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尸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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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尸还魂- 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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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再看下江超和毛子。”
  他冷晒声中,两人又躺在我面前。
  我用力抱了抱毛子,又摸了摸江超的脸,心里暗道,“我现在还没能力救你们。等我回来。”
  ……
  澳门,葡京娱乐场。这是赌徒的天堂。眼下是午夜12点,正是各色赌徒鱼贯而入,准备大杀四方的时候。扑克,骰子,牌九,各个桌子前面已经聚满了人。
  在这间赌场里面,一个银发黑眼的年轻小荷官特别引人注目。他应该是华裔,身量修长,出奇的是头发。一头银发像是最纯净的冬天的雪,双眼亮如宝石。
  一些阔太太和金丝雀也在频频朝这个荷官打量,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喜爱,有的还故意把抹胸往下面又拉了拉。
  我也混杂在这群赌徒里面。
  这个小荷官最近一个月在澳门的赌场里面颇有名气。他有手绝活,摇骰子的时候,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大还是小。屡试不爽,千试千灵。
  刚开始大家以为是他出老千的手法特别高明,但经过几个老千高手来叫阵,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他的手法。连续一个月都有人来挑战,这个荷官保持了不败的记录。要大就大,要小就小。
  过于出风头不算是好事,正在四处寻找奇命的我听到了这个消息,马上赶了过来。
  荷官正在摇骰子,场上大部分人押了小,众人眼皮眨也不眨的盯着他的手。他的手被戴上了特制的铁手套,降低手的敏感性。耳朵也被塞上了棉花,防止他的耳朵特别灵敏,能听到骰子的点数。
  他的手法没有任何出奇,但是揭开盖子后,“8点,大。”
  周围一片咒骂和吸冷气的声音。但赌徒心理,越输越要玩,聚拢在这个赌桌前面的人反而更多了。
  我刚才仔细观察了他的手法。手法没有任何出奇,事实上他压根不是什么老千高手。他用的是命格。
  在扣定离手前,我感觉到空间发生了片刻的凝固。这么说罢,一瞬间,时间暂停了。他冬刚弟。
  大约2秒后,时间的流逝才重新开始。
  2秒钟,足够做很多事了,包括用手把骰子摆放成自己想要的任何点数。
  这个荷官身上背负着奇命。虽然我不清楚这个命格的名字,但是效果却是很明白了,能让时间暂停。
  这是很可怕的本领。想想,你和敌人战斗,你把时间停止,敌人不能动,而你却能自由行动,哪怕只有几秒钟。几秒钟对于职业杀手来说,已经足够把对方杀死十次了。
  我决定取了他的命格。虽然命格取完之后,这人会死,但是我没有其它办法。
  新的一局,荷官故技重施,重新催动命格,让时间凝固,然后用手去翻骰子。
  不过这次他失算了。在他的手刚伸出去的时候,就被我一把抓住。
  “你为什么能动?”他没有说话,但是惊惶的眼神明明白白的透漏出了这个意思。
  我没有告诉他,我是利用白驹过隙命格。这个命格能让周遭的时间流逝变得超越平常十倍,百倍。利用白驹过隙,在凝固的时空中我也能行动,只不过像是在泥浆中行动似的,分外的滞涩和不便。
  不过,以我最近苦训的身手,对比这个弱不禁风的荷官,即使我的动作迟缓,杀他也不是不可能。更何况,我是有备而来。
  在他惊骇的目光中,我藏在袖中的软剑毒蛇般出窍,在他脖颈上缠绕一圈,他的大好头颅就咕噜噜掉了下来,鲜血把雪白的衬衣领子和紫色的领结都染黑了。
  手一挥,他的命格被我快速取了出来,我直接吞到了肚里。
  时间的凝固结束,所有人眼睁睁看着刚才还在开骰子的荷官变成了无头尸,趴在牌桌上。在他们的尖叫声还在胸腔酝酿的时候,我已经快速消化了这个新的命格,并熟练运用。
  施展开命格,继续暂停时间。两秒钟后,我已经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
  江西,龙虎山。
  天师道已经分裂为两派,一支在台湾,一支在大陆。近年来大陆道教衰落,龙虎山的天师道也日衰。但近些年,龙虎山隐隐有了复兴的势头。
  这一切都因为一个小道童。
  小道童10岁入山学道,起初并不显眼,3年前开始崭露头角。他在山中诵经时,群兽来拜,百鸟来朝,众人以为圣人。
  这是一种霸道的命格,风虎云龙。若身处乱世,入世能开疆裂土,称霸一方。避世能降妖除魔,开宗立派。
  在龙虎山群道中抢走这个小道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好几次我都差点被掌心雷劈死。不过,最终凭借凝固时间的奇命我逃到了山间,又借助蛟龙之命跃入山涧,一遁数十里,消失无踪。

  ☆、第一百六十八章 蜕变

  哈尔滨果戈里大街上,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孩子正蹲在路边乞讨。他的衣服肮脏,眼神明亮。
  围观的人们正在议论纷纷。
  “这孩子真是个天生的扫把星!”
  “是啊,听说他出生的时候,他妈就大出血死了。长到四岁,亲生父亲也在交通意外里死了。后来被收养到了孤儿院。在他14岁的时候,夜里一把鬼火把孤儿院也给烧光了,就他自己逃了出来。”
  “啧啧,别提了。本来在这一带乞讨的老张头看他可怜,收留他给自己一起要饭。结果老张头昨天就被不知道从哪儿来的野狗群咬死了。依我看,这小崽子就是妖怪,谁和他走得近了都要倒霉。”
  “嘘,小声,看他在看你!”
  小乞丐犀利的目光死死盯着刚才在交头接耳的三两个人。几个人被他盯得发毛,急匆匆的走了。没走两步,一辆摩托车像是疯了似的疾驰而来,不偏不倚的撞到其中一个人身上,把他撞得飞了起来,在空中画出个弧线。摔到几米开外。
  摩托车驾驶员奇迹般的没事,只是擦破了些皮,那个被撞飞的嚼舌头的人在地上抽搐着,从嘴里吐出大口大口的鲜血。
  “扫把星!果然是扫把星!看谁谁倒霉!”围观的人们吓破了胆,一哄而散,连地上的伤员也没人打电话抢救。
  小乞丐阴恻恻的笑了,他低下头。掩饰住自己眼里的寒光。这一切被站在旁边墙角下的我看得清清楚楚。
  “你也厌倦了自己的能力吧?天煞孤星?天生就克父克母,克一切人,谁靠近你都不得好死。假以时日,你这种能力会越来越强,越来越恐怖,甚至真正达到以眼杀人的境界,真正的被人当作怪物。”
  我缓缓从墙角的阴影里走出,小乞丐像是受惊的小兽似的跳起,嘴里发出野兽似的嘶喊声,“死!”
  我脚下的路面忽然无故开裂,地面下陷。露出腾腾的水蒸气。这下面是输送热水的管道,要是掉下去,我非得被活活烫死。
  “你已经练到了可以用意念杀人的地步?”我的眼睛亮了,“不枉费我跑一趟。”
  “定!”
  在小乞丐错愕的目光中,我像是大鸟似的腾空而起,落到他面前,而在他眼中,世界的一切都凝固了。
  然后,他的头颅高高飞起,在头颅重新落到地上之前,我已经取走了他的命格,借助人流的掩护,消失了。
  在数日前,我从一个大有前途的短跑运动员身上取得了“神行”的命格,加以炼化。现在行动的速度已经可以和毛子的缩地成寸差不多了,甚至犹有过之。最大的优点还是这算是天赋技能之类的,只要有体力就可以施展,而不用像施展法术之类的要耗费精神。
  我明显感觉到,自己在快速的变强。他帅鸟才。
  在偏僻的小巷里吞噬了“天煞孤星”的命格,正要离开时,几个打扮的流里流气的小流氓把我围住。
  “兄弟,看你打扮的很洋气啊,借哥几个点钱花花?”为首的流氓头子上前。用手掐掐我的脸。“呦,还细皮嫩肉的。哥几个今天可以爽爽了。”
  我在瞬间已经把命格的力量激发出来。
  抬起胳膊,我看了看手腕上的表。
  “如果我是你们的话,我就会快点跑。”我慢条斯理的说,“不然的话,在5秒钟之内,估计你们要脑袋搬家,而且死的惨不忍睹。说实话,我也猜不透会以什么方式。”
  说真的,我确实不知道。命格不同于法术,像是这种给人带来厄运的命格,更多的像是被动技能,我无法控制。
  环视四周,这是个被居民楼包围的幽静小巷。旁边的墙壁是那种八九十年代的老式筒子楼,高高的,有十来层吧。墙壁斑驳,阳台上大都没有安装防护网,有几户人家正在阳台上炒菜。
  “去你妈的,吓唬老子们是吗……”小混混们的话还没说完,5楼正在炒菜的老阿姨好像心脏病犯了,身子慢慢软了下去。在她倒下前,她把架在阳台上的炒菜锅撞翻,菜锅连同锅里滚烫的油一起被泼了下去。
  正在冲我骂骂咧咧的小混混被滚油结结实实的泼中,我眼看着他脸上的皮肤被全部烫掉,变得血肉模糊。紧接着沉重的铁锅削在他脑袋上,把他圆圆的脑袋砸成了椭圆的形状。
  铁锅砸中脑袋后,余势不衰,长长的锅把正好斜着打到了站在旁边的小混混的喉咙上。这小混混挺爷们,喉结很突出。突出的喉结在某些时候也会成为致命的缺点,比如被锅把砸中的时候。
  锅把把他的喉咙击碎。他像是缺氧的鱼似的,躺在地上抽搐,双手死死掐着脖子,在大口大口的呼吸,但脸色还是迅速的变成了猪肝色。
  围拢在我身边的小混混瞬间死了两个。第三个反应还算快,看到自己的同伴惨死,正要转身溜走。他跑出第一步的时候,老阿姨放在阳台上的案板不知道为什么剧烈颠簸了下,放在案板上的王麻子菜刀刀刃朝下,直直落下去。
  小混混跑出两步,正好跑到菜刀落下的轨迹上。这柄割肉刀应该刚磨过,锋利无比,穿过头骨的声音清晰可闻。小混混的整个脑袋连同气管被一切两半。
  世界清静了。
  我转身冲最后一个躺在地上,吓得屎尿齐流的小混混说。“记得,以后不要招惹运气不好的衰鬼。”
  ……
  新疆吐鲁番盆地,火焰山。
  眼下,火焰山地区的温度,白天气温达到了47°;,地表上的温度更是高达六七十度。真正的是把鸡蛋放在沙子上马上就熟了。
  然而这里的查干布呼村有个奇人,不怕热。不仅不怕,他还反其道行之,在三伏天穿上厚厚的老羊皮棉袄。别人看一眼就要热晕的装备披在他身上,就好像穿了身空调衣。伸手一摸,额头,身上干蹦蹦的,也没有汗。
  老头的特殊不仅如此,据说他还曾经去过火山口,在火山口里生活了三天三夜。据他自己说,他是在吸收天地间的火气。
  老头子秉性古怪,脾气也像是烈火样的暴躁。他好逸恶劳,不过生活的还不错。原因是会变戏法。他变得最好的戏法,就是表演吐火球。
  气沉丹田,腰马合一。张口一吐,灯花大的火焰张口而出。心情好,或者喝醉了之后,他还能吐出脸盆大的火球。火球威力极大,吐在石头上,能把坚硬的石头都烧化。
  凭借这手绝技,老头每次在集市上都能吸引来最多的观众,表演一天赚得钱就够喝半年酒了。无数后生伢子想学他的手艺,拎着好烟好酒和钱上门学艺,他统统不收。当地艺术团的团长登门拜访好几次,都被他赶走。
  因此,他落下了性格怪癖的名头。
  其实不是他不想收徒,而是不能。
  “纯阳火命”,数百万人里面才有一个。他就算教也教不来,因为这是娘胎里自带来的,除非他把自己的命过继给别人。
  这天晚上,老头在睡觉的时候,忽然觉得身上凉丝丝的,像是被浸泡在了水里。这是几十年来绝无仅有的。自从他记事起,他的全身就是热乎乎暖烘烘的,从来没有凉过。即使在冬天洗凉水澡,冰冷的井水淋在他身上,也马上化成了温热的水。他从来没有感受过冰冷是什么滋味。
  然而现在,他却感受到了冰冷。
  “你的命格,我拿走了。享受下寒冷的滋味吧,没准你会喜欢上的。”
  我看着他大动脉上切开的巨大伤口,以及从动脉里喷涌而出的血液。他躺在怒放的血液之花里,粘稠的血浆糊上了他的口鼻,他的身体在慢慢变凉。

  ☆、第一百六十九章 复仇

  深夜,阿什库勒火山带的某个火山口中。
  我盘膝坐在其中,施展开“纯阳火命”,周围的酷热顿时转为暖融融之意,对我不能造成伤害。只是浓烈的硫磺味儿还是让我有些头晕脑胀。
  纯阳火命不能保护毛发,我的一头直发现在变成了大卷,蛋白质燃烧时候产生的臭味传到我的鼻子里,夹杂着硫磺味,更加难闻。
  我的全身一丝不挂,身上的所有衣物全部被烧光。
  “嗤……”我猛吸一口气,身体周围方圆5米内的热气都被我吸到肚里。这感觉,酸爽。就好像陡然喝了杯100°;的热水,烫的我五脏六腑都像要熟了。
  我在提升纯阳火命的力量。
  命格也是会枯萎,死亡的,同样也会生长,变异。像让命格提升,就得为其补充养料。纯阳火命的养料,就是天地间的各种火气。
  在火山口直接吸收火气炼化,无疑是立竿见影的办法。
  我已经不吃不喝的在这里炼化了三天三夜。感觉身体的每处骨骼都充斥着火焰。
  “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
  这九字真言被我反反复复念着,体表散发出若有若无的光芒,保护着我。九字真言是道门的护咒法,但对提升命格的力量也有效果。造物神奇。
  这时,我感觉身体像是被窑里反复锻造的瓷器一样,变得充盈结实,同时发出莹莹玉光。
  成了!
  我挥手打出一掌。巨大的火蛇窜出,足有一丈来长。火焰不是寻常的黄色,而是类似于白的颜色。这是凝练到了顶点的火焰。
  火蛇遇到山岩,坚硬的山岩不声不响的气化。
  “三昧天火”。
  这种命格不仅能凭空打出火焰,更重要的是,能点燃敌人内心的心火,从而让他自燃。就好像人为的制造了天劫。
  我从火山口中一跃而出。
  半个月后。
  香港。尖沙咀,一栋50层以上的写字楼中。
  这栋写字楼的60层,隔间全部打通,整个楼层空空荡荡,被布置成灵堂的模样。
  60层的窗户全部封死。用黄裱符纸封住窗棂。天花板上倒悬着99柄桃木剑。灵堂正中的神案上悬着直径过3米的太极铁八卦,室内同样按照八卦方位摆放着49个火盆。
  几个身穿黑色西服的老头跪坐在蒲团上,神情肃穆。他们举手投足间透着上位者的威严,以及肃杀之感,每个人手上都染有鲜血。
  七个老头,每人头发上都流光溢彩,彩光冒起三寸。有善于望气的人在这里的话,肯定会大吃一惊。这种气色,是大富大贵之相。三花聚顶,五气朝元。如果是修炼者,那就是修为到了深湛状态。如果是普通人,不是一方大员,也是富可敌国的巨商大贾。
  这种人,鬼神辟易,有上天保佑。普通的阴鬼。压根不能靠近他们身边百米之地。即使是索命的阴差等等,也不能随意冲撞。
  在他们面前,是10来个道士。他们手持桃木剑,手中摇着招魂铃,脚下踏着七星步,披着八卦法衣。随着手中木剑的起落,屋里的49个火盆中的火忽明忽暗,无风自动。
  舞剑片刻,其中一个道士手腕微颤。手中长剑刺出,击在虚空处。
  惨叫过后,几滴蓝色的鬼血滴淌出来。接着,虚空里现出个女人的身形。
  林洁瑛。
  “你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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