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空群看着他,忽然长叹了一声,道:“你猜对了,你本不该出卖我的,你应该很了解我这个人。”
云在天的脸上突然露出一丝笑意,道:“我虽然出卖了你,可是,我不明白,你是怎么发现的,你去死吧。。。。。”
话未说完,他一刀砍向了马空群,马空群仰首望着天,丝毫没有在乎,这,致命的一刀。
马空群的做法是正确的,他没有出手,但云在天已经缓缓地倒了下去,他的脖子上插着一把飞刀,他震惊,他不甘,他紧紧地盯着李寻欢。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有一件事情,你可能不知道,我有个徒弟,叫叶开,他是白天羽的儿子。”
云在天明白了,他想说话,可他永远也没有机会了,他心底的一个秘密,也只能带进棺材了。
马空群和李寻欢早就认识,马空群根本就没有杀李寻欢的意思,这些,都是做给别人看的,相反的,他是求李寻欢帮忙的,只为了查出幕后的黑手。
而龙啸云和林诗音由于怜花宝鉴,两人的处境非常危险,李寻欢也正好借此机会,将他们送到关外,也可以说,这是另一种保护。
只是,他们把所有人都蒙在了鼓里,可是,他们千算万算,也没算明白,这里还有一个花满天。
房间的一个角落里,花满天凝视着窗外,忽然道:“你头上有朵乌云,显然,你也有很多的烦恼。”
慕容明珠恨恨的道:“万无一失的计策,没想到,被李寻欢给破坏了。”
花满天道:“别急,你和飞天蜘蛛先离开这里,去找一个人,他叫乐乐山。”
慕容明珠的眼睛一亮,握紧了拳,道:“好,去找乐乐山,马场?哼,早晚,还是我们的。”
另一个房间里,马空群叹息了一声,道:“我已经老了,精神越来越不济,到了要归隐的时候了,不知道叶开,现在哪里?”
李寻欢道:“你的意思我明白,叶开的性格,不适合接手马场,他孤独惯了,不会答应的。”
马空群道:“大哥只有这么一个孩子,我不想让马场,断送在我的手里。”
李寻欢摇摇头,没说话,良久,他推开门,走出了房间。
马空群望着李寻欢的背影,他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
这个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好人,一种坏人,男人如此,女人也一样。
上官小仙当然是属于坏人那一类,但她现在,却在阻止上官金虹杀叶开,也不知道,她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无论什么事,上官小仙都能做得很好,她坚定,有勇气,她敢爱,也敢恨,你在她的身上,永远也看不到黑暗的一面,就因为世上,有了她这种女人,江湖才会被弄得乱七八糟,乌烟瘴气。
上官金虹终于失去了耐心,他要下杀手了,荆无命已经缓缓地走了出来,他耷拉个脑袋,这样可以显得他的那张长脸,稍微圆点,稍微的好看一点。
但他手里的剑,则更好看,这是一把杀人的剑。
剑,只会杀人。
第七十四章 为了朋友
更新时间2011…6…12 18:48:19 字数:2490
第七十四章为了朋友
一夜过去,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来时,客栈里已经没有了萧雨的身影,他很急。
一匹飞驰的骏马,在官道上疾驰,紧接着,又是两匹骏马追了上来,可是,两匹马上,却只有一个人,傅红雪。
萧雨道:“你其实不必跟来的。”
傅红雪道:“我发现个问题。”
萧雨道:“什么问题?”
傅红雪道:“八条腿,确实比四条腿跑的快。”
萧雨盯着他,忽然放声大笑。
傅红雪还是傅红雪,能交下这样的朋友,是绝不会错的,即使是送死,他也会陪着你一起。
傅红雪又道:“上官金虹也是人,是人就有弱点,王八有个硬硬的壳,但王八也无法逃避死亡,所以,无论他有多么厚的壳,也能给他钻出个洞来。”
萧雨沉吟着,道:“只是,他的壳太硬了,钻洞,很难。”
傅红雪徐徐道:“是很难,但对付他这种人,只有两个法子。”
萧雨道:“什么法子?”
傅红雪冷冷道:“一是做朋友,二是杀了他。”
萧雨苦笑,道:“这两个法子,都太难实现了。”
傅红雪道:“也简单,像你这样的朋友,我幸好还有几个。”
萧雨道:“哦?”
傅红雪道:“燕南飞,终于来了。”
说到燕南飞,两个人都低下了头,谁也没有再说话。
宽阔的庭院。
这是座很广阔,很华丽的院子,只有富人才能居住的院子,但这个院子又不一样,你只要走进院子,你就会立刻觉得它的不同,阴森森的杀气,光闪闪的刀。
萧雨已然走进了院子,首先看到了二十个人,二十个黄衣人,他们的穿戴装束完全一样,他们是金钱帮的属下,他们都没有嘴,因为他们不说话,纵然说话,也是上官金虹说话,上官金虹就是他们的嘴。他们没有眼睛,因为他们不需要看,上官金虹就是他们的眼睛。他们只要有个耳朵就行,有一个就够了,只要能听到上官金虹的声音。
萧雨慢慢的走了进来,他长长的吸了口气,道:“上官帮主,久违了。”
上官金虹一皱眉,道:“你来干什么?”
萧雨道:“找人。”
上官金虹道:“找谁?”
萧雨道:“找你。”
上官金虹道:“来杀我?”
萧雨一笑:“有那个打算,不知道上官帮主,同不同意?”
生命是平等的,尤其是在江湖中混,人人都平等,上官金虹也是人,是人都有相同的悲哀和痛苦,也有相同的命运,生,或死,谁都不例外。
荆无命站在那里,以前的荆无命,只要站在那里,每个人都会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威胁,无形的杀气,但今天不知为何,萧雨没有感觉到,有他这个人的存在。
荆无命为情所困,他虽然活着,却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正如一把宝剑,既然失去了锋芒,就算还是宝剑,但再也没有了往昔的光华,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上官金虹静静的望着萧雨,忽然,伸手一指身边的一个黄衣人,道:“你,去告诉他,我没有时间。”
那个黄衣人走了出来,他赫然就是昔日生死剑的传人,他的剑是松纹剑,剑法更是玄妙,当代使剑的高手,能胜得过他的,不会超过三人,兵器谱的排名颇高。
他没有说话,他只需要服从命令,上官金虹的命令。他的剑一震,抖落万朵金星,一剑之后,生死立见,他的剑很快,剑法则更强,他的剑气已将萧雨完全笼罩。
可是,没有呼声,没有呻吟。
只有血。
血。
他的人已倒了下去。
他死不瞑目。
上官金虹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场面很诡异。
萧雨看到了叶开,看到了倒下的叶开,他笑了,他一步一步的向叶开走了过去。
上官金虹冷哼一声,道:“继续。”
又有人站了出来。
死,还是死。
二十个人,全死。
没有人能挡住萧雨的脚步,一步都不能。
拦路的人都死了,萧雨已经走到了叶开的面前,他扶起叶开,道:“我来晚了一步。”
叶开也笑了,道:“不晚,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只是结果不同。”
萧雨道:“什么结果?”
叶开道:“杀人和收尸。”
收尸,尸体已经被抬走了。
上官金虹冷着脸,道:“你用的什么武器?”
“孔雀翎。”
孔雀翎,江湖人抢夺的对象,为了抢孔雀翎,甚至不惜拼命,但等孔雀翎真的出现时,人们却往往会不认得,往往会看不到它的恐怖。
上官金虹也不认得孔雀翎,但他不怕,他一挥手,又有近百人从屋里走了出来。
上官金虹道:“我倒要看看,你能杀多少人?”
萧雨一抬手,双手一拍,金色的圆筒被他拍扁了,道:“每只孔雀翎只能杀二十人。”
上官金虹冷笑道:“也不过如此。”
萧雨一笑,从怀里又掏出一个孔雀翎,道:“可是,我还有很多。”
上官金虹终于动容,脸上的表情很严肃,孔雀翎出现在萧雨这种人的身上,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孔雀翎不是很大,上官金虹也不知道萧雨的身上,到底藏着多少,但上官金虹是无情的,让手下去白白送死,在他的眼里并不算什么,人,早晚都要死,孔雀翎也早晚会有射完的一天。
就在此时,忽然间,门外传来了一阵骚动,七八十人涌进了院子,齐刷刷的站在了萧雨的身后,排成了好几排,全部是一身白衣,黑巾蒙面。
上官金虹的鹰眼扫视了一圈,道:“终于忍不住跳出来了?”
萧雨道:“既然难免一战,早一天晚一天,又如何。”
上官金虹笑了,哗啦啦一声,亮出了子母双环,道:“那么,你们今天,都死在这里吧。”
金钱帮的附近有一片竹林,竹林里有一条小路,小路上正有两个人,并肩走着。
阿飞低着头,缓缓道:“我的这把剑,能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蓝蝎子摇摇头,道:“我不知道。”
阿飞沉默了半响,道:“其实,无论用什么武器,也不能胜过上官金虹。”
蓝蝎子道:“那我就陪你一起死。”
沉默,还是沉默,阿飞想说话,但最终,没有说。
穿过了竹林,是一条街道,这里,距离上官金虹的府邸已经不远了。
阿飞看着过往的路人,忽然道:“你最喜欢吃什么?”
蓝蝎子道:“我喜欢吃樱桃。”
阿飞道:“冬天里,没有樱桃。”
蓝蝎子笑了,笑得很妩媚,道:“只要是你买的,我都喜欢吃,无论什么。”
店铺的门口,阿飞解下了剑,放在了台阶上,这是他第一次,没有将剑握在手中,因为,他需要用两只手砸核桃,他买的是核桃。
两个人坐在台阶上,开始吃核桃,核桃和樱桃虽然只差一个字,但味道却是完全不同的,但冬天里,只有核桃。
他们吃得很慢,他们吃得越慢,享受的时间就越长,吃完的时候,也是死亡的时刻。
良久,核桃吃完了,阿飞站起身,慢慢的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道:“如果不死,来年,给你买一车樱桃,一大车的樱桃。”
蓝蝎子也笑了,她充满了向往,缓缓的道:“最好是,在我们的小屋前,种上一棵樱桃树。”
阿飞望着她,道:“不是一棵,是一片。”
说完,阿飞转身,向着上官金虹的府邸,大步的走了过去。
第七十五章 红颜知己
更新时间2011…6…13 5:19:28 字数:2378
第七十五章红颜知己
明月照何处,天涯有蔷薇。
燕南飞喜欢蔷薇,蔷薇有刺。
燕南飞喜欢红色,他的衣服是红的,他的剑鞘是红的,他的剑也是红的,着红衣;配红剑。
这是一把利剑。
剑是好剑,剑法更是好剑法,蔷薇飞满天。
天下无双的剑法,天下第一的人。
官道上,忽然跑过来一匹马,马是好马,奔行甚急,当燕南飞看见这匹马时,一人一马已到了他的身前,燕南飞凌空翻身,从马首飞过,等他再落地时,已抓住了马缰,他就凭一只手,勒住了奔马。
这是只什么手?有何等的力量?
马上那人大怒,一鞭子往燕南飞的头上抽了过去,但鞭子也被抓住,燕南飞猛的向后一带,那个人扑通一下跌在地上,整张脸已经扭曲,眼睛紧紧地盯着燕南飞。
燕南飞笑了,道:“你这么急着赶路,是死了爹,还是死了娘?”
这个人也看出了燕南飞的手段,他再也不敢生气,道:“死的是我的二叔。”
燕南飞道:“人都死了,你着什么急,难道你赶去了,就能救活他?”
这个人道:“不能。”
燕南飞拿出包金叶子,随手一抛,道:“人死不能复生,但活人不同,我买下你的马。”
燕南飞喜欢这匹马,因为,这匹马是红色的。
燕南飞已经绝尘而去,这个人呆呆地看着这包金叶子,很多的金叶子,能换好多的银子,买好多的马,良久,他长长的吐了口气,喃喃道:“是啊,人都死了,我还急什么?”
说完,他慢慢的走着,走着去奔丧。
阿飞客栈。
丁灵琳很无助,客栈里除了孙驼子,没有任何人,她不知道,现在还能有谁?谁能救得了叶开。
丁灵琳哭着,忽然跪了下来,道:“我求求你,求你了,哪里能找到他们,找到一个就行了。”
孙驼子低着头,拿着那块满是油的抹布,不停地擦着桌子,他的手在颤抖,他不能说,上官金虹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非常清楚,谁去谁死。
良久,孙驼子道:“你起来吧,我真的不知道。”
这就是孙驼子与丁灵琳说的最后一句话,无论丁灵琳怎么哀求,孙驼子再也没有说,没有再说一句话。
孙驼子不停地擦着桌子,桌子已经很亮了,比油还亮。
看着丁灵琳,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孙驼子看到了,看到了丁灵琳解下了她腰间的武器,夺命金铃,她,要去送死了。
孙驼子只觉得整个人都似已虚脱了,丁灵琳不知道,她哪里知道孙驼子说这句话时,有多少的辛酸,多少的痛苦,多么的不忍,但他必须这么做。
客栈里又变得空荡荡的,严冬中难得一见的阳光,照入了阴冷的客栈,给客栈里带来了一丝春的温暖,现在,已经是正午了。
孙驼子抬起头,呆呆的望着门外,门外,丁灵琳一步一步的走了,她这一去,是必定再也不会回来了,即使自己告诉她又如何,也许现在,叶开已经死了。
丁灵琳也是决心去求死的,这都是些什么人?为什么都这么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呢?
孙驼子忽然扔掉了手中的抹布,他也走出了客栈。
阳光恰巧照在他的脸上,他的泪已流了下来,他喃喃的道:“死了好,死了好,都死吧,我也去死了。”
另一个客栈,无名客栈。
卓玉贞满面垂泪,不停的重复着一句话:“你为什么阻止我,为什么阻止我,为什么?”
孙小红缓缓地道:“一个女人喜欢一个男人,并不是要陪他去拼命,陪他去死,而是要相信他,信任他,让他能安心的,去做他的事。”
卓玉贞道:“这不够,这样不够。”
孙小红道:“你还年轻,你很美,只要你真心的对他好,他就会感受到的,你若是拖累了他的脚步,他反而看不起你。”
卓玉贞道:“不会的,生,在一起,死,也要在一起。”
孙小红道:“男人有男人的事情,女人要做的,就是在他快乐时,陪他一起分享,在他受伤时,为他抚平伤口,这样,他才会更爱你。”
卓玉贞大喊道:“他若死了呢?”
孙小红幽幽的叹息了一声,道:“他若死了,为他留下一个孩子,养大他的孩子,这就够了。”
孙小红也许没有林仙儿美丽,也许没有上官小仙明艳,但孙小红有独特的气质,独特的魅力,这样的女人更让男人喜欢,如果你看到她的优点,也许她,才是江湖中的第一美人。
卓玉贞低着头,双手轻轻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这个孩子不是他的,但他却非常喜欢这个孩子,是啊,孩子,等孩子出生了,这个孩子就是他的了,名字都想好了,如果是男孩,就叫小清,女孩就叫小红,孩子,姓傅。
孩子会长大,长大了为他的父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