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风华之代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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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风华之代黎篇-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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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上出现一名男孩,穿一身黑色皮衣,足蹬玄色军靴,挺直了脊背却垂了眸,一手插在裤兜里,不紧不慢往下走。 

步下梯蹬便遇上个女孩,那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雪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穿一件粉红色雪纺小洋裙,像极了洋娃娃。 

男孩看她一眼,女孩即腼腆低了头,轻咬红唇,双颊晕出粉红,怯怯的问:“萧少爷,明天你能教我骑马吗?” 

男孩眼中闪过一丝不耐,很快却勾了唇角微笑,“好。” 

大厅里周旋一圈,正准备出去透透气,迎面遇着鸿运轮船公司的小儿子程继业,端了盘戒指饼干要给他,男孩略一挑眉,“又不是女人,谁吃这个。” 

程继业眯了眼笑道:“这可是张美婷托我送给你的。” 

男孩挑眉变皱眉,“谁是张美婷?” 

程继业立即瞪了眼,不能置信般,“刚才你不是答应了要教她骑马?” 

男孩“哦”一声,也不看那盘饼干就要往外走,“送你了。”却被程继业腆着笑拦住,“那明天我去教她?” 

男孩只一笑,“随便。”大步走出宴会厅。 

八岁的萧佑城闲闲倚在门柱边,遥望星空,不知道有人值得真心对待。  
 
 番外八 我的自白 

最后的最后 
由我来讲述 


风从耳边轻轻拂过,带来远方风笛的乐声,婉转而悠扬,空气中隐隐飘有咖啡的味道,醇厚的香气,虽然不爱喝,可我喜欢它的气味。阳光不算浓烈,晒在身上,温暖而清爽,这样的春日午后,适合偷懒,适合怀念。 

我来这里有多久了?十年还是十一年?已经记不清,大概是因为日子过得太悠闲,悠闲到总是忘了时间。只记得那是个雨天,天色是晦晦的蓝,我那时因为年幼,性子是害羞而怯弱的,陌生的环境让我恐慌,只缩在墙角里,任人怎么唤都不肯动。就在那一刻见到她,像是突然降临的天使,略略歪了头看我,然后笑,整个世界都亮了。 

她转头问身边男人:“叫什么?” 

“Kitty。” 

她回头看我,稍稍压了右眉眉梢,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表情让我又欢喜又害怕,我于是往后缩了缩脖子,她伸手摸我的头,她的手指洁白而修长,像是白玉雕成的艺术品,触感的是温润的、微微的凉,并有淡淡的香气,我激动又紧张,于是又缩了缩脑袋。 

她右眉眉梢又往下压了压,我想我读懂了她的表情,是嫌弃。我当时非常慌张,我想说虽然我丑,但是我很温柔,我也想说我很好养,每天只吃两顿饭,可是很没出息的,我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口,只是再一次缩了缩脑袋。 

她终于开口,“脸太大,看上去很笨。” 

。。。。。。?_?。。。。。。大。。。。。。@_@ 。。。。。。!_!。。。。。。大脸?。。。。。。O_O 。。。。。。 。。。。。。 
还好。。。。。。 T_T。。。。。。不是赶我走。。。。。。》_《 。。。。。。 

于是我在这里住了下来,也渐渐没人记得我的本名,他们都叫我大脸。而她,成为了我的主人,我的女王陛下。 


身后有响动,不适时的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有些不悦的回头,看见阿猫。阿猫其实是只拉布拉多猎犬,可是我一点都不怕他,因为他的主人是代镇西,是小王子,而我的主人,不仅是我的女王陛下,也是这个城堡的女王陛下。 

作为长辈,我多少还有些宽容大量之度,在瞪了阿猫一眼后,我懒洋洋站起来,慢腾腾伸了个懒腰,把后花园这块晒太阳的地方让了出来。 

庄园非常大,想当初我刚住进来时,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能摸清整个庄园的路,这事如果让我的父母或是兄弟姐妹们知道了,一定会骂我笨,毕竟我来自东方一个古老的家族,而家族引以为傲的特长之一,便是辩味识路。 

在穿过蔷薇花廊时,我听见不远的花丛后传来女子娇媚的声音,“亲爱的,你说,我是不是这世上最美的女人?” 

我皱眉,萧夏州的品味什么时候变这么差了,这样的女人也带回家?正想去瞧瞧是什么样的“天香国色”,听见少年懒洋洋的声音,“当然不是,最美的女人是我妈妈。” 

嗯,虽然我很看不惯萧夏州频繁换女友的花花公子作风,可有一点是欣赏的,至少他还是个诚实的孩子。 

花丛后的白色秋千上,金发少女正坐在少年怀里,表情微微的错愕,似乎觉得这个回答无法反驳,于是退而求其次,撅了嘴撒娇道:“那我和艾米丽呢,谁比较美?” 

“当然是你。”少年答得毫不犹豫,阳光般的笑容中带点坏坏的味道,低头吻住少女,少女闭了眼环住他的颈子,被迷到七荤八素的陶醉模样。 

我回到蔷薇花廊,继续淡定的走我的路,希望这个女孩被甩掉时能镇定些,最起码不要闹自杀。以萧夏州这几乎“举世闻名”的花名,漂亮女孩子们竟还是愿意飞蛾扑火,个个争先恐后的陷进来,不过也不奇怪。 

他可能在你生日时邀你烛光晚餐,特意为你弹一支钢琴曲,当着餐厅里所有客人的面,祝你生日快乐;他可能在某个非节日非纪念日的清晨,偷偷在你门口放满九百九十九朵鲜红玫瑰,只为给你个美丽的早晨;他可能在你等待歌剧无聊时,玩个小魔术逗你开心,然后变出块漂亮的巧克力送你;他可能为你接下决斗的挑战书,并在两分钟内潇洒利落的解决情敌;他可能在某个晴朗的夜晚,开着飞机载你上天,只为了带你看星星。。。。。。就算抛开这所有的一切不谈,只凭他那一双眼睛,与他母亲一样美丽的眼睛,微微眯起时迷人的模样,便没有少女能拒绝。。。。。。 

真是个愁人的孩子,我为我的女王陛下叹气。  

 穿过蔷薇花廊,经过庄园东大门时看见了霄妈妈,正站在门边焦急向外张望,我于是知道,一定是代情词偷偷跑出去遛马了,她这几天感冒,明明昨晚还赖在她妈妈怀里哼哼唧唧的撒娇,说这疼那疼,委屈得不得了的小模样,才过了一夜,就不安份成这个样子。 

左右也没什么事,我来到霄妈妈身边,坐下来陪她一起等。太无聊去看两只画眉斗嘴,霄妈妈突然激动起来,我回头,远远看见白马载着小骑士。。。。。。呃,确切的说,是载了一个大号的洋娃娃,慢悠悠回家来。洋娃娃到底还知道自己在感冒,黄色罩衫外穿了件红色外衣,鼓鼓囊囊的,颈子里还围了条黑色围巾,这不知道的,还以为过冬天呢。 

洋娃娃还没走到跟前,门口先出现个小邮差,捧一束粉百合,问霄妈妈丹西路怎么走,可是霄妈妈只要看见代情词,眼里就没别人了,没理他,虽然我很想告诉小伙子你完全走错方向了,可惜语言不通,爱莫能助。 

洋娃娃走得近了,却突然勒住马缰绳,静在那里。我眼神好,看见她一张小脸全皱在一块,手捂着鼻子,过了好一会,突然“阿湫!”一声,头一摇身子一抖,打了个喷嚏,然后眼圈红红的去看霄妈妈,满脸的无辜,心疼得霄妈妈赶紧跑过去,“我的小祖宗哎,吹着风了吧!” 

邮差小伙子被霄妈妈晾得久了,这会看见又来了个人,也赶紧跑过去,话还没能说一句,手里的百合却被洋娃娃一把抱了去,动作是潇洒利落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惊得小邮差愣在当场,不知如何是好了。 

哎,其实也怪不得洋娃娃,自打她过了十岁,不时就会有男孩子偷跑到她窗户底下唱歌,隔个三五月还会有男孩子为她决斗,收到的情书能堆满半个屋子,花更是几乎天天收,以至于到现在,她看见花就以为是送给自己的。。。。。。 

小邮差低声嘀咕了一句我只是问路的,霄妈妈偏巧听见了,自己先臊红了脸,“哎呦我的小祖宗,人家这花不是送给你的。” 

洋娃娃本来已经经过小邮差了,闻言回过头,黑白分明的清澈双眼,瞪得大大的去看小邮差,“不是送我的?” 

小邮差大概没这么近见过粉嘟嘟的洋娃娃,还是能说话的,眼都看直了,半天才支支吾吾红着脸道:“是。。。。。。是的。。。。。。” 

洋娃娃嘴一撇,拽拽骑着马抱着百合,回家去了。只可怜那小邮差,傻傻站在那里,从此丢了魂。 

也是个愁人的孩子,我为我的女王陛下叹气。 


由后门进入城堡,眼前是一条长而宽的走廊,顶上的天花板吊得极高,水晶灯的影子浮在脚下的大理石地板上,也浮有我的影子。左手第三间小书房,我的女王陛下果然在这里。 

向南一排的落地窗,天鹅绒窗帘只束起一半,光在地板上落下水一样的光泽,米白色窗帘透出淡淡的金色,舒缓的音乐声由留声机中缓缓流泻,飘散在整个房间。她闭了眼倚靠在窗边,穿一件长至膝下的灰蓝色宽松罩衫,赤着足,微抬小臂,修长手指跟着节拍而跳舞,隔空弹钢琴。 

我小心翼翼走进屋,倚着沙发躺下,静静看我的女王陛下。她其实已经不年轻了,却如同陈年的酒,温润的玉,越品越香,越抚越亮。。。。。。阳光在她周身镀上了一层浅浅的金,梦幻般发光。。。。。。这样安静的时光,于我而言是最美的,如果男人能够不出现的话。 

男人从另一个房间进来,手中端一杯咖啡,却同我一样没有走近她,只是倚在门口,安静的看她。。。。。。音乐混着咖啡的香味,一同弥漫在这个房间,仿佛起了奇妙的反应,熏得人昏昏欲醉,好似置身于梦境。。。。。。梦境却被她打破,她微微扬了头,闭着眼笑问:“请我喝冰咖啡吗?” 

男人便也笑了,虽然我不情愿,可不得不承认,男人的笑声很好听,沉沉的,像大海。他走到她身边,揽过她的腰,“不冷不热,刚刚好。”然后低头,吻她。 

眼前的画面很美,很浪漫,很爱情,我却垂下眸打个哈欠,看着光影于地板上缓缓移动,只想提醒男人,等他吻完了,就不是刚刚好了。 

这样的事情我毕竟管不着,屋里渐渐热起来,沙发那头突然陷了下去,再不久,一件灰蓝色罩衫从天而降,刚好落在我身上,罩衫上有她的味道,暖暖的温泽,淡淡的清香,我贪婪的吸了几口,慢腾腾从罩衫下爬出来,慢腾腾从窗户翻出去,虽然我读书不多,“非礼勿视”这个道理还是懂的。也不知道那杯咖啡,她到底喝没喝。  
 
 恍惚着就走到了南花园,实际上并不是花园,而是一个靶场,我踮起脚尖在门口望了望,代镇西果然在里头,沉着张小脸,玩射击。这孩子今年也不过十来岁,爱好却异于常人,喜欢琢磨摆弄各种冷热兵器,不是孩子玩们的玩具模型,是真的兵器。偏偏遇上了宠孩子毫无原则的爸爸,收藏品推满了两间地下室,堪比他妈妈的藏碟,堪比他爸爸的藏酒。在这件事上,我的女王陛下表现出了难得的不理智,我知道,她宠代镇西也是毫无原则的,因为四个孩子里,代镇西是唯一像他爸爸的。。。。。。这女人的小心思啊。。。。。。 

还是个愁人的孩子,我为我的女王陛下叹气。 


我摇了摇头,沿着墙角走向大门,想趁着天黑前出去溜一圈,刚出门没两步,路边花丛里突然毫无预兆闪出个什么!我胆子一向不大,吓得毛都乍起来了!。。。。。。却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孩子,白色套头薄毛衣,白底黑色斑点奶牛背带裤,头上还戴了顶圆圆的白帽子,却盖不过粉嫩嫩的白皮肤,乌溜溜的黑眼珠。只是脸上有几抹黑灰,衣服上还沾了青草,身后跟着咪儿,比她还高的英国古代牧羊犬,这就是女王陛下的小女儿,萧丁儿。 

她笑嘻嘻看我,我觉得心里都乍了毛,不明白这个混世小魔王又在打什么鬼主意,她却从后面裤兜里摸出一根棒棒糖递给我,“吓着你了大脸。” 

拜托!我只吃水煮鱼的好不好?!道歉要不要这么没诚意啊!! 

大概是我脸色不太好,小魔王嘴一撇,好像是我道歉没诚意,“不要拉倒。”剥了糖纸塞进咪儿嘴里,那家伙谄媚的就差喵喵叫了,没原则的家伙。 

身后庄园里传来仆人们焦急的呼唤,“小公主?小公主你在哪里?”刻意压低了声音,是害怕让男女主人听到,小魔王还能抓紧最后的时间剥一根棒棒糖塞嘴里,然后含混对我说:“别说看见我了!”倏一下钻进花丛里,没了。不知去哪上房揭瓦去了。 

又是个愁人的孩子,我为我的女王陛下叹气。  
 

 没人向我打听小魔王的去向,我也失了出门遛弯的兴致,还是回屋睡一觉,然后等着吃我的水煮鱼吧。。。。。。最近好像越来越懒了。。。。。。 

好像就是从这个春天开始,我变得嗜睡,睡眠的时间越来越长,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女王陛下渐渐也发觉了,有时我醒来,会发现自己躺在她怀里,而她正幽幽了眼神看我,像两汪潭,要将人溺毙了。。。。。。我想对她说,不要为我难过,我很幸福,我已经很幸福了。。。。。。 

猫的寿命一般在十二年到十七年,就在我即将迎来十二岁生日的那个冬天,一个清晨,女王陛下一家起得很早,他们要出门去打猎,而我竟是难得有了好精神,将他们一路送到了门口,女王陛下抱起我,亲了亲我的额头,“乖乖在家,让童妈给你做水煮鱼吃。” 

那一刻,我很想说我最爱吃你做的水煮鱼。 
那一刻,我很想说再陪陪我。 
那一刻,我很想说舍不得。 
可是我什么都没说,因为不管我说什么,她都听不懂,她也不会知道。 
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最后我在心里对她说——再见。不会再见的再见。 
我爱你。  
 

 后记 


写后记对于我来说是件“很美又很痛”的事,会有种“终于解脱了”的感觉,也会舍不得,特别是对黎黎。 

坦白说,到目前为止,代黎是我最喜欢的女主角,就像帅帅说的那句话,“他的黎,还真挑不出让他不喜欢的地方,便是她对他生气,他也觉得好。”哈哈哈,这句话其实是我要说的O(∩_∩)O,哪怕黎黎“恃宠而骄”,我也觉得是顶顶可爱的O(∩_∩)O,所以在写文的过程中遇到几次对黎的质疑,我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接受,言语也有些偏激,但其实有同学不喜欢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春春也说自己不能让所有人都喜欢,黎黎当然就更不能了,在此向那几位同学道个歉O(∩_∩)O,亲妈不能中立的看问题,希望大家能理解O(∩_∩)O。 

说完黎黎再谈谈帅帅,有不少人问过我帅帅的原型是谁,其实在整个写文的过程中,帅帅的形象一直都是模糊的,我到现在也不能确切的想象出他应该是个什么样的长相,他只是在做他“该做的事”。老实讲,我对笔下的男主角大多没什么感情,他们唯一的作用似乎只是“爱她宠她”,我想这也是图书馆葱文的一大通病,大家都过于关注女主,相较而言忽略了男主。可是帅帅对于我来说又有些不同,可能是因为这篇文写了一年,时间长了总会有感情,也可能是因为帅帅被我虐多了,俗话不是说,“感情不够虐来凑”嘛O_O 。(所以说女婿们,丈母娘虐你们是为了爱你们O_O ) 

再说说这篇文里的其他角色,第一个要讲的当然是容少,容少大概是除主角外最让大家纠结的人物,很多同学希望他能有个好结局,可是容少这个人物在设定之初,他的作用就是用来“等黎黎一辈子”,我觉得黎黎这样的女子,就应该有个容少这样优秀的男人心甘情愿等她一辈子,没有这个结局,就没有容少这个人物了,O(∩_∩)O哈哈~(光速逃以免让容粉砸到)。再说薛飞瑶和近卫信树这两个争议人物,其实我都算不上讨厌,薛飞瑶这个角色我原本想塑造得比较精彩个性,希望能对黎黎起到一个正面烘托的作用,最后出来的效果不是很好,也算是差强人意,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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