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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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三千-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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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她深吸了一大口气,对小初说道:“你,跟我过来一下。”
  小龙女将拂尘往颈后一插,冲小初勾了勾手指。
  小龙女带着小初绕过天涯海阁,走过一段石子路,穿过一片翠竹林,甚至踏过一座小小的拱桥,终于停了下来。
  小龙女在山上住久了,对于那走起来不怎么顺脚的山路自然是驾轻就熟。小初却是养尊处优惯了,好不容易跟上小龙女飘逸的身影,见她停了下来,喜得恨不得当即给她跪下来。
  “那个……请问您是?”小初笑靥如花,周身散发着浓烈的贱气。
  也不知是为什么,看着一脸傲娇的小龙女,小初骨子里的贱性便越发上来了,小龙女越牛气她便越狗腿。
  “我是萧璃的朋友。”小龙女摆出高姿态,轻蔑的看了看小初。
  只是朋友啊……害得她您啊您的客气了半天。
  小初一下子放松了下来,语气在隐隐的不快中轻松活泼了不少:“你叫我来干嘛啊?有事快说没事快请,我还要去照顾我相公。”
  其实她是想说没事快滚的,看着如此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她说话的语调也不禁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了起来。
  小龙女听见相公两个字,嘴角不自觉地抽抽了好几下,几次想伸手去勾过插在背后的拂尘,吃力地忍了忍,终于忍住了。
  “你若是想留在这里,就必须给我当女婢,顺便当大家的伙夫。”小龙女没好气地说道。
  凭什么啊,她刚才不过是看着萧璃的面子臊了一下,却也不代表她就是好欺负的。
  于是小初一脸不满地对小龙女说道:“哎哎……欺负人好歹留个姓名和理由不是?”
  “贫道非欢。”
  萍道非欢?好特殊的名字……
  小初在心里过滤了半天,猜测小龙女的名字大概是这四个字。
  “那我是叫你萍道还是叫你非欢,或者干脆叫你萍道非欢比较好?”
  这是什么跟什么啊?和这样的傻子简直没有办法沟通。
  非欢抖掉满头黑线,气鼓鼓地重复了一遍:“贫道,非欢。”
  “哦……那萍道非欢,我们来算一笔账,现在灵山上有六个人,一条狗,其中四个男人,虽然一个病弱,一个老残,但还有两个是完好的,甚至风华真貌的,凭什么让我一个……”
  非欢没有等小初说完,便从后颈抽出拂尘,将小初扫翻在地上。
  “贫道,就是说我是道姑,非欢,是我的名字,如果你叫不习惯,可以与山下人一般叫我芙蓉仙子,这样讲你明白么?”
  小初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粘着的草屑,十分无辜的点了点头表示了然。她觉得这位仙子就因为小初叫错了名字而将她扫翻,实在有些不值。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呢?分明就是她自己不好,她可以说贫道是非欢,贫道叫非欢,贫道乃非欢,贫道为非欢,等等。自己表达意思不完整,还义正言辞的拿拂尘扫别人,真是没品。
  小初翻了翻白眼:“那个什么……非欢啊,是这样的,你看我也不能给你白干啊!!”
  “我们都将阿璃白送给你了,你还计较这些小事!!”
  “话不能这么说,民以食为天,你刚才说的哪里是小事!况且相公又不是从你肚子里横空出世的,我凭什么给你当婢女?”
  非欢凤眼一瞪,顺手拿拂尘一扫,小初便唰的一声又飞了出去。
  “死小孩就是欠教训!回去将水煮上,从明天开始我教你功夫。”
  这哪里是芙蓉仙子啊,分明是芙蓉巫婆……
  小初揉了揉最先着地的下巴,还好没被磕豁进去。她对着非欢的背影凭空挥了几拳,便老老实实地跟着她回去烧水。
  天涯海阁的厨房,比外观还要简朴得多。看着灶台上寥寥无几的调味品,便知道住在这的两位都是十分远离庖厨的君子。
  小初将缸里的水盛到锅中,向灶台里加了些柴火,便开始四处找火折子。找了没一会,却看见非欢拂尘一甩,灶里的火便燃了起来。
  小初瞪大了眼睛,诧异无比。她本来以为非欢是个只会呱噪的傲娇,没想到居然这么有实力。想到非欢可能会教她凭空生火,生水,甚至有可能生金,她便倏地雀跃起来,对非欢的态度又回到了刚见面时的狗腿。
  “芙蓉仙子,你为什么想到要教我功夫呢?”小初一脸贱笑,傻气逼人地样子。
  “你是武学奇葩。”非欢说得漫不经心:“况且,我不希望阿璃的娘子,居然是个不会功夫只会咬人的草包。”
  啊?!小初不禁有些惊诧到了,自己平时YY一下自己资质好也就算了,可是自从到了唐朝,大家似乎都对她的资质极为认可,这让一贯没什么自知之明的小初不禁肖想:难道自己居然真的就是江湖中百年难得一遇的——武学奇葩!
  看来她今后成为大侠,豪侠,甚至巨侠,真的不只是梦想而已。
  不过小初马上又想到另一个问题:“教我功夫可以,拜师不行。我已经有师傅了,碧涛公子柳逸情,我拜一从一,还是很贞烈的。”
  “放心,我不用你拜师,教你功夫不过是予你一个方便。要我收你为徒,我还真丢不起这个人!”
  “难道你比江湖排名第七的猥琐柳还要厉害?”小初十分惊讶,江湖不是个小地方,能够排名第七绝对算得上是超一流的高手。
  “你觉得我与柳湘湘谁更好看?”
  “你。”因为柳湘湘不但是个男的,还很猥琐。
  “就是这么说,其实真正的天下第一,根本不屑于把自己公之于众。如今的天下第一神拳江魁梧,我一拳就能将他揍成江萎靡。”
  小初的脸上冒出星星眼:“难道你的功夫,居然比如今江湖上排名第一的武林盟主柳擎天还要厉害?”
  “论修为,他只够当我的徒孙。”非欢一脸的不屑。
  “那从前十二磐渊的首座十二之天呢?你也比他厉害?”
  十二之天是武林中的传奇人物,小初来唐朝后便一直将他当做第一偶像。可惜的是这位曾经的天下第一人羽化历劫得早了些,小初还为自己不能亲眼目睹他的尊容而暗自伤神了好久。小初虎视眈眈地盯着非欢的脸,决定若是她自夸比十二之天厉害,就张口咬死她。
  非欢十分勉强地笑了一笑:“曾经的天下第一人,我自然比不过他。”
  小初满意地点了点头,不再逼问。
  小初将水烧好了,便和非欢一起热了几个馒头,从酱缸里捞起几片白菜。两个人将午餐准备好后,非欢便深吸了一口气,粗着嗓门喊了一声:
  “下雨啦,回家收衣服啦~~”
  站在狐崖上纳凉的几位美人看了看天色,便全部回巢了。
  菜色差到让人汗颜,居然也没有人挑剔一句。小初抓了抓脑袋,摇头晃脑地找了一阵,开口道:“相公到哪里去了?”
  “还能去哪?给他娘子上坟去了。”非欢看了小初一眼,波澜不惊地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灵山旧事 上

  小初一直觉得,萧璃这个人,具有无限的可能性。她一直认为,再怎么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在萧璃身上,应该也不会让她非常吃惊。
  可是这一次,小初是真的愤怒了。
  原来萧璃不仅已经有娘子了,居然还是已故的娘子。原来在她还没出现的时候,萧璃就依然风流很久了。
  于是小初火大的听芙蓉仙子非欢讲述了萧璃从前的故事:
  话说,二十五年前,清修道士萧毓十分闲散且无辜地在灵山隐居。
  萧毓此人,风雅,高端,仪态万千。他平生没有什么大的追求,也没有什么痴迷的嗜好,也就是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比较喜欢站在狐崖旁吟诗一首。
  这天,萧毓站在狐崖边上,气质出尘脱俗,姿态飘然欲仙。
  他清了清嗓子,照例吟诗一首: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
  亭台六七座,□十枝花。
  这一天没有任何特殊,罩着狐崖的云还是那团云,站在他身边的肥狗还是那只肥狗。只是在他不经意间,一榻珠箔迤逦的鸾轿不紧不慢却十分适时地路过了。
  真有文化啊!乘着锦榻路过的楚欺欺对萧爹爹一见倾心,于是下毒,诱拐,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萧璃便横空出世了。
  楚欺欺一向儿女满天下,生儿不养,养儿不教,是她的人生准则。于是她没脸没皮地将刚刚出生的萧璃带上狐崖,丢给萧毓照看。
  萧毓其实是个良心很好的人,看到襁褓里嗷嗷待哺的、灵动可爱的小小萧璃,同情心便一下子上来了。将作孽的楚欺欺打得抱头鼠窜后,他便自己一个人拉扯起儿子来。
  也许是萧璃血统好,也许是他天资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萧璃与小初一样,原本就是一棵不世的武学奇葩。年仅二十的他,居然只手单挑武林第一邪派瑜殷门,并且创建江湖第一大派——十二磐渊。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这是十二磐渊的十二位高层的代号和在中原划分的四域名称。
  十二磐渊的首座为天,三个辅座分别为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分别是八位长老的代称,而辰宿列张则是分别指代四域的代号。据说萧璃的妻子晏姝羽是当时天地玄黄的黄,而萧璃,居然就是当时声名显赫的十二之天,朝廷认证的天下第一人,武林盟主的头号候选。
  在如今的武林中,十二磐渊是犹如神祗般的存在。而十二之天的故事更,是被说书的讲得烂到耳朵起茧。
  十二之天本人一向是云淡风轻,为人低调,可越是不愿意将自己的隐私公开,便越是有人想要刨根问底。于是真消息假消息漫天飞舞,比如他的恋情,分为苦情版,火爆版,种田版,女尊版,抛弃妻子版,虐恋情深版,甚至还有断袖版。
  十二之天的传记也琳琅满目到十分吓人,小初看过官方书局出版的《十二之天传》,正规书社出版的《十二之天别传》,还看过山寨版的《十二之天外传》,甚至收集了十二之天的画像,毛绒公仔,迷你版软剑。
  然而最众口一词的一条就是:十二之天其实已经挂了。
  可是小初没有想到,自己崇拜良久的偶像,自己黯然伤神良久的英雄,居然就是自己的相公,活生生的相公。原来她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便将一位不世的非凡人叫作了相公如此之久……
  小初激动得有些发抖,甚至连喝茶的杯子都有些拿不稳了,非欢却一脸不屑地挥了挥手:全是浮云,下面才是重点。
  由于十二磐渊的势力太大,朝廷招安不得,只得笼络,于是便让雁门郡王的女儿晏姝羽嫁给萧璃做妻子,算是双方面的牵制。
  其实不过是政治联姻,萧璃当时一心扑在事业上,没有功夫去儿女私情,为了十二磐渊,他便一咬牙娶了晏姝羽。
  晏姝羽虽然没有眼前的芙蓉仙子非欢漂亮,却也是个出名的美人,更何况她的母亲是突厥公主,也是突厥的铸剑名师,她自小便继承母亲的衣钵,倒也不是那种女子无才便是德型的软角。
  萧璃腰上的软剑冥蛇,便是出自她的手笔,那剑锋利无匹,吹毫断发。
  晏姝羽是名铸剑名手,也是位盖世的豪侠,她的剑法与掌法都十分强悍。非欢甚至坦言,如果这位姝羽郡主愿意,可以一掌将她们脚下的狐崖劈成狐谷。
  有这样一位悍妻,萧璃应该算是如虎添翼,如沐春风,可他真正的感觉确是如临大敌。因为在遥远的苗疆,还有一个更强大更极品的美人爱慕着他,那便是当时苗疆蛊后夜箫。
  其实按照常理,夜箫与晏姝羽若是光明正大的干上一场,谁输谁赢还很难说,可是朝廷的人到底太过光明磊落,不比那些上不了台面的江湖草寇,什么阴招都好意思往外面使。
  于是作为蛊后的夜箫,十分没有悬念地给萧璃下了一个至极毒蛊——天上人间。
  这个蛊十分强大,若是萧璃日久生情地爱上了晏姝羽,便会血尽而亡;若是萧璃喜欢上了其他女子,一样会吐血吐到死;只有萧璃爱上了夜箫,她才会给他解药,解开这绝世的蛊毒。
  也就是说,所以萧璃若是要保命,便只能爱上夜箫,否则就只有等死。
  所以,在这场三个女人的斗争中,夜箫怎么看都是占着先机的。
  “等等,不是只有晏姝羽和夜箫么?怎么是三个女人?另一位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初有些迷惘地打断。
  “废话,我呀,不然我怎么能知道得这么清楚。”非欢拿大拇指戳了戳自己。
  听了这句话,小初总算明白了过来:非欢总是拿拂尘扫她的原因,居然是嫉妒。
  “天呐,我居然以为你是萧爹爹的夫人……”
  小初看非欢的样子像是灵山狐崖的常住居民,这狐崖上除了萧爹爹和她,就是那条肥狗,所以怎么看,萧爹爹与非欢都像是一对的。
  非欢恼羞成怒,对着小初又是一拂尘:“我纵使再无脑,也不至于沦落到要去和那个老妖精苟且吧?!”
  非欢无语。非欢的脸已然涨成了猪肝色。
  看着非欢的样子,小初的八卦神经不禁有些亢奋:自己不过随便一猜,居然让云淡风轻,帅气逼人的非欢尴尬至此,这是不是说明……萧爹爹真的与非欢有些苟且??
  这话只能在心里想想,若是说出来,恐怕她不被非欢的拂尘扫死,也要被萧爹爹的大脚踹死,于是小初识趣地转移话题道:“有这一层关系在里面,你居然还能同相公这样交好……”
  说实话,如果是自己,对于苦追不成的心上人,必定是无法释怀。
  “他不喜欢我,那是我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就能喜欢起来的事么?”非欢十分豁达地摊了摊手:“本来我是老妖精找来的童养媳,可惜阿璃看不上……”
  小初点了点头:“他可是十二之天,眼光自然非凡。可是他连你都看不上,居然能……看上我?”
  小初看着秾姿秀色的非欢,突然间气短。
  “哎~人世间有些事就是这样无奈,你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出现,不管你有多菜,你都是那个适当的人。所以说你这死丫头真的是太幸运了,我们三个争得风云变色都没有结果,你不到一个月就把这绝世冰山拿下了。”非欢摆摆手表示理解。
  “而且,你还占了一个天大的便宜:如果萧璃没有吐血,你看得出他喜欢你么?”
  小初摇了摇头:“我曾经以为他恶劣地想整死我。”
  非欢飞快地点了点头:“他这个人,虚虚实实得让人生恨,我曾经想过做他的挚友,必定比做他的恋人轻松许多,与他纠缠一世其实也是件十分可怕的事情。”
  说到这里,非欢的眼里甚至冒出了艳羡的火星,她重重拍上小初的肩,十分激情地说道:“然而现在,他只要喜欢你,便会吐血,他就算演得再好,却是想藏都藏不住啊。”
  小初如醍醐灌顶,突然间开窍了。然后,她的心里便像突然被猫儿舔了般酥酥麻麻的痒。
  如果萧爹爹没有骗人,萧璃在认识她之前是从没有吐过血的,她虽然不知道自己是勾住了他三魂七魄的哪一魂或哪一魄,但是诚然,萧璃已经为她吐血,自然就是爱上了她。那么从道义上讲,她是应该希望萧璃少吐几次血的,可是从个人感情而言,她又希望他多吐几次。
  小初就这样一面期待,一面心疼。带着这种复杂的感情,她沉默了一会,继而又忧心忡忡地问道:“那后来,晏姝羽是怎么死的呢?还有传言不是说十二之天已经死了么?”
  “其实这个我也不甚清楚,你自己去问萧璃吧。”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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