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看了他半响,无缘无故咧嘴大笑,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吃了起来。
野狼看着婴儿吃得无忧无虑的背影,眼神也忍不住染上了柔和的色彩。
“慢一点吃,又没有人跟你抢。”野狼揉了揉婴儿的头发。
他的头发是不是好像长了一点?野狼这么想着,然后婴儿趁他不注意,把手伸向石杯,猛地灌了一大口酒。
野狼吓了一大跳,赶紧抢过石杯。可没想到婴儿接下来并没有和野狼抢石杯,他直接把整个酒壶都抱走了。
婴儿估计是吃了太多肉,渴坏了,打开盖子就直接咕嘟咕嘟大口直灌。
那气势,要多豪迈有多豪迈,好像他喝的不是酒,而是水。野狼要拿走酒壶,他还不肯,居然连脚都一起用上了,双手双脚死死抱住它,完全一副怕别人抢走宝贝的守财奴样。而且为了避开野狼的手,他甚至还转过身去,弓起身子,用后背对着野狼。
野狼本来还担心的不行,见他这副模样实在是憨态可掬,尤其是那嘟着嘴巴蜷成个球儿的熊样,野狼心中不免是又好笑又好气,手上的劲儿也不自觉地松开了。
婴儿并不知道野狼刻意放水,只感觉抢夺的力量突然小了很多,于是赶紧掰开野狼的手指,继续大口喝了起来。
野狼顺势松手,稍微向后,靠着长椅后背,似笑非笑的睨着婴儿喝酒,觉得这一幕真是有趣极了。
小家伙那傻乎乎的模样,十分有效的驱散了他心中的烦闷。
被婴儿这么一打岔,野狼的心情平和了下来。当隔壁的对话再次传过来时,他能够心平气和地继续听下去了。
可是越听越不像话,野狼的眉毛又忍不住皱了起来。
第35章 谋反
“你想想整个菲斯特行省才多少人口,可是他居然凑齐了十万大军。十万呐!足足十万!一人一脚都能把帝都给踩瘪了。而且大军现在已经穿过风暴镇,沿着皇后大道,进入了菲兹捷勒伯爵的领地。估计我们说话的这会儿,他们都已经打起来了。”
说话的是个魁梧的络腮胡黑人,虎背熊腰,肌肉结实,看上去像个高级佣兵。他的胸口别着铜质徽章,眼神充满了激动,说到兴奋处还忍不住连连拍桌。
邻座长着一张典型的科特斯脸,估计是个走私商人,胸口是更为高级的银质徽章。和激动的络腮胡黑人相比,他显得更为多疑。
“不会吧,你说的真的是那个霍兰德?猎鹰堡的托马斯·霍兰德?世世代代发誓效忠皇室,恨不得连枕头都要绣上奥斯曼大帝的名字以示忠诚的霍兰德家族?不可能不可能,他怎么会造反呢,你肯定是随口瞎掰的。”
“草你娘的!这种一个铜板都赚不到的事情,我干嘛要瞎掰啊!?我闲的有病吗!?操!不讲了!”
络腮胡的黑人生气地拍着桌子扭开头,最后还是对面的人好言好语相劝,他自己也有些憋不住,这才接着说了下去。
“老麦前段时间刚往北方运了一批奴隶,这可是他在回来的路上亲眼所见的事实。曾经繁华的猎鹰堡,现在可是萧条得连个男人的影子都看不到,食物也没有。就剩下一些没有战斗力的老弱病残,整天啃着草根牛皮等着归西。”
“不会吧,这么惨啊。那照你这么说,霍兰德这次完全是砸锅卖铁,倾巢而出啊。把城堡里的青壮年和食物全都搬走,这几乎是自己挖自己的老根呐。难道他就不给自己留条后路?这种蠢事,他居然也干得出来?”
“呵呵,要我说,自从娶了贾特思家族的那个蛇蝎女人之后,他就没聪明过。你知道吗,他其实在外头还有一个长子,好像叫西蒙还是什么的,结果被凯瑟琳娜用计赶走了。”
说到这里,黑人挤眉弄眼地怪说:“你说说看,连改变继承人这种大事,那个公爵居然都能睁只眼睛闭只眼睛,造个反又如何。反正只要那个女人把裙子一脱,双腿一张,哎哟,那*的啊,是个男人都不会对她说不。”
二人交换了一个男人才懂的暧昧低笑,接着又说了下去。
“可是,皇室和猎鹰堡的关系不是一直挺好的吗。我前段时间还听说,王后准备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儿子哈瑞斯,甚至都已经订完婚了,猎鹰堡怎么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又反悔了呢?”
“嘿,这些大人物的想法,咱么可就不懂了。反正不是利益不和,就是立场啊,派系啊之类的鬼东西。只不过要依我来看呐,说不定是因为英格利特公主长得太丑了,把哈瑞斯小公爵给吓得病倒了,所以他爹爱子心切气到发飙,所以才起兵造反的。”
“哈哈哈,要真是这样的话,那他绝对是世界上一等一的蠢货。”
“那还用说,你知道国王让谁来处理这事儿吗?我给你一个提示,黑旗军。”
“卧槽,爱德华王子!?强得不得了,还老喜欢屠城的那个变态?”
“没错,就是他。哈哈,霍兰德这次死定了。我敢跟你打包票,从今往后,地图上将再也没有猎鹰堡的存在。”
“猎个屁的鹰,猎鸡还差不多。干脆以后改名叫猎鸡堡吧。”
二人同时都哈哈哈地大笑起来。
就在他们笑得最开心的时候,突然,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快乐。
石质的酒杯居然被捏碎了!
二人困惑扭头,继而一愣,同时因看到的场景而惊呆了。
虽然他们看到的只是金发少年的背影,厚重的黑皮袄也掩盖了他的身形,但大概的轮廓还是看得出来的,他根本就不像是能够徒手捏碎石杯的类型。
更何况,少年的右手并没有藏起来,还保持着捏碎杯子时的姿势。那一小截手臂,纤细得跟个女人似得,皮肤又白又嫩。总之还是那句话,根本就不可能捏碎杯子。
究竟是怎么回事?二人交换了一个视线。
商人眼中多有退避之意,而满脸络腮胡的黑人则摸了摸下巴,浑浊的眼里闪烁着兴趣。
“喂!臭小子,你偷听我们说话?”络腮胡黑人向后旋转上半身,用右手背扣了扣卡座之间的隔板。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野狼的反应极其冷淡,尽管上一秒,他还因愤怒而捏碎了杯子。
络腮胡黑人眼中的光芒却因此而更亮了。“嘿,我又不是要找你麻烦,你听了就听了呗,咱们大老爷们儿还计较这些干嘛。”
他停顿片刻,继而语气一转,“只不过,我们说话的内容可是珍贵得很,战场上的消息,那可都是拿命来换的。我说,你是不是该交个消息费之类的。”
但是野狼却好像突然耳聋了,不但不回答,甚至连头都懒得转过去。
他只是松开右手,然后将黏在手上的石杯碎片取下来,一片一片地放在桌面上,再仔仔细细地将手擦干。
他做的十分认真,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他宝贵的右手,而络腮胡黑人则被他彻底忽视了。
络腮胡黑人心中不爽,嘴上还保持着调侃的语气,但手臂却突然越过卡座之间的隔板,从上往下去猛地揪野狼的衣服。
野狼背对着他,恍若毫无知觉。然而就在黑人的手即将碰到他的一刹那,他忽然矮了下肩膀,刚好避开了黑人的手。
黑人一愣,但并没有特别在意。他以为这只是一次意外,于是继续去抓野狼。
结果野狼又微微侧身,刚好躲过了黑人的手。
一而再,再而三地失败,让黑人心中恼怒。他居然极其阴险地并指为掌,猛地朝野狼的头顶拍下去。这一掌如果落到实处,就算是个彪形大汉也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黑人终于不再假惺惺地装好人,凶残地露出了真面目。
“操!你他妈的耳聋了还是哑巴了,信不信我……”
然而,黑人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威胁的话,就被野狼撂倒在地上。
野狼的头顶像是长了眼睛似得,黑人用来偷袭他的手,反而被他牢牢抓住,然后猛地往下扯。
黑人大意之下,重心失控,身体前倾,继而脖子一紧——野狼竟然掐住他的脖子猛的往下摁。
伴随着木头破碎的声音,络腮胡黑人被一道黑色的矫捷影子扑倒,然后牢牢地制住,无法反抗了。
一切发生的很快,络腮胡黑人只觉天地旋转,就被死死摁压在地上了,一把造型古怪的匕首抵着他的喉咙。
黑人刚要反抗,结果就笔直对上了野狼的眼睛。
紫晶眸子泛着粼粼冷光,眼神中不带一丝情绪,冷漠无情地传递着“杀戮”这个信息。
噢,光明之神在上,他是碰到了魔鬼吗!?
来自极寒之境的魔鬼吗?
刚才还暴戾行凶的络腮胡黑人整个儿都萎了,居然吓得根本就不敢动弹,甚至连呼吸都屏住,生怕惊醒了这个杀神。
动静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力,喧闹的酒肆骤然间陷入了一片死寂。所有人的动作都停了下来,全部的焦点都集中在了他们身上。
“你,你,你快把恺塞勒德放了,不然的话,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商人有些害怕,但又不愿走开,站在安全的地带大声叫嚣。
野狼看了一眼婴儿。婴儿居然双手抓着一块肉排,啃得正开心。感应到野狼的视线,婴儿百忙之中还抽出空来,咧嘴对他傻笑。
野狼又抬头,环视一圈,看到无数虎视眈眈和担惊受怕的眼神,无数人看着他蠢蠢欲动,空气中弥漫着大战将至的紧张气氛。
气压沉甸甸地压在酒肆每一个人的头上,仿佛连空气的流动都已经停滞。
不少人已经将手暗中放在了武器上。
眼看一场大战不可避免,野狼想了想,突然脸上浮现出了委屈的表情,指着黑人大声控诉:
“他摸我屁股!”
没有人猜到野狼居然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甚至包括黑人在内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黑人刚想要反驳,但嘴巴却猛地被野狼一把捂住。
沉默。
还是沉默。
所有人面面相觑。
片刻,酒肆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哈哈哈哈,那黑个子是眼睛瞎了吧,没看到那个小金矛拿着剑吗。”
“天哪,居然是癞□□想吃天鹅肉,不但没吃到,反而满手腥。哈哈”
“来来来,喝酒喝酒,叫那小子把黑人剁了咱也甭去搭理。”
“干杯!感谢光明之神他老人家。喂,你,来划拳不……”
人们将手从武器上移开,重新举起酒杯,继续开心地笑闹起来。
没有人再注意这个小角落,一场危机就这样化险为夷。
野狼环顾一周,又静等片刻,确认没有危险后,脸上的委屈表情瞬间消失不见。
他面无表情地低头。
黑人脸上写满了震惊,也不知道是惊讶野狼居然会说出那种谎话,还是这狗屁谎话居然被人相信了。不过无所谓了,反正野狼只想对他说一句话而已。
野狼俯下身去,贴着黑人的耳朵,冷冷地说:“不要再让我发现你诋毁猎鹰堡的名字。否则……”野狼猛地将匕首贴着他的脖子□□地板。
后半句话,野狼并没有说出口。然而,他的行为却比什么言语都更有威吓力。
冰冷的匕首携着寒风擦脖而过,黑人前所未有地感受到死亡的气息,浑身的冷汗顿时就冒了出来。
第36章 找路
野狼冷漠地睨了他一会儿,收回匕首,站了起来。
络腮胡黑人似乎还没有从刚才的惊吓中反应过来,依旧傻呆呆的看着他。
“滚!”野狼重重一脚踢在黑人身上。
黑人愣了一愣,终于明白过来,猛地从地上弹起,火烧屁股般地狼狈地逃了出去。
彪形壮汉看着很大块头,似乎很笨重的样子,但逃跑的时候那叫一个快,他的朋友甚至都没来得及叫住他,他就已经一溜风不见了踪影。
商人气得直跳脚,但面对野狼冰冷的眼神,却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只能弱不禁风地丢下一句“你给我等着”,然后就急匆匆地追了上去。
他们的反应看在众人眼里,引起了酒肆的又一阵狂笑。
店家也跟着大家一起笑,可是过了一会儿,猛的反应过来:“操!他俩还没给钱呢!”
“喂!前边儿两个!停下,快给老娘我停下!你们还没给钱呐!”
这真是乐极生悲的典型例子,众人看着店家一路狂奔的背影,先是静了一静,继而骤然爆发出哄堂大笑,简直就不能更加欢乐。
野狼在笑声中静静地离开了,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顺便多说一句,因为老板跑了,所以他也没有付账。
一推开大门,迎面就是一股冷风,冻得他不禁打了个哆嗦。
街上依旧人来人往,周围灯火通明,热闹非凡,所有人脸上都挂着开心的表情,仿佛不知烦恼为何物。
然而野狼站在喧嚣的人群之中,却觉得静得不像话,冷得不像话,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
哦,不,不止他一个人,野狼并不孤独,至少还有一个热乎乎的小家伙陪着他。
野狼低头,婴儿窝在他的怀里,仰头,困惑对他“啊啊”两声,像是在问:“去哪?”
野狼茫然四顾。接下来去哪儿?他也不知道。
但可以肯定,绝对不是这条看上去很美好,但实际危机四伏的“花街”。在这种地方睡觉,野狼根本没办法得到休息,整夜都得警惕,否则醒来说不定连裤子都被偷走了。
野狼决定继续往前。
这条街其实并不特别长,不过短短二十分钟的路程。然而野狼却花了差不多两倍的时间,才终于冲了出来。
这还是要感谢他闪瞎人眼的贵族装束,以及冷冰冰的塔利尔斯长剑。没有这些的帮助,他真不知道该如何从那些越穿越少,同时也力气越来越大的妓|女们之中逃开。
当然了,还得躲避那些酒鬼。哦,该死的酒鬼,为什么他们喝醉了以后不乖乖呆在酒肆里,而要到处乱走呢。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个朝他笔直撞上来的酒鬼。
更糟糕的是,野狼能够避开他们的*攻击,却避不开他们可怕的音波攻击,天哪,唱歌走调也不知道害羞,他们居然还大声地吼,野狼的耳朵差点都要聋掉了。
无论如何,野狼终于离开了“花街”,一个城市花园广场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广场不算太大,呈圆形,正中间是一个男人的大理石雕塑。
黑暗中,看不太清楚雕塑的面貌,只是影绰绰地看到一个轮廓,大概知道是个身材非常好的躶|体男性,右手高举长剑,左手臂垂下,手掌平伸。
野狼走到雕塑的身边,发现雕塑左手的位置,刚好对着自己的下巴。野狼低头,刚好看到雕塑的掌心。掌心的中间向下凹陷,那大小和形状,居然刚好和一个银币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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