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父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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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万岁-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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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尔更想和伊迪丝聊聊,但看丽贝卡走来,他不得不和这个女人寒暄两句。很快,李尔看到深藏在丽贝卡眼中的热切——或者说,野心?因为羡慕凯特能够加入蒂诺佐家族?还是因为什么?

    有点熟悉的眼神,只不过一时想不起来。

    不管如何,李尔不喜欢野心太大的女人。他不想惹麻烦,珍妮也有野心,但两人的关系注定一辈子摆不到台面上,暗地里试图从对方口中挖出情报全当是另类的情调,至少彼此都不会越过底线,双方背后的人也不予制止;但丽贝卡不是敌人,既然她是凯特的伴娘,那么从某种角度来说,两人的关系算得上是朋友,性质上与珍妮完全不同。

    珍妮……野心?

    李尔眉眼一跳,丽贝卡的眼神和当初扮演死缠烂打的记者时的珍妮,实在太像了!不安感迅速漫延,他下意识地望向凯特。马库斯正抢过西蒙要敬凯特的酒,仰头一口干掉,旁边还有两个小家伙在怂恿马库斯再喝一杯,以及一个为老不尊的老头尼诺。

    该不会凯特……李尔赶紧掐灭不该起的心思,但他清楚,老头子这次怕是放纵过头了。天主教徒的婚礼本该在教堂举行的,什么都不怕,就怕凯特从这一次的任性得出老头子好说话的看法,继而得寸进尺;偏偏马库斯虽然嘴上强硬,心里却早已乐得不行,如果凯特提出稍微过分点的要求,说不定他真的会答应。

    “妈的,结个婚也不让人安心!”暂时只是仅凭感觉的猜测而已,没有人会相信的,反而会怪他破坏气氛。李尔唯有把所有怀疑埋在心底,一切等找到证据再说。

    “李尔,我可以叫你李尔吗?”丽贝卡满眼期待,“你刚才在说什么?是中国话吗?我一直很期待能去中国,听说中国很漂亮。”



………【第四十四章 孤儿团】………

    参加婚礼的宾客中有长滩镇的镇民,有曾经受过老头子恩惠的人,其他家族也派人送来了贺礼。。几百个人在草地上尽情跳舞,马库斯难得温柔地搂着他的大肚子新娘,尼诺兴致勃勃地和一位穿着白色公主裙的六岁小姑娘玩得不亦乐乎,娜塔莎不顾旋律乱蹦乱跳,折腾得她的舞伴西蒙手忙脚乱,而另一边,安德鲁抢走了西蒙的妻子。显然,这两个一见面就吵架的家伙联合起来捉弄西蒙。

    老头子下场和埃莉诺跳了一会,然后笑呵呵地摆手说自己老了体力不支,不时和宾客交谈两句,最后叫过伊迪丝到一旁聊起了天。看两人之间的和洽,确如西蒙所说,老头子很喜欢伊迪丝。

    李尔在丽贝卡主动邀请下,也和她步入舞场。只不过今天的捣乱份子太多了,他们没跳一会,西蒙实在受不了娜塔莎把他的脚当成是地板,趁机把娜塔莎推给李尔,从安德鲁手里抢过自己的老婆;八人的舞伴掉转过来,丽贝卡打了个趔趄,跌入安德鲁怀里。

    娜塔莎看见李尔的视线扫过丽贝卡,她嘻嘻笑道:“李尔,安德鲁那家伙不会变心的。”

    “那小子有女朋友了?”李尔听出了娜塔莎话里的意思,收起眼中的疑虑,“这小子倒是隐瞒得不错。”

    “嘿嘿,安德鲁很笨的,稍微刺激一下就什么都说出来了。”娜塔莎兴奋地描述刚才她逼供安德鲁的过程,一边说还一边抛几个挑衅的眼神给安德鲁。

    结婚的结婚了,没结婚的有女朋友了,而娜塔莎是女孩,珍妮和自己的关系她的老板不可能说出去,那么“单身”的只剩下自己了?珍妮的身份在她纠缠上李尔没几天的时候,就被老头子查出来了,但丽贝卡却光明正大的成为凯特的伴娘,不知是老头子偏心还是没能发现疑点,多半是后者。或者,两者皆有。

    李尔笑了笑,不再说话,专心和娜塔莎跳舞。

    一曲终了,西蒙擦着满头大汗,瞧见娜塔莎要走过来,赶紧溜走,还拉过李尔。

    喜庆归喜庆,该做的事不能扔到一旁。两人来到一间屋子里,关上门。

    李尔把他所知的资料交给西蒙,听完后西蒙很不自在地说:“亨利我记得,是不是褐色头发的?”李尔点头,西蒙继续说,“孤儿团十五个考上大学的人之中就有他,高材生啊,是哈佛出来的。孤儿团解散后,他们的观点发生了分歧,一部分进入学校或公司,一部分认为孤儿团不能就此解散,亨利是后者的代表。他在读大学的时候就开始领导孤儿团,毕业后更是以伊迪丝为目标,力图让更多孤儿流浪儿过上好生活。他做得不比伊迪丝差,当然,赚钱的手段激烈了点。”

    诈骗银行上千万,已经不能用“激烈了点”来形容吧?

    “那他和伊迪丝?”听闻孤儿团内部分裂,李尔略感吃惊。

    “分裂是分裂,不过是彼此的价值观不同而已。”西蒙小啜一口红酒,“他们的向心力还是很强的,这点是我最佩服伊迪丝的地方。只要他们中有一人出了事,其他人肯定会全力救援,但犯下的错不能触犯伊迪丝当初设下的规矩。其实他们的规矩和家族的规矩几无差别,也从不触及家族的利益。嗯,家族很多利益他们并不清楚,有时候还是会发生摩擦,大多数情况下大家说明白就没事了,所以我们一直相安无事。”

    “这是说……孤儿团差不多等于家族的分支?”

    “可以这么认为,彼此合作,家族有事要他们帮忙通常不推辞就是。”西蒙忽然抬头狡黠地笑了起来,“老头子曾寻求过他们的帮忙,比如那位《纽约时报》记者的真实身份。”

    李尔没理会西蒙的调侃,猛地睁大双眼:“孤儿团在FBI有人?”

    “十五个大学生,其中一个被FBI看中并不出奇。”西蒙如此说道,“千万别小看伊迪丝,她是天才,尤其在管理人员的方面。你看,孤儿团虽然四分五裂,但他们的人员分布很合理也很均衡,商界有人,政府也有人,文化界也有人,跟更恐怖的是,这并非伊迪丝要求的,而是他们自主做的。”

    这哪里是解散,根本是有计划地把触角延伸到各处!发展十几二十年,倘若伊迪丝威信不减,一旦她提出要求,一个庞大的家族将会在短短时日内建成。

    正如西蒙所说,这些都不恐怖,最恐怖的是孤儿团成员进入各行各业并不是因为伊迪丝的命令,而是他们自发的。这代表,孤儿团形似散,实则更为团结,每一个成员都在期待伊迪丝再次归来统合他们。

    老头子是在伊迪丝十四岁那年说她无需他人保护的,言下之意,她在十四岁时便已成为孤儿团无可替代的领袖?

    “再给他们二十年,不,十五年,孤儿团会成为白宫都害怕的庞然大物。”西蒙满是感慨,“可惜了,伊迪丝对此毫无兴趣。否则再过十五年,我很想和她比比,到底是她厉害还是我厉害。”

    “你电影看多了吧?”李尔白了西蒙一眼,“拜托,你是军师,别玩什么个人英雄主义。”

    “也就想想而已。”西蒙颇感可惜地摇摇头,“人是会变的,他们等了她九年,可她一直没有动作,再过几年他们便会死心了,届时才是孤儿团正式解散的时候——浪费是可耻的!”最后那句话说得咬牙切齿。

    伊迪丝十六岁那年解散孤儿团,那么,她今年二十五岁?李尔算了一下,跟随着叹道:“确实太浪费了。”

    “不过也无所谓。”西蒙抬头挺胸,神色无比骄傲,“比起她,我最佩服的是老头子。老头子的眼光简直无人能敌,当初帮了伊迪丝和孤儿团一些忙,伊迪丝在他们心里排第一位,其次就是我们蒂诺佐了。”

    “别把父亲想得这么龌龊,小心他揍你。”李尔笑骂道,“父亲他多半是好奇为主,想看看伊迪丝和孤儿团能发展到什么地步,他的肚量没你这么小。”

    “那也是老头子的本事!”西蒙认为老头子是这个世界最完美的人,就算被老头子揍,肯定有他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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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今天起床晚了,稍后还有一章~~~~~



………【第四十五章 美国黑帮】………

    家族中像西蒙一样对老头子盲目崇拜的人不少,其他人不说,马库斯就是其中一个。西蒙还会分析一下老头子做事的原因,作为老头子的继任者马库斯却是全盘听取,老头子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连原因也懒得问,反正在马库斯看来老头子不可能是错的。

    老头子的人格魅力,由此可见一斑。

    有些人有些事是无论怎么学也学不会的,西蒙视老头子为人生目标,但老头子是经历无数血与火的考验才拥有如今的气度,一直在老头子庇佑下活得很滋润的西蒙学不来。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别人却做成了,要么是羡慕妒忌,要么视之如高山只可仰望独剩崇拜,西蒙则是后者。

    一代强一代弱,不是老头子不尽心教导,但蒂诺佐如今确实处于这样的地步。下一任的族长和军师组合,已经有“守成之君”的预兆。

    西蒙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极力让李尔和家族无法分割开来——打过越战的李尔,再怎么说见识也比被老头子护得严严实实的他和马库斯多。所以,他很努力地帮李尔谋划。

    “法尔孔那个老家伙不会干等FBI的调查结果,他的阴险我见识过。”西蒙整理好思绪,继续道,“你的小情人太天真了。警察很好收买,她能摸到亨利的线索已经很不错了,但她不该去找警察帮忙,法尔孔只要花一点钱,警察就会把所有情报交给他。”

    “警察很好收买?”李尔对此不是很了解,“怎么说?”

    “你有没听过弗兰克·卢卡斯?”

    “黑人区的黑帮老大?”李尔愣了愣,他曾看过一部电影《美国黑帮》,没想到里面的主角真有其人。

    “就是他。”西蒙啧啧叹道,“胆量很大的一个人,亲自跑去亚洲买毒品,货很纯,销路很好。但他不该得罪法尔孔,他的货好卖了,法尔孔的就卖不出去。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完蛋了。”

    李尔的兴趣更大了,连忙催促西蒙继续说。

    “前段时间白宫对麻醉剂泛滥非常不满,纽约是麻醉剂最泛滥的地方之一,所以在纽约成立了一个缉毒小组。法尔孔早就看卢卡斯不顺眼了,他似乎打算牺牲几个马仔把缉毒小组的注意力集中到卢卡斯身上,借此彻底打掉卢卡斯。”西蒙言简意赅地解释道。

    李尔心下一凛,《美国黑帮》把弗兰克·卢卡斯渲染得很牛,好像黑手党都没被他看在眼里,哪里想得到事情的真相竟是法尔孔设下的局,专门等着缉毒小组和弗兰克·卢卡斯往里钻。

    “你以为那些毒贩子是怎么运货的?”西蒙满脸的鄙夷,“嘿嘿,一百美元搞定警察,他们会开警察帮你运货,保证没人阻拦;五万美元搞定军队,他们会开着军用运输机帮你把货从越南送到美国。”

    闻言李尔再次愣住。电影中缉毒小组费尽心思,才查出弗兰克·卢卡斯利用军用运输机运货,但西蒙好像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见鬼,白宫当初就该叫黑手党的人成立缉毒小组,一个月内保准搞定所有事情。哦,然后所有麻醉剂买卖由黑手党掌控,这是毫无疑问的。李尔不禁在心里想道。

    “法尔孔以前至少还要点面子,现在看来他连面子都不要了。”西蒙指的是法尔孔寻求警方帮助的事情,他疑惑道,“老家伙到底想做什么。”

    李尔随口道:“还能做什么?演戏给大家看,让大家都猜不出他想做什么,再趁机把他的银行摆上明面。”

    “果然够奸诈!”西蒙很快想明白了,右拳啪的砸在左掌,“不行,不能让他这么如意,我很早前就看他不顺眼了。”

    “不用了。”李尔呵呵笑道,“我已经请人给他制造点小麻烦。”

    “那就好。”西蒙眼珠子一转,也没细问,食指点着写上杰米等人资料的纸张,“我敢保证,不管你的小情人……呃,是珍妮特别侦探调查出什么,警察转头就会告诉法尔孔。以法尔孔的行事习惯,他不会放过这些家伙的,多半会抢在珍妮特别侦探之前干掉他们。那么,他动手的时机是……”

    李尔双眼一亮,接过话下意识道:“珍妮特别侦探下一次找到他们的时候。”

    “哈,珍妮特别侦探!”西蒙怪叫起来。

    李尔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不就是顺口叫错称呼了吗?总比“我的小情人”好听吧?他倒了杯酒塞到西蒙手里,让他堵住嘴巴,随后问道:“要不要告诉老头子?再叫伊迪丝一起?”

    “都不用。老头子忙得很,这点小事我们能搞定。马库斯刚结婚,叫他也不合适,嗯,必要时可以叫尼诺帮忙。”西蒙咽下甘醇的红酒,舒了一口长气,挑挑眉说道,“伊迪丝就免了,这种事她不会理的。”

    “你啊,气度太小,这点该学学老头子。伊迪丝也没得罪你,何必和她斤斤计较呢?”李尔半是鄙夷半是劝解,“亨利很有可能没意识到他骗的是法尔孔的钱,哈佛出来的高材生,死的不明不白未免太可惜了。”

    “嘁。”西蒙从鼻孔喷出一团气,没理会李尔后面那句话,“女人乖乖地照顾丈夫儿女就行了,历数各家族,还没女人掌权的记录。西西里人还没堕落到要女人才能控制局面的地步。”

    李尔哭笑不得,指着西蒙说:“你好像是爱尔兰人?”

    “爱尔兰裔美国人,但西西里才是我的故乡。”西蒙满不在乎地说,“你找个意大利裔的美国人出来,看谁的意大利语说的比较好;就算意大利语说的比我好,我还不信他们的西西里方言也比我好。”

    因为李尔的母亲埃莉诺整日在家很少外出,所以在老头子的纵容下她一直没怎么学英语,于是家里的人为了照顾埃莉诺,全部能说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这样也好,发号施令时可以直接用意大利语,FBI和警察总不能每次来找他们都带上翻译吧?

    不过拿意大利语和别人比,未免太不要脸了。

    李尔半晌说不出话来,最后无力地说:“你叫人告诉伊迪丝一声,让她的人别伤害杰米,其他的暂时静观其变。”

    “Yes,sir。”西蒙敬了个歪歪斜斜的军礼,嬉皮笑脸地走了。



………【第四十六章 好奇心害死猫】………

    西蒙去得快来得也快,回来时转述伊迪丝的话,只有一句话:“谢谢,佩奇先生。WenXueMi。com”

    “这算什么?”西蒙摸不透伊迪丝的想法,“我特地等了一会,也没看她去打电话通知亨利。难道她真的打算完全放任不管?”

    “我觉得,”李尔苦笑,“她不是不干涉,而是不主动干涉,要是亨利有事找她,她应该不会就此不理的。”如果伊迪丝是亨利的母亲,李尔或许可以看做伊迪丝是个对孩子宠溺过头、孩子尽管调皮捣蛋把擦**的事交给别人的母亲,问题是亨利的年纪看起来和伊迪丝差不多大。

    看来世界上盲目崇拜他人的人不少,西蒙和马库斯绝非个例。

    “若是家族采用她的管理方式,早就垮了。”西蒙说这句话的时候,从未想到过老头子对他的放任。他满脸的不甘不愿,好像孤儿团是他的,而伊迪丝浪费了他的心血一般,“亨利不是笨蛋,内部出了问题他不可能不知道,你的小情人……呃,珍妮特别侦探想要再抓住他们就难了。”

    李尔疑惑地瞧了瞧西蒙,这家伙平时挺大度的啊,怎么说起伊迪丝就变得非常小心眼?全能全知的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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