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傍晚,秋意送爽,畎亩圣地峰回山之上升起了人间烟火,原来是美丽两位仙女在生火做饭,石屋之侧,这里多了一个简易的露天厨房,小美正在刷锅洗米,小丽正在生火烧水,纱轻舞也帮忙拾取枯叶干柴……
悬崖边上的李世回见状,歉意地对华医仙说:“师父,你看我这一来就把你的清修之地弄得跟农家似的……”
华医师一罢手:“不必说这些话,你我师徒之情从未变过,客气个啥?你倒跟为师说说,当年是怎么回事,那时为师修为尚浅,走失之后,曾在凡间寻你数月,却始终不见你的踪影,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故?”
李世回慢慢收起了笑容,想起了往事:
那是六年前,他还是个少年,早晨便离开了医庐,上山去采药,然而恰逢战争发生,还在街道上他就被迫跟随路人一起逃亡,一直逃到傍晚时分才逃过了士兵的追杀,他十分担忧师父的危险,待得战争告一段落之后,他小心地原路返回,途中遇到了无辜伤者,能救则救,所以一直到了深夜仍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看到旁边有一深山密林,便走了进去,想找些野果之类用以充饥。
似乎是因为长年战争的缘故,深山里的树林十分漆黑,已经达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幸好他能轻易分辨生死之气,有生气的树木和野兽均能轻易躲开,然后用鼻子去闻是否有野果香气,然而过了许久,他已经饿得肚子咕咕作响,却仍然没闻到任何野果的香味,直到快要放弃的时候才终于在一大树之下闻到了一种异香,他慢慢靠近了异香,这种香味十分奇特,好像能吃又好像不能吃,他犹豫了许久,终于忍不住用手去摸,他的手向前一按,感觉解手柔软,他先是心中一喜,手往上移,想不到越往上移便越是感到心惊嘴跳,最后他的手指在类似人类嘴巴的地方停了下来,正想要拿回来,却意外地被咬住了……他心中一惊,就想强行夺回自己的手指,但发现手指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感觉暖暖的,也就不急于夺回来,而是在想:怎么这种地方会有一个女人?他随即便想明白了,当今之世,战乱不断,再偏僻的地方也难免会有难民逃到,这并不出奇。
他突然记起口袋里还有一个没用尽的火折子,于是单手拿了出来,取下木盖子,火折燃烧了起来,照亮了黑暗,他把火光拿近一看,不由一呆:
原来巨大的树干上一个美丽少女已经睡着了,少女的长发至胸,略显凌乱,嘴角调皮地含着几缕青线,又咬住了他的食指,秀鼻俏挺,湿润的睫毛长长的,真是可爱极了!少年李世回一颗心忍不住“扑通”乱跳,但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那喜欢的姑娘正是医庐旁边的农家小女金小苗,他已经为这个姑娘足足着迷了两个月有余,然而喜欢金小苗的少年多了去了,他每天到山上采药的同时都顺便采一些美丽的野花送给心爱的姑娘,然而金小苗却只暧昧收下,追她的少年甚多,她从来都没有认真选择一个,李世回曾多次向她说起心中的感受,她却一律含糊回答,说什么“感觉我们有点小”的话,他早已经厌烦了,心想如果她真的喜欢自己,又岂会一再拒绝自己?直到此时,当他看到靠在树干上的美少女时,心里暗骂自己太傻,眼前姑娘比起金小苗要美上千倍万倍,自己何必为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浪费时间?倒不如让眼前的姑娘爱上自己为妙,想到就做,在火折子烧完了之后,他仍然一动不动地蹲着,任由美丽的姑娘含着自己的食指,即使困了也坚持不睡,蹲着累了就干脆坐了下来,他一会儿胡思乱想,一会儿又期待着美丽姑娘醒来之后的反应,然而天亮了之后,又到了中午,姑娘竟然还没有醒来,焦急中,他突然醒悟,连忙把手指取了出来,连续一夜和一个上午被含着,他早已经没有了感觉,这时用另一只手去探姑娘的额头,才知道她是受了风寒,他先是用生气滋润了姑娘的身体,一直到了下午,眼见小姑娘脸色红润了一些,却无法立刻好起来,所以美丽姑娘仍然是昏迷不醒的状态,他知道风寒必须要用药物辅助才会好的快,于是立刻动身去寻找治风寒的药物,加上他娄子里已经找到的一些草药,他很快就凑够了,这时问题来了,他的火昨晚已经烧尽,就算能烧火却又没有煮药的锅,这可如何是好?他的手里就拿着对风寒有着特效的草药,又不知道美丽姑娘能坚持多久,想了想,突然把草药放进了嘴巴,将咬碎的草药又拿了出来,放在掌心上,极其恶心!然后他又把草药放进了美丽姑娘的嘴里,让她吞下去,整个过程十分困难,但他没有放弃,之后又咀嚼了一份,红着脸竟然就向姑娘的嘴唇吻去……
第十九章 树杈上的情意
他的心里说道:“反正我对她负责就是了……”
一直到了傍晚的时候,美丽的姑娘悠悠醒转,只见眼前有一位微笑的青年,先是一惊,想要站起来,却又身体乏力,李世回说:“先不要动,你……你刚吃了药,病还没有全好,先休息一下,这里有一些生的野兔肉,你先吃一些吧。”说着递了块血淋淋的兔肉到姑娘的嘴边,美丽的姑娘似乎的确饿了,嘴里含着血腥的兔肉,几欲吐出来,但还是在李世回期待的目光中吞下了肚子,李世回脸上一喜,又在地上用采药的刀子割了一小块兔肉下来,递到美丽姑娘的嘴边,姑娘含羞咬住了,细细咀嚼一下,口中原本的苦味慢慢变作了清甜,很快就吞下了肚子,李世回耐心地喂,她则安静地吃,不一会儿,竟尔饱了,还打了一个饱嗝,不由羞红了脸,李世回这才停止割肉,对于美丽姑娘未清醒之时发生之事他是绝口不提,而是问:“你叫什么名字?又是怎样来到了这里,还生了病。”
这一问,姑娘只说:“我叫孙小晓……我爹爹和娘亲都被害死了……”说完便伤心地哭了出来,似乎被口中的血腥呛到,开始剧烈地咳嗽,李世回连忙拍她的后背,好帮她理顺气息。
孙小晓兀自咳个不停,突然惊恐地指向李世回的后背,李世回正要回过头来,却已经迟了,手臂已经被一头黄毛恶狼咬了一口,吃痛中已经是血肉模糊,他十分吃惊,忙用右手遮住孙小晓的双眼,受伤的左手向再次扑来的恶狼伸去,按在恶狼的头颅之上,并迅速吸走恶狼的生气,恶狼只来得及一声惨呼便侧躺在地,黄毛快速变白,眨眼间便化作了一堆枯骨!孙小晓推开了李世回的手,疑惑地拿起了李世回的右手,她神色一愣,被咬的地方哪去了?孙小晓已经不哭了,奇道:“大哥,你明明被咬到了,为什么会没事?”
原来李世回在吸走恶狼生气的同时,立刻使用这些生气滋润伤口,在伤口还没来得及形成之前就已经修复了,通常来说,伤口存在的时间越长,生气修复的时间就越长,当然了,修复的时间也和受伤的程度有关,是极为复杂的过程,李世回没空理会这许多,立刻抓住了孙小晓的手,没命地向树林之中逃去,回头一看,只见凶猛的狼群已经越追越近,一只狼死了,还有一群狼追了过来!这种情况下,他们根本无法逃脱,危急之中,李世回灵机一动:“我们快爬到树上去!”
幸好两人都吃了兔肉,所以力气回复了不少,在李世回杀死跑在最前面的那只狼之后,两人都已经爬高,跳起来的恶狼也已经无法触及,再上一个枝桠,两人正想再向上爬,却发现已经不行,只得停了下来,孙小晓脚上一滑,惊恐中跌入了李世回的怀里,李世回则惊慌地一手抓紧了树干,一手抱住了她,免了一起掉落下去的厄运。两人看了一眼下方的恶狼,都是惊魂未定。
估计是战乱的原因,狼群也是饿得慌,明明两个人类已经逃到了高树上,它们却仍然不死心,在树下来回走动,时而发出几声沉闷的鼻音,以示恐吓。李世回把头转了回来,问:“孙小晓,你害怕吗?”
孙小晓的双眼因惊恐而睁大,脱口而出:“我好怕,它们怎么还不走?”
李世回笑道:“不用怕的,我们爬到了这么高,它们跳不上来,我们只要不下去,它们就不能来咬我们,还有我可以轻易杀死他们之中的一个,还是很怕吗?”他说着说着,突然发现孙氏已经把头埋在了自己的肩膀上,他一冲动,忍不住抱住了她,一边紧张地安慰:“没事的,就算它们爬了上来,就让它们咬我就是……”
孙氏突然笑了出来,她不过是别过头不去看地下的狼群罢了,不知李世回为何突然抱自己,含羞挣开了,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应该让它们咬我才是,那你就可以逃走了。”
“这怎么能行,你是女人,而我是男人,男人应该保护女人才对,他们没那么容易咬到我,到时我挡住它们,你就跳了下去逃跑,千万不能回头。”李世回说得好像真的一样。
孙氏突然哭了出来:“你不要这样,我家人都被坏人害死了,我也不想活了,就让我被它们咬死算了,然后你快点逃走,也不要回头……”
李世回忍不住眼睛一红,他怎么舍得独自一人逃了去呢,用手帮她擦干眼泪,深情地注视着她的眼睛,说:“你是如此怀念家人,我做你的家人便是,以后我娶你为妻好吗?”
哪知孙氏哭得更为厉害了:“我们今天才见面啊,怎么可以让你娶我?”
李世回一阵尴尬,暗怪自己太直接了,于是安慰说:“那好,不过我希望能娶你的那天到来……好了,别哭了,这些臭狼根本没本事爬上来,我们手牵着手,要掉下去也是一起掉下去,谁也逃不掉的。”
孙氏沉默了一会才说:“那你是不会独自逃走的是吗?”
“才不会,要逃走我们也要一起逃走。”李世回肯定地说。
孙氏觉得李世回特别奇怪,狼既然不会爬上来,他为什么要骗自己狼会爬上来呢,但见他说得不假,才说道:“好的,我们一起逃走。”
树下狼群似乎知道无法轻易捕捉猎物,慢慢安静了下来,有个别狼竟然就地开始休息了,丝毫没有离开的打算。李世回暗暗纳闷,这样下去,他们什么时候才能下树离开?孙小晓已经没那么害怕了,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李世回转过头来,又变成了笑脸:“我叫李世回,叫我回哥就行了,我就叫你小晓吧。”
孙小晓点点头,总有那么点羞涩的味道:“好的,回哥。”
第二十章 儿时的约定
良久无话,这时天色逐渐开始变暗,越暗便越是清冷,李世回看了一眼单薄的孙小晓,解下了自己的麻衣外套,并帮她披上,孙小晓颇有点受宠若惊:“不用的,你也冷。”
李世回自信地笑道:“我不冷的,你是女孩子,女孩子比较容易冷,而且你的伤寒刚好,可不能再冷到,这地方草药不多,就算采到了,那个……也没有东西可以煮药。”
孙小晓确实是冷了,说了声“谢谢”就连忙把外套穿好了,外套尚有李世回的余温,她突然感觉有点异样,抬头去看李世回时,发现他正在看自己,不由吓了一跳,又连忙低下了头,见此,李世回觉得好笑,又哪里知道女孩子家的心中所想呢?树上无聊,突然想起一事便随口说了出来:“我师父曾经说过有一种叫做“四季宜根”的药材,在冬天寒冷的时候,人只要吃一点点,身体便可抵抗寒冷,在夏天炎热的时候,再吃一点点,就不会感到热,可惜我出门的时候忘记带点了,否则可以让你尝尝的。”
孙小晓生于农家,又是女儿身,只对织业熟悉,家中有书可读,她的见识主要是从书中得来,这时听李世回说什么药材,十分好奇:“四季宜根,它是长什么样的?以后我在山里也可以找一下。”
“四季宜是一种树木的名字,四季宜根就是这种树的根须,白天我帮你找风寒药的时候看到这附近有,等这些恶狼走之后,我就带你去看,对了,还可以挖些出来,你吃了就不会怕冷了。”李世回说。
“真的吗?可是这些恶狼怎么还不走,是要在树下睡觉么?”孙小晓忧愁地说,“我最讨厌狼了,以前村里养着羊,最怕就是这些狼了,总是想吃羊,那时候村里的大叔们拿铁棍去赶也赶不走。”
“是吗?那么那时候有没有这么多狼?”
“没有这么多的,那些狼也没这么大胆,见了村里那些大叔他们就望风而逃了,也不敢咬人的。”孙小晓回想起村里的事情,“我村里也有一个像你这样关心我的大哥哥呢……”
“你们是什么关系?”李世回的脸色有些不乐,打断了孙小晓的话。
孙小晓继续说:“他是我隔壁家的,我还很小的时候,他就离开了,我们都叫他大懒虫的,因为他真的很懒,有时候我去他家吃晚饭,他连手都不洗,他妈妈叫我拉他去洗,他偏不肯,还非要我叫他声好哥哥才肯去,哼哼!现在如果再让我叫他去洗手,我才不理会他呢。”
李世回突然变得震惊无比,脱口而出:“你……你是小懒虫?”
“你怎么知道呢?那哥哥很顽皮的,明明他是太懒,所以我才叫他大懒虫,他偏生不服,非要叫我小懒虫,我哭他也不理我,还叫我使劲哭,说最喜欢我哭,那时我真的很讨厌他,一辈子也不想理他了,但他说以后要娶我做妻子,我一高兴又理会他,他……”孙小晓似乎想到一些害羞的事情,竟说不下去。
“他是不是偷亲你的脸?”李世回料事如神。
孙小晓满脸通红:“咦?怎么你又知道,他好讨厌的,所以都没人和他做朋友,我见他可怜,所以只好和他做朋友了,后来他们家搬走,我知道之后,追了很远都没有追到他,我还记得他说要娶我的话,就天天挂念着他,盼他早日归来,可是村子被坏人抢走了,我们村里的人都被坏人害死了,只有我一个人逃了出来……”说着说着她已忍不住哭了出来,“幸好他没有回来,否则他会给人害死的……”
李世回的心中感动莫名,儿时的一句戏话,她竟能当真?见她哭得伤心,也是忍不住落,只听她继续说:“你又这么关心我?是不是喜欢我?”
李世回十分激动:“我刚刚不是说了吗,我可以成为你的家人,我愿意娶你为妻!”
“那好吧,那个大懒虫一直不来找我,你又对我这么好,我就嫁给你吧,但是我们还不可以成亲的,以后他如果回来找我,我还是要他娶的。”孙小晓不好意思地说。
李世回忍不住哭笑了出来:“小懒虫,我那时候就说你傻,你还不相信,你还真的傻得连我都记不起来了,小时候除了我会叫你小懒虫之外还会有谁?偷亲你的事,又有谁比我清楚呢。”
孙小晓一愣,再也哭不出来,张大了一张小嘴:“你……”
“小心!”李世回突然身手敏捷地抱住了她的细腰,然后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下方已经看不清的狼群,神色害怕无比,继续说,“你小心点,吓死我了。”
孙小晓突然抬起头来,在黑暗中认真地打量着李世回的脸,看着看着竟尔哭了出来,李世回一边帮她擦干眼泪,一边安慰说:“好了,别哭了,不管什么事,有我在呢?”
“你为什么还要回来?”孙小晓哭着问,“你知道我等你等得有多苦吗?爹爹和娘亲说要给我找相公,我偏不肯,就是因为你……呜……”
李世回为什么会回到这里?他从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