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火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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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魔剑-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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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身子向前一探,嘿嘿的笑了一声,说,“我对这个问题了解的是相当透彻,喝完酒不会都耍酒疯,不同的人喝醉酒后的表现也不同。

有的喝完了就困,什么话也不说,就是呼呼大睡,有的脑子十分清醒,却胡言乱语,平时不敢说的或不敢做的都借酒发挥,有的则大喊大叫,做出失常的举动,有的情绪完全失控,大笑不停,或者趴在地上就哭。

凌云听的很有意思,说,“想不到喝酒还这么有意思,我们可不能喝醉,要不全魔武学院院的人都看到了,多丢人。”

海德自己喝了一口酒,擦了擦嘴,说,“凌云你不用担心,这点酒还没有关系,我们都知道自己能喝多少,再说,喝酒这东西心情很重要,不有那句话,酒逢知己千杯少,当你越喝越高兴,就不容易醉,侍应生,再来两瓶。”

两瓶四玫瑰又端了上来,几人心情都不错,喝的虽然很快,但是都没有喝醉,海德四人也介绍了在暑假里遇到的趣事,席间不时的传来阵阵笑声。

凌云只觉得这酒越喝越精神,后来又加了几个菜和两瓶酒,五人一直喝到深夜,结账时一共一百二十金币。

凌云心说,比七楼可便宜多了,难得今天这么高兴,才花一百二十金币,真值。

付了账后,五人摇摇晃晃的回到各自寝室。

第八十七章 买剑

 第二天,凌云睡到中午才醒来,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凌云的身上,异常温暖舒服。凌云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道,“喝酒已经很舒服,想不到喝完酒睡觉同样舒服,生活真是很美好。”

凌云躺在床上想,自己的实力已经到了七阶,除了希尔,梦清等极少数人外,和一般人切磋对自己的提高已经不大,图书馆的确是个好地方,要经常去,课嘛,偶尔去听听就行了。

那么,怎么才能提高呢?对,还是做佣兵任务吧,这次要来些有难度的,当然,未央玄真功还要每天修炼,这可是基本,嘿嘿,还有个最重要的,一定等抽出时间陪薇薇。

凌云起来收拾了一番,拿起火精剑,忽然想到,这火精剑离开剑鞘后气势有点吓人,让人人都知道自己有个中品神器可不太好,还有就是威力太大,自己的控制还不纯熟,容易伤人,先买个一般的剑再说,火精剑要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再用。

凌云打定主意,把火精剑收进八荒之戒,向布鲁沙的主城区走去,两小时后,来到了主城区繁华的大街上。

凌云到处寻找兵器店,街道上卖兵器和魔法物品的商店很多,凌云逛了几个小一点的,都不太满意。

用过火精剑和青霜剑,一般的剑自然看不上眼,凌云也不想找个太普通的,有些看着可以的还太贵,根本不值那么多钱。

凌云有些失望,在街上茫然的走着,过了一个拐角,面前出现一个很大的商店,上面写着“祥瑞兵器行”,店面很是气派,凌云走了进去。

到了里面一看,空间很大,各式各样的兵器琳琅满目,高中低档的都有,凌云走到卖剑的区域仔细查看,心里不由的暗暗惊讶,这店里虽不可能有圣器级别的宝剑,但是一些宝剑品质也非常好,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就算普通的剑也比那些小商店的质量要好许多。

凌云最后看上了一把宝剑,这把剑从外形上看和梦清的白虹剑有些相似,拔剑出鞘,剑身透出淡淡的青光,这一点又有些像青霜剑,凌云拿起剑走到柜台前问道,“这剑叫什么名字,多少钱?”

柜台里面一个中年人懒洋洋的反问,“你看好了这把剑么?”

凌云说,“自然看好,要不我问你做什么?”

中年人慢条斯理的回答说,“你真是好眼力,此剑虽不是什么圣器之类,但质地优良,出自名家之手,这把剑名字叫青冥剑,是一把好剑,售价五百金币。”

凌云寻思了一下,感觉有些贵,毕竟自己已经有了火精剑,考虑再三之后,觉得贵虽然贵了一点,应该不会赔太多,这剑还真是一把好剑,说道,“我要了,你能不能便宜一些。”

中年人笑道,“如果是别的剑,还真可以商量,这把青冥剑不能再便宜了。”

凌云虽然很少买东西,也有一些经验,说道,“四百五十金币,你应该有的赚。”

中年人断然说,“当然不行,五百金币,一个都不能少。”

这时边上有个声音高声说道,“我出五百金币,这青冥剑我要了。”

凌云转过头去,看到一个慈眉善目,须发皆白的老者,声音是从这老头口中发出来的。

凌云有点不高兴,见到对方是个老头,也没有发作,说,“这剑我先要的,你再选一把别的吧。”

老头一摇头,说,“你出四百五十金币,人家不卖给你,这剑不是你的,我出五百金币,我买了。”

中年人说,“的确是这位小友先要的,”转头对着凌云说道,“你出五百金币,我卖给你。”

凌云心想,这个可恶的老头,这么大岁数买什么剑,害的我不能讲价,省下二三十金币也好。口中说,“五百就五百吧,我要了。”

不料老头说,“我出五百一十金币,要这把青冥剑。”

凌云气的差点蹦了起来,心想这个破老头太气人了,成心对付我不成,还往上加价,那有这样买东西的。

凌云强压心头的怒火,尽量和颜悦色的对老头说,“老人家,的确是我先看到的,我花五百金币已经买了,你就再买把别的吧。”

老头非常倔强,强硬的说道,“年轻人,我就要这个青冥剑,我出五百一十金币,他自然会卖给我。”

凌云心里恨的痒痒的,心说,这老头是跟我耗上了,我最恨别人跟我耗,看谁耗的过谁。大声说,“我出五百二十金币,这剑我要定了。”

倔老头冷笑一声,也是个钻牛角尖的主,淡淡的说,“这剑我也要定了,我出五百三十金币。”

凌云蹦了起来,大声喊道,“我出五百四十金币。”

老头面不改色,接着说,“我出五百五十金币。”

凌云和倔强老头开始较上劲。

周围买兵器的人都停了下来,觉得有意思,围过来看这一老一少。

“五百六十金币。”

“五百七十金币。”

“五百八十金币。”

“五百九十金币。”

…………

“八百六十金币。”

“八百七十金币。”

“八百八十金币。”

“八百九十金币。”

“九百金币。”

凌云几乎声嘶力竭的吼道。

“你买吧,我不买了。”老头摇摇头,看着凌云。

凌云一阵得意,心说,老头,跟我斗,我恨别人跟我斗。

看着中年人有些奇怪的眼神,想起自己刚才说的话,顿时目瞪口呆,就为了和别人斗气,多花了四百金币,盯着面无表情的老头,凌云真想把他给吃了。

可话已经说出去了,也不能反悔,凌云一咬牙,掏出九百金币往柜台上一摔,拿起青冥剑愤愤的走出去。

凌云走在路上,越想越气,自己可是个成年人,怎么头脑这么容易发热呢?对了,那老头不会是托吧,凌云仔细回忆了一下当时的种种情形,不像是托,确实是个倔强的老头,哎,多花四百就四百吧。

这青冥剑还是不错的,大不了做佣兵再赚回来,给薇薇短期内可买不了礼物了,交了学费住宿费后,昨天又和海德他们一顿大吃,现在剩下的钱不多了。

也没有什么,做佣兵任务,既能赚钱,又能历练,何乐而不为呢?薇薇是公主,什么都不缺,只要多陪她开心就好了。凌云自己安慰着自己,慢慢的往回走。

第八十八章 天使的翅膀

 凌云黯然神伤的走着,路过一条长街的角落,忽然有一个浑身脏兮兮的中年乞丐向凌云伸出手,乞求道,“可怜可怜我这个叫花子,我已经好久没有吃饭了。”

凌云心情不好,本想转身离去,这个叫花子的样子实在可怜,转念又一想,今天四百块金币都白扔了,还在乎给这乞丐两小钱,索性再大方一次,从兜里拿出五个金币,交给这个乞丐,说,“给,去好好吃一顿吧。”

乞丐的两眼放出喜悦的光芒,仿佛天上掉下个金山一样,连声道谢,激动的似乎说话直哆嗦,连声说道,“好人,您真是个好心人,将来一定会有好报,我可要去大吃一顿。”

谢完凌云后欢天喜地的走开了。

凌云看着他的背影,心想,唉,五个金币就让他高兴成这样,估计够他好吃好喝几个月的,省着点的话,能花一年,相反呢?五百个金币还不够到楼外楼第六层点几个菜。

为什么差距会这么大?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同?或许只有在米尔湖畔如画的美景里,人们才能忘掉这些差别吧。

可乞丐每天会有心情去欣赏米尔湖的美景么?凌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往前走。

到了一个较为僻静的拐角处,凌云忽然听到一阵歌声,很快被吸引住了,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一个女孩衣服并不鲜艳,甚至有一些土气,正抱着一把吉他,一边谈一边唱,前面放着一个吉他包,包上有一些小数额的铜币。

凌云仔细的听了听,以前应该听过这首歌,但没有注意,歌曲的名字叫天使的翅膀,女孩的声音不大,但很投入,很专注的在唱着,

落叶随风将要去何方,

只留给天空美丽一场。

曾飞舞的声音,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幸福的过往。

爱曾经来到过的地方,

依昔留着昨天的芬芳,

那熟悉的温暖,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无边的心上,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直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爱曾经来到过的地方,

依昔留着昨天的芬芳,

那熟悉的温暖,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无边的心上。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直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

凌云静静的站在旁边,不知不觉的沉迷其中,

很久没有战争了,奥斯特帝国的娱乐业因此也比较发达,酒吧或富豪俱乐部里有很多歌手,一些年轻貌美,歌又唱的不错的女歌手很受欢迎,'奇+书+网'逐渐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受到民众的追捧,成为明星。

魔武学院课余的活动不少,凌云听过很多女孩子的歌声,也和海德他们去看过两场所谓当红明星的演唱会,许多女孩唱的都很好,明星包装得也非常不错,穿得五颜六色,亮晶晶的,在台上又蹦又跳,气氛很热烈。

但这些都没有这女孩唱得这般纯净,纯净的没有一点杂质,歌声中透着一丝悄然的冷淡和些许的伤感,感染并震撼着凌云的灵魂深处。

很快,女孩唱完,把吉他装进包里,收起包上散落的铜币,默默的离开了,当凌云准备追上去给这女孩一些金币,发现女孩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来往的人群中。

凌云静静的站在那里,心说,这个女孩年纪不大,为什么会到路边来唱歌,她过的怎么样,开心还是快乐?她有她自己的追求么?

以她的资质,完全可以做一名歌手或者歌星,也听海德说过,这些当红的歌星很多是靠奥斯特帝国的大家族捧起来的,为了利益,有一部分歌星出卖了自己的肉体。

当初凌云好奇的问海德说什么叫出卖自己的肉体?把肉割下来卖么?

海德惊诧的回答,“那曾经是女人最宝贵的东西,现在变得很廉价了,唉,一个个面容如天使般的女孩依偎在一个个面容各异的男人怀里,这种现象现在太常见了。

直到今天,凌云也没弄清什么是出卖肉体,像刚才这样的女孩子一定不会的,可惜了,她走得太快了,一切都没有弄清楚。

在布鲁沙黄昏的街边,凌云不经意的走过,路边不起眼的小草突然如昙花般崭放,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昙花一现,女孩不落痕迹的翩然离去,留下一串串精灵般跳动的美丽音符,仍在耳际回荡。

凌云静静的想着,忽然看见刚才朝自己要钱的中年乞丐也在旁边,似乎也是刚听完女孩的歌声。

中年乞丐抬头叹息了一声,“老花子我很难被打动,也很少被打动,想不到这小女孩的声音竟有如此的感染力,什么时候才能再听她再唱一首呢?”

中年乞丐也看到了凌云,微微一笑,接着转身离去。

凌云看天色已经不早了,开始往回走,一路上脑海里总是回荡着女孩天籁般的歌声,那么的清澈,那么的透明,如月光下青石上潺潺的泉水,如星光下竹林里隐隐的风铃。

回到宿舍,兰德里已经回来了,看到凌云,兴奋得大声说,“凌云,哈哈,我的软甲已经做好啦,你快来看看。”说完拿出九头怪腹部表皮做的软甲。

凌云仔细一看,赞道,“不错,挺合身的,手艺很高超。”

兰德里得意的笑着说,“那是自然,找人专门做的。”

凌云出拳用力打了两下,果然很结实。

兰德里很爱护软甲,小心的收好,对凌云说,“怎么样啊,这下我可安全了,另外还有三副手套,你要不要一副?”

凌云摇了摇头说,“不用,我手够结实的,你的软甲真的很好,这样吧,我用火精剑砍几下试一试。”

兰德里脸色一变,高声说,“还是算了吧,你的剑太变态,想谋杀我就直说,我可不让你试,安全第一。”

凌云看到兰德里的表情,禁不住哈哈大笑。

走了一天,凌云有些累了,玄功还得练,凌云练了三个小时未央玄真功后,又练习了一遍僵尸功,这才睡下。

接下来一段时间比较平淡,薇薇那天生了凌云的气,加上有些害羞,毕竟单独和凌云出去了一晚,太胆大了,好些日子不理凌云。

凌云心里十分着急,也没有什么办法,心想,薇薇到底怎么了,我那里惹她生气了?怎么办呢?

无奈之下,来询问兰德里,当然,凌云隐瞒了和薇薇去米尔湖的事情。

兰德里看到凌云认真的样子,仰天大笑了几声,说,“你个怪物色胆包天,人家可是第一美女,怎么会看上你这个怪物,你这个人典型的自我感觉良好型,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微笑你就爱情。”

凌云苦笑着问,“什么是爱情?”

兰德里一撇嘴,说道,“爱有几分能说清楚?爱有几分是稀里又糊涂?”

凌云愣了一下,有点疑惑的说,“我怎么听着有些耳熟啊,听起来有些道理,对了,你说怎么才能知道女生心中的想法呢?”

兰德里摇头晃脑的说,“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你猜来猜去你也不明白,你不知她为什么掉眼泪,也不知她为什么乐开怀。”

第八十九章 五浪真言

 凌云勃然大怒,吼道,“我和你说正经事,你怎么老整歌词,行行行,我自己去想,不用你了,一点忙也帮不上。”

兰德里收敛了嬉笑的神情,郑重的说,“追女孩子,我是大行家,这可是自幼和我表哥学的,他用此法追到了不少女孩,屡试不爽。”

凌云反问,“那你呢?怎么没看到你身边女孩成群?”

兰德里不屑的说道,“那是我还没有遇到意中人,哼,我没来魔武学院前被称为少女杀手,岂是浪得虚名。”

凌云一听来了兴致,说,“没想到你这么厉害,别卖关子,快说,快说。”

兰德里长叹一声,似乎有些不舍,勉强说道,“看在你我是弟兄的份上,我告诉你,这可是纵横天下的高级泡妞绝学,没有几人知道,杀伤力太大了,你答应我绝对不能外传。”

凌云心急如焚,催促道,“我答应答应,你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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