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亲复仇,一如《美人话本》中所写那般。
万贵妃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哪怕唐棣无后,哪怕这个国家失去继承人,哪怕要拉上整个齐国陪葬,她也要一辈子风风光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允许任何人来破坏她的幸福。
这一场殿试真是风波不断,殿试尚未结束,皇帝就先行离开。
不久之后,御林军整装待发,马蹄声急,扬鞭策马,大队人马冲出京城,朝着城郊的一处茶庄奔去。
那是一座幽静清雅的茶庄,四处都是绿葱葱的茶林,早间日头如火,十几个茶农戴着草帽,点缀在茶林之间,夜来雾起,淡淡如云烟般缭绕在茶林间,宛若仙境。
“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故事里的主角,实际上却不过是烘托主角的配角。”天机踏夜色而来,犹如送葬的渡鸦,望着眼前的老人,平静道,“你说是不是?”
青衣老人缓缓转过身来,露出一张刚毅耿直的脸。
倘若李溪川在此,一定会吓一跳。
因为眼前这老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当年的顶头上司,太医令石青山,只因不肯跟万贵妃同流合污,为她献上避孕药和堕胎药,故遭她百般折辱,又遭李溪川排挤为难,最后不得不提前告老还乡。
只是他怎会跟天机混在一起?
若这两人是一伙的,天机为何舍他不用,反要用李溪川这小人?
“一切都在大人掌握之中。”石青山微微一叹道,“李溪川恐怕永远也想不到,他那场富贵,其实是老夫送他的。”?
☆、情深难免伤离别
? 第四十一章情深难免伤离别
十年前,天机头一个找上的人并非李溪川,而是石青山。
却不是让他成为万贵妃的走狗,而是请他推荐一个人。
“当年你向我推荐李溪川,不得不说,你的眼光十分毒辣。”天机的披风擦过颜色浓绿的茶叶,似乎也被染上了一丝绿意,他平静道,“自私,短视,贪婪,擅妒,他是个非常好用的棋子,比我想象中还要好用。这些年来,他为了取悦万贵妃,像条疯狗似的朝嫔妃下手,竟使唐棣险些绝后……呵呵。”
“老夫却恨自己眼光太好。”石青山重重叹息,“他实在是太狠,太毒了。那么多条人命,他怎么下得了手?”
“他不下手,你我就得下手。”天机不以为然道,“我们应该谢谢他,他拯救了你的名声,也省了我很多功夫。”
石青山还是摇头。
他和天机虽是同党,但到底是不同的人,天机的身份暂且不提,但石青山是个大夫,医者仁心,他真的很见不得弱者受苦。
“好了,时候不早了,我得赶在天亮之前回去。”天机道,“人呢?处理好了没有?”
石青山沉默半晌,忽然一掀青袍,朝他跪了下去。
天机俯首看他,半晌,忽然拔剑抵着他的颈侧,声音淡冷:“人在哪?”
“老夫不会说。”石青山闭上眼睛。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天机盯着他,一字一句道,“你不惜丢了官职,不惜被李溪川那小人踩在脚底下,不惜被岳父家看不起,不惜跟妻子和离,你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夺得皇上的信任。”石青山苦笑道,“整个太医署,或者说整个皇宫,只有老夫肯跟万贵妃作对。他若是想托付侥幸生还的孩子,自然会头一个想起老夫,毕竟老夫是个大夫,有老夫在,不怕孩子生病夭折,更不用怕老夫贪图富贵,把孩子送去给万贵妃。”
“费了那么多功夫,终于得到了他的信任,把那条漏网之鱼给弄到手。”天机收剑入鞘,淡淡道,“百尺竿头,只差这最后一步,你若下不了手,我来。”
石青山又摇了摇头,他慢慢抬起手,看着自己的手指说:“……这孩子刚被送来的时候,只有这么大,跟只小猴子一样,看见他的人,都说他生着一副夭折相,定是养不大的。”
天机看着他,没说话。
“他会喝奶的时候,就开始喝老夫熬的药,转眼已经六年了,会读书会写字,还会抱着老夫的腿喊爷爷,求老夫念医书给他听,说等他长大以后,要跟老夫一样,当个悬壶济世的大夫。”石青山缓缓抬头看着天机,两只老迈的眼睛,早已热泪盈眶,“他又聪明,又孝顺,前些日子老夫偶感风寒,他小胳膊小腿的,亲自跑到药房里抓了药来,给老夫熬药喝,三服药下去,老夫就好了……老夫,老夫当时抱着他,不停哭,不停想,老天爷,老夫怎么下得去手?老夫怎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啊?”
他哭着哭着,一行鲜血忽然从嘴角滑落。天机猛然一惊,上前按住他的颈侧,面色微惊道:“你……”
“老夫……已将那孩子送走,您请放心,他一辈子都不会回京城,一辈子都只是个普通人,绝不会妨碍您的计划。”石青山吐着血,笑道,“屋子里有个七岁的男孩,是老夫从别人手里买来的,身患绝症,已经活不过这个晚上……加上老夫动的那些手脚,足够用来应付万贵妃派来的人马了……”
“够了。”天机打断他,“解药呢?”
“忠义难两全。”石青山又摇了摇头,笑道,“老夫对得起那孩子,却对不起你,更对不起主公……”
“你既知道对不起主公,那还不快把解药吃了?”天机道,“不过是个仇敌之子,你何必将自己的命搭进去?”
石青山豁然抬头看着他,眼神似怜悯似嘲弄:“你会这么说……是因为你不懂什么叫□□。”
说完,头一垂,膝盖跪在地上,上半身朝天机趴下,苍老的额头重重磕在他面前,拿自己的一条性命,给他磕了人生当中最后一个响头。
天机在他面前站了很久,久到露水湿透了他的衣裳,久到马蹄声隐隐传来。
“我不懂吗?”天机转过身去,背对着他,低声喃喃道,“……我真希望自己不懂。”
他翻身骑上黑马,策马离开了茶林,身后的茶林传来喧哗吵闹的声音,又渐渐离他远去。天机一言不发,星夜兼程的赶回了京城,那时天已经亮了,沿途的包子铺油条铺已经开张了,热气腾腾的包子和油条的香气,一家老小坐在一块吃早点的场景,不知为何,叫他分外煎熬。
急匆匆的赶回家中,推开门时,唐娇已经醒了,正在院子里打水洗脸,转头见了天机,立刻柳眉倒竖,怒气腾腾的质问:“昨天晚上去哪了?”
天机快步走到她面前,一言不发,将她搂进怀里。
唐娇吓了一跳,满腔怒气忽然化作东流,搂着他的腰,关切问道:“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天机抱了她好一会,埋首在她发间,忽然问道:“在你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唐娇没想到他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仔细想了想,道:“长得好看,声音好听,会做饭能看家,能扛大米还会修窗户……哎呀,这么一看,你简直完美无缺,我竟找不到你半分缺点。”
天机呵呵一笑,他松开唐娇,眉心的沉郁未能纾解,相反显得更加阴沉:“不,我没你想象中那么好……我身上有很多缺点,只是你没发现。”
“也没有那么多吧。”唐娇上下打量着天机,摸着下巴做深思状,“我看来看去,只能看到一个缺点。”
“是什么?”天机问道。
唐娇严肃的说:“你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喜欢我。”
天机愣了愣,然后抬手捂着脸,无声微笑起来。
唐娇无法形容他现在的笑容,只觉得有些担心,伸手去摸他的脸,却被他反手握住手腕,没了往日的温柔,刚硬的像烧红的铁一样,深深嵌进她的肉里。
冷冽的眼眸眯成一线,嘴唇抿得笔直,他脸上已经没了笑意,兜帽在他脸上落下淡淡阴影,令他看起来颇为危险。
“不喜欢你?”天机缓缓将唐娇的手指拉到鼻翼前,犹如猛虎嗅蔷薇般,温热的呼吸喷吐在她的指尖,他低哑笑道,“……我不喜欢你,你才是安全的。”
说完,他松开手。
唐娇握着手腕,退后一步,手腕上留下道道红痕,传来阵阵痛楚。
“稍微和我保持一些距离吧,大小姐。”天机收敛起危险的气息,重又变得矜持冷静起来,毕恭毕敬道,“我去拿药。”
“不必了。”唐娇生出一股恼意,前几天还好好的,今天又怎么了?为什么拼命想把她推开?她冷笑一声,抬起手腕,放到唇边舔了一下,挑衅似的盯着天机,艳丽的面容被怒火烧红,乍一眼看去,竟有种活色生香的感觉,一点小舌扫过手腕上的红痕,又重新收回嘴里,她怒笑道,“我就喜欢这样子。”
天机眼神晦暗的盯着她许久,最终丢下一句:“你会后悔的。”
他与唐娇擦肩而过,唐娇转身看着他的背影,昂起头来,单手叉着腰道:“我要说不后悔,你是不是就不跑了?”
逃跑逃一半的天机脚本一顿,继续往屋里逃。
“我熬了粥,你喝了再睡。”唐娇又在他背后喊道,“要不然,我就亲自去你房内喂你。”
天机都半只脚走进房门了,中途又转了回来,闷闷的朝厨房走去。
揭开锅盖,里面的白粥发出淡淡清香。天机草草舀了一碗,端起来喝了一口,滚烫的热粥下肚,天机不禁皱起眉头。
胃里心里,温度太高。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块被捂热的石头,热过头,就快要融化了。
但一块石头变成了水,他还有什么用处?天机将瓷碗放在灶旁,转身离开,碗里的粥起先还飘着热气,渐渐放得冰凉,天机希望自己能够跟这碗粥一样,重新冷却下来。
京城马蹄急,旗帜迎风开。
在他喝粥的同时,万贵妃派出的人马,以及唐棣派出的追兵,前前后后汇成一股,回了京城来。有人灰头土脸,也有人忐忑不安,灰头土脸的是御林军,星夜兼程追上对方,却发现对方已经得了逞,忐忑不安的是万贵妃派出的人马,他们奉命去杀一个老人,一个小孩,结果刚刚杀完,就被御林军给逮住,然后押解回京,等待他们的究竟是赏是罚,没人说得清。
唐棣在寝宫内听了消息,疲惫的合上眼,良久才道:“你如愿以偿了?”
万贵妃站在旁边,眼底藏着些许局促不安,但仍梗着脖子道:“陛下想怎么处罚臣妾?陵墓建好了没有?打算赐臣妾三尺白绫还是一杯毒酒?”
“你还是自己咬舌自尽吧。”鹦鹉站在唐棣肩上,偏着脑袋看她,“也好给国库节省点资源。”
“你闭嘴!”万贵妃对它已经忍无可忍,“皇上,把这只死鸟给臣妾吧,臣妾今晚想拿鹦鹉肉加餐!”
“来人啊!有刺客!”面对她的长指甲攻击,鹦鹉毫不犹豫的喊道。
它的声音跟唐棣几乎一样,门外立刻冲进来一队侍卫:“保护皇上!”
“没事,都出去。”唐棣一挥手,斥退侍卫,然后转头看着万贵妃,艳丽的面孔因为怒火更显生动,其嗔怒之态竟与唐娇有五分相似,“那陵墓是给朕自己睡的,关你什么事?”
万贵妃愣了愣:“皇上你说什么?”
“还要朕再重复一遍吗?”唐棣又重重咳嗽了一声,转过脸来,眼睛不知在看着谁,脸上绽放一丝冷笑道,“这个消息已经封锁了,朕是不知道你从哪里听来的,但实话告诉你吧……朕最多只能活个两年。”
万贵妃慌了,就如同李溪川蔓藤般攀附着她生存,她也是唐棣身上的一根蔓藤,唐棣若倒下,她也得跟着死。连忙扑倒在他身边,满脸忧色,一时间话都说不清楚:“不,这不可能,皇上你骗我,臣妾不信……”
“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朕的身子总归就是那样,已经好不了啦。”唐棣摸摸她的脸,这张旁人眼里又老又丑的脸,他起初也看不顺眼,但看得时间长了,处得时间久了,就渐渐忘了她的丑,只记得她的好,“朕知自己时日不多,所以才琢磨着要给你一个孩子,哪怕不是你亲生的,但只要他肯认你做娘,你就是未来的太后,旁人再嫌你再恨你,但至少不能杀你。可你……哎……”
万贵妃这时才明白他的良苦用心,心里又是愧疚又是害怕,抱着他哭道:“皇上,臣妾错了……”
唐棣被她倚着,眼睛里闪过一丝无奈与柔情。
身为君王,他本不该太过在乎一个人,更不该被感情所支配。因为有感情就意味着有弱点,有弱点就意味着可以被利用和击败。他知道,却做不到。
“别哭了,朕来想想办法。”他牵过万贵妃的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眼神微沉道,“现在……只有一个办法能救你了。”
“救不了,就给朕加餐吧。”鹦鹉啄了啄他的脸,一副高傲的模样,“朕今晚想吃贵妃肉。”?
☆、美人后续生与死
? 第四十二章美人后续生与死
折腾了好久的殿试终于告一段落。
放榜之日,最大的赢家不是状元,不是榜眼,也不是探花,而是《美人话本》。
“哈哈哈哈!”士子在街上放声大笑,“我中了!”
“哈哈哈哈!”唐娇在内心放声大笑,“我火了!这下我真的火了!钱,房子,成名,这些还是问题吗?宅子一间怎么够?必须买两,一间住人,一间用来养狗!请十个护院?你能别这么逗吗?没有一百人护院,别人绑架我怎么办啊?”
唐娇志得意满的来到枫华书局,心道昨日你对我不屑一顾,今日你总该过来抱我大腿了吧?
书局老板双手一叉,坐在书桌后头对她笑。
无事献笑非奸即盗,唐娇立刻警惕起来,斟酌言辞道:“左老板啊,你别看我个子小,其实饭量堪比江东大汉,早饭一笼包子根本不够,还得加半只羊!家里还有老老少少一大堆人等我养活,所以……您看这尾款是不是?”
“当然当然。”书局老板掏出二两银子递过去,笑容可掬道,“恭喜唐姑娘了,《美人话本》一鸣惊人,从此以后你在京城话本界也有一席之地了。”
“哪里哪里。”唐娇客套,“这都是左老板的抬举。”
“不知唐姑娘接下来有什么计划啊?”左老板道。
“趁着《美人话本》风头正盛,我打算写个续。”唐娇开始大展宏图,“这续集的名字就叫做《美人之死》。”
“哦?”左老板道,“愿闻其详。”
“这书又可以叫做《贵妃的一百种死法》。”唐娇解释道,“紧扣今年的殿试考题,里面以调侃的语调,考据的内容,以及丰富的想象力,记录贵妃的一百种死法,比如被新君赐死,被后宫嫔妃毒死,身边的宫人被买通,然后趁夜将她勒死,再挂起来装成上吊自尽……”
“嗯,不错,这个故事很好。”左老板边听边点头,“你写完了么?”
“还没,这就一个构想,您要是觉得不错,回头我就写出前面十回让你过过眼?”唐娇道。
“也行。”左老板矜持点头,“那你去吧,写完了再来找我。”
“好咧!谢左老板给我这个机会!”唐娇大喜过望,谢过他之后,便回去赶稿子,她手里已经存了前面五回的稿子,挑灯夜战,废寝忘食,只花了三天就赶出了之后五回的稿子,然后踌躇满志的赶到枫华书局。
岂料,却遇到了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
“抱歉。”左老板将她的稿子往桌上一放,“你这稿子是抄袭的。”
“你说什么?”唐娇楞了。
“京城有名的话本大家,雪斋斋主昨天呈了个本子给我。”左老板坐在书桌后头,用一柄小锉刀挫折指甲,漫不经心的回道,“本子名字也叫《美人之死》,里面的内容也都大同小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