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百个战士全部归林武管理,所以不用担心指挥权的问题,而亚瑟的部落里似乎除了马丁这个医生之外,也没有别的人才,大小事务都由他一人来做,刚才他就表示要去处理部落里的纠纷了。
上路之后,林修就一直在想,总是这么步行不是办法,起码得驯服一些野马,交通工具在任何时代都是必备的。而在没有通讯工具的时代,交通工具的发达程度,甚至关乎一个族群的生死。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林修就没有换过衣服,有时候刚洗的湿漉漉的也必须穿在身上,非常不舒服。但鞋子却已经快磨破了,这本来就是双很普通的帆布鞋,走了那么多山路,现在咯得脚板痛。
而林武他们都是不穿鞋子的,这项特技令林修不得不写一个服字,最重要的是他们完全不会在意这路有多么难走,反而健步如飞。
亚瑟的部落里有鞋子,用皮革和麻草编在一起,倒更像是个脚套,林修也讨要了一双,穿起来倒是挺舒服,缓解了长途跋涉的艰辛。也就有精神好好地欣赏沿途风景了,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因为四目所及之处,完全没有能伤人的野兽。
这里虽然是原始社会,但和地球上的却有所不同,一般凶猛的野兽都只会出现在有树的地方,而在这种开阔的地形上,最多是看到一些野狼、野牛什么的,就算偶尔看到老虎、豹子,但它们也只会守着自己的领地,极少会主动攻击人类。
相对于亚瑟的部落,林修现在所领导的部落,也不算小了。而且是处于高速发展之中,任何事情都被安排得井井有条,所以林修本人不在也没有关系。
死亡森林真的名副其实,走了两天之后,林修才看到了这片一眼望不到边的森林,而且在外围都能看到不少猛兽在徘徊着。
很奇怪的一个现象是,猛兽之间却极少发生厮杀,就好像它们处于同一个生物链高度,又或是同类。
它们看似无精打采地四处游走,却目光锐利,更像是在巡逻!难道是在防卫入侵者吗?莫非这片森林之中有什么奥秘,或者说,恐龙已经准备再次发动进攻了,所以野兽才会如此地有组织性。
“从那边绕进去。”林修指示林武,率领战士们避开这些猛兽。
事实上,这些野兽已经发现了自己,林修可以看到几头剑齿虎已经朝着这边怒目而视,但那目光更像是一种警告,意思是你们不要过来,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但林修可管不了那么多,此行前来就是要找到真相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流血冲突。而借了亚瑟两百个战士之后,林修颇有一种不是自己的不值钱这想法,况且野兽只要不是大批量出动,自己这个队伍在数量上也是占据了绝对优势的。
林武也评价了亚瑟的这批战士,比起自己营地内的战士有所不足,但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
绕到了死亡森林的最左侧,这里野兽的数量较少,只有七八头狮子和一群野狼;这个时代的狮子,体型也是大得可怕,站起来足有差不多一米五,林修反正是绝对不敢同它们正面交锋的。
人类社会越是发展到后期,所需要的就不是人类本身,而是靠着工具。当然,这些工具肯定也是人类发明出来的,效果比起蛮力更加好。
不过在没到那个程度之前,人类其实是非常善战的,他们所信奉的便是自身**所向无敌,这其实还没有完全脱离一种野兽的习性。
林武可以勉强对付一只老虎,那是什么概念?林修敢说地球上没有任何人敢百分百保证能单挑打赢老虎,但这个世界不仅林武可以,很多强悍的战士都能借助武器面对老虎保持不败,并有希望杀死对方。
所以这些狮子和野狼,林修根本就不放在眼里,直接命令战士们一起上,把它们做成今晚的晚餐。
战斗在十分钟之内就结束了,战果是野兽被全歼,己方有两个轻伤,一个重伤。重伤那个还能继续战斗,因为他只是没了一只耳朵,但大口吃起肉来仍然面不改色。
那些野兽面对铁制的长矛和砍刀毫无抵抗能力,因为数量差距太大,来自四面八方的进攻让它们只能在原地咆哮和打转,最后被一下下地刺死、活剐。只有一头特别凶猛的狮子和野狼,不信邪地冲向人群,在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代价后,硬是咬伤了三个战士。
由于马丁也觉得这次冒险会非常有意思,所以随队跟来了,他很快便帮伤员包扎好了伤口。然后队伍便在森林稍微进去一点的位置停下来歇息,准备过夜。
这名号令人觉得不安,所以林武派出了八个哨兵,分成两组在周围巡逻,以防有什么意外。
熊熊的篝火肯定是能让野兽不敢接近的,但就怕来一群,在夜晚战斗,原始人就非常不利了,即便能赢,那也是惨生。
如果按照地球上的法律,林修觉得自己足够死上几十回了,来到这里以后,吃的各种野味不下百种,几乎还都是属于保护动物。不过没有调味料,那肉味吃起来倒差不了很多。
林修本来也不是个挑食的人,所以注定成不了美食家,也就没往这方面研究。但盐确实是必不可少的一种东西,所以才有必要大费周章地跑出来找。
听了恐龙岛的传闻之后,林修更觉得自己出来对了,别说为了发展文明,就是为了自己的小命也必须把这件事情给搞清楚。
吃饱喝足之后,林修便靠着大树闭上了眼睛,走了一天路累得不行,本以为能睡到天亮,岂料半夜却被林武给推醒。
“恐龙!”林武话不多,两个字就让林修彻底清醒过来。
 ;。。。 ; ;
第三十四章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三)
马丁透露的信息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那条非常大的河,波涛汹涌,如果没有猜错,那便是自己所要寻找的大海。
但是,马丁也说了,旁边就是死亡森林,而对面就是恐龙岛,暂且这么叫它吧。如果真的如此危险,还是要去一探究竟么?
不管怎么样,林修觉得还是去马丁的部落看看再说,因为他说自己的族人也很多,也许会是不小的助力。
第二天清早,一行人便向南而行了,这和林修来时的路一样,但林修之前没有发现路上有什么大的族群聚居。
走到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果然如马丁所说,这是个值得骄傲的营寨。它建在山谷之中,理念和自己那里一样,为了更好的抵御兽群袭击,所以选择了这个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的地方。
人口规模大概在两千人左右,装备在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是精良,长矛、大刀、重盾一应俱全,也有弓箭手。营寨内极为热闹,有市场,但货币是金银珠宝之类的贵重物品。
他们已经有了奢侈品意识,这个领袖不简单,只能说明他们的文明已经发展到了不愁吃不愁穿,可以把注意力放到享受上面的地步。
这个营寨的领袖叫亚瑟,真把林修雷了下,不会是亚瑟王穿越了吧?圆桌骑士在哪?
不过亚瑟真的很有贵族气质,行为举止都像个文化人,这让林修放心了不少,起码等下不会遭到什么刁难了。
“你竟然会说我们的语言?”亚瑟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
林修倒是不知如何回答了,以前没有注意过这个漏洞,自己如何解释懂得那么多语言的事情呢?看来最后只能靠神灵说。
“我自诞生后,便听得懂很多个部落的语言,族里的老人都说这是神灵的恩赐!”
亚瑟听到这话不免有些动容,正色道:“既然如此,你就给我说说,神灵真的存在吗?”
这真是个不好回答的问题,林修认为,自己的重生已经很不符合科学了。但却也没有见过真正的神灵,也许神灵是不屑于为一些小事露面的吧。
“神灵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但我们只要坚持信仰,便能获得救赎!”
“哎,说得很对,我也是一个对神灵很崇拜的人,但是却搞不懂,为什么神灵创造了人类,却不愿意给我们一个好的生存环境。”亚瑟有些唏嘘,这与他的年龄特别不符。
亚瑟看起来最多也就三十岁上下,想必是经历了太多事情,才让他的想法比同龄人更加成熟。作为一个领袖,要考虑的事情自然很多,特别是发现前路一片黑暗的时候。
“神灵创造了人类,却不代表人类就一定能享受到所有的恩泽,其他生物,也是生灵创造出来的,难道它们就比人类低一等吗?”林修说的是大实话,人类之如果能主宰世界,绝对不是靠神灵,而是靠自己的双手。
正因为如此,人类才那么骄傲,认为自己是世界万物之长,却盲目地认为其他生物都是低贱、下等的。
这是个反向逻辑思维问题,假设在这个世界中,人类没有战胜恐龙而被灭绝,那么人类照样会被归于低等生物之一。
“我发现你很有趣!说说,你来见我有什么目的?”亚瑟似乎认可了林修的观点,作为一个领袖,他准备同意林修的请求了。
林修迅速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答道:“我希望知道死亡森林的具体位置,最好是能由你派出一些英勇的战士,顺便再看看哪个恐龙岛!”
亚瑟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马丁连忙附耳过去解释了恐龙的意思,他才恍然大悟。
“不错的名字,恐龙岛!你要去那里做什么,仅仅是因为好奇吗?难道你从来没有见过恐龙?”
“当然不是,我见过恐龙,而且我比你们都更加清楚它的可怕,所以我才想去看一看这个地方,以制定出打败它们的方法!”林修的话语中流露出一股难以匹敌的自信,这是作为真正的世界主宰才能有的气势,在这个世界,人类还没有达到这种高度。
亚瑟这回是彻底坐不住了!他心中的震惊简直难以形容!这个自称受到过神灵恩泽的人,居然妄想打败恐龙这种可怕的生物,难道是在说谎?
可他的语气中带着那种自信,那种自信,即便是自己也没有吧?
真的可行吗?打败恐龙,我们的生存环境就可以大大改善吧,没有了恐龙,那些野兽构成的威胁也就不足为虑了,我们就可以……
“你真的能打败恐龙?只要去到死亡森林?”亚瑟已经从他那个包着兽皮的石墩上站了起来,可见有多么激动。
“不,打败恐龙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敌人。但是打败敌人的前提是,必须了解敌人!如果我们都不知道恐龙的生活规律等等习惯,还怎么能打败它们呢?”林修其实更想知道的是,恐龙是怎么从海岛上过来的。
恐龙的体型虽然庞大,可最多也就十几米高,海有多深?最浅的也有几百米上千米吧?哪怕只是一条江,恐龙也不是能轻易过来的。
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恐龙会造船?这已经是超出自己理解范围了吧?就算它们有这样的智商,但动手能力不行啊!
“嗯,也对。”亚瑟又重新坐了下来。
低头沉思了一会,亚瑟又问道:“你需要多少战士?”
“至少两百人!”
在确定了两百人具体是多少之后,亚瑟豪气地同意了这个请求,并且可以随时出发。
是夜,亚瑟盛情招待了林修一行人,有美酒佳肴,而且彼此谈得来,当然是宾主尽欢。林修竟然不知不觉就喝多了,这酒的度数还真不低。
亚瑟掌握的情报,又比马丁多了很多,马丁毕竟只是一个医生,而他才是部落的领袖。
在这片区域里,亚瑟所知道的族群,就有十几个,这是他能看得上眼的。由于交通的不便利,亚瑟也不知道这片区域到底有多大,但是这十几个里面谁最强大,不好论断。
人类之所以一直处于恐龙的威胁之中,主要原因便是没有联合起来。
从这点上,林修觉得,亚瑟是颇具战略眼光的,他已经具备了争霸世界的野心,所以他才会赞成自己的想法,去寻找打败恐龙的方法。
只有打败了恐龙,那么人类才算真正地崛起!
 ;。。。 ; ;
第三十三章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二)
医术可以慢慢再试,但林修此刻最想知道的是他为什么要收取金银。
“你要那些金银拿来做什么?”林修还顺便瞟了眼医生的包裹,是布制的,虽然非常粗糙,但却是很实用的东西,自己回去以后也得想办法弄出来。
“金银?”医生显然也不理解这两个单词的含义。
“就是这个。”林修也懒得多解释了,直接伸手从对方包里掏出了一块不甚纯的金子,或者说只是金矿。
医生紧张地一把抢了回去,答道:“这不是我要的。”
“那是谁?你们的领袖?”
“对。”
“能带我去看看你们的营地吗?”
医生又看了看林修身后的人,考虑了一下,可能是觉得危险性不大,所以就点了点头。
医生所处的营地很远,夜晚是不适合赶路的,所以众人就找了个地方休息。
他显然也是吃过烤肉的,火种在很多个小营地里都有,所以也变得不那么稀罕了。这家伙居然还喜欢喝酒,那应该也是给某人医病的时候得到的报酬。
林修厚着脸皮尝了一口这种原始酒,味道还行,但里面不知参了什么,稍微有点咸。
慢慢地发现林修一行人并没有恶意之后,医生也打开了话闸子,他的名字叫马丁,从小就对救人非常感兴趣,因为他自己的母亲就是不明不白地死了。
当时用营寨领袖的话说,他的母亲是得到了神灵的惩罚,但马丁根本就不信这一套,他认为的母亲如此善良,怎么会惹怒神灵?
后来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他发现了某种植物可以用来止血,从此便走上了行医的道路。从某些方面来说,他是中西结合的那种医生,毕竟这个时代的科技还非常落后,西医不可能发展得起来。
马丁所在的族群,自然也是说英文,而且都如他长得一个样子,微黄的头发、蓝眼睛,体格比较高大。
林修一直以来都在困惑,这个世界与地球不同的是,所有人种都混合在一块大陆上,自己也已经看到了黑人,甚至还是和黄种人混居的。
在生物学上,人类各种族都同属于一个物种,即智人。不同的种族相当于在一个物种下的若干变种,他们都起源于一共同祖先。
不同的人种虽然在肤色、眼色、发色、发型、头型、身高等特征上有所区别,但这些特征差异是由于人类在一定地域内长期适应当地自然环境,又经长期隔离所形成的。
但这块大陆上,气候温差环境都是差不多的,怎么会演化出不同的人种呢?难道是他们早已经历了一次比较大的迁徙,因为某种灾难?
林修问到兽群的问题时,马丁很肯定地点点头,说:“兽群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袭击我们的营地,这边的营地应该都会遭殃吧?”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