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称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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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赖称雄记-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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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沙拿起矛,两腿叉开,向下一刺。‘铛!’的一声,刺中了铁链,但没弄断。他抬头说道:“什么背叛国家?他们几个狗腿能代表国家吗?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无赖守则第一条,绝对不可以死守成规,按招出击。我们现在逃走,去别处投军。一样可以当将军。”。

罗格听完雷沙的话,也觉得有道理,但他是有些不愿意当逃兵。

雷沙把矛一递说道:“你愿意跟狗腿军团长继续走,还是跟着你兄弟一起另某出路?”。

罗格犹豫了一下,但随即拿起长矛,‘咔’的一声,刺断了雷沙的铁链。

11 脱狱结拜

11脱狱结拜

在雷沙的怂恿之下,三个违纪兵,变成了三个逃犯。

但雷沙一路各种歪理邪说,倒把这两人都洗了脑。

打晕了门口的两名守卫后,雷沙叮嘱道:“大哥跟我一起拿矛走,遇人就说提审阿茂。一路走到营口,我们向前线的方向跑。去兽人国打仗的地方。”。

按照雷沙的计策,他们一路前行。

两个人,一前一后手拿长矛押着阿茂,还真就没人上来打听他们。一直到了营地出口。

“嘿,你们干什么的?”守门的是两上长枪兵,看样子就是打混习惯了的老兵。

雷沙心里笑着:‘看我们这样像是去见皇帝吗?这也用问。’,但他嘴里却笑道:“哦,是这样的,这个大块头太能吃了。按上头的命令把他送回城里去,减少粮食的消耗。”。

那问话的门卫抬起头看了看阿茂,当他的眼神对上了阿茂的眼时,他连忙打了个哆嗦。一低头催道:“快快快!这种人,走一个少一个,看着就像野兽。”。

罗格一踢阿茂的屁股:“快走,没听到吗?”。

这时,三人一起加快了脚步,迅速的向前方掠去。速度之快已经接近小跑了。

等他们走出了三十多米,另一个卫兵才问道:“唉?他们出示团长的手令了吗?”。

被吓到的卫兵这才想了起来:“对哦,唉!你们等一下!!还没给我看手令呢!!”。

卫兵不叫还好,这一叫,阿茂把本来就是松开的料扣一扔。三人撒腿就跑。

那卫兵反应过来后,马上向营地里喊了起:“有逃兵,大家快来抓逃兵了。”。

可惜呀,这个军才组建不久,80%的人都是刚抓来受训的新兵。哪里听过逃兵一词,他们只知道,当这个兵太苦了,跟家里的生活一比,简直就是地狱呀。

这老卫兵一喊,非旦没有人开始帮他抓逃兵,营内反而开始乱了起来。

“大家快跑,现在不跑就要被折磨死了。”有些机灵的人偷偷的在暗地中喊了起来。

新兵们都已经受不了这种折磨,一听有人鼓动,当然愿意逃命了。

只见军营里各地都是丢盔御甲的年轻人,一个个没头苍蝇似的向外冲去。老兵和教官们马上出来镇压。可新兵虽然怕苦,但却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这些天又总是被这些人镇压,见到他们眼就红了。

打着皇家特派第三军的名号,其实是送去当炮灰的小子们,在出发之前的一次意外中,与教官发生了流血冲突。结果,这一支两万多人的支援军团,还没出发,就全军解散了。事后由于牵连的人家太多,皇帝只是下达了口头警告,并在一周后下达了大赦通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话说雷沙三人,一路狂跑,一直跑到了看不到人的荒地上才停了下来。

雷沙躺在了地上,胸口剧烈的起伏着。他从来没这么累过,就是从马金长出逃时,也没这样玩命的跑过。

一直过了十几分钟,他才坐了起来。

罗格真如他自己所说,天生神力,跑了这么远,却只是脸有些红,微出了些汗。相比之下,阿茂就露出了自己的弱势。他的体形太大,虽然跑起来步子大,没有被落下,但时间一长,就体力不支了。看他现在脸色惨白的样子,好像比雷沙更难受。

休息了一会儿,雷沙对他们说道:“两位,身后一点动静都没有。我也闻不到任何人类的气味儿,我想我们脱险了。不过,现在有个坏消息。我们没饭吃了。”。

阿茂这时站了起来,他的气也喘均了,指着前方的一片草坪说道:“不怕,那边有牛角马。我们抓两匹吃就好了。”。

雷沙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却是一片空荡荡的。

阿茂这时眼带桃花笑道:“过了那草原,就是我的家暗方山。山寨里,还有我刚过门不久的妻子。”。

雷沙看着那张看起来比雷奥皇没好看到哪去的脸,小声问道:“你,你今年多大了?居然结了婚?”其实他是想说,居然有人嫁给你?

虽然他不懂,但从书上他还是没少看的。人类的审美观,好像不太一样。兽人以力量粗壮为美,人类以白净,五官清秀为美。即使是男人,脸长得太难看,也不会有多少女人愿意嫁。

阿茂伸出两根手指说道:“我已经十八岁了,哈哈哈,十七岁时结了婚。是我们暗方山的规矩。”。

罗格笑道:“你十八伸两根手指干什么?以为你二十了呢。哈哈。”。

阿茂的笑声嘎然而止,“嗯?伸出两根手指不是代表十八吗?我怎么记得我问比丝多大时,她伸了两根手指,然后他爸就跟我说她十八呀。”。

雷沙和罗格听后,相对一望,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不久后,三人成为了好朋友。在军中被逼做出的事,都一笔勾消了。能一起逃出来,大家就是朋友,尤其是年轻人。

雷沙马上想到人类最愿意做的事,拉帮结伙。

他马上提意道:“这样吧,我们结为兄弟吧。就是异姓的兄弟。我们都没有正规的姓氏,正好聚在一起。”。

阿茂这时更正道:“不是的,我叫阿茂·达。只是乡下人,姓得比较简单,不是贵族而已。”。

雷沙把眼一眯,斜视着他:“那好吧,罗格大哥,我们两个结为兄弟。以后同生共死。”。

阿茂马上急了:“哎,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嘴笨。唉。”。

雷沙和罗格又笑了,就这样,三个年轻人,结成了兄弟。十八岁的阿茂当然成了大哥,而罗格当了老二,虽然这个称号不太好听,但三人之中,他的能耐最大。

雷沙说自己十四,实际才十岁,但他的知识,却比两个人类,更人类。

来到了草坪之后,果然发现了一大群长着两只弯角的长毛马。这是一种普通野兽,由于没有魔兽那样的强大攻击力,它们只能群集在一起,以共抗外敌。当然,以草为食的它们,最主要的生存手段还是跑。

雷沙看着一头头足有三四百斤的大角马,叹气道:“唉,要是养了只老虎就好了。这些家伙这么大块头,怎么抓呀?”。

阿茂笑道:“放心,大哥我打架不太在行,但说到狩猎。嘿嘿,我可是暗方山最好的猎手的徒弟。”。

喘了老大一口气,阿茂说出了真话。雷沙和罗格也鄙视了他一下。

而之后阿茂的表现,证明了他的确是名师出高徒。

只见他慢慢的弯身走近了马群,边走,边拔着草。当还剩下十几米时,突然间有的马发现了他。

“唔~”一声叫之后,所有的角马开始向相反的方向跑。

但阿茂早有准备,他两步就跨到了最近的一匹马身后。两只大手各拉住一条马腿。两臂一较力,大喊一声:“给我趴下吧!”。

一匹四百来斤重的大角马,就直接被他放倒在地。紧接着,他一起身压在了马身上。抬手勒住了马的脖子。左右一晃,‘咔嚓’一声,角马的脖子断了。

雷沙看到了这一幕,更是对罗格的脖子起了好奇心。看罗格也就两百多斤,凭他的小脖子,要跟角马比,可是差远了。当时怎么就没勒断呢?

阿茂的手艺真是一流,几下就收拾了马的尸体,拉着能吃的部份走到了有树的地方。

当天晚上的烧肉,实在没有雷沙家里的好吃。但是,在饿肚子的时候,能吃到肉,已经是一件幸福的事了。

到了晚上,雷沙被两个大家伙挤在了中间。他们的身子像两堵墙一样把寒冷的夜风都挡在了外面。雷沙躺在土地上,感受着他们的温暖,却睡不着觉。

“大哥,二哥,给我讲讲你们的事吧。我从小被兽人抓去,对人类世界还不太了解呢。”雷沙看着星星说道。

罗格叹了口气:“唉!我的命也不太好,从小一直被人收养。出了门,说要当个大将军,为国效力,然后回村里报答乡亲们的养育之恩。可我刚出门不久,就听说村子被强盗给洗劫了,一个活口都没留。这些可恶的强盗,国难当头,他们还杀自己人。接着,我到军中,却让我当小兵。我一个人打十个,打赢了说好要让我当大将的。但打完之后,却围上来数百弓箭手。两个骑士级别的团长,亲自将我扣起来,送到了比斗场。天天杀人,为他们取乐”。

阿茂一翻身,看着天幸福的说:“那可能就我最幸福了。我从小就是寨里的骄子。人人都说我将来会当个大将军。寨里最漂亮的姑娘也成了我的新娘,虽然她比我大一岁,但我仍然觉得她娇小可人。”。

雷沙打断道:“跟你比起来,好像没有不娇小的姑娘吧。”。

阿茂继续道:“别乱说,她是真的很娇小可人。到了你就知道了,她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姑娘。她让我出来参军,还答应照顾好我爸爸,让我不要顾家里,争出一口气来。后来的,就跟罗格差不多了,只不过我没挑官衔,也被抓了起来,说我一身蛮肉,就是为了斗技而生的。”。

雷沙听来听去,都觉得不对劲。他们的命运,怎么比兽人都要惨呢?原来他看到的书中,说的都是些美好的爱情,真挚的友情,温馨的亲情。怎么自己遇到的都是这么不近人情?

三个人聊着聊着,进入了梦乡。

他们总算是脱离了被当斗狗的日子,但他们的恶梦,还没有结束。

12 回家

12回家

从进入暗方山,见到第一个寨民开始,雷沙就认定了这里的人跟兽人一样的淳朴。虽然兽人中有很多人并不是那么单纯。

但当他们一起来到了阿茂的家。雷沙见到了传说中的大嫂比丝时,他又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比丝,你在干什么?”阿茂的语气很激动,因为他的女人,正坐在一个男子的腿上,脸背对着他们,轻微晃动着。

听到这个声音,比丝马上从那男人腿上跳了起来。

雷沙注意到,她的手抬了起来,在脸上抹了两下。然后才转过来说道:“阿,阿茂。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去当兵了吗?”。

阿茂虽然有些笨,但也不至于笨到这种地步。身后两个兄弟看在眼里,他哪受得了。这时他红着脸叫道:“我在问你话,这男人是谁,在我家干什么?刚刚你在干什么?”。

比丝的神色稍慌了一下,便她马上变了脸色:“这是阿诺,你不在的时候,都是他帮忙做家里的重活。刚刚他的脸进了沙子,我帮他吹吹。看你激动的。”。

这时,那个一直低头不语的男子也点头小声附和道:“是呀,是呀,都怪这风太大,迷了眼。”。

阿茂这才转怒为笑:“哦,哈哈哈。原来是阿诺兄弟呀。你,你是新来的吧?原来怎么没见你在我们寨里的?多谢你帮忙啊。”。

阿诺站起来,满脸假笑:“啊,哈哈,应该的应该的,我就住在后风岗,离比丝家很近的。小时候我们就是玩伴。听说她男人为国捐躯去了,我自然要过来帮些忙。”。

这时,雷沙却突然间说话了:“我看,现在也是‘玩伴’吧?你该帮的帮,不该帮的呢?”。

按照野猪人的年龄,十二岁就相当于人类的十八岁了。雷沙现在虽然只有十岁,但他的智力过人,对男女方面的事,又从小听老爸讲了很多。

如果是在兽人族中,这种事是比较随便的。只要两方愿意,谁家的都可以在一起。但雷沙可不是一般的兽人,他天生奇才,三岁能文,虽然五岁不能武,但光是过目不忘,就已经在人类中是天才中的天才了。他当然知道,人类的群体中,是不像兽人那么随便的。尤其是别人的女人,即使是兽人,别人的女人也不能随便碰的,因为有主了。

阿茂笨,雷沙可精。他注意了两下,就看出了这事情的真相。

谁知比丝竟然比阿茂谈到的精明很多。

她一看事情要露,马上怒吼道:“你是谁?凭什么来我们暗方?又到我家来说闲话。阿茂,快把这些个没有教养的外族人赶出去。”。

阿茂还没明白雷沙那隐晦的话语是指什么意思,看到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兄弟犯了冲,他急了:“哎~!不可以这么讲话的,这两个是我的过命兄弟。我们是一起逃回来的!”。

比丝的态度放缓了一些,但她仍然看着雷沙有些气。因为她知道,雷沙的存在,会威协到自己。

但这时,雷沙却把话题一转:“我们都饿了,嫂子不会让我们几个外姓兄弟饿着吧?”。

比丝对雷沙的态度大转变感到不解,但雷沙不追究自己的事了,当然是好事。她也马上换了个喜庆的脸:“啊,刚刚误会了。原来是自家兄弟。那我这就做饭去。你们一起喝点吧,家里还有些酒,丧事时剩下的。”。

那个阿诺悄悄的向门外走去,经过雷沙身边时,雷沙怪声问道:“哦?要走了?都是自家亲戚,不留下来再吃点?刚刚没吃饱吧?”。

阿诺的脸一下子青了,这句话说得太明显了。他连忙回道:“不,不了。我家里还有事,我先走了。”。

雷沙哼了一声,阿诺走掉了。

当吃上饭时,阿茂才问了起来:“比丝,爸爸呢?他怎么还没回家?”。

比丝的脸上突然出现了一份不自然的表情,接着,她马上流出了眼泪:“爸爸,他,他走了。”。

阿茂刚吃了一口菜,听到这个噩耗马上把嘴里的菜吐了出来:“什么?你是说?”。

比丝马上扑到了阿茂的怀里:“你走之后,爸爸突然间得了怪病。没两天就死了。看着他死状凄惨,寨主怕影响到别人,就火化了。现在埋在了后山的坟地里。阿茂,我对不起你,我没照顾好爸爸。呜呜~!”。

阿茂的大嘴里还剩下了一些菜叶,就张在那,老半天没说出话来。他从小就死了娘,一个老爸把他拉扯大。自己走了这么几个月,老爸突然间就不见了。老头子今年才四十一岁,正是开始享乐的年龄。

过了一会儿,阿茂冷静了下来:“来,我们吃饭吧。吃完饭,给我兄弟们烧水洗一下身子。我去看看我爸爸。来,两位弟弟吃啊,我们山里没什么好吃的,都是些野味儿。将就一下吧。”。

雷沙和罗格也知道阿茂难受,所以没多说什么。都闷头吃着饭。

等到水烧好了,比丝拿了条大毛巾出来:“你们的身子都太大了。我家的盆虽然大,但也只能一个人洗。谁先去吧。”。

罗格说道:“让三弟先去吧。我们都习惯了,就三弟细皮嫩肉的,让他先洗洗吧。”。

雷沙却一拉阿茂:“不,我跟大哥一起去看我们爸爸。二哥你先洗,你身上的味儿最重,再不洗,怕是引来一群野兽。”。

罗格听了之后,也要跟去,但在雷沙的坚持下,他还是留下了。

阿茂和雷沙一起到了后山,留下了家里的罗格,被嫂子伺候着洗澡。

到了后山的坟地后,雷沙才又开了口:“大哥,我们该准备走了。”。

阿茂奇怪的问道:“还没拜我爸爸呢,这么快就走?上哪去?”。

雷沙一叹气问道:“我不是说这个。我们回来时,你是不在说了我们是逃出来的?”。

阿茂想了想:“哦,一不小心说露了。没事,知道的都是自己人。”。

雷沙摇了摇头:“你跟嫂子的感情如何?是不是她催你去当兵的?”。

阿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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