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第 2 章
良辰美景奈何天,太湖水深好放船。
河网密布、山水相连的湖畔风光秀丽,居民们多以打渔和农桑为业,原本倒也安乐。每逢春夏,文人墨客湖上泛舟,遥吟俯畅,意兴遄飞;更有那富家子弟爱其天然景致,常携歌伎从人来此流连,金盘珍脍,玉碗琼浆,丝竹喧天,歌管匝地,当地人着实能借此捞上一笔,只是热闹得未免有些不堪。
太湖畔天水村并不是游览胜地,接待些随兴而至的客人,卖鱼沽酒也能赚点小钱。虽则游人不多,但村口那条大道修得十分气派,平整宽阔,两边还学着官道的样子各载了一排柳树,此时秋风渐紧,树叶早就脱残了大半,枝条犹自兴冲冲随风舞动,带着几分不知时令的憨劲儿。天水村前些年文运昌盛,竟有两位年轻子弟同一年考中进士,授了地方明府之职,此路就是他们回乡省亲时,乡民们主动捐资修的。两人一名为蒋兴邦,一唤作茅光祖,百姓感念他们,遂将此路名为“兴光大道”。只是自从两位官老爷率领车驾随从浩浩荡荡离去后,兴光大道便供村人们肩挑荷锄走来走去,显得寥落寂寞,只有误打误撞的游人才会随口赞一声好。
不过最近一年多来,这条路可是越来越热闹了。
先是时不时有人行色匆匆面色急切地路经此处,向着村子东边飞奔而去。多半过上个把时辰,就会带着一个小伙子匆匆离开——那小伙子村民们自然认识,正是前不久来此落户的一双少侠之一,唤作封俊杰的便是。而那个断了一只手臂,叫雷力的人却是几乎从不出门。他们俩本来都是江湖上了不得的人物,尤其是雷力,当年未残疾之时使一对鸳鸯双刀,出神入化,罕有人敌,可惜树大招风,竟然惹上了虎威山庄的人,更有那龙异之老贼心怀歹意,趁雷少侠轻敌之际将他击败,逼他生生斩下自家的手臂,真是可叹哪可叹。雷力心灰意冷,沦落至小酒店为仆,幸会封俊杰少侠,二人一见如故,相约退出江湖来此隐居,也算是一桩佳话。只是有意无意盯着这条路的村民总会发现封少侠时不时地和江湖朋友奔向村外,不知道去哪里风云际会去了。村里渐渐就有他们不和的传言,更有刘家小三说他在养鸭池塘边听到封雷二人的口角,张家四哥说那天雷力问他借了条渔船自己去湖上垂钓去了,李家大伯言之凿凿地说那天他经过桑树林边看到封雷二人迎面路过却谁也没跟谁说话……
说到浪迹天涯隐居山水,每个人第一时间都会想到地处偏僻的宁静村落,更极端的则向往荒郊野外深山老林。然而这一类的地方,倘若你真的想要隐姓埋名而不是沽名钓誉的话,实在是选错了所在。村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和花花世界全没相干,实是出于情非得已。娶个新媳妇尚要倾村而出、围观品评,来个外乡亲戚都要缠着追问新奇物事,更别说来了两个江湖名人了。因此上封雷二人的种种情状不仅被他们一五一十看在眼里,连二人此前的经历也基本上一碟一碗都摆出来嚼补了个遍。眼看着快到了说无可说之际,眼尖的刘小三又带回了新闻:有一些身穿兽皮坎肩的人来找封俊杰和雷力了!一看就知道来者不善!本来么,此时天气尚暖,山里又不产什么大型野兽,方圆几百里统共没几个猎户;能把兽皮翻毛穿在坎肩外头的一伙人,多半是些想要在最短时间内让别人知道自己是“有组织的歹徒”的家伙……果然村民们的眼光是雪亮的,事后不久他们就知道了,那些是虎威山庄的手下,来给封俊杰下请帖的。
所谓事后,自然就是那桩传遍武林、惊天动地的三刀合战之后。封雷二人火烧虎威山庄(山庄嘛总是要烧掉的。村里年纪最长的老人们捻须点头)、斩杀龙老贼,这很让天水村的乡亲们兴奋了一把。可是很快他们就发现,回来的只有雷力一个人,面色郁郁寡欢,全然没有大战之后的兴奋畅快。乡亲们本想上前探听点什么(张四哥这样借渔船给他的多少有点交情),但慑于他手里拎着三把刀,谁也没敢打扰。
封俊杰走了。他们对彼此点着头说。多半是杀完了人便分了手。这倒是怪事啦。在湖边住着的时候,吵来吵去也不曾分崩,却在冤仇得雪并肩杀敌之后分道扬镳,这却是为何?乡亲们想来想去想不通。多个版本也就甚嚣尘上,各派拥趸辩论的不亦乐乎。
爱好演艺讲古的李家伯伯曾经判断说一定会有仇家找上门来——龙老贼门生故吏也有不少,得意之时前呼后拥客似云来,肯定会有不少人来替他报仇。乡亲们抻长了脖子等着家门□□发命案,结果却发现最先找上门来的是虎威山庄所在地的捕快。江湖上的火拼,官府向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今上门来与其说是例行公事,不如说是借行公务之名来看一眼江湖的传奇人物,回去大书一笔“案犯在逃,全力缉捕”也就罢了。雷少侠就此过上了独居务农的日子。
这开了一个坏头。自此兴光大道就更不平静了。各路仰慕雷少侠的人纷至沓来,络绎不绝,其目的从“亲眼看见传奇人物”到“最好能让他传授我两路刀法,不,三路”种类繁多,更有那好事猎奇的无聊之辈,于武学的兴趣浅,对八卦的热情高,单冲着探听雷力封俊杰如何分手、有无可能再度复合来的。村民们奋起精神热情好客接纳四方来宾,不仅鱼虾土产卖得好,还能交叉提供不少小道消息,村子知名度在江湖迅速蹿红,儿女们说亲家都格外地有底气。乡亲们越来越喜欢这位现在已经落了单的小伙子,虽说不至于热心到带人上门牵线搭桥,却也乐于给来客们指指点点:“那就是雷力住的茅屋。——嗯,围墙上那个大洞是上次虎威山庄来的人弄坏的,至今他也没补。”“这里就是他经常打渔的地方,嘿嘿,不过这儿鱼不算好。”“啊,这不是浮萍,这是金鱼藻。那个是狐尾巴草。呃……这不是雷少侠种植水草的地方,这本来是他养虾和鸭子的池塘。”通常指点到这一层,雷少侠的行踪就所在不远了。不是单手在院子里劈柴,就是在河边洗他那不知道第几件的黑衣裳,要不然——就像是现在——正在养虾池边吹笛子。他新近自学,呜呜地也吹不成调,是乡亲们唯一不大满意的地方。
雷力伫立在湖畔的身影很单薄,颇有些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意味,听到脚步声(如果不是因为笛声的缘故,本该更早一些发觉)他回过头来,便愣住了。眼看一群人擦着脸上的汗,一个个面色微红、神情激动地冲他打招呼,身穿袍子袄子,肩扛搭子担子,没一个人带着兵器,也没一个人眉宇间有戾气,分明是江湖情少而生意味浓,却一个个都声称自己是仰慕他已久的武林中人。近来他对自己的“仰慕者”见得多了,基本能在众人围观之下镇定地劈开一摞木柴,或者蒸好一笼开花馒头而不为所动。然而今天这伙人来的有点多,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一边试图与他搭话,一边还彼此交流心得,口音天南海北,门派错综复杂,弄得千人斩的雷少侠都隐隐觉得头晕起来。
“你们别跟着我。”
雷力想了又想,挑了一句自己觉得最重的话来说,把竹笛往腰带里一插,略低了头抹转身便走。他瘦,又略有点驼背,衣带扎的紧衬利落更显出细细腰身,决绝而去的背影便显得分外寥落,楚楚动人。各路人马不离不弃地跟在他身后,啧啧赞叹:“真难得。”
雷力认真生气也不是,回身停步更不是,只得一鼓作气往前走,根本不知道要走到哪里去。后面诸人越跟越紧,他到底年轻,孩子气一时发作,瞥见前方有个小院门正敞开着,索性快走了几步闪身而入,左手扶住门扇就要关门。谁想他一抬头才发现这是家新开的小酒店,酒帘高挑着正做生意呢。他曾在这一类的地方混过饭吃,本能地愣了一愣。手上一迟疑,身后的追随者们已经赶了上来。
酒店老板看到雷力,先是有点惊讶,再看他身后来了一大群人,便眉开眼笑,连声说请。这店主不是别人,正是李家伯伯。原来他这小酒店是赶热闹新开的,他人既老迈,又只有个小孙儿帮衬,自然生意不大好做。这么多主顾是他开店以来所未有的,顿时手忙脚乱。众人忙着看雷力,也就不跟他计较。李大伯看出门道,给孙儿使了个眼色让他烫酒,自己这边反劝着雷力坐下歇歇。雷力摇摇头,转身要出门,突然发现有位身材粗短的汉子挡住他去路,看身材手脚脸庞并不胖,可身躯却鼓出一块来,甚是臃肿。汉子嘿嘿一笑,伸手向衣襟摸去。雷力警觉地后退一步,握住了腰间的笛子。
“雷大侠,这是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方才自称叫什么“百草神农”的汉子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来,“俺家种的好向日葵,这是新收的葵花籽儿。”
此言一出,众人也纷纷喧嚷起来,七手八脚地往外掏东西。这群人的江湖名字叫的震天响,拿出来的东西却无一样与江湖武事有关。“巨剑镇关西”带来一对信鸽,装在竹笼里咕咕咕咕不停低语,跟世上所有小儿女一样烦人而不自知。“草上飞”拿出一卷蒲草编的凉席,说什么即使不用来铺盖,张在窗口也能挡风。“滇南一叶”送的茶砖,“灵鹞子”送的鸭蛋,更有一位含糊地报了个“采桑子”的男人送来顶罗帐。雷少侠面前的桌上越堆越满,眼看着放不下了。于是最后一项礼物顺理成章地塞进他怀里,他抱着那样东西彻底愣住了——一只胖胖的芦花鸡。雷力几次开口都被众人挡了回去,不知道如何推辞能立竿见影地见效,单手去挡来不及,真要动真格的——这群(显然是)富足乡镇士绅又不会半点功夫,岂不是以大欺小?张口结舌了片刻他到底红了脸,情急之下冲口而出:
“你们……你们不要送礼物给我!又不是很值钱……”
芦花鸡在他怀里扑闪了几下翅膀,圆圆的眼睛无辜地看着他。众人也面面相觑地冷了场,雷力才发觉话说的未免太造次(也太实在),要他转圆又没那个本事,此时倒不好趁机夺门出逃了,只得站在原地和大家大眼瞪小眼。一片寂静中两只鸽子还在咕咕咕地叫着,分外没心没肺。倒是李大伯的小孙子看到这场景觉得相当好玩,不由得嘻嘻笑出声来。这么一来李大伯也笑得弯了腰,带累的众人也笑了起来。眼前的气氛不再像是拜见武林知名人士的紧张,反而像是一群街坊善意取笑一个不经世事有口无心的少年。雷力扁了扁嘴,抿了抿唇,还是没能绷得住,本来要叹气的,却成了个隐约的赧然微笑。芦花鸡发觉箍着它的胳膊不那么紧,扑打着跳到地下,去小院子里啄食去了。
李大伯赶紧撮哄着大家都坐下,一边又给雷力收拾了张干净桌子拉着他坐定了,才去认真准备酒食。雷力终究无法再沉默下去,看着来客们,摇了摇头:“你们本非练武的,为什么要冒充江湖中人?”
“因为雷大侠你是江湖名人啊!”知道穿了帮,“灵鹞子”回答的倒也直率,“我们来瞧瞧你,也得编个好名头,不是有那么句英雄惜英雄、好汉知好汉嘛!”
“雷大侠你的故事都传遍了,说书先生们讲得天花乱坠,我们都想来看看你真人是什么样的。啧啧,没想到雷大侠你这么年轻……”“滇南一叶”补充道,因其口音难懂,还热情地比比划划。
雷力认真地望着他们,浓黑的眉头微微皱起来,一双眼睛神气郁郁,却不减光彩,此刻跟着眉头一起纠结,像两个小小的三角——偏又眼角斜飞。“采桑子”读过几年书,心里纳闷从前看那传奇小说里形容的“一双丹凤三角眼”觉得怎么可能会美,却原来这世上到底是有的。沉吟了片刻,雷力回答:“别叫我大侠。我从来不是什么大侠。”
“雷大侠差了。您当年鸳鸯刀名震江湖,如今又以三刀流独树一帜,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雷力看似很吃力地思索了片刻,勉为其难地点点头:“那样就算是的话……我也不做大侠好多年了。”
他话风太冷,总是会让人听了尴尬,可他自己却很认真,且说到此处眼睛眨了眨,声调又轻又缓,透着一股静静的迷茫劲儿;就像是重阳节后的蝴蝶在冷风里飞,知道自己过了最好的日子,却不清楚眼下哪一刻会僵直地坠落——落下去也会化成尘土吧,轻飘飘的,风一吹也就四散了。明明是大好少年郎,正当红日初升其道大光的时候,他却好似失了自己独有的光源一般,让人顾不得他的冷言冷语,反而怜惜起他来。
“雷……雷英雄。”众人见风使舵地换了个更加不妥的称呼。雷力觉得自己是自作自受,只好闷不吭声。只听得众人七嘴八舌地问他很多幼稚的问题,片刻间也难以回答妥帖,什么龙老贼长的是不是很吓人啦,听说虎威山庄那伙人平常拿人血当酒喝啦,芭蕉姑娘长的漂不漂亮啦,封俊杰封少侠如今去了什么地方啦……
最后一个问题让他眉头微微惊跳了一下。他没有什么多余的动作,还是沉静地坐在那里,可是一瞬间仿佛全身的气息都屏住了,如同有一根无形的刺从心头穿过——他现在想着,它可能一直没有□□。自己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不去注意它的存在。他举起面前的酒杯,有些笨拙地啜饮了一口,当地的米酒,根本谈不上有多少酒味,甜腻得让他喘不过气来。
“你们别在我面前提他。”酒还没完全咽下去他的话就压抑不住地出口了,呛得自己眯起了眼睛,“永远别在我面前提他。”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 章
“你来投军?哪儿人,叫什么?”
城门口的军官斜着眼晴扬声问道,一杆倒戗着毛的毛笔在一碗墨汁里不耐烦地转来转去。被问的人答了,他便胡乱记下,随手扔给那人一袋小米:“那边去!下一个……”他抬起头来,见有个年轻人站在不远处望着这边,很符合军爷身份地瞪过去一眼。
那年轻人正是同来客栈里语惊四座的那一位,看到军官注意到他,犹豫了片刻,拔步走开了。军官盯着他的背影狐疑了一阵子,不知道该不该追上去。根据多年的经验,他本能地觉得这小伙子有点来头,而但凡看到军士捕快掉头就走的,总归不是什么正经人物。不过,反正他又没在我这儿闹事……接下来又有人报名,他便撂下这事儿不提。
年轻人走了两条街,确定距离那个投军的摊儿远了,便慢下脚步,在街边的茶摊儿坐下,伸手欲招呼店家。可他刚一抬手就想起来点什么,下一刻便是身子也顺势站了起来。小伙计早已经肩头一搭手巾迎上来了,恰好和他打了个照面。年轻人愣了愣,只得笑了笑:“……我等的人,他,他没来……”
小伙计撇着嘴只是笑:“客官可没等多一会儿啊,怎么知道那人就不来了?要想省钱歇会儿那边去,喏,那个代写书信的摊子,一个大子儿能坐半天,回头还能带两张黄纸上茅厕呢!”年轻人听他说的不伦不类,眉头一扬,正想反驳,目光却已经看到那个代写书信的先生,犹豫了片刻还真走了过去。小伙计哈哈地笑了两声,忙自己的去了。
代笔的是个老头子,天还不算冷,他就披上了一身蓝布棉袍,袖口油汪汪的黑,还绽着灰蓬蓬的棉絮子,见来人稍抬了抬眼皮:“给谁写信啊?父母兄弟一文,亲戚朋友两文,给小情人儿么,嘿嘿,三文钱,不讲价!”
“老先生,您这是怎么定的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