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发觉越是呼吸不畅,内息的运行就越快,带动着血液加速奔流。身体的热量在沙里散不出去,整个人像放在火炉中烤一样难受。手和身体只是惯性做着拨沙和蠕动的动作,所有的精神和意志都在和身体内部要命的燥热感抵抗。他根本没有留意到吸满汗水的衣服向外鼓动着,虽然只有那么一点点间隙,沙的压力再怎么大也碰不到他的身上。
外部减轻的负担远远比不上内部产生的压力来的迅速。内息早就失去了引导,胡乱冲撞起全身的经络。这下他可受不了了,一张口,鲜血从喉咙里直喷出来,蒙面的布条顿时变成了鲜红色。心脏跳得快要脱离胸腔,搏动引起的难受感让他几欲昏迷,他停止了手上的动作,身体压在沙上以减轻心脏的负担。但一点用也没有,强劲的内息带动的血液以超过正常时十倍的速度运行着,这根本就不是人体所能承受得起的重荷,如果之前身体内的经络不是得到过改造,现在他早已经是一具无名尸体了。
在这要命的时刻,幸运再次降临到阿尔丰斯头上。澎湃的气息自前胸涌出流向项链的顶部,那枚不知道是祸是福的火钻又救了他一命。第一次是强行把力量逼入他体内,这次是把失控的力量收回。
阿尔丰斯如逢大赦,虽然全身都被黄沙包围着,但他仍然可以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轻松。随着气息的大量涌出,神智也慢慢清醒过来。“这可不是贪图舒畅的时候。”他的手臂又开始拨沙,只有出到外面才能算得上真正的安全。
内息在不断的循环,速度渐渐减弱到正常水平,那条项链似乎成为了身体的一部分,每次内息经过胸口总要先流向火钻再回到体内,石头和肉体之间达成循环上的平衡。
在内息的衍衍不息流动下肌肉上的疲劳一扫而光,前进的速度又变成刚开始般迅捷。
星光灿烂,凉风拂面。世界并没有因为他的生死转折而有丝毫改变。
阿尔丰斯摊开手脚成大字形躺在沙地上,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原来平时没有留意的东西是这么美好,只有迈过生死存亡的关口才能体会到平淡生活的真谛。他望着满天的星星出神,生命和星星比起来是多么渺小,人一生几十年光景,死后几百年、几千年,星星却还在放着夺目的光彩。
在陵墓里呆了不上四天,仅仅六天时间就完成了任务,速度不能说不快。易卜拉欣出于什么原因才放过自己?那是说出索拉德的名字之后他才没有痛下杀手,是不是他们之间有某种联系?他单凭黑暗能量打倒自己绰绰有余,犯不着陪自己去练拳。B级任务,对付一个能够运用黑暗能量的人照理说不应该付这么低的价格,索拉德作为神官不可能不知道这个道理,除非他一开始就认定这趟任务没有多大危险,又或是……让人去送死。
这个想法让他不禁打了个冷战,不过他还是继续分析着。活在沙漠里的人就要够卑鄙够无耻,只有算计完每一个步骤,每一种可能性,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若是以克里丝蒂娜的半个男友的身份,这条推论倒大有成立的机率。但作为政治交易的一部分,索拉德很可能已经私下答应把她嫁给某位高官的公子用来换取更多的便利条件,不过这就要看首席神官爱他的女儿有多深了,如果亲情高于一切,推论就不可能成立。
第二个推论是索拉德本来的目的就是想唤醒易卜拉欣。如果是这个问题就更复杂了,易卜拉欣开始长眠时恐怕索拉德的父亲都没出世,他又怎么得知世上有这么一号人物?唤醒他又有什么用?
越来越多的问题困扰着阿尔丰斯,让他头痛不已。但他转念一想,这些又不值得深究,它们之间存在什么联系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索拉德只是个雇主,自己是办事人,这个事实就已经足够了。到目前为止他已经很好的完成了任务。
第三卷 权柄 第一章 神官的条件
三天后,阿尔丰斯回到月之心城。短短十天时间,对他来说着却是恍如隔世。城门的守卫虽然庸俗依然,却比那些干尸好上百倍。
他径直来到西格玛家族宅第,被火烧毁的建筑已经修葺一新,没留下丁点内乱时的痕迹。只是新的建筑物大都金碧辉煌,和原来的古朴布局格格不入。
门口依然没有人把守,也不知道真的是索拉德艺高人胆大还是另有所图,阿尔丰斯和上次一样没有通报就走了进去。
花园的花还是那么美丽,前两次来这里的时候都是黑夜,这次可让他开了眼界,整个花院看不到一粒沙,铺在上面的都是黑色细土,沙漠除了沙地和贫瘠的黄土,哪有地方会出产这些肥沃的土壤,显然是由别的地方运来的。花园的小道也不是普通的石头,而是一颗颗葱头大小的彩色石块,自己连见都没见过,更不知道什么价格了。只有一点十分肯定的就是这种摆设肯定需要耗费大笔的魔法币,即使是高级市政厅官员也拿不出这些开销。
阿尔丰斯轻轻吐了吐舌头,想不到西格玛家族竟然富有到这种程度,富可敌国这个词用在他们身上肯定当之无愧。他慢悠悠的走向大厅,至少那里能碰上熟人。
“你回来了。”索拉德的声音从大厅传出来,平静得听不出任何感情。阿尔丰斯一点也不觉得奇怪,高级神官能侦测出一定范围内所有的生命的活动情况,这种说法已经广为流传。
厅内只有一张紫衫木做的大台孤零零立在里面,台面上空空如也。背负着双手站在窗边的神官回过头,目光中透出赞许。
“大人,您要的东西我替您拿回来了。”阿尔丰斯从怀里摸出斑指放到台上,“可是,我还有点疑惑,因为这个任务至少是A级。”
“你和他交了手?就算他苏醒,看到那张图应该不会对你下毒手。” 惊异终于出现在神官一成不变的脸上。
“您的猜测十分准确,他的确醒了过来,不过那张地图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被我烧了。”阿尔丰斯叹了口气,“也许是神的庇护,侥幸捡回一命。”
索拉德微微一笑:“暴风雪折不断雄鹰的翅膀,看来又有一只矫健的雄鹰要腾空了。”一下就把阿尔丰斯的套话扯了开去。
“大人,请核实货物后完结任务。他有句话要我带给你‘呼喊死者的名字就能够使人再生’。”阿尔丰斯一点也不介意,他根本就没想过要在几句话内套出神官的真正意图,熟归熟,剩下的酬劳可不能就这样含糊过去。
神官正眼都没往斑指上看,“不必了,你离开这里的时候会领到应得的报酬。其实我也只是知道那是件戴在手上的饰品,戒指只是种猜测。”
“您的东西放在这儿,真是本有趣的书。既然任务已经完成,那我先告辞了。”阿尔丰斯说着把书和剩下的一瓶药水放到桌上。光凭这本书,他有信心神官不是故意让自己去送死,“如果以后再有任务,请您考虑下我。”
“怎样联络上你?不如这样,你在这里暂住一段日子,大家都能节省不少时间。”索拉德平静的话中充满着拉拢的意味,神官的地位可不是盗贼头目或者学院院长可以比拟的,一个回答不好后果堪忧。
“请给我点时间考虑,六个魔法时内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阿尔丰斯知道索拉德不喜欢废话,说了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时限。
“好。我很期待。”神官拍拍手掌,一个侍从由内厅奔进来,垂手站在门边,“去拿一百八十个灾币给这位先生。”
报酬比原定价格整整提高了五倍!但沉甸甸的钱袋交到阿尔丰斯手上时,丝毫也没有让他感到满足和欣慰。因为这些钱里透着浓重的收买人心的意图。他开始后悔报高任务的要价,辛苦的劳动虽然很值钱,但还没高到这种程度。神官这一手先付款后提货的做法着实让他感到为难,可又不能直接拒绝。他勉强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行过告别礼后转身走了出去。自己最想看到的人还没出现,他也意识到这是索拉德的第二个套——想见克里丝蒂娜?行,只要你来住,那就天天可以见到她。
人的价值在于利用,可自己对他们来说又有什么利用价值?能为神官效死命的人城内一把就能抓起几十个,杀人放火偷东西,剑士学院和盗贼工会遍地都是这样的人材。阿尔丰斯感觉自己像颗任人摆布的棋子,下一步都不知道会被下到哪里。
他神色落寞的走在街上,腰里挂着这么一大笔巨款,他却感到无奈和彷徨。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情,那种为几个魔法币、几个银币甚至几个铜角而豁出全身气力的生活现在想起来是那么的轻松惬意,丝毫不用费什么脑筋去计较后果。只有一件事值得庆幸,那就是终于又能品尝到美味的葡萄酒了。
能够缓解郁闷的最佳方式就是喝上一杯,如果说在这城里能提供最好的酒和服务的地方,那就是红苹果。
酒馆的喧闹依旧,阿尔丰斯这次也没有订雅间,要了杯普通的麦酒坐在角落慢慢品尝着有如生活般的苦涩。等会还得到毒眼那里打上一转,那把剑已经超过付款日期了,虽然四十多个魔法币对现在的自己来说不值一提,但他还是很想见见那个相貌丑恶,内心却充满执念的老人。
一个车队从门外经过,那是异国到这里交易的商队。拉车的脚夫不少是和阿尔丰斯一样年纪的少年——满面的饥色、渴望的双眼和瘦骨如柴的裸露上身。
阿尔丰斯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翻版,只是这样的人太多太多,多到谁也不会有闲心去关心问候一下。是痛苦的往上爬还是做一个与世无争、饱受欺凌的快乐平民,这个两难的选择迫切的摆在面前。
第三卷 权柄 第二章 彷徨
“小家伙,好多天没见来过,这可不像你的性格哟。”费迪南德眯起仅剩的一只眼看着阿尔丰斯把门掩好,他前面摆着一包牛耳朵,一大块酱牛肉,一盘粒粒都有拇指头大的炒蚕豆,正在不时的将私制白酒倒入口中。
阿尔丰斯也不答话,抓起一把蚕豆放在手心搓揉着外壳。“这几天我小发了一笔。”呼的一声吹散手里的豆衣,抛入嘴里叭叽叭叽的嚼咬起来。
“既然不开心,先喝上两口。”老头儿递过手里的酒瓶,“小心点,别呛着。”
如果说葡萄酒是一个婉静的处子,劣质白酒就是个粗豪的男儿,它唯一的特点就是够猛够烈。阿尔丰斯强忍着喉间有如炭烙般的剧痛,仰天呵出一阵酒气。
毒眼撕下一块牛肉丢给他,“灌了几十年酒,还是这玩艺儿和酒合得来,嚼着爽快。”
阿尔丰斯喝光瓶里的酒后摇晃了两下,“现在我要做个选择,但是很难下定决心。”
“我在和你一样年纪的时候摔了不少跤,痛的要命,但是不摔怎么知道痛?”费迪南德嘴里含着一片牛耳朵,含糊不清的说着,“人,就是趁年轻才能放手一拼,到了我这种年纪,也只能去想想。”
“你在鼓励我?其实现在的生活感觉挺好,这样放弃的话太可惜了。而且,我很怕死,要是有个万一……”阿尔丰斯对自己的恐惧直言不讳。
“你还有亲人在这个世上?”
“这你是知道的,没有。”
“你有值得留恋的人?”
阿尔丰斯低下头,脑中闪过那个影子,怎么能忘记呢,这可是第一次在自己心底留下印像的女人,好半天他才点了一下头。
“你去和她商量后再做决定。”毒眼灌了口酒,“啊,我知道了,现在的选择一定是和她有关。”
“是的。”
“什么都不用说了,那就去吧,我祝福你,小伙子。”
两人互相对望着。阿尔丰斯心里很清楚,自己需要的只是一个口头上的支持用来壮胆,毒眼同样明白这个道理。
“我这有件东西需要鉴定,只是不想脱手。”经历过陵墓的探险后,阿尔丰斯对这颗火钻充满了疑惑,如果找不到答案,恐怕他以后也不会安心,他希望眼前这个老油条会解答疑团。
费迪南德看着火钻时整个人好像突然间变得年轻了二十岁。这种情况少年还是头一次看到。他的眼神并不是贪婪,而是一种享受、一种专注。
“八级魔火钻。”这是毒眼作出的鉴定结论。老头长长吐了口气,“老实说,这样的货色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五级的火钻已经很罕见,六级已经价值连城,七级几乎算得上凤毛麟角,要不是曾经鉴定过几颗七级品,还不知道怎么辨别呢。”
“嗯,其实不卖更好,这东西不是个吉祥物,我敢肯定它会为主人带来横祸。”老头轻轻摸挲着血一样的石头,“除非拥有像多克那样实力才能配带。呵呵呵,我真是老犯混,多克那种人已经不再需要这种东西了。”
“你估计它值多少?有什么用途?”阿尔丰斯小心翼翼的问道。
“无法估价,它可能会让你得到想要的一切物质,但也会成为全沙漠盗贼和职业杀手的目标。”费迪南德沉吟了一下,“至于用途,我所知道的并不比你多,毕竟我不是职业魔法师,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它,还得另找他人。”
阿尔丰斯有点失望,现在根本就得不到答案,恐怕要找到像波格斯那样的火系魔法专家才有资格作出判断。
他这种失落的情怀并没有被酒馆热闹的气氛感染,像个落魄的过客一样坐在角落,将手里的几十个魔法币玩得噌噌作响,惹得几个鼠人把眼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一些流莺和侍应也被金子碰撞声吸引着,向他投去热切的眼神,期望这个小家伙能对自己挥挥手。
“葱头,今天转性了?以前你从来没有在人前显过阔绰啊。”领班维克多笑着把一杯调好的冷饮送到阿尔丰斯前面,善意的提醒着。
阿尔丰斯侧头冲领班笑笑,“想不想看好戏?”说完也不等他回答,手一扬,几十个魔法币闪着耀眼的黄光飞落到街心。
全场的人全都惊愕万分,谁也想不到他会作出这样的举动。
“还等什么,手快多拿,手慢没份。”阿尔丰斯嚷了一句。
几个鼠人还没等他说完撒开脚丫子窜了出去,长尾高高扬起,劈呖叭啦一阵乱响,酒杯酒瓶碎了满地。没人出声吆喝怒骂,和金子相比,这点赔偿金额算得上什么。当冲得最快的鼠人捡起第一枚魔法币的时候,酒馆里的大多数酒客才有如大梦初醒般叫嚷着涌了出去,里里外外乱作一团,连一些侍应也不顾约束丢开手头的工作加入抢钱行列。
“呵,还真好看,不过乱上一阵就静下来了。”维克多站在阿尔丰斯旁边笑道。
“好戏还在后面,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阿尔丰斯拿起冷饮轻啜了一口,“希望不要弄出人命。”
事实好像应验了阿尔丰斯的说话,几十枚金币转眼就被抢光,鼠人身体弯得低,动作又快,抢得最多。后面涌过来的人几乎是两手空空。他们互相看了一眼,早有默契似的朝鼠人猛扑过去。其中一个鼠人眼尖,看到现场情形不对,和同伴打声招呼,马上所有的鼠人开始四散逃窜。可四周都被抢钱的人围得水泄不通,地面偏又是用石块堆砌,想打洞也没办法。
“分点出来,见者有份。”一个壮汉喊了句,又朝外围咆哮如雷的熊人指了指,“你们可不想被他们的拳头砸到吧。”
鼠人紧紧拽着钱币,死也不肯松手。这种动作引起的后果可想而知,一个熊人按耐不住性子,大手拨开人群,汤碗大的拳头只挥了一下就把其中一个鼠人打翻在地。骨折声中夹杂着吱吱的尖叫,握紧的手不由自主松了开来。
既然有了开头,哄抢势所难免。场面顿时乱成一团。当鼠人被相继打趴之后,抢夺者之间又开始新一轮竞争。扯衣服的,拉脚拽手的,拔刀子剁脚的,全都在想尽办法把钱拿到手。
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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