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这个就当是赔您的马车钱吧。”商信从怀中掏出一块灵玉来递给车夫。
“这怎么行?”车夫见客人没有怪自己,现在反而拿钱给自己赔车,而且出手竟然是一块灵玉。别说是一辆破车,便是五十辆上好的马车也未必能够值一块灵玉啊。
“大叔,你就拿着吧。”明月见车夫不收,连忙上前说道:“您不是要在彩霞镇开一间饭馆吗?这一块灵玉应该够了。”
车夫颤抖着手,却还是没有接,只是道:“这钱我不能要啊。”
明月想了想,道:“要不这样吧,大叔你在落霞村有房子吗?”
车夫点了点头:“有两间小屋。”
“那我们这钱就当是买你家的房子成吗?”
“这,可是我那房子不值这些钱啊,最多只值一个晶币。”
“大叔,你就卖给我们吧好不好。”明月竟然撒娇道。
车夫愣了愣,他何尝看不出来,这对年轻人是想帮助自己啊,最后,车夫终于颤抖着双手接下那块灵玉,道:“我叫杨金玉,我的饭馆要是挣了钱,我就把这钱还给你们。”
“好啊,等大叔的饭馆开张了,我们可要去蹭饭的哦。”明月欢快的说道。
第301章 到达彩霞镇
马车报废了,商信只得向车夫杨金玉问道:“大叔,彩霞镇怎么走?我和明月得先走了。”在杨金玉报出自己的名字后,商信和明月也报出了自己的名字。现在他们彼此都把对方当成了朋友,虽然双方的年龄相差了很多,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彩霞镇啊,很简单的。”杨金玉用手指着前方,道:“从这里直走二十里向左,然后遇到一个十字路口向右,再走五里有一个三岔口走中间的路,前方三里有一个丁字路口向南,然后再走十里有两条岔路走左边那条,再三里……”
“大叔,您别说了,我们还是一起走吧。”商信好玄没哭了。
杨金玉笑了笑,道:“那好吧,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也能等到空着的马车。商信,你也不用着急,我前天才从家里出来,王神仙现在根本没在落霞村中,而且就算回来也不会马上走,他最少也会在村中住半个月的。”
“哦。”商信心情更加放松下来,一路上急赶,只是害怕自己会和王神仙错过,现在知道即使晚点到落霞村也没有什么,商信便不再着急。
“大叔,既然你家在落霞村,距离浮水城这么远,怎么会来这里拉车呢?”商信问道。
杨金玉道:“因为落霞村和彩霞镇都没有人坐车,只有到浮水城才会有生意啊。”原因很简单,一个小镇又有几个人会出门坐车呢?即使有,要几天才能遇到一个呢?
“哦,原来这样。”商信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道:“大叔,那王神仙为什么每隔三年就回到村中一次呢?”
杨金玉道:“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整个村子也没有人知道。据老人讲,王神仙已经一百多岁了,在村中也没有什么亲人,而且他只是刚出生的时候住在村里,在五六岁的时候就搬走了,若是他不回来,根本就没有人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村中的人,可以说并不是因为落霞村是王神仙的故乡,他才经常回来看看的。”
“哦?”商信脸上露出一丝好奇之色,“那王神仙是从什么时候才开始回来的呢?”
杨金玉想了想道:“具体的时间我也记不清了,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好像是我十几岁的时候,算起来也应该有四十多年了吧。那时是他自己说出小时候的事情,村中老人才记起来的。”
“那他回来之后都做些什么呢?”商信好奇心更浓,若是一个人和自己出生的村子并没有什么感情,为什么会每隔几年就回去一趟呢?商信相信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原因,就像自己,若是没有事情,绝不会想到回去隐逸村庄,若非必要,便是这一辈子都不会想回去看看,那里实在没有一点值得自己留恋的地方。
“他什么也不做,就是在村中住些日子,只是在这段期间,若是有人找王神仙看病,都给免费治疗,而且不管什么样的病,没有王神仙治不好的。也因此,村中人对王神仙都是极为尊敬。商信,王神仙是一个很好的老人,你要是看见了他,相信他一定不会拒绝给病人看病的。”
商信知道问不出什么,便也不再这个话题继续下去,毕竟王神仙想做什么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唯一的希望,就是王神仙能够治好碧华,让碧华能够苏醒,再次恢复青春。
天还没亮,几人只能等在路边,下弦月,如一弯黛眉,斜斜挂在天边。
星光灿烂。
微风轻拂脸面,柔柔的拂动发梢,商信心中突然一片平静,轻轻揽住明月的肩,仰头看着那一弯新月,一时间竟是痴了,良久,商信竟是低声道:“这就是幸福啊。”
幸福有时候真的很简单,抛开一切烦心事,哪怕站在无人的路边,哪怕身边是一辆破烂的马车,只要拥着深爱的人,就已经足够,就已经感到幸福。
明月显然也有了这种感觉,她轻轻倚在商信肩头,一句话也不说,月光洒下来,照亮她那张青春的脸,照亮满脸的陶醉。
在他们身旁的杨金玉,竟也看得痴了,曾几何时,自己也有过这样的幸福?是因为什么原因,让那幸福一去不回?
天光微明,天光见亮。
三个人,竟是站了一夜。
两个人在享受幸福,一个人在回忆孤独。
回忆,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孤独,又何尝不是一种拥有?
“驾……喔……”一辆马车从远处驶来,赶车人大声的吆喝,打断了三人的心情。
那是一辆崭新的马车,车厢很宽敞,也很坚固,还有些美观,相信这样的一辆车,无论在怎样坑洼的道路上走,都不会散架。四匹拉车的马高大健壮,跑的飞快,偶尔长嘶一声,声音嘹亮,相信这样的马,便是往山上赶,只要有能让车通过的道,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赶车的是一个三十不到的壮年,强壮的身体,明亮的双眼,相信他一定是跑了一夜,却依然神采奕奕,这样的一个人,相信把他套在车上,会比赵金玉的马还要管用。
商信的脸上已露出笑容,连忙对着奔驰而来的马车挥手。此时看见这样的一辆车,比一颗高阶魔丹都要吸引人。
“吁……”年轻人拉紧缰绳,马车缓缓停下。
“大哥啊,我要去彩霞镇。”
“去彩霞镇啊,赶车的少年看了看路边的三人,又看了看那匹瘦马,道:“马带着吗?”
“马?马能带了吗?这车厢能坐下马吗?”商信忍不住问道。
“切,马坐什么车厢啊。”年轻人不耐烦的说道:“我的车是拉人的,又不是拉马的,就算能装进去也不行啊,那还不弄脏了我的车。再说了,它会坐着吗?”
商信咧了咧嘴,“那怎么带着啊。”
“当然是把马拴在车后面让它跟着跑了。”年轻人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商信说道。
“我这马不能跑。”杨金玉突然说道。也是,它这马要是跑起来,就算不用拉车,跟着那四匹健马,半路上也得累死。
“不能跑也可以慢慢走,只不过价钱要高一些。”年轻人说道。
商信点了点头,这倒是很合理,速度慢下来耽误人家赚钱了,价钱自然要高一些。反正现在也不用太急着赶到落霞村了,商信便问道:“那带着马到彩霞镇需要多少钱?”
年轻人想了想,道:“二百个铜板。”
“什么,二百个铜板?你怎么不去抢!”还没待商信开口,杨金玉便大声喊道。
“就这匹破马得耽误我多少路程啊。”那年轻人撇了撇嘴说道:“看你这马也不值钱,要不就扔了得了。”
对于这点杨金玉倒是没有坚持,自己这马也确实不值钱,便是杀肉都杀不出几斤来,于是便问道:“那不带这匹马,只有我们三个人要多少钱?”
“一百个铜板。”年轻人大声说道。
“一百个铜板?”杨金玉眼睛瞪大,“你懂不懂行情啊,告诉你,我也是赶车的,从这里去彩霞镇最多需要三十个铜板,就是从浮水城中到彩霞镇,最多也就五十个铜板而已。”
年轻人回头看了一眼,“这里离浮水城也就一里地,和城里有什么区别?就一百个铜板,爱坐不坐。”年轻人说着,驾车就要走。
“别走啊,一百个铜板,就一百个铜板,我去!”见年轻人要走,商信立时急了,别说是一百个铜板了,这个时候就是要一个灵玉商信都不会犹豫一下的。拜托,他可不想在这里再等几个时辰了。
“那就上车,速度点儿。”年轻人大声喊道。
商信连忙拉着杨金玉和明月迈上车厢,此时他是真怕年轻人跑了。
进入车中,马车飞快的驶向彩霞镇,杨金玉心中兀自有气,忍不住对着年轻人道:“我说,你到底拉没拉过车啊,哪有这么要价的啊。”
年轻人大声喊道:“谁说没拉过,我现在不就拉着你们吗。”
“看你这车挺新的,是不是新买的?”
“眼力不错啊。”年轻人道:“我这是刚刚从车行提出来的,这还没等到浮水城呢,就遇到你们了。”
“我们是你的第一拨客人啊。”
“是啊,本来第一个生意我还想要便宜一点的,不过看看你们这一身灰尘,回去我还得刷车,所以就不能便宜了。”年轻人说道。
杨金玉眼睛又开始瞪大,“不便宜?你这是双倍的价钱好不好?”
年轻人道:“什么双倍啊,彩霞镇那么远,五十个铜板怎么能跑呢,这里到彩霞镇一个来回最起码也要大半天的时间,我一天可是最少要赚两百个铜板的,要是五十个铜板就去彩霞镇,我还赚什么钱啊。”
“呃……”杨金玉不再说话,曾几何时?自己也有这样的想法来的?以为赚钱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也曾像少年这样心高气傲。好像是三十年前了吧。
马车一路疾驰,不过两个时辰,便到了彩霞镇中。三人下车,商信付了一百铜板,明月道:“现在我们干什么?是不是马上去落霞村?”
商信想了想,道:“我们还是帮大叔找一家店铺,把饭馆开起来再走吧。”
第302章 买个饭馆
听到商信要帮助大叔找店铺,明月立即表示同意,除了打架和提升实力,她还从来也没有做过这样有趣的事情呢。自己亲手弄出一间饭馆,那是不是就算商人了啊。明月忍不住想到。
杨金玉也正愁自己不知该如何着手呢,毕竟自己以前只是一个种地的,只来饭馆吃过饭,并不知道要开一个饭馆需要做些什么,有这样的打算,只不过是因为自己喜欢喝两口而已。杨金玉以前是这样想的,要是自己开了一个饭馆,喝酒就方便了。
当然,他的愿望只是一个小饭馆就好了,梦想的也是能够喝上一个铜板一杯的劣质白酒。
“那我们现在需要做什么?”明月兴奋的说道。
商信想了想,毕竟以前在清源镇有过开医馆的经验,虽然那都是云子轩办的,但是商信也知道一些过程。
“要开饭馆,首先要有一间店铺,而且这店铺要在闹市之中,毕竟人多的地方生意才会好嘛。”商信用一种很老道的腔调说道,看那样子,好像他亲手开过千百间饭馆似的。
“哦,那我们快找店铺。”明月一把拉住杨金玉的胳膊,快乐的喊道:“大叔,快带我们去最热闹的一条街啊。”看明月亲昵的举动,若不是那声大叔,周围的人一定会以为明月是杨金玉的女儿。明月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确实觉得和这个刚认识的大叔很亲热,一点隔阂的陌生感都没有,不只是明月,便是商信也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大叔最初的那句我这车有两个轮子的原因罢。
看着明月,杨金玉心中有着一丝感动,一丝温情,还有一丝凄凉,他心中暗道:“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女儿该有多好?可惜……”
转身走向彩霞镇中最热闹的一条街,三个人在大街上足足转了两圈,脸上却都露出一丝失望之色,原因很简单,整条街虽然都是店铺,也很热闹,这里比清源镇要热闹多了。让人失望的是,这里店铺实在是太多了,连一间空闲的都没有,他们根本找不到可以开饭馆的地方。
“怎么办?”明月看向商信道。
商信拍了拍脑袋,想了想道:“有办法了,我们直接找一间饭馆买下来。”
“找一间饭馆买下来?”杨金玉愣了愣,“这样能行吗?人家肯卖吗?”
明月却是眼睛一亮,“当然肯卖了,只要给足够的钱,怎么会不卖呢。”
“对。”商信道:“一点也不错,大叔,你想开一个什么样规模的饭馆,我看这家叫做聚源的就不错,不如我们就买它怎么样?”
杨金玉向着旁边看去,只见自己正站在一家饭馆的门前,高高的招牌上写着聚源两个大字,杨金玉吓了一跳,“这怎么行?这可是彩霞镇最大的饭馆啊。我可开不了这个。”
“那我们就在往前走走。”商信没有勉强,他知道要开一个大的饭馆并不是一件容易事,不是谁都可以做好的。像大叔这样的人,不一定适合开这样大的饭馆,他的愿望也不是赚太多的钱。有的人活到一定年纪,经历一定的岁月,对于钱就看的淡了。
杨金玉就是这样的人。对于他来说,没有钱不行,钱太多无用。
他只想在彩霞镇中有一个小小的饭馆,不用太累,能够养活自己,足矣。他不想回落霞村,他不想见到自己唯一的那个亲人。
一路走过十几家饭馆,最后杨金玉终于选中了一个不大,却很干净的小门面,来到这家饭馆的客人大部分都是没有多少钱的平民百姓。
“就这个不错。”杨金玉说道。
“那我们进去看看。”商信一边说一边走进了屋中。
简单,干净,六张桌子,一个柜台。一个老板,一个厨师,再没有别人。这样规模的饭馆,通常都是老板兼小二。此时不是饭顿时间,屋中并没有客人。老板和厨师都坐在柜台后聊天。
看见商信走进来,老板连忙道:“客官要吃点什么?”
商信笑笑,走到柜台前,道:“老板,这店铺卖不?”
老板一听,奇怪的看了商信一眼,他不明白为什么这年轻人会问出这样的问题,自己并没有说过要出兑店铺啊。
“客官,您是开玩笑的吧?”老板并没有生气,接触过各种各样的人,早已养成了一副好脾气,他还是笑着说道。
商信摇了摇头:“我没有开玩笑,真的很想买你的店铺,老板,我可以多给钱。”
老板看了看衣服上都是尘土的商信,透过那些尘土,他还能看出对方的衣服并不是什么好料子,也值不了几个钱。无论从哪里他都看不出对方像是有钱的样子。这家饭馆的老板并不是一个势力的人,他一天中绝大部分的时间接触的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百姓。但是现在,他必须要在乎对方身上是不是有钱,因为他要买自己的店铺,不是吃一顿饭那样简单。
如果对方有钱,那么他说的话很可能是真的,如果没钱的话,那么很显然,站在自己面前的年轻人是一个疯子。
虽然现在老板已经怀疑商信是一个疯子,但他还是很客气的说道:“我的店铺真的不打算出兑,毕竟,我还要靠它来养家糊口。”
“老板,我真的可以多给钱。”商信很认真的说道。他当然看出了老板眼中的怀疑。
“嗯?那你能出多少?”老板忍不住问了一句。
“要多少钱你才肯卖?”
“三百晶币。”老板说道。这样规模的一间饭馆绝对不值三百晶币,虽然处于彩霞镇最好的一个位置,也最多值一百晶币而已。老板并没有想过商信会答应,他只是喊了一个天价,随便说说,想让对方知难而退而已。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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