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发现那男人已经不在了,我有点遗憾,也有点后怕。因为我甚至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就随便跟这么一个陌生人上了床。
摸索着接通手机,是默罕默德打来的,手机那头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古怪,他说:“你去哪儿了,我找了你一上午,你没在家。”
“酒店。”我老实回答。
“又通宵?”
“没什么事我要挂了。”被人管是我不喜欢的,尤其是被一个男人管,保守而无趣的埃及男人。
“别挂。现在有空么,你最好马上到实验室来一趟。”
“来做什么?”
“有样东西,你最好过来看看。”
☆、第六章
出酒店门,发觉碰上了沙尘暴,整个城里一片黄蒙蒙的,我赶紧往车道跑过去,却想起来车还停在“榆树街”。
没有车又赶上沙尘暴,这让我头疼得更加厉害,而最让我头疼的原因是不得不叫辆出租。
一直以来最不喜欢叫这地方的出租。很脏,很旧,有些甚至连车窗也没有。很难想象一座世界闻名的旅游城市它的出租车会是这种状况,从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讨口饭吃,一直到多年以后有了自己的别墅和车子,这里出租车的状况就始终没有改善过。
司机见我不是本国人,要了我三十埃磅,我头疼得厉害也就没跟他讨价还价,只是跟他强调我在赶时间免得他带我绕圈子。说的时候用的是流利的阿拉伯语,这有效制止了他蹩脚英文的喋喋不休,只是安静后车里闷热的空气显得格外令人窒息起来,所有车窗都被关得严实,因为沙尘暴很厉害。
我到开罗那么久还从没遇到过这么强烈的沙尘暴。
一路过去,漫天的黄沙遮天蔽日,原本刺眼的阳光这会儿勉强透过尘沙射出一些昏黄的光线,以致能见度很低,十步开外人和车都变得模模糊糊。因此原本就混乱的交通变得更加拥挤不堪,一条四车道的马路上并排六七辆车扭动着缓缓前行,五分钟的路走上半个多小时都走不完。
“哈瓦日……”龟速朝前驶的时候,我听见司机咕哝了句什么。原本以为他在抱怨这拥挤的交通,可是后来发觉他通过后视镜在朝我看,那话像是正在对我说的。
“哈瓦日?”于是我重复了一遍这个词。
他点点头:“哈瓦日,伊西斯女神的风暴。”
伊西斯女神的风暴?听起来似乎挺酷的一个名字,但我实在无法将这片浑浊的颜色同那个美丽的女神联想到一起。所以我耸了耸肩。
“哈瓦日比一般沙尘暴都要强,它把北边沙漠整个儿都吹来了,该死的鬼天气。”说着话司机闷踩了下刹车,并且往边上那辆紧贴着他泥鳅般超了过去的丰田猛按了两下喇叭:“每次碰到这种天事故总是最多的。”说完,想想不太爽,他探出头去冲前面大吼了一声:“嗨!赶着去投胎啊?!”
这叫人忍俊不禁,显然各国间骂人的方式总是差不多的。
见到我笑,司机也笑了,然后对我说:“嘿,姑娘,你笑起来真是好看,有电话号码么?”
得,显然各个国家男人泡妞的方式也是大同小异的。
我没有理会他,把头转向了窗外。这会儿窗外能见度似乎已经变得更低,几步开外人影就已经模糊起来,路边棕榈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大团塑料袋在天上飞舞扭曲着,很快噗的一下就被卷到了更高的空间。
“风可真大。”忍不住叹了声。
司机见状挑挑眉,对我道:“第一次碰到吧?”
我点点头。
“我也快十年没碰到过这种天了。明天开始至少三天你要少出门,姑娘。”
“为什么?”
“因为伊西斯女神风暴来临的时候,阿努比斯会睁开他的眼睛。”
到实验室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我午饭没吃就出酒店,这会儿饿得前胸贴后背。又饿又渴头又痛,这让人脾气无论如何也是好不起来的,所以看到小默罕默德衣冠楚楚地坐在实验台上,口气不免有点生硬:“叫我来看什么。”
他正低头在显微镜前看着什么,很专注,以致我问他他都没有反应。
直到我问了第二遍,他才做梦似的把头抬起来,直愣愣看向我,一边眼睛因为太靠近显微镜的边框以致有点红,这让他看起来有点好笑。
“过来。”见到是我,他有些游离的神情看起来振奋了一些,甚至有些兴奋。手朝我招了招,一边将位子让给了我。
我坐□,按着他的手势朝显微镜里看了过去。
里头是组细胞,蠕动着,并且有一些正在发生分裂。“这是什么?”看了半天没看出个所以然,我抬起头,朝目光看起来兴奋得有些闪烁的小默罕默德望去。
“细胞。”
“我知道是细胞,怎么了。”
“这是一组人的表皮细胞。”
“谁的?”
“问得好。”夸完,似乎并不急着回答我的问题,他负起手在边上走了两圈,然后问我:“它们看起来怎么样,死的还是活的。”
“当然是活的。”
“这就有趣了,”说着,拿起桌子上的眼镜戴了起来,他再道:“猜猜它们是谁的。”
“我怎么知道。”肚子里很猛地叫了一声,我没好气道。“如果不急着告诉我,那我先去吃饭了,小默罕。”
“它们是从你带回来那具木乃伊身上采的。”
“什么??”一句话,硬生生让我把离开的脚步给停了下来,我转过头仔细在他脸上看了看,以确定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在拿我开玩笑。“木乃伊?”
“是的。”他点点头,并且在手腕的地方比划了一下:“就从这个地方采集的,货真价实。”他脸上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但他的话却让我没办法去相信。
你见过一具表皮细胞还活跃并且能发生分裂的木乃伊么?
怎么可能。
那东西经过几千年的时间早就干得彻底了,虽然……我带回来的这一具有点儿特别,特别的湿一些。
但也无法改变它已经死去了几千年的事实。
“你确定你给我看的不是细菌。”脑子里挣扎了一下,我问他。
他朝我摊了摊手:“镜片上的切片,你自己去确认。”
不需要确认,因为细菌和细胞的差异还是很明显的。只是无法相信而已,换谁都不会相信的,因为这根本就不可能。
“怎么会的……”再朝显微镜里看了一阵,我问他。
小默罕默德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其实本来只是想确认一下的,没想到……”
“你想确认什么。”
“你的这具木乃伊,亲爱的A,你把它带回来的时候,就没发觉它比较特别么。”
“当然,不然老默罕怎么肯那么便宜就让给我。”
“我是说更特别的一些东西。”
“更特别?”
☆、第七章
小默罕默德说,昨晚在看到那具木乃伊的时候,他就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当时对我所作的那些自私行为的愤怒,他当时就准备好好对它检查一番。
首先是尸体的湿度。
我们先说说所谓干尸和软尸的区别。当尸体处于通风良好、空气干燥的环境中时,体内水分迅速减少,尸体可不发生腐败,皮肤发生皱缩变干、硬固。这种现象称为干尸,又称木乃伊。而当尸体长期处于酸性土壤、泥炭沼泽中或深埋密封潮湿的棺材中,在酸性物质的作用下,使腐败变慢或停止,而皮肤变得密实、暗褐色,呈鞣革样,肌肉及内脏蛋白质逐渐溶解,骨质中的矿物盐类被溶解而变软,尸体体积缩小,容易切开和弯曲。这种尸体称为泥炭鞣尸,又称软尸。
我带回来的那具尸体显然是学术上所指的干尸,也就是木乃伊,无论从它的收缩程度以及尸表状况来讲都是如此。但它同时却具备软尸的条件,比如肢体容易弯曲,皮肤呈橘皮化但颇为密实,甚至有些部位呈鞣革样,那是尸体密闭于酸性土壤类条件下才可能发生的变化。
其次,这具木乃伊是他入这行以来第一次看到的,没有将内脏分离出尸体的木乃伊。
众所周知为了尸体的处理,也为了一定的宗教意义,古埃及人在制作木乃伊的时候是将尸体脑髓,脏器等一系列易腐化的东西从尸体里提取出来,另行安置的。没有经过这种手术处理的木乃伊几乎没有,因为一来尸体会难以保存,二来严重违背了古埃及人通过这种行为来祈求转生的宗教习俗。
但只能说是几乎,并不是绝对。
如果对古埃及历史有更深,或者说更偏门一些的研究,就会知道,在大约公元前1587~1577年,也就是十七王朝的某一段时期,曾经有过一次宗教改革。改革期间整个王朝所侍奉的主神不是传统的拉神,而是安努,也就是死神阿努比斯。
那个时候制作木乃伊是不将内脏器官移出体外的,为了保持尸体的完整性。那些祭司们认为,只有这样完成的木乃伊,才可以在幽冥河里得到永生。
注意,是永生,而不是再生。这是又一点同传统教义所相违背的地方。
但这种改革只持续了不长的时间,因为很难得人心,对于长时间侍奉太阳神的那些神官和民众来说,代表黑暗的安努神是永远无法代替高高在上的太阳的,也就是说无论当时的执政者多么努力地推行新的宗教法则,最终它在人民的心目里是非主流的,最终在几次的政变里,宗教重新回归了原来的传统,包括制作木乃伊的方式。而短短的安努宗教文化因其不得人心而被后来的执政者抹去,包括大量那段时期的记录,雕刻,文献。由此,安努文化很快消失在历史的洪流里,甚至有人提出过,这段历史也许仅仅只是种虚构,流传在民间传说里的毫无历史根据的遐想。因为至今都没有人在出土的木乃伊中找到过那样特别的木乃伊,或许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也或许他们早就因为制作的方式问题而被时间腐化为尘埃,总之在正统的埃及历史学里,那段东西是完全不存在的,除了那位谜一般的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他将他全部的谜带进了他的坟墓,最终令他的坟墓也成了谜中之一。
而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小默罕默德对我说,他说我不知道你在把它带回来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A,但我是注意到了,这东西不但皮肤,甚至包括它的血管,还保持着弹性。
我想说这根本不可能,但没说出口,因为确实在昨天当我检查木乃伊的头颅的时候,我从它裂开的头皮里看到了一些褐色的浆状东西。
不过如果说那是从它血管里流出来的,未免太不可思议,三千年的时间足够将一条河变成一堆黄沙,何况是一个死人的血管。
可是既然小默罕默德提到这一点,必然有他的原因,所以我只是轻轻摇了下头,然后听他继续往下说。
小默罕默德说,种种原因,造成他一晚上彻夜未眠。因此虽然昨晚离开的时候他想过再也不回这间实验室,第二天天还没亮,他还是匆匆赶了过来。
到后第一件事情是用碳…14检测尸体的年份,那是一种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的衰变来估算古尸存在时间的实验。
根据少量残留在尸体上的亚麻质努各白碎片,最终他判断这具尸体存在时间大约在三千到四千年左右,也就是古埃及中王朝至新王朝的交替之间。这一点和我的推算大致相同。因此也就意味着,关于那段时期对于安努神的崇拜以及另类木乃伊的制作方式,它们可能真的是在历史洪流中存在过的。
明确了这一点,小默罕默德开始给木乃伊进行声波检测,因为他急于想知道,在经过了几千年的时间之后,那些没有从尸体里取出来的内脏器官,现在到底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况。
结果出来令他吃惊。因为那些内脏历经千年完全没有腐坏,在他给我看的打印图像里,可以清楚看到这个事实。
我看到了干瘪的胃囊,缩得很小的肝脏,还有因为干瘪而令画质显得相当模糊的大肠。
这真令人不敢置信。通常这些东西在人死后不久就会开始腐化,因为它们的构造材料。除非将它们浸泡在福尔马林里面,才能让它们保持长时间的不腐败,而那具木乃伊的肚子干瘪的程度充分说明了它并不是一个变相福尔马林、或者别的什么防腐剂的容器。
位于左胸腔的死者的心脏,在图片里看起来就像一块长着一层厚核桃壳的鸡蛋,比正常的心脏缩小了很多,但并不影响它的完整性。它在那个干瘪的胸腔里安静躺着,几十个世纪之久,却没有一丝一毫腐烂的迹象。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个奇迹的,那就需要通过手术才能知道的了,但手术前小默罕默德还有一个问题想要先去解决,那就是尸体血管的弹性。
通常在木乃伊的尸身上是摸不到血管的,因为它们早就随着血液的干透而干瘪,与同样干瘪的皮肤混合在了一起。可是小默罕默德却在这具尸体上摸到了血管,并且不止一根,这不能不叫他感到匪夷所思。埋葬了几千年之久的木乃伊,无论怎样都是不可能再留有什么□的了,不然还叫什么干尸。可是这具尸体却有明显突出的血管,虽然摸上去硬得就好象一根实心电线。
他想知道撑在那些血管里令它保持如此饱满姿态的东西东西究竟是什么。
因此在手术前,他先用手术刀在尸体左手臂最明显的那根血管上划了一刀。
“之后你猜我看到了什么。”说到这里他再次我问。
我依旧保持沉默,摇了摇头。
他道:“一些褐色的浆状物,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把它们叫做血液,相当陈旧的,在血管里沉睡了几千年而没有干透并且消失的古老血液。”
“这怎么可能。”我说。
他挑挑眉:“我也觉得不可能。”
所以在呆坐了半天后,他做了一件令他自己都觉得非常可笑的,并且毫无意义的事情。
他在木乃伊干瘪得好像橘子皮一样的皮肤上切了一小块下来,然后放到显微镜下,然后将眼睛移到了镜头上。
而随后从显微镜里得到的结果令他瞠目结舌。
这具死了至少三千年之久的木乃伊,它的表皮细胞竟然还活着,并且有些正发生着分裂,这彰显着它无比活跃的生命力,这样的生命力根本不可能从一具干尸上能看到,它只可能属于一个二三十岁的青年人。
说完,他啪的声合上了打印本,朝我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现在我只想问你,你带回来的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搞来的。”
☆、第八章
可我怎么知道。
我只是把它带回来,想进一步证实一下它是不是我想要的那样东西的。谁知道那些还都没搞清楚,它却又给我带来了更多的问题。
“你不应该破坏它。”于是故意忽略了小默罕默德的问题,我转开话题对他道。一边走到控制台边打开了监视装置。
这些设备包括整个实验室是我花了两年时间购置的,包括一个密封舱和设备还算完善的手术台。密封舱同手术室连在一起,因为光这些东西已经几乎花光了我几年的积蓄,再添加一个额外的手术室,恐怕我就得负债了。
所以说干我们这一行钱来得快也去得快,于是对钱的欲望总也就源源不断。
“现在你脑子里还在琢磨着把它卖掉么。”听我这么说,他问我,语气带着同昨晚类似的不快。
“当然,”密封舱的灯光随着周围设备的激活而逐一亮起,于是那具令小默罕默德一晚上没睡着的木乃伊很清晰地出现在了监视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