一群可爱的同学们都沿途帮她找,当时的自己,其实着急之余,心里很开心。

    这日,董婉在书房里闷了好几天,连学校也没去,总算把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的大纲勉强弄出来了,这是经典,必须要仔细才好。

    闷了这么久,便打算出门转转,到街上走动走动。

    习惯性的,她走着走着就直奔书肆,逛来逛去,又进了那家不大应该进去的地方,然后挑书的时候,就看见地上扔得好些纸团,废纸片,她眼力不错,一眼就看到这些居然是些反动标语什么的,装作漫不经心地过去瞟了瞟,甚至还有利用列强先推翻清廷的奇葩论调!

    董婉:“……”

    她一言不发,拿了书走人,这么个白痴的联络点,乱七八糟的东西随地扔,里面一帮白痴的联络人,清廷居然都发现,无能至此,也难怪屡战屡败了。

    当然,也有可能这里已经暴露,对方只是在放长线,钓大鱼。

    不管了!

    董婉决定闭关写书,不出去乱转,远离是非。

    写着写着,她叹了口气,翻出市面上很常见的纸张,把桌子上上好的纸收起来,连墨也换掉,随便找了个红色的颜料,用左手执笔——《警世钟》

    ‘长梦千年何日醒,睡乡谁遣警钟鸣?腥风血雨难为我,好个江山忍送人!万丈风潮**人,腥羶满地血如糜;一腔无限同舟痛,献与同胞侧耳听。’

    想来想去,她还是帮个忙吧,别让那些小孩子们愁白了头,再扔得书肆里乱七八糟,引起混乱。还有,靠洋人什么的,简直太刺眼!

    趁着下次去买书的机会,董婉就把稿子偷偷扔在了柜台账本下面,相信店老板能很快看见。

    当然,写这种东西没敢署名,就和陈某人一样,落款‘神州痛哭人’。

    董婉去买书,还状似无意,借口构思小说,说一些间谍的基本素养,潜伏的规则,保密原则之类的东西,反正东一句西一句地说着玩,店主能不能听懂,她就不大清楚了,总不能真直接就说,你们的行为太粗放,我虽然是外行,可到底见多识广,还是让我来教教你们怎么在人家朝廷的眼皮子底下生存。

    她能做的也就这么多。

    店主第一时间就拿到了稿子,见是一首通俗的说唱本子,普通老百姓也能听得懂,也很爱听。

    他一开始还以为是会中几个学子的作品,但不敢留真名,但他问了半天,居然没一个人承认!

    店主这人虽然做了联络员,干起了‘伟大的造反事业’,但他本身其实还有点儿老派思想,多少有一些迷信,问了许久问不出,甚至开始觉得,也许是那些牺牲的前辈们显灵了,要不然为什么是红色的,还有,为什么笔力这么虚弱无力……

    董婉是不知道这诡异的一切,但她的系统界面任务栏上,忽然出现一则可选任务。

    任务介绍到是用冰冰冷冷的文字再卖萌。

    亲爱的主人,您一个人降临这个黑暗的时空,您愿不愿意作为一盏指路的明灯,照亮这黑暗的世界!

    任务:为革命作出贡献,方法不限。

    成功奖励:变身面具一个

    失败惩罚:无

    董婉:“……”

    看来不是什么强制性的任务,奖励可有可无的样子,变身面具抽奖里也能看到,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死活抽不到。

    失败更是毫无惩罚。

    再一看任务底下根本没有进度条,她就决定还是接着写自己的东西吧。

    现在这种时候,搀和进这种事情里,那是找死呢!

    回到书房,认认真真写自己的小说,她本来打算直接写英文,反正可以利用记忆药片直接找这本书的原文,当初董婉可是啃过原文书的。

    但后来还是决定先写中文,然后再翻译,而且写中文还要写得文字唯美优雅些。

    福尔摩斯是经典,可是翻译的小说,就是翻译得再好,也比不上原文。

    董婉觉得,故事就在这里,以她运用语言的能力,肯定能把书写得很好,至少比翻译版读得舒服。

    先在国内出版,再把英文的原文稿子送去英国校对出版也无妨。

    只是,这样连续不断,不停地出新作,董婉已经成了国内有名的快手,而且,出的所有新作质量都很高,题材还有那么一点儿不一样,非常引人注目。

    她这次打算慢慢来,反正福尔摩探案集都是独立的中短篇,拖得时间长一些,完全没有问题。

    第一篇自然是写血字的研究,这个长篇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初登场,也是董婉最喜爱的一篇。

    她这一次确实是慢慢写,一点儿都不着急,宋编辑他们也没有怎么催稿,毕竟,董婉现在写得稿子太多了,为了质量考虑,也该给她充裕的时间。

    稿子写完的时候,已经到了二十九年夏。

    此时,京城好歹恢复了一点儿元气,断壁残垣中又到底新生了些许的绿意。

    董婉把看过的报纸都整理了整理,忽然发现,报纸上宣传革命的文章居然多了起来。

    这么正大光明地宣传革命,真是勇气十足。

    随手把一份《新闻报》拿起来,看了一眼,董婉就忍不住皱眉叹息。

    上面有一个姓沈的记者披露的《中俄密约》的内容,报道写得是悲愤异常,可这人直接用了真名,大大方方地报道,连个笔名也不起,简直是不要命啊!

    董婉仿佛已经看到了这个记者的命运,可这时候,她的小说已经开始连载,注意力都集中在福尔摩斯上了。

    现如今,董婉的小说在国内可用不着做太多宣传,她董卿这个名字亮出来,就不知道多少人为这个名字买账。

    福尔摩斯一刊登,无数推理小说爱好者奔走相告。

    而此小说也确实魅力无穷,一时间甚至造成了大半个中国都谈论福尔摩斯的盛况。

    本来董婉是想隔上几个月,再出英文版,但英国方面的出版社早就盯着这份稿子,刚一出来,出版社方面甚至派了一个编辑亲自踏上中国的土地。

    董先生向来不习惯拒绝真正喜欢她作品的读者,于是也就答应那位编辑马上出英文版的要求。
第53章 //
    最近贝克街忽然出现大规模的拥堵现象。

    一大群外地的陌生人在此滞留。

    “221b?什么跟什么?咱们这条街上哪来的221?就几十号好不好,一眼看到头了!”

    “我知道了,你们是来找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家的,没有,我在贝克街住了十几年,看了书之后也来找来的,结果根本就没有,我猜,作者可能把贝克街写错了,或许是别的什么类似名称的街道,我过几天打算去找找看。”

    一个西部牛仔打扮的年轻人大声嚷嚷。

    他的同伴里也有人附和了几句。

    一群匆忙而来的外地人,顿时有些失望。

    “附近有名称相似的街道没?”其中一个来自美国,一身西装的年轻人,抓了抓脑袋,问道。

    这些年轻人也就算了,正是冲动的年纪,因为某本书,喜欢上某个人物,就追根溯源而来,并不是不可能,可还有几个老头老太太,看起来起码得五六十岁,也凑热闹,未免让人心惊胆战。

    贝克街上好些住户,都被骚扰的不胜其烦。

    苏格兰场

    “铃铃……”

    这都四五天了。

    电话简直是停不下来。

    总督察忍不住摔桌子:“雷斯垂德,雷斯垂德,上哪儿找什么雷斯垂德?哪个警探叫雷斯垂德,赶紧把他给我找到!”

    一群警探缩脖子,知道内情的顿时哭笑不得。

    “还有那个什么福尔摩斯,我怎么不记得我们有个咨询侦探,叫什么福尔摩斯?啊?告诉我?为什么忽然这么多人觉得我们苏格兰场无能?”

    这阵子苏格兰场就算不是菜市场,一般人不敢来捣乱,可它们得罪不起的那些贵族,却开始莫名其妙地质疑起他们这些警探的能力。

    总督察气得胡子都竖起。

    到底还是有个把警探胆子比较大,还敢在发飙的上司面前说几句话:“……咱们这儿确实没有一个叫雷斯垂德的探长,包括福尔摩斯在内,两个人都是一本推理小说中的人物。”

    总督察顿时愕然:“什么?什么书?”

    “是一个月前发售的,一本叫《血色的研究》的小说,推理小说,主人公就是一位咨询侦探,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到咱们苏格兰场捣乱的人,大概是读了这本小说。”

    总督察目瞪口呆,几乎不能相信,可自己的部下,也不是那种胡说八道的人

    “一本小说!!”

    好几位警探重重地点头,他脸上阴晴不定,转了好几圈,才恶狠狠地道:“你们谁,给我把那本什么血字的研究买来,给我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忙得很,天天因为各种恶性案件焦头烂额,连今天是几月几号都快不知道了,更别说有闲情逸致看小说。

    自然也没看过一本新出版的,中国人写的推理小说。

    《血字的研究》不难找,苏格兰场不说人手一本,警探手里买了的,到有那么几个。

    一整个下午,总警探什么事都没做,电话也不接,交代接线员推说自己不在,就了。

    不过,也有个好处,这位总警探到没在发脾气,只是一本书读了一天,第二日,总警探就找人做了块儿牌子,戳在大门口——本苏格兰场一切案件,均属自行侦破,并无咨询侦探福尔摩斯!

    另外,若有人找到福尔摩斯,请代为引见,我等可高薪聘请!

    警探们:“……”

    总督察疯了。

    前几日,还有警探叫嚣,要给那个中国女作家好看,居然敢随便诋毁他们苏格兰场!

    他们有那么无能吗?

    可现在总警探表态,就是最固执,最不舒服的警探,也决定只是去信联系某中国作家,让她务必给苏格兰场安排几个光彩的角色,比如说,自己就可以亮相,他也破过不少疑难案件!

    …………

    “哈哈哈哈!”

    董婉皱了皱眉,把一幅画放在高雯小丫头面前:“你这幅画得很不错,只是有几个地方的明暗处理得还不算完美,再去修改一下……行了,别笑了,有那么好笑?”

    最近英国来信不少,因为高雯要锻炼英语能力,董婉就干脆把阅读信件的差事交给她,这小姑娘对于自家老师交代的任务,那绝对是尽心尽力。

    每一封信,她都读得很认真。

    按说这是好事,但最近,因为好些来信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例如,有人来信问福尔摩斯的确切地址,还有人真的在信中把自己遇见的疑难事件描述一遍,希望董婉转交给福尔摩斯,还一再强调,如果作者能说服侦探处理自己的案子,那他有重金酬谢。

    董婉:“……”她究竟如何才能让一个虚构的人物,真正开始侦破案子?

    还有,还有学生想考演绎学!

    董婉气得直接回信让他去学数学,要不然就自己去找学校,要是有学校开一门演绎推理的专业,他自然可以达成所愿,别把希望寄托到她这个逻辑推理一点儿都不强的文科生身上。

    另外还有同行,仿写了福尔摩斯类型的推理小说,请她指导……人们的学习能力本来就不差。

    反正她最近简直是快忙疯了。

    学校里一帮学生也有点儿心浮气躁,都是女孩子,董婉发现了两次,她们私藏革命党的檄文,还偷偷摸摸地去给某很危险的报纸投稿儿。

    董婉:“……”

    她觉得自己应该去学一学怎么保护一群热血上头的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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