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百粒下品灵丹的价值不低于五万灵石,即便在金丹修士眼里也不是小数目了。
“这些够不够。”常生询问。
“够了。”古万敖拿起一粒丹坯看了看,满意的点点头,道:“蛇皮拿来,现在就祭炼。”
“不知古兄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炼制好蛇皮,我有要事在身,不能耽搁太久。”常生将蛇皮递给对方。
“很快就好。”古万敖起身沏了壶灵茶,给常生倒了一杯,道:“东洲的灵茶,味道不赖,喝完这杯,就能炼好了。”
“盏茶时间,这么快!”常生惊讶。
大妖蛇皮可不是别的,不说炼制,将其炼化就要费力一番,要知道大妖蛇皮的坚固程度连法宝都能挡得住。
古万敖捧着蛇皮神秘的笑了笑,让常生稍等,没解释什么,走向后屋。
奇货居里只剩下常生一人,灵茶飘香,常生心不在焉的品着。
他觉得自己还是有些低估了这位奇货居的店主。
除去紫红葫芦不说,这手盏茶时间炼制蛇皮的能耐,好像没有金丹修士能做得到。
想要更加快速的祭炼材料,需要比丹火更强的火焰才行,而元婴强者的婴火,远超丹火的炼器之焰。
“古万敖,难道他是元婴强者?独自开设一家少有人来的奇货居,看来是位隐世的奇人。”
一边品着茶,常生一边暗自猜测古万敖的身份。
不多时茶杯见底,最后一口灵茶喝下的同时,店主也从后屋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件没袖的小袄,衣料发青,其上隐隐铺满了鳞片,仔细看去竟是蛇鳞。
“拿去吧,无论是否同族,只要穿上蛇皮袄即可震慑万蛇。”古万敖笑呵呵的说道。
常生接过蛇皮袄仔细感知一番,并未发现有什么不同之处。
蛇皮依旧是大妖蛇皮,除了被改成蛇皮袄之外,与先前没什么两样。
“穿上就能震慑万蛇了?”常生狐疑的将蛇皮袄穿在身上。
“催动灵力就知道了。”古万敖坐在一边好整以暇的说道。
常生将信将疑的催动灵力,当灵力注入蛇皮袄,其上的蛇鳞纷纷起伏,就好像这件蛇皮袄活了过来,而且一股与蛇族同源的气息笼罩了常生,如果不看常生的本体模样,单凭着感知的话,任谁都会相信他现在是一头狰狞巨蟒,而非人族修士。
“蛇族本源气息外放,店主好手段!”常生惊讶不已,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现在是一头妖灵程度的蛇族。
古万敖笑而不语。
有了这件蛇皮袄,常生相当于拥有了轻易将自己伪装成蛇族的手段,灵蛇山之行将再无危险。
第266章 定风珠
蛇皮袄的好处,对常生来说不言而喻。
有了蛇皮袄,不仅能游走灵蛇山,以后遇到任何蛇族都可混迹其中。
再次道谢,常生对奇货居店主实在感激。
几万灵石的丹药没白费,解决了隐藏的危机不说,还相当于给自己留下了一份杀手锏。
大恩不言谢,常生认定了这番交情。
古万敖若有深意的说道:“看你气息紊乱,怕是遇到的麻烦不小,与紫府有关吧,你可要小心了,来自紫府的危机非同小可,不仅关乎性命,还关乎将来的成就,送你四个字,不破不立。”
说出不破不立的时候,古万敖的神采变得有些异样,眼里好像有一股期待。
既然斩天骄的天赋假造之说已经传进了坊市,奇货居店主得知金胎的存在也就不算意外,常生苦笑着点了点头。
“我会小心,多谢古兄关心。”
常生抱拳,起身告辞,走到门口的时候又撞在无形的壁垒上。
“忘了没买东西,古兄勿怪,我选一样。”常生想起奇货居的规矩,于是打量起四周的货物。
“既然急着走,那就选这件吧。”古万敖很是替主顾着想,亲自为常生选了一件东西。
店主选的是一颗很小的珠子,指甲大小,浑浊不堪,看品相并不值钱,然而这颗珠子的里面却有轻微的风声传来,预示着此物不凡。
“法宝定风珠,用处单一,可在飓风中护身,卖价十万灵石,既然是老主顾,减半好了,五万灵石即可。”
古万敖开出的价格可不便宜,定风珠这种特殊类的法宝除非在特定的场合,比如深陷龙卷风当中,否则根本没用。
“好,我要了。”
常生都没犹豫,直接给出五万灵石,买下了看似没什么用处的定风珠。
可不是他挥金如土,而是对店主的信任。
从最初的鱼竿,到紫红葫芦,常生在奇货居买的东西全都在关键时刻发挥出功效,这定风珠看似用处不大,说不定到了岭北能有大用。
古万敖的眼光绝对不能以常人来衡量,这人在常生看来类似一种先知般的存在,能预料福祸。
“慢走不送,日后若有多余的灵丹,都可来奇货居换取法器法宝。”古万敖笑吟吟的说道,常生则点头说好。
离开奇货居,常生没有停留,离开坊市。
奇货居内变得安静了下来。
病恹恹的店主倚着门框望向客人远去的身影,他随手抓起一把丹药,足有十几粒,看也不看都扔在嘴里,慢慢嚼着,不知在品味着各种药效,还是在品味着再次的相遇。
黄昏时分,店主的影子被拉得很长,病态的背影显得十分苍老。
“特别的人,果然有特别的奇遇,龙虱认主,有趣,呵呵,呵呵呵呵”
古万敖淡淡的笑着,笑容中带着一丝难明的玩味。
远离了坊市,常生一路疾行,沙鹤的形态变成了沙鹰,在天云国与龙岩国的边界地带飞驰而过。
转而向北,大地一片苍莽。
离开岭南的地界,常生已然置身草原。
在高空看去,脚下是无边无际的草原地带,在无垠的草原里,有一条东西走向的蜿蜒山岭横跨其中。
这条山岭极其狭长,横跨了整个南州,卧在草原上犹如一条长蛇,又好似蜿蜒巨龙,所以南州之地才会分为岭北与岭南之说。
而岭南与岭北的‘岭’字,指的就是这条被称之为盘天岭的山岭。
在高空飞行的常生,也仅仅能看到盘天岭的一隅,至于深藏在无边草原里的圣殿废墟,更连影子都看不到。
草原实在太大,单独的修真者走在其中,如水滴入海,很容易被忽略。
常生所选的路线避开了东西圣殿,但是一路上依旧会看到一些游牧部落。
那是世世代代生活在草原的凡人,以放牧为生,只要有肥沃的草地,这些游牧部落就会一直存在下去,生生不息。
无心观看大地上的景致,常生全力驾驭沙太岁在天空飞驰,沙鹰呼啸,留下一路黄沙。
在草原的地底深处,也有人在费力的赶着路,时不时的踹一脚脚下的巨大骨鸟。
“呦呦,呦呦呦。”
黑骨鸟的背上,寻到长老的火须族发出不解的声音,它认为路错了,这么走下去距离火须族栖息的石林老巢会越来越远。
“呦!呦呦!”范刀没好气的说着火须族才能听懂的简单对话,坚持自己的路线。
“呦呦呦,呦呦”火须族见长老不太高兴,于是不再坚持,反正它的责任是跟着长老保护长老的安危。
“呦你姥姥的,还想让我回去,做梦吧,老子必须出去了,再留在地底非得死掉不可,召唤火母居然耗费寿元,这次陪大了,没覆灭千云宗不说,害得老子平白丢了几十年寿元。”范刀暗自嘀咕了一句,让火须族提升黑骨鸟的速度。
他能学着上任火须族长老召唤火母,却无法控制地底的妖灵,既然面前的火须族驾驭黑骨鸟寻来,正好当做坐骑,等离开地底在将其干掉,这样就不留痕迹的逃出生天了。
至于剩下的黑骨鸟,那种愚蠢的虫子范刀可没放在心上。
火须族有自己的简单语言能沟通,黑骨鸟可不会说话。
“方位是朝北,头顶上应该是草原了,得找到出口才行。”
范刀一直在观察着头顶,他所在的地点是地底深处,想要打洞出去基本做不到,只能找到天然的裂痕出口。
草原无边,寻常的筑基修士横跨天岭至少要接近十天的时间,而且是全力飞行。
常生如今所动用的,是筑基巅峰程度的灵力,接近金丹初期,即便如此,想要横跨草原依旧要五天之久。
修为的落差,让常生无法尽快离开草原地带,当飞行到第二天的时候,远处的天边居然出现一些飞行的身影,应该是草原修士。
以常生的瞳力,先发现对方不难,他立刻控制沙鹰落向地面。
草原是东西圣殿的地盘,为了安全起见,遇到草原修士还是避开为好。
落地之后,常生躲进山岭下一个空旷的山洞。
以简单的迷踪阵封住洞口,又放出龙虱看门,常生这才盘膝而坐,一边默默恢复灵力,一边等待对方走远。
第267章 草原部落
常生盘坐的山洞附近,有一处小湖,湖边是一个小小的草原部落,沿着湖边建着一座座圆顶毡帐。
部落不算大,但是羊群可不少,足有上千头。
越是靠近水源的地方,牧草越是肥美,所以这处小部落虽然人数不多,羊群却肥壮。
“十四,十五,十六怎么少了一只!当家的快来查查,家里的羊少了一只!”
部落的一户人家里,身形健硕的女主人查了三遍羊圈,发现少了一只羊,于是招呼她的男人也来数了几遍,最后确定羊丢了。
“一定是哑儿偷懒了,让他去找!找不到就别回来!”
女人叉着腰,愤恨的骂道,她口中的哑儿是男人的儿子,天生不会说话,男人的妻子死得早,她是从另一处大部落后嫁过来的。
草原上的汉子大多血气方刚,但是女人的身份特殊,背后是更大的部落,男人不敢吭声,让他的哑儿子去找羊。
哑儿只有十岁,生在草原的半大孩子整天牧羊,轻易不会弄丢羊羔,丢羊的缘由,是哑儿最近得到了一本难得的书籍,据说是大部落才有的修炼功法,他放羊的时候沉迷其中才没注意到有羊离群。
离群的羊羔已经走出了很远,想要找到可不太容易。
羊羔还小,走了很久之后已经乏累,天快黑了,由于恐惧开始咩咩直叫,朝着山岭下的一个山洞走去。
迷路的羊羔也想回家,误以为山洞里会暖和,但它所接近的山洞却有着一只凶兽在守护。
嗡嗡的振翅声响起,一只小小的黑虫落到羊羔的头上。
草原多虫,羊羔不为所动,认为只是寻常小虫,甩了甩头。
虫子没甩下去,倒是听见了一阵诡异的磨牙声。
嘎吱嘎吱,龙虱舞动着前爪,梳理着满口细牙,好似在餐前的仪式,下一刻小口一张就要咬去,结果身体被人抓住,咔嚓咔嚓的干张嘴,咬不到。
“你吃了它,养羊的人家怕是要伤心了。”
常生阻止了龙虱猎食,将黑虫扔进袖口,抬头看去,经过的草原修士早已不见了踪迹。
“游牧部落,草原人,不知其中有没有修士存在。”
抱起羊羔,常生看向湖边的部落,他发现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正在远处寻寻觅觅,看样子是在找东西。
一看便是找羊的,常生将羊羔放在地上,拍拍小羊的头,道:“你家主人来了,去吧。”
草原圣殿虽然历来凶残,窥探岭南多年,是岭南七大宗门防备的对象,但是草原上的牧羊人却只是普通凡人而已,常生对这些草原部落并无敌意。
小羊被放下后跌跌撞撞的走向远处的半大孩子,不过让常生诧异的是,那明显在找羊的少年却停了下来,坐在地上不知翻看着什么。
看来是个好学的,常生笑了笑,催动沙太岁腾空。
在经过少年头顶的时候,常生随意扫了眼对方手里的书籍,他本打算继续赶路,不过在看清那少年拿着的是什么书后,顿时就是一皱眉。
“银瞳秘法草原部落里居然会出现这份法门,看来西圣殿是打算将草原上所有能修炼的人都变成金胎,为其所用。”
令常生诧异的书籍,正是银瞳秘法,少年人看得津津有味。
“金胎银瞳,速成的修士大军,西圣这是在竭泽而渔,杀鸡取卵,他连草原这份资源都不顾了。”
看到少年人捧着的正是陷阱般的银瞳秘法,常生的心里百感交集。
哑儿并未看到有人经过,对这本刚刚得到的修炼功法如获至宝,即便被骂出来找羊,也要趁机多看几眼。
他想要成为能飞天遁地的草原强者,如果有了修为,就不用每天都要挨骂了。
咩咩的羊羔声出现在身后,哑儿从书中惊醒,回头看去。
“阿巴!阿巴!”
哑儿高兴的喊出声,他不会说话,只会阿巴阿巴的叫。
身后的确是羊羔,但是抱着羊羔的却是个陌生的青年,穿着一身青袍,不像草原人的打扮。
“你的羊羔。”常生举起羊羔问道。
哑儿用力的点头,指指羊又指指自己。
“拿书来换。”常生没把羊羔还给对方,而是提出交易。
哑儿慌张了起来,把手里的书籍背在身后,一个劲的摇头,他不舍得书,更舍不得羊,如果找不回羊羔,他会被继母打个半死。
“不会说话?”常生见对方点头,又拿出一份竹简,道:“我加一本书,比你的要好很多。”
见对方也拿出书籍,哑儿有些犹豫,结果没等他多想,羊羔和竹简都被推进了手里。
翻开比自己的书籍要精致得多的竹简,哑儿发现这里记载的是一份更详细的功法,他的眼睛越瞪越大,都要陷入竹简当中。
“把你的书拿来。”常生伸手索要。
哑儿这次没有犹豫,将银瞳秘法递给了常生,结果他眼睁睁看到人家将他视若珍宝的功法撕成了粉碎。
“别学这种法门,会后悔的。”常生笑了笑,他所给出的竹简记载着正确的炼气期功法。
既然相遇,帮一把而已,常生并没觉得自己有多高尚,他只是不忍心看着草原上的孩子将来都成为西圣殿的打手。
阿巴阿巴!
哑儿很高兴,拉着常生往回走,他要款待这位尊贵的客人。
草原人好客,但他没拉动,客人只是面带微笑的摇了摇头。
常生没时间去做客,挥手与哑儿告别。
哑儿有些失望,不过很快又开心起来,抱着羊羔和竹简开开心心的往家走,当他刚进家门,就被劈头盖脸的一顿好打。
“让你丢羊!让你丢羊!我不打死你个野种!”
壮硕的妇人挥舞着木棒,下手极狠,或许她早想打死哑儿,这样这个家就是她的了。
嘭。
本该击中头部的最重一击,被一条并不健壮的臂膀挡了下来,不肯做客的常生出现在这户人家。
他看到了哑儿的遭遇,这才没有离去,而是选择帮那少年一次。
“你是谁!”妇人愣了愣,她手里的木棒已经碎了,人家的胳膊却好像什么事都没有。
“客人。”常生了瞥了眼妇人,大步走进这户人家。
平静的湖边部落,不请自来的不止是常生,还有一个刚刚从湖边一处地洞里爬出来的邋遢身影,身后还背着一根画满了图腾的木棍。
第268章 客人
作为客人的常生,受到了哑儿父亲热情的招待。
哑儿那继母见识过常生以手臂震碎木棒后也不敢多说什么,还帮忙下厨烧菜。
不过这妇人心胸狭隘,为人恶毒,表面上好客,等安顿好客人后立刻溜出门,骑了匹好马趁着夜色赶往她娘家所在的大部落去找人。
胆敢帮那哑儿撑腰的家伙,被妇人一概视为敌人,她本恶妇,早已对常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