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鱼养龙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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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养龙进行时-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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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条将婴儿的两腮鼓得圆鼓鼓,他居然不觉得血腥,也不腻味,反而很满意那味道,津津有味地嚼得满嘴都是油。就算成年人恐怕也干不出这种事情来,但婴儿吃得那叫一个开心,甚至用眉开眼笑都不足以形容他脸上的喜悦。

    如果野狼没记错的话,不,他绝对没有记错,这小家伙在几个小时前,还只有四颗米粒大小的门牙,张嘴发音的时候还会漏风。可他现在却有足够锋利的牙齿,能够撕碎嚼烂硬邦邦的肉。

    野狼脑海里两个声音在天人交战。

    一个发飙怒吼着:这个婴儿绝对不正常,哪里有突然长出满嘴牙齿,还会吃肉的孩子!?

    另一个则淡定平静地说:安啦,安啦,你又没有养过孩子,你怎么知道正常的婴儿是什么样子的。说不定有的种族就是生长的很快,天生就是喜欢吃肉呢。淡定,淡定啦。

    野狼忍不住掰开他的嘴巴仔细检查,婴儿居然也乖乖地停下进食的动作,还非常配合地张大嘴巴。

    但不管野狼怎么检查,都没有看出任何异常的地方,顶多是虎牙长得比较尖锐。可是,即使尖锐,那也是属于正常人类范围内的尖锐。

    野狼表情复杂地看着婴儿,但孩子却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居然还仰头朝他咧嘴大笑。

    请原谅野狼实在是笑不出来,只能木着一张脸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小不点困惑地看了看他,低头看了看羊腿,小眉头皱在一起思考了一会儿后,蓦地小手一拍,明白过来。

    他颤颤巍巍地用双手举高羊腿。但由于羊腿太长了他拿不稳,羊腿还屡次往下坠落在地上。不过婴儿十分倔强地要把它举起来,不管再艰难,也要屡败屡战,一张小脸绷得十分严肃。

    野狼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干什么,暂时将乱七八糟的思绪抛之脑后,蹲下,替他捏住羊腿的另一头。

    婴儿在他的帮助下,总算是把羊腿举高起来,他开心地笑了。

    野狼困惑地看着他。

    婴儿用力把羊腿往野狼的方向递送,嘴里不停地说着“啊,啊啊”。

    婴儿说得很认真,可惜他的语言词库里只有一个啊字,不管再怎么改变音调,也难以准确传递信息。

    婴儿说了好久,见野狼却还是愣愣的捏着羊腿没有动静,他不由有些着急。

    过了一会儿,婴儿用力一口咬在羊腿上,然后吐出来,把那块肉递给野狼,焦急地“啊啊啊”了起来。

    一个疯狂的念头闪过野狼的脑海,野狼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你该不会是叫我跟你一起吃吧?”野狼觉得自己一定是在胡思乱想。

    但婴儿居然点头了。

    野狼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才好。

    这份小小的善意,简直就是叫人哭笑不得。他不知道自己该表扬婴儿的大方,还是嫌弃他的口水,或是感慨他对自己的善意,又说不定该害怕这个古怪的小家伙。

    而婴儿根本就不知道野狼的烦恼,困惑地把小脑袋歪向一边,满脸的天真无邪。

    而他笔直伸出的小手心里,放着沾满口水的肉。

    肉块的边缘是参差不齐的牙齿印,甚至还连带着暗红的血丝。从卖相上来说,实在是倒人胃口。但婴儿始终都伸着小手。即使累得胳膊颤抖,中涂几次差点放下来,但咬咬牙,还是再次举了起来。

    野狼死死地瞪着小手足足有五分钟,脸上各种复杂的表情闪过。

    忽然,婴儿朝他咧嘴一笑。

    那宛然是世间最为纯澈的笑容。

    野狼恍惚在他绯红的眸子里看到了燃烧跳跃的火苗。

    幼小的火苗,炽热,而又纯真,让人不忍心伤害他,只想好好好的呵护那一点火星,直到它变成熊熊火焰将世间点亮。

    笑容将野狼蛊惑,他着了迷一样地俯下头去,含住了婴儿手中的肉块。

    肉的味道又咸又腥,实在不敢恭维。野狼铁青着脸,强迫自己将那坨肉囫囵咬碎,经过喉管的时候恶心得差点没有吐出来。

    野狼觉得自己一定是有病。

    婴儿天真无邪地笑了起来。

    野狼无力长叹。婴儿这种生物真的是……真的是……哎……千头万绪,总结在一声长叹。

    野狼无奈地揉了揉婴儿的头发。

    婴儿眨巴眨巴猫眼石一般的绯红大眼睛,傻乐呵了一下,肚子叽咕作响,他又低下头吭哧吭哧地吃了起来。

    十五分钟后,野狼抱着换好衣服的婴儿走了出去。他的手里拿着一块软布替婴儿抹嘴,这小家伙吃得自己满脸都是油,简直就是脏死了。

    婴儿眯着眼睛笑,任由他擦嘴,同时松开手里抓着的雪白羊骨,羊腿被他啃得一干二净连肉渣都不剩。他不但吃得很干净,而且还速度飞快,简直就像只饿坏了的野兽。

    野狼眉头紧蹙,但过了会儿又松开了。算了,反正也想不明白,干脆懒得再想,不去管它了。

    经过大堂的时候,一个女招待捧着木制托盘经过他们身边。

    盘子上是刚从锅里取出的烤牛肉,热气腾腾地还冒着白烟,血汁和酱料混杂在一起,浓缩成难以言喻的奇妙芳香,勾引得人肚子直叫唤。

    婴儿闻到那气味后,馋得口水泛滥,俩眼珠子瞪得都快掉出来了。他拽着野狼的头发不停用力往下扯,伸手指着牛肉“啊啊啊”焦急地叫唤。

    野狼瞪着他的肚子心里直发愁。刚才那么大一只羊腿,足够三个成年人吃个痛快,但婴儿吃完以后,不但不觉得撑得慌,反而还觉得饿,难道他是什么怪物吗?

    店家好奇地看着他们。

    他觉得那件披风有些眼熟,但对这位客人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喂。”店家叫住了野狼,“你先别走。”
第34章 饭桶
    婴儿是不是怪物野狼不知道,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小家伙绝对是个十足的饭桶。

    一个小时后,野狼坐在酒肆的桌子旁,抬头看了看垒得有半人高的盘子,再低头看了看狂吃不已的婴儿,接着又看了看盘子里一口没碰的蔬菜,最后头疼地按住不停跳动的额角。

    野狼发现,婴儿的食谱尤其地古怪。无论是烤得焦香的土豆,还是黄油甜菜,甚至连刚出炉的面包,他连尝都不肯尝一口。可蜜汁猪肋骨和烤牛排这类肉食品,却尤其受到欢迎。

    野狼曾用叉子骗他吃了一小口燕麦面包,结果婴儿不但当着他的面吐了出来,而且还好像吃到毒|药一样,不停地用手去刮自己的舌头。

    难道婴儿是绝对的食肉动物?半点儿素菜都不能沾?

    野狼无解也无奈,只好把剩下的面包吃完。其实新出炉的烤面包配上薄荷奶酪与蜜酒,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吃饱以后,野狼喝了口酒。等待婴儿的同时,他也开始思考一些其他的事情。

    之前发生的事情,也进入了他的脑海。

    在大卫堡,亮闪闪的银币具有难以想象的魅力,而同样具有相似魅力的,就是高贵华丽的服装和胸口别着的金色徽章。

    野狼有些能够明白,为什么尼克要把约克特的胸章给自己,而且还让他换套闪瞎人眼的服装了。

    刚才对野狼的身份具有疑惑的客栈店家,居然在看到野狼胸前别着的金色徽章后,瞬间变脸。

    他的态度转变得那叫一个快,野狼甚至都什么都不用解释,只需要摆着一张不耐烦的臭脸,就唬得对方点头哈腰,不敢质疑。

    听到婴儿饿得肚子叫,店家居然还亲自将野狼送到隔壁酒肆,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硬是杀出一条血路,给他们空出单独的位置来。侍女端着的牛肉也理所当然地归他们了。

    当然了,店家的小费要得可一点都不客气,野狼的钱袋又被迫憋下去好大一截。

    酒肆生意很旺,刚才门一打开,混杂着酒香、烤肉香、汗臭脚臭、刺鼻香水的复杂气味,顿时扑鼻而来,熏得野狼差点没重新倒退出去。

    外面天气寒冷,但壁炉里的火焰烧得很旺,屋子里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边吃边大声地聊天,吵得要命。

    野狼敏锐地注意到,这些人都是游走在黑暗边缘的危险分子,并且根据所佩戴的长矛射日的徽章材质的不同,明显的分为两拨儿。

    大多数的人胸前别着铜质徽章。他们喝着廉价的烈酒,嘴里唱着粗鄙下流的歌曲,满嘴跑马车地炫耀着自己的“光辉”事迹。这些人大多来历复杂,根据外表和装束进行初步判断,强盗、土匪、小偷、走私贩兼而有之,并且像下水沟里的老鼠那样生活着。

    而胸前别着银色徽章的人,则装扮更为讲究,言谈举止间也透着一股贵族的味道。不过在野狼看来,他们虽然努力想要装成贵族,但也就只学了个皮毛,勉强算个半桶水,总之老是透着一股子别扭劲儿。

    真正的贵族可不是随随便便想装就能装得来的,那是需要长久的熏陶才能磨砺出来的。

    可若真要让野狼解释什么才像贵族,他却又难以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只能用总结为“气质”二字。一种即使态度谦和,骨子里也透着高傲和坚韧的气质,那是一道无形的墙壁,将低贱的平民与傲慢的贵族隔绝开来。

    很久很久以前,野狼曾经也是贵族的一员。不过那时候的他名为西蒙,而西蒙的事情,全部都与现在的他毫无瓜葛了。

    不过,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其实幼年的生活,还是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些痕迹。因为当他出现在众人视线范围开始,喧嚣的酒肆蓦地陷入了一片诡异的沉默。

    他是现场唯一佩戴金色徽章的。并且,他也是真正具有贵族气质的。

    裹着黑色披风的少年面容清冷,一头碎金卷发披散在背后,怀里抱着披着白熊皮的婴儿。小孩子的脸像发胖的面团一样绵软可爱,小脑袋贴在少年胸口,好奇地看着坐在大堂里的人。他们看上去毫无战斗力。

    野狼过度白皙和细腻的皮肤那是贵族的特征之一,因为只有不事生产的贵族才能保养出这样的肤色。精致小巧的容颜更是纯血的象征,更别说那一头较之旭日更为耀眼的金发,再加上他戴着等级很高的金矛,总而言之一句话:这家伙是上等货色。

    无数道视线集中在他们的身上,既有好奇,也有不怀好意,甚至居然还有人看着他咽口水,总之让人十分不舒服。

    野狼仿佛什么也没有感觉到,穿过人群走到位置上坐下,然后状若无意地解下腰间剑带上的长剑,“啪”地横在桌子上。

    这是专门替骑兵打造的刺剑,接近五磅的重量使得它能够轻易击破对方的防御,洞穿敌人的锁链盔甲。

    用油蜡打磨过的乌黑剑鞘反射着寒光,长剑柄头上骑着一只咆哮的狮鹫,镶嵌着红宝石的眼睛像鲜血一般妖艳,虎视眈眈地盯着每一个觊觎它的人。

    更何况这并不是普通的细长刺剑,而是塔里尔斯的武器。塔里尔斯具有极高的冶炼技术,它的东西可是出了名的昂贵和锋利。而且武器辨识度很高。

    不少人认出了那柄剑的价值,胆怯地将目光收了回去。

    但还是有些目光始终黏在他的身上。野狼冷漠地扫了他们一眼,眼中的杀意逼退了不少人,可隐藏在黑暗中蠢蠢欲动的目光,却是他无可奈何的。

    野狼左手反复抚弄着狮鹫的脑袋,希望今晚不要有将它拔|出|来的机会。不仅仅因为他不想在婴儿面前见血,而且从他的角度来考虑,他也不希望在大庭广众之下作战。

    野狼并不是靠力气取胜的类型,所以这把好剑对他来说其实作用不大。更不如说,50英寸长的双手重剑反而会拖累他的行动。

    野狼所擅长的是双手短剑,30英寸的轻盈短剑,能够在他的手里转变成致命的危险武器。无论是刺砍挑斩,他都掌握得非常熟悉,并借以灵敏身手的辅助,常常从刁钻的角度进行突然攻击,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而且他的攻击,是完全抛弃盾牌的危险打发,不过够快,够锋利,够直接。

    野狼端起桌上的石杯,抿了一小口蜜酒。其实他更加原意来一杯没有味道的白水,无奈泼辣的女招待以这里是酒肆不卖水为理由拒绝了他,于是他只好挑了纯度最低的蜜酒,入口过于甜腻,但好在并不是很烈。

    酒肆大堂的中央是由十多张桌子拼接而成的公共席,长条板凳不少,但全都挤满了人,不管认识不认识,都相互碰杯,唱歌喝酒,混乱吵杂。

    左侧是柜台和厨房,右边则是专门空出来的卡座区,总共也就隔出来四个位置。

    卡座区的装潢其实与普通区的并无区别,但由于高出一个台阶,要价更昂贵,所以显得更加清静。

    会选择这个位置的,多半是些想要谈点儿台面下的生意的人,而这些生意,大多和钱与死亡分不开。

    野狼猜得出这其中的猫腻,所以一开始并没有对隔壁的谈话产生多大兴趣。

    然而,当一个人的名字钻进他的耳朵时,野狼难以控制地愣住了。

    “猎鹰堡的霍兰德公爵这次是真的反了!绝对不骗你!”

    猎鹰堡!?

    霍兰德·托马斯公爵!?

    野狼根本就没有料到,居然会在这种地方这种情况下,听到父亲的名字。

    毫无防备的他,感觉自己的心仿佛被谁狠狠地揪了一把。

    一时间,心酸怨恨愤怒渴慕等各种复杂的情绪涌了上来,野狼猛地捏紧了手中的石杯。

    等反应过来后,野狼因极度不满意自己的表现,而愤怒地瞪着桌面,仿佛跟桌子有仇似得。

    野狼一直认为自己已经足够铁石心肠,碰上和父亲相关的事情,他应该能够冷漠处置,就像他们是完全不相识的陌生人那样。

    然而刚才那一秒,他惊悚地发现,自己居然还是会恨。

    并且更加操蛋的是,在他恨得咬牙切齿的同时,内心的更深处,居然还产生了一丝关心。

    父亲造反了?为什么造反?他现在怎么样了?猎鹰堡怎么样了?这样的疑问简直挡都挡不住。

    其实自从被赶出猎鹰堡后,他与父亲就已经断绝联系很长时间了。但不管怎么说,血缘关系毕竟是世界上所有关系中最深的一种,并不是野狼单方面想要斩断,就能够断得那么干净的。

    婴儿似乎感受到了野狼强烈的情绪波动,困惑地抬起头来。他的嘴里被肉塞得圆鼓鼓,手里还抓着一只没啃完的猪肋骨,红色的酱料染得满嘴满手都是。

    野狼并没有注意到婴儿的打量,他正忙着自恼自责,直到手里猛的被塞了一根排骨,这才诧异地看过去。

    婴儿又从盘子里抓了几根骨头给他,“啊啊啊”地不停往他手里塞,野狼手里都快抓不住了,不得不连忙喊停,然后把肉全都放回盘子里。

    婴儿看了他半响,无缘无故咧嘴大笑,然后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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