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有事,今天的提前更~~
☆、第五章
已经入秋了,雨打在身上可真冷啊。
汪曼春冷眼看着十九岁的自己跪倒在明公馆外,倔强的等着不知什么时候会出来的明楼。
他没出来。
汪曼春在最好的年华里付出了最浓烈的爱,等到的是明镜的冷嘲热讽和明楼远走他乡的消息。
她又看到几年后明楼归来,用他的温情脉脉编织了一张大网,紧紧的将她缚住,然后推了一把,看她彻底坠入深渊。
汪曼春骤然惊醒,她出了一身冷汗。外面下着雨,她走到窗边关好窗子,然后去浴室里冲了个澡。等洗完澡出来,她已经睡意全无,看了眼闹钟,已经是六点了。
汪曼春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眼底是浓烈而刻骨的怨恨。她拂过自己的脸,低低笑道:“师哥~你爱过我吗?”
是爱过的吧,只是爱情太轻,家国太重。
“我怎么能忘记呢,我的不甘,我的绝望,明明发誓要讨回来……”
“……可我还是不忍心。”
一天以前的汪曼春,只是个拥有前世记忆的小姑娘,她又聪明又理智,却怎么也想不明白前世的自己为什么会为明楼而疯狂。而见到明楼之后的这个晚上,她终于打开了情感的阀门,那些深藏在记忆最底层从未触动过的,来自上一世的酸甜苦辣糅合在一起,充斥着她整个人。
汪曼春穿着小西装和短皮靴,看上去又精神又利落。她下楼时汪芙蕖已经去上班了——他总是很忙。她一个人吃过早饭,走出汪家,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酒店。确切的说,是明家公司对面的酒店。
汪曼春给自己定了个房间,这里的位置很好,从侧窗处能看到伏案工作的明镜,距离也不长,以她的枪法打中对面的明镜绰绰有余。
她将手。枪上膛握在右手,已经是瞄准了明镜,另一只手却拿过电话,拨动了熟记于心的号码。
“……我真是疯了。”汪曼春冷笑。
她没等太久,唐十的声音很快就响起来了:“阿春,昨天下午才打过电话,今天就又想我了?”
汪曼春哼笑了一声,慢慢的说道:“唐十,我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
唐十的声音里染上了困惑,他一向敏感:“阿春,你……”
“你别说话,我给你讲个故事,你等我讲完。”
“好。”
汪曼春唇边带笑,缓缓开口:
“如果,我是说如果。
“如果当初我没有跟着你学习,而是随着叔父去了上海,就会提前好几年见到明楼。而我从小就喜欢他。
“但是明楼的大姐明镜不许我们在一起,她痛恨汪芙蕖,也厌恶我,为此,她强行把明楼送去了国外。
“我失去了明楼,濒临崩溃。叔父教会我握枪,日本人教会我杀人,我在自暴自弃中沦为汉奸。
“然后明楼回来了,他利用我,然后抛弃我。
“我死了。
“这样的人生真是太失败了,是不是?”
汪曼春食指抚摸着扳机:“唐十,你说,都是明镜的错,是不是?没有她,我就不会失去师哥,也不会就此沉沦。”
“如果现在杀了她,就不会有以后的一切了,对吧?我就可以和师兄一辈子在一起了,”她带着哭腔问,“我现在只要扣下扳机就能杀了明镜,唐十,你明白吗?”
电话对面的唐十长久的沉默。
过了好一会儿,他带着笑意的声音才从听筒传来:“我的姑娘,你哭什么呢?”
“还记得我教你化学时我们做过的制取氧气的实验吗?”
“氯酸钾加二氧化锰,然后加热,就能得到氧气。”
汪曼春盯着明镜,喃喃道:“所以呢?”
“氯酸钾为什么会产生氧气?”
“因为加了二氧化锰吗?”
“不,”汪曼春反驳,“二氧化锰只是催化剂——”她被自己给噎住,而后苦笑,“唐十,你讲个道理不用绕这么多弯儿。”
唐十笑呵呵的答道:“我只是想帮你复习一下过去的知识。”他只要不谈到有关日本人的话题,就始终是温柔的,“曼春,你一开始也说了,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在我心里,即使明镜是二氧化锰,你也不是氯酸钾。”
汪曼春揉了一下眼睛,说道:“唐十,我说过,我现在拿枪对着明镜。我想问你,如果我真的成了汉奸,不知公理正义,不知廉耻,你会怎么办?”
“嗯——”唐十拉长了声音,像是在思考,“那真是太糟了,我的一世英明都要毁在你手上。”
“我一定会冲到上海去,亲手打断你的腿。”
汪曼春扑哧笑了,她抱着听筒笑得太开心,连枪都握不住了。
“打断我的腿?太可怕了,我特别怕疼,不会给你这种机会的。”
身在武汉的唐十,听着电话里汪曼春开心的笑声,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他一高兴,手一抖,文件上要赠给抗日军队的军需品就翻了一番。
爷有钱,就是这么任性,唐十快乐的想。
作者有话要说: 唐十:昨天还一见钟情今天就脑补到虐恋情深的段子了,女孩子还真是反复无常呢
蠢作者今天一天都在对着电脑做课设,这会儿头疼的快hold不住了,今天字数不多,见谅
☆、第六章
最终唐十和汪曼春都默契的忘记了那天早上发生的事。唐十是不怎么在意,毕竟小姑娘最后也没动手;而汪曼春则是觉得特别丢脸,居然被感情左右了自己的行为什么的……
到上海之后,汪芙蕖本想让汪曼春去女子中学读书,把这事跟汪曼春一提起来,才听她慢悠悠的说道:“哦,不劳叔父费心,唐叔叔已经找人送我进海军军官学校了。”
汪曼春自到上海就一直与汪芙蕖不太亲近,平时有什么事也都是自己做主,基本不与他商量。汪芙蕖连着忍了好几天,终于忍不了了,他低声喝道:“上学这么大的事都不与我说!海军军官学校是随随便便就上的吗?那是军校,有了编制再想抽身就难了!”
“没关系,”汪曼春低头盯着自己的盘子,又夹了一口菜吃,“我想去。后面的事唐叔叔会摆平的。”
“唐叔叔唐叔叔,你整日里就念着唐十!”汪芙蕖筷子往桌上一放,“你别忘了,他姓唐,你姓汪!你身体里流的是汪家的血,我才是你的亲叔父!”
汪曼春突兀的笑了一下,她的眼睛与她父亲汪明辉的极像,看得汪芙蕖心头一虚:“叔父,您当年给唐叔叔打电话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她压低了嗓子学着汪芙蕖的语气,“唐老弟,你与明辉关系好,与我也投缘,我们的子侄就是你的子侄,分什么姓汪姓唐呢?”
“你,唐十告诉你的?他在挑拨我们叔侄的关系!”
“当然是我亲耳听到的,当初那个电话是我接的,”汪曼春声调又是一变,声音竟然和唐十的音色一模一样,“汪先生,曼春很好,不用担心。”
“叔父,在你眼里我是什么东西,拉拢唐十的工具吗?”汪曼春冷笑着丢下筷子上了楼,“既然你一开始就是那么想的,就别到现在才来我面前装什么叔侄情深。”
汪曼春自顾自的回了房间,留下汪芙蕖独自坐在餐桌前。家里的佣人不敢插话,匆匆的收了盘子退下去了。
汪芙蕖不可置信的回想着汪曼春的话,他是商人,搞了一辈子的经济,办什么事都想着利益最大化。唐十身体不行,又多年单身,连个继承人都没有,汪曼春若是合了他的心意,说不定几年后唐家就改姓汪了。他当初是这么想的,却不成想汪曼春被唐十给养熟了,反倒与他离了心,这样下去,就算唐家姓了汪,得利的也只是汪曼春,而不是他汪芙蕖。
“……竟是桩赔本的买卖!晦气!”汪芙蕖哼了一声,也回了房间。
明家。
明楼擦着眼镜问道:“你说……汪曼春进了海军军官学校?”
明诚点头,他也是那所军校的新生,前两天去看入学名单时碰巧看到,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汪芙蕖怎么会送她去军校?他在军队没有势力,汪曼春一个人,又是女生,进军队没有好处……”
前些天明楼让人去查汪曼春的资料,却发现只能查到她四年前去了德国,而从六岁到十岁的四年间却没有什么确切的消息。
明大少真是想多了。
汪曼春报考军校,只是纯粹喜欢军事,加之想与上辈子的自己彻底作别,所以连学校也不想和从前一样。至于那四年……唐十带着她满中国的跑,除了一开始在黄埔呆了半年之久,后来在每个地方都停不了几天,直到皇姑屯事件之后才把她送去国外,他自己常住东北——查不到实属正常,毕竟汪芙蕖也没查到。
军校是住宿制,汪曼春想到以后只要不放假就看不到汪芙蕖,心情好的不得了,也不在意没有家人送自己上学,收拾好行李坐上司机的车就往学校去了。
到了学校,汪曼春刚下车,就碰上了明楼和明诚兄弟。
“明先生……怎么在这里?”汪曼春盯着明楼笑了。
明楼觉得汪曼春似乎和上次见面时有哪里不一样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也回以笑容:“阿诚是这一期的新生,我送他过来。倒是汪小姐你,怎么也在?”
“我也是新生啊。”汪曼春答道。
明楼抬手鼓了两下掌:“你一个女孩子居然能考进军校,真是不得了。”
“哪里,”汪曼春特别理直气壮的说,“我是走后门进来的。”
明楼:……且不论性别单看年龄你就不符合招生标准,我一早就知道你是走后门进来的,别说的这么开心……
“我们进去吧?”被两个人无视了很久的明诚咳嗽了一声,提议道。
“走吧。”汪曼春点头。
自此汪曼春终于过上了比较规律的生活,军校的制度很严,不准干的事情列出来能拉成一大串,不过她本来就不是性子跳脱的人,每天老老实实的读书上课练枪法,隔一段时间参加一次小规模的演习,日子过的也挺充实。要说有哪里不好……啊,明诚出现的频率太高了。
“汪小姐,又在看书?”明诚拿着一本书坐到对面。
“哦,阿诚啊。”
“你看的是什么?”
汪曼春挑起眉毛似笑非笑:“你感兴趣?”
明诚被她的表情弄的有点紧张,但还是诚恳的说道:“你是咱们班成绩最好的,我想知道你平时是怎么学的。”
汪曼春把书皮翻过来给他看。
她在图书馆里十次有八次能碰到明诚,见得多了也就觉出不对了,哪有每次碰到都问看什么书的?就算在图书馆也不带这样的,还总要顺便问一句她喜欢看什么书。
实在是太不正常了。
汪曼春眼睛盯着书,在心里慢慢的盘算。
如果不是明诚自己起了兴趣,那能使唤他,又会对她有兴趣的,就只剩下了明楼。
明楼为什么想了解她?就算她表现的不那么像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对于现在的明楼来说也无关紧要才是。除非……
“唔。”她一直以为明楼是在国外的那几年才成为抗日者的,现在看来,他只怕现在就已经是重庆或者共。党方面埋下的暗线了。
毕竟只有干情报工作的人,才会这么多疑又多事。
如今的军校学制大都很短,教的也是最直观实用的东西,对于汪曼春来说其实比较新鲜。唐十军事理论丰富,教导她时往往从根源谈起,只讲其所以然,却很少说起如何应用。到德国之后她的老师倒是讲了实用的知识,只可惜她请的是家教,讲得再好没办法拉出一批队伍跟她玩实战演习。
有实践,这就是军校的好处了。
年底,汪曼春结束了在军校的学习,和明楼之间也渐渐的熟悉起来。这样的熟悉……和上辈子是不同的。上辈子他们相处时,总是明楼宠着她,确实情深意也浓,只是她不懂他,他也不想她懂他。而这辈子她似乎已经失去了那样激烈的情感,以同样的高度和明楼交流,每有见识相同之时,竟也会生出些惺惺相惜之感。
唐十的身体一直不太好,病情反反复复,汪曼春跟他提了好几次要他去国外休养,三三年二月初,他终于松口的,答应带着陈医生去德国。
“你不用来送我了,我还有事要你办,”唐十在电话里说,“你要是来了就赶不及了。”
唐十从没托她办过事,这头一次汪曼春觉得怎么也不能拒绝:“你说吧,我一定办好。”
“二月二十五号杜老板的恒社开幕,他给我发了请柬,我去不了,正好你在上海,就帮我跑一趟吧。我已经让邵庭带着请柬往上海赶了,过几天你就能见到他,具体情况听他跟你说。”
在上海能被唐十称作“杜老板”的人,就只有那位白手起家如今身居高位的杜月笙了。人家的请帖都送到了,唐十就算身体不好也得派个代表过去,邵庭是他多年的助手,而汪曼春……可视为学生,也可视为继承人。这两个人加在一起,即使唐十没亲自去,也是足够重视了。
只是,当汪曼春见到从火车上下来的邵庭时,她深深地、深深地,郁卒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嗯,蠢作者终于活着做完课设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第七章
汪曼春没见过邵庭。
她跟着唐十的前四年,邵庭在德国打理生意,等她去了德国,邵庭又跑到唐十身边去了,是以他们两个都知道对方,却没见过面。
汪曼春询问唐十如何辨认邵庭,唐十带着笑意答道:“你等在车站外,看到的最有存在感的那个人就是了。”
现在汪曼春只想说,唐十的说法真是一、点、没、差。
邵庭是一个身高将近一米九的青年,他穿一身灰色修身西装,头发上打了发蜡,梳了个油光水滑的大背头。面容瘦削,一双丹凤眼,高鼻梁,嘴唇很薄颜色很淡,整个人透着一股浓浓的精英范儿。
这一身打扮比较时髦,但也算不上惹人注目,问题是邵庭就算是站在那里当个雕塑,都比在场的所有女人更弱柳扶风楚楚动人。
简称娘炮。
汪曼春:……如果一定要跟这货共事,请允许我选择狗带。
邵庭朝汪曼春走来,他走路的姿势,莫名的让汪曼春觉得非常……温良。
“你就是小春儿吧?我是邵庭,唐爷定是已经向你介绍过我了,”邵庭热情的拉起汪曼春的手,“你别担心,唐爷这会儿已经在去德国的飞机上了。我总听唐爷说起你,如今能与你共事真是极好的。”
汪曼春下意识的捂住了胃:唐十,你打哪儿找的这奇葩,快来把他领回去!
两人坐上汽车。汪曼春在驾驶座上发动汽车,瞄了一眼后视镜,正好看到邵庭双腿并拢,双手置于膝上,微微向后靠着。注意到汪曼春的视线,他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红着脸低下了头。
我就是看了一眼你脸红个……啊!
邵庭到达上海时已经是二月二十,他要准备给杜月笙的贺礼,还要处理唐十丢在国内的一大摊子生意,抓着汪曼春这个帮手就不肯放走了。汪曼春无法,只好在酒店开了个大房间,两个人加班加点的工作。
“这一堆都是你的!”邵庭难得豪气的一挥手,指着桌子上厚厚的一叠协议,“签你的名字就行了。”
汪曼春翻了两下,发现大都是上海范围内的生意往来:“签我的名字?”
“唐爷说把上海的生意交给你,恭喜咯,唐氏上海分公司新负责人。”
“乱来。”两辈子没搞过经济的汪曼春扶额。
“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