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忍不住皱起了眉。
“今晨,把鱼身上的香菜和鱼刺剔了,放到盘子里。”
疑惑地抬起头,今晨是谁?目光扫视到慕雨身上,絮儿淡笑道:“她以前的名字不能用了,以免带来怀疑。以后就叫她今晨了。”
这样也好,我点头。
楼上,雅间。
面罩下的视线,却始终停留在楼下那个嚣张的少年身上。不可一世的神情,慵懒的行为,还有他身边的男子,对他仿若至宝般的宠爱。果然是个被宠坏的人,难怪如此放肆,而那个男子,怕就是造成他这样性格的“元凶”吧。奇异的,他突然对那个被宠坏的少年有了一丝兴致。眼神流转,无意间觑到那个低着头挑着鱼刺的婢女,眼中划过一丝莫名。
若是,失去了你所有的依仗,那么,你还会有什么嚣张的资本?
用完午膳,絮儿便提议在这醉云湖四周游玩一下,醉云湖的主景虽然是醉云楼,在它的周围还有许多林里的店铺和酒楼,湖面上甚至还有精致的画舫。衣着艳丽的歌姬抱着玄琴立在船头,透过微开的舫布,可以看见悠闲听曲饮酒作乐的官宦子弟。自古以来,有钱人都是懂得怎么享受的,这样的物欲,也是人们不断努力想要去争取的东西。
漫步在宽大的街道上,四周是来往的人群,街上的东西很多,古代的小玩意虽然简陋,但是对我来说也相当稀奇。凡是我停留过一眼的东西,絮儿都会转身示意今晨掏钱。很快,今晨那瘦小的身躯便挂满了大包小包,可惜的是,我与絮儿在前面走着,根本就没有回头的意愿。正午的太阳有些刺眼,微微皱眉,絮儿轻笑,走进一个卖伞的店铺,出来的时候,已经撑着伞站在我身边。
为他的体贴而心暖,我们继续向前走着,身后,是一脸倔强的今晨。繁华的大街,似乎因为我们这样的怪异组合而有一瞬间的停滞。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婶,拉着一个小孩经过,那小孩一直看着我们,随后用稚嫩疑惑的声音对着那大婶问道:“娘,那位哥哥为什么要打伞,是下雨了吗?”
眼神一转,我看着那个单纯的小孩子,神情莫名,看不出喜怒,絮儿却板起了脸,阴沉地瞟了那大婶一眼。
“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管!”
那女人看了我们的衣着,有些惊吓,低低斥责了一句,便急忙拉着自己的小孩走掉了。
古人都习惯明哲保身,尤其是平民,那大婶的举动,我并不想去责怪什么。她见我们衣着华贵,定是权势人家,肯定不敢来招惹。我并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事实上这也没有什么好重视的。那个小孩子无意的一个疑问,没有触犯到我的禁忌,很快便将此事置诸脑后了。可是,我却低估了絮儿的在乎,更没有想到,他居然会因为这样一点小事,差点毁了那个小孩的一生。
停留在一个玉器店里,我进去看了看,掌柜的见我们的装束,很是热情。将店里名贵的玉器都一一摆了上来,介绍道:“公子,我们这里的玉器可都是名品。您看这镯子,可是用雪玉羊脂制作的,整个凉云都找不到同样的精品啊!还有这琉璃盏杯,相传乃是我凉云开国大帝曾经用过的、、、、、、、、、、、”
“够了!”
打断老板的喋喋不休,他还真以为我们是傻子,这些话也会相信吗?不过是一些一流的赝品,虽说可以以假乱真,但是又怎么瞒得住我。在相国府里看多了名贵的宝贝,什么是真品我们还是可以分辨的。
细细打量着柜台上的东西,良久,被一个搁在角落里的指环所吸引。那是戒指!很好奇这个朝代怎么可能会有这个东西,我急切道:“把那个给我!”
掌柜的有些不敢置信,但还是顺从地将那戒指取了出来。那是一对银戒,上面镶着一颗细碎的钻石。带上无名指,居然刚刚合适。有些惊喜,这趟果然没有白来。絮儿见我欢喜的样子,也不禁露出了微笑,对着掌柜的吩咐道:“这个多少,我要了。”
“这,”掌柜的迟疑道:“不瞒公子,这对指环乃是老朽的祖父和一个来自外洋之人交换的,当初老朽的祖父见这东西稀奇,便买了下来,不想放在店中几十年,竟无一人问津。本来是打算就这样放着的,既然公子喜欢,老朽也不会平地起价,就一口价,一百两如何?”
一百两,的确不算多,这样的钻戒,放在现代也值个好几千。絮儿对钱完全没有什么概念,他最多的,怕就是钱了。当下很是爽快的答应了。
只要是我喜欢的,他就算是拼了性命也会给我拿到,我深知如此,蓦地一动,取出另外一只,抽出了他的左手。
“童童,做什么?”好奇的看着我,却并没有阻止我的行为。那戒指套进了他的无名指,竟是刚好。一瞬间,我有些出神。这对戒指,仿佛是给我们量身定做一般,絮儿,难道真是我在这个时代的良人吗?
“絮儿,你可知在西方,结婚的男女会送对方一只戒指,套在这无名指上,就代表套住了对方的心。”抬起头,看见絮儿认真聆听和略带羞涩的表情,我忍不住轻笑道:“絮儿,你的心,可被我套住了?”
狐狸般绝美的男子,蓦地在一瞬间红了脸,拉住我的手,絮儿的语气低柔。
“嗯。”
童童,你可知道,不需要这个戒指,絮儿的心,早在初见,便已经被你完全套住了啊!
第二十三章
得了戒指,我的心情很是愉悦。走的也有些倦了,便转身道:“我们回去吧。”
点了点头,不经意间看见今晨松了一口气的神情,眼中闪过笑意。絮儿照旧打着伞,我们一起走在回程的街头。没了初来的兴致,一路上便只是到处看看四周的景色。
略显拥挤的街道,角落里居然蹲着为数不多的乞丐,大致看了一眼,大约有五六个的样子。他们装扮破碎肮脏,全身都是漆黑一片,衣不蔽体的,散发出一股恶臭。厌恶地皱了皱眉,果然,再繁华的地方,也存在着贫穷。
见我面色不愉,絮儿上得前来,以身形悄悄挡住我看向那些乞丐的目光,柔声道;“童童,不要让那些下贱之人脏了你的眼,我们走吧。”
世事就是这样,你越是想要远离的东西,就偏偏越是喜欢向你靠近。正要走开,那乞丐堆里突然窜出了一个身形有些高大的男子,直直地跑到了我们面前,一把抱住了我的腿,哑声道。
“公子行行好吧,赏小人一点、、、、、、、、、、”
话未说完,我便厌恶地一脚踢开了他,扑通一声,那乞丐跌了个跟头,倒在了一米外的地面。
“滚!”
这一踢费了我不少力,加上被那个乞丐触碰到的肮脏感,让我气得身形不稳。絮儿体贴的一把搂住我的腰,绝美的面容却浮现出暴戾的神色。他知道我的身子虚弱,根本使不上力,刚刚强行踢开那人,定是伤了自己。见他的掌心聚力,我摇摇头握住他,光天化日之下,他难道要杀人吗?
四周的行人看着这一幕,都胆怯地站在原地,看戏似的,倒没人上前为这乞丐说些什么。絮儿阴沉的看了他们一眼,竟是抱着我用了轻功,瞬间便消失在街道。
“今晨,自己回马车。”
身上背着大包物事的少女,咬紧了嘴唇。看着那倒地的乞丐,嘴角露出了鲜血,心中不禁有些同情和愤慨。上前,取出一些银两放进了那乞丐的怀中。
“你没事吧?”
那乞丐只是被踢了一脚,伤的倒不是很重,见了怀中的银子,眼中浮现贪婪谄媚的光芒。
“没事没事,谢谢姑娘赏啊!”起身,拍了拍衣衫的灰尘,乐颠乐颠地走开了,那样子,哪里像是刚刚被踢出去时候的惨状。今晨眼中闪过困惑,心中对那跋扈的少年却是愈加不满。就算是一个低贱的乞丐,他也有自己的尊严。就算他不想给乞丐银两,也不该这样去对待他。少年眼中对乞丐的厌恶和鄙视,今晨看着眼中,恨在心底。她想要摆脱他的愿望,更加强烈了。
知道我的洁癖,絮儿抱着我进了马车,便立刻从车厢里取出一件新衣为我换上。正系着腰带,今晨突然拉开了门帘,见絮儿抱着我,而他的手还在我的腰间,暧昧的姿态,让她惊讶地红了脸,立刻退出车厢,把自己隔绝在外。
“今晨,把这件衣服拿出去烧了!”
扔出去的,正是刚刚被乞丐碰过的雪缎锦衫。今晨看着自己手中洁白名贵的雪缎长袍,恍若新衣,却只是因为被别人碰过,便要毁掉。这衣服,平常人家十年的积蓄,都不一定买得到。咬了咬唇,眼神一暗,却还是走了出去。
“那丫头,怕是在心中恨我了吧。”
躺在絮儿怀中,我冷冷开口。“絮儿也觉得我冷血无情了吗?”
噗哧一笑,絮儿亲昵地点了点我的鼻尖,“童童,如果这样就算冷血无情的话,那么我就是这世上最残酷之人了。那乞丐身体健康,正值壮年,却懒惰度日,宁愿乞讨也不尽力靠自己养活自己。这样的人,怎么值得去同情!若不是童童拦着我,我早就把那个家伙给杀了!”
心中一暖,絮儿果然是懂我的,别人的想法,我并不想去在乎。就像今晨,或许在她看来,我今日的行为是极为过分的,她眼中一闪而逝的不满与恨意,现在的她,怕是在想着如何逃离了吧。可惜了,现在的她,还是我们手中一颗隐秘的棋子,慕家之事,经过絮儿手下的查探,果然另有隐情。她将是对絮儿极为有利的一个人,我是不可能放过她的。
今日之事就这样算了,下午的时候,我们也要启程到下一个城镇。一路上走走停停,有点相当于是在游山玩水。不知不觉便到了凉云国度——越京。意外的是,这一路耽搁,我们反而还提前几天到了。絮儿飞鸽传书给了老狐狸,马车便径直朝着相国府驶去。
沿途的街巷,景色没变,可是一切,早就已经是物是人非。车厢里静悄悄的,絮儿的脸色一片祥和,只是,那不停卷着我发丝的右手,显示出了他内心的不平静。握紧了他的左手,给与他温度,我会一直陪着他。
手心被反握,风絮扬,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风絮扬,对于以后,他,充满期待。
相国府,此刻是一片张灯结彩。风瑞早在几天前就收到了风絮扬即将回府的消息,因此早早的便吩咐了府内进行准备,今天,他更是连朝都没有上,请假一天留在家中,专门等着风絮扬的归来。
“五少爷的泄玉阁打扫好了吗?还有,重新置办一些新的家具,以前的装扮全都给换了。吩咐下去,挑府内最好的仆人和女婢到泄玉阁里,以后服侍少爷。还有、、、、、、、、”
风瑞坐在府内的正厅,絮絮叨叨地吩咐着风絮扬回府要准备的事宜。他的身边,一个年轻美貌的少妇衣着艳丽的大红长裙,裙带朱钗,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妖媚的气息。那少妇从桌上取出一盏茶水,递到风瑞唇边,上挑的凤眼划过一丝不满和怨恨,随即隐没,腻声道:“老爷,您忙了这么久,休息一下吧。五少爷回来要是知道您如此辛苦,定会心疼的。就算五少爷不心疼,奴家可是为老爷您的身体担忧呢!”
“扬儿走了三年,我实在想念的紧。这次回来,定不会再让他走了。这点辛苦,算得了什么。”
没有理会身边女子的纠缠,风瑞一摆手:“九夫人快回去吧,打扮打扮,准备去迎接扬儿。”
“奴家这就去,老爷。”
低眉,妖媚的女子,掩住眼中一闪而逝的凶光。
第二十四章
精致华美的庭院,一个二十几岁左右的俊朗男子狠狠地将一个名贵的陶瓷杯子摔在地上,面露阴厉狠辣之色。
“哼,就算你回来又怎么样,我辛苦经营几年的心血,岂会白白拱手相让!”
这一番,不知又会掀起多大的风云。
前方渐露的高墙,红砖绿瓦,大红的灯笼挂在朱红的大门口,两尊高大威猛的石狮子,显示出官宦人家的气魄。巨大的门匾上,相国府三个大字,乃是当今皇上亲笔御赐,帝王盖章的红印,象征着无上的光荣与尊贵。门口,两个身着青衣的侍门小童,表情严肃而恭谨。我们下了马车,我已经换上了简单的仆从衣衫,墨黑的长发盘起了一个包包,用一块蓝色的布袋包了起来。长长的刘海遮住额头,看起来普通极了。今晨也是一身丫鬟打扮,兰色的裙衫,时下最为普遍的丫鬟头,只是不再用刘海遮着,露出精致的小脸,也是一个俏丫鬟。絮儿是少爷,装扮自然华贵,墨色的锦衣华袍,恰到好处地衬托出了他修长俊朗的身材。一顶青色玉冠,长发高高盘起,露出光洁的额头,更显得他肌肤如玉,绝美翩然。几缕不听话的青丝从额际划下,别有一番温润潇洒的味道。这装束,可谓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男,一举一动,不知会迷去多少女子的心神。看今晨已经一早上都没有回过神来的姿态就知道,我给絮儿设计的这番精心装扮,十分成功。
门口的门童见我们下了马车,其中一个小童惊喜而恭敬地迎上前来道:“是五少爷吗?快去通知相爷,五少爷回来了!”
另外一个小童打开房门,朝着里面急步跑去,显然是要去通报的。
风絮扬绝美的面容带了丝温和以及略显激动的表情,在门童的带领下,脚步急切地向大堂走去。给了今晨一个警告的眼神,让她站在我身后,低眉顺目地跟了进去。
才进花厅,就看见风瑞带着一大群人奔了出来,絮儿迎了上去,风瑞一把抓住他的手,竟是虎目含泪。
“父亲!”
低低地唤了一声,絮儿的表情是复杂的,带着思念,也带着尊敬,更甚的便是相见的激动。此时此刻,我也不敢去猜想絮儿的情绪,究竟是真是假。很明显的是,风瑞是相当激动和喜悦的。
“絮儿,你回来了!”
风瑞非常爱絮儿,这一点,我是可以肯定的。忍痛让他离开,拜毒医老叟为师,只是为了保护他,远离这个兄弟相残的战场。可是,逃避了,从来不会解决问题,只有面对,才会成长和强大。
坐在了正厅,风瑞直接将风絮扬拉上了自己旁边的位置,亲热地嘘寒问暖。我与今晨不过是书童和侍婢,无法进得正厅,便守候在门口。屋里坐满了一大堆的男男女女,都是风瑞的老婆和儿子们。几年过去了,我在以前也没有仔细关注过他们,今日细细一看,竟是除了风瑞那只老狐狸谁也不认识。
“扬儿,你离家多年,如今回来,算是一件大喜事。以后,爹爹定是不让你在出去了,现在过来,见见你的姨娘和哥哥们吧。”
寒暄完了,风瑞缓缓开口,这里是扬儿的家,就算家里的人对他不一定抱有善意,他也一定要熟悉才是。只是他不知道,絮儿虽然远在落霞山,却一直都在暗中把相国府的人,都调查了个仔细。
风瑞有九个姬妾,除了皇帝多年来赐予的,还有一些是家族门当户对娶来的。膝下共有五子四女。风絮扬的母亲是风瑞的原配正妻,也是风瑞今生最爱的女人。正厅左边下的位置,依次坐着八个女人,为首的女子三十几岁,一张姣好的面容虽然有些老态,无损她高贵雍容的气质。她是皇帝赐给风瑞的女人,身份尊贵,乃是当今陛下的亲妹妹,一朝大公主。因此,风絮扬的母亲逝世后,她的位置基本上就相当于是正妻了,只是风瑞没有承认而已。大公主为风瑞生下一子,便是大少爷风德翼,今年二十五岁,已经入朝为官,现在是一个六品侍郎,官级不大不小。接下来的是一个看起来比较年轻妩媚的女子,她的眼神有些傲慢,甚至有些轻挑,想来便是最近风瑞正宠爱的女人,九夫人了。这女人原本是一个青楼妓女,一次酒宴上风瑞为她的歌声而倾倒,便娶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