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四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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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四公子-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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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贵在内,不肯含糊了结,是以奏请审办。现经臣提集九年七月,日昌奏言:臣公出时,嘱臣子丁惠衡约束亲丁,乃敢任听闲游滋事,迨臣访闻有丁惠衡跟丁范贵在内,疑伊亦在场,当时忿怒所逼,欲以家法处死。丁惠衡畏死潜逃,至今半年之久,犹复惧责不归,致臣九旬老母寝食难安。请旨将盐运使衔知府丁惠衡即行斥革,将臣交部严加议处,以为辜恩溺职者戒。

应讯人证,当堂驳诘,反复参观,不特丁炳等坚称并无丁惠衡在内,即被责之刘步标、刘崇豹等,亦未能于丁炳、丁继祖、周兴、范贵之外,再指一人,是丁惠衡并未在场,已属可信。

此奏反复强调的是,丁惠衡并未在场,已令人兴起“此地无银三百两”之感。再看丁日昌的奏折,更知别有缘由。

两奏参看,实情昭然若揭,当时确有丁惠衡在场,纵未指使,巡夜的薛荫榜为了趋奉“抚台大少爷”,才下毒手,是可想而知的。丁日昌初无袒护之意,无奈祖母心疼孙子,纵容潜逃,亦是可想而知的。《清史》稿说丁日昌孝友过人,抚吴之日,迎养九十岁老母黄氏于署中,慕如儿时,又亲为其兄煎药,所以对丁惠衡,丁日昌遭遇了极大的难题,行法则伤亲友,孝母则不免徇私,更是可想而知的。

此案自应宝时至马新贻,皆不免枉法。而枉法的动机,似有可原之处。此中是非,无法深论。但我有一点发现,自信不虚,即马新贻的被刺,实以此案为导火线。

马新贻被刺,在此案定谳之后一个多月。清朝有所谓“四大疑案”,马新贻被刺即为其中之一。不久,上海演出一出新剧,即名“张汶祥刺马”,说马新贻渔色负友,张汶祥为友复仇。又有一说,马新贻与新疆的回乱有关,实皆谰言。殉公而又蒙谤,不平孰甚!因此我在写《慈禧全传》,曾细述真相。如今更可作一补充,为读者一谈马新贻被刺的近因。

先总括一句:马新贻之被刺,意味着湘军之夺回两江。换句话说,马新贻是湘军与淮军全面明争暗斗下的牺牲者。曾国藩本来是“诸葛一生惟谨慎”的人物,不但熟读史书,时时有功高震主的警惕,而且亦深明盈虚消长之理,所以别署“求阙斋”。凡事忌满,处处谦抑。在他当穷翰林时,做梦亦不曾想到过,居然有一天会封侯拜相,节制五省,征兵筹饷,任官施政,朝廷明白诏示,不为遥制。这样的权柄,是清朝开国以来,除了康熙末年的抚远大将军皇十四子恂郡王胤祯以外,谁也不曾得过的。当然,吴三挂、年羹尧也曾有过,但由僭越而来,非朝廷授权。而吴三挂、年羹尧的下场,对曾国藩则是两面再也清楚不过的镜子。

可是曾九帅——曾国荃之独成大功,则曾国藩很明白,是他一手所强致。以他求缺的本心来说,是过分了一些,所以内心特感不安。金陵未下,便已决定了裁抑湘军的基本宗旨。他说过,“办大事以觅替手”为第一,因而扶植李鸿章与淮军来代替他与湘军。金陵一下,立即着手裁撤湘军。同时对曾国荃的前程,持一种消极的态度,绝不鼓励他往上爬。

相形之下,李鸿章却真是飞黄腾达了。但他所苦者,“班底”中缺乏全面的人才,部下只有一个刘秉坤是翰林,在资格上可望成为督抚。此外就是一个丁日昌,才具有余,资格又不足。因此,李鸿章必须在平辈中去找助手,条件有三:第一,至少两榜出身;第二,具方面之才;第三,能听他的话。李鸿章是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的翰林,他这一科得人甚盛。而清朝的士大夫又最重师门与年谊,是故李鸿章要找助手,当然是从他的同年中去物色。

照我的看法,李鸿章最初心目中有三个人,丁宝桢、沈葆桢、郭嵩焘。但丁、沈都是有个性而不甘居人之下的,李鸿章只可用手段结为奥援,却不能指挥如意。郭嵩焘先为李鸿章所罗致,后来由于亲戚关系,转入左宗棠的系统,去当广东巡抚。左郭搞得凶终隙末,交谊不终,那是后话,在当时,显然亦不能为李鸿章所用了。

最后,李鸿章看中了马新贻。马新贻字山,丁未进士,一直在安徽做官。他是回教,先世在明朝初年以军功拨在山东卫所,落籍山东曹州府菏泽县,已四百余年之久,除了宗教以外,一切的一切都与西北的马家不同。以后张汶祥诬以与第一章“刺马”一出(1 )

由浙江巡抚升闽浙总督,改调两江,马新贻一贯以裁抑骄兵悍将为首要任务。而所谓骄兵悍将,大部分是曾氏兄弟一系的湘军。为薛荫榜棍责殒命的勇丁徐有得,属于太湖水师营,而为曾国藩所一手设立。《清史稿李朝斌传》:曾国藩奏设太湖水师,以朝斌将,令赴湖南造船募勇。二年,成军东下,会诸军克江浦浦口,连破草鞋燕子矶敌屯,战九洲,功最,赐黄马褂。朝斌一师,原为规复江浙而设,九洲既克,会黄翼升淮扬水师,同援上海。由长江直下,与总兵程学启会师夹浦,督水师百艘,攻沿湖敌垒,下之进破澹台湖敌垒,直逼苏州,破盘门外敌垒。时李秀成率众七八万夺宝带桥,朝斌会师合击,血战挫之,敌始退。破援敌于叶泽湖,截窜敌于觅渡桥,会克五龙桥敌垒,分攻葑门阊门,昼夜轰击,李秀成先逸,余党以城降。李鸿章奏捷,言朝斌迭次苦战,谋勇兼优,予云骑尉世职。是年冬,会陆师剿敌江浙之交,克平望镇,又破敌九里桥,署江南提督。

三年,偕程学启会攻嘉兴,朝斌水师由官塘进破其七垒;湖州援敌,图窜盛泽,以牵围师,为朝斌所扼,不得逞,遂克嘉兴,实授江南提督,进窥湖州,由夹浦逼长兴,敌众数万,依山筑垒,杨鼎勋、刘士奇等与之相持,朝斌水师登陆袭敌后,次击之,益毁西北沿岸敌垒,乘胜克长兴,复湖州,被珍赉。五年,推驻苏州,军事甫平,江浙湖荡,盗多出没,捕巨匪卜小二,诛之,辖境晏然。

裁兵必然引起治安问题,千古一辙。曾国藩的裁湘军,更有在无形中形成的一项特殊规定,即不准回湖南置产。曾国荃从克复安庆,打到金陵,部下发财的不计其数。曾国荃本人亦颇成问题,每经一战役,必回湖南一次,求田问舍。有一次在老家造一大宅,规制拟于王府。曾国藩得报大惊,勒令拆除。凡此皆见于曾国藩的“满小姐”崇德老人曾纪芬的年谱。

及至金陵克复,“天王府”的积聚,化为乌有,若非匿藏伪玺,可能惹起不测之祸,连“天王”的金印,恐亦不会呈缴。我曾考查过这一段史实,所谓“先登十将”,首登者确为黔将朱洪章,而奏报为李臣典,膺五等爵之封,即以李臣典入城后,首先占领天王府,置于严密控制之下,自午至翌晨,然后一火而焚之。或者即以此一段功劳,为“九帅”所赏识,故列以为首功。李臣典则以纵欲过度,大热天饮食不节,恣意而为,结果得病不治。判断他的病是所谓“夹阴阳寒”。

及至湘军被裁,不发生遣散费的问题,因无不腰缠累累,不在乎区区几“关”的饷银。但一年半载以后,问题丛生,有的坐吃山空,流而为盗;有的在金陵置产营生,而不免有强买强卖情事。马新贻在李鸿章支持及曾国藩默许之下,用军法整饬,毫不容情。如《李朝斌》传所叙,巨盗卜小二,实即散兵游勇所奉的首领。

自湘军被裁,淮军兴起,双方即颇不睦。薛荫榜安徽全椒人,自为淮军,故对属于湘军系统的太湖水师营哨丁,假借军法,毙于杖下,彼此间的感情可想而知。薛荫榜为祸首,而马新贻奏报定识的处分是:已革游击薛荫榜委派巡夜,因太湖水师营勇徐有得等,在开设妓馆之胡二家滋闹,拿获棍责,尚无不合。惟因徐有得倔强不服,任意迭责,以致伤重殒命,实属决不如法,未便照邂逅致死律,勿论。已革游击薛荫榜应请依“官司决人不如法因而致死者杖一百”律,拟杖一百。业已革职,应毋庸议。惟该员年轻喜事,性情浮躁,应即递解回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

观此,袒护之迹,殊为明显。而所谓“递解回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其实乃是保护薛荫榜。否则,薛必死于湘军之手。

在湘军的想法,他们之为淮军所扼,都由于两江总督不是“自己人”。同时亦认定金陵既由湘军所克服,两江总督理应由湘军统帅担任。当时的湖南人,一提到“老帅”,总说:“两江总督太细啦!”言下应该分茅列士,封王就藩才足以酬庸。如果“老帅”不在两江,自然是由“九帅”接任总督。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人督两江,都自然而然地会被湘军视作眼中钉。尤其是马新贻,升迁调动的过程,看起来恰如天生是曾国荃的对头,以致结怨更深。

在仕途中,马新贻、曾国荃的荣枯,确是一个强烈的对照。同治二年,浙江巡抚左宗棠擢升闽督,以曾国荃继任,是遥领的一个虚衔,及至同治三年夏天,金陵克复,曾国荃大功告成,封了伯爵,应可到任了,不意却于九月间,因病免职,而由马新贻自安徽藩司升任。

同治五年正月,曾国荃复起,授为湖北巡抚,督抚同城,向来相克。曾国荃与鄂督官文不和,互相参劾,官文于是年十一月内召,去当他的本职文华殿大学士,暂署直督。但曾国荃亦于同治六年十一月去职。这是两败俱伤,却为李鸿章弟兄及马新贻制造了机会。其时曾国藩回任两江,李鸿章以钦差大臣的身份,主持剿捻。官文缺出,李鸿章实授鄂督。鸿章之兄瀚章为湖南巡抚,依回避之例,必得改调,而一时无缺,只好留在湖北为其老弟“看家”。

到了这年冬天,四川总督骆秉章出缺,以闽督吴棠继任。马新贻如左宗棠之例,由浙抚擢闽督,李瀚意继马而'奇書網整理提供'为浙抚。此正曾国荃黯然卸任之时。

同治七年七月,曾国藩调直督,两江竟由马新贻接替,闽督则以英桂实授。曾国荃不独未能到两江,连闽督亦轮不到。而中兴名将李鸿章开府武昌,左宗棠雄镇西陲,十月间且加衔太子太保,惟独曾国荃寂寞江乡,此情自所难堪。

马新贻原籍山东曹州菏泽,其地即水浒的梁山泊,民风强悍,铤而走险,视为常事。马新贻的个性,亦为刚直一流,对捕盗一事,格外致力,《清史稿本传》:绍兴东塘,浚三江口,岐海为盗贼窟穴,遣兵捕治,擒其魁,厚于待土。会城诸书院皆兴复,士群至肄业,新贻皆视若子弟,优以资用奖励之。严州绍兴被水,蠲赈核实,灾不为害。台州民悍,动辄群聚械斗,新贻奏地方官惮吏议,瞻顾消弭,请嗣后有讳匿不报者,多处仅止失察,皆宽贷,仍责令捕治,下部议行。象山宁海有禁界地曰南田,方数百里,环海土寇邱财青等处窟其中,遣兵捕得财青,置之法,南田乃安。黄岩总兵刚安泰出海捕盗,为所戕,檄副将张其光等击杀盗五十余,上以新贻未能预防,下吏议。嘉兴湖州与苏州界,皆水乡,方乱时,民自卫,置枪于船,谓之枪船,久之聚搏行劫,为民害。新贻会江苏巡抚郭柏荫督兵斩其渠,及悍党数十,枪船害始除,擢闽浙总督。七年,调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奏言标兵虚弱,无以壮根本,请选各营兵二千五百人屯江宁,亲加训练,编为五营,令总兵刘启发督率缉捕,盗为衰止。宿迁设水旱两关,淮关于蒋坝设分关,并为商民扰累。新贻奏蒋坝为安徽凤阳关辖境,淮关远隔洪泽湖,不应设为子口,当今淮关监督申明旧例,严禁需索;宿迁旱关非旧例,征数微,请裁撤,专收水关,从之。幅匪高归等在山东江苏交界,占民圩行劫,新贻捕诛其渠。

第一章“刺马”一出(2 )

传中语多含蓄,其实马新贻,简练亲军的主要目的,即在对付散兵游勇,及骄恣不法的营伍。湘军久欲得之而后快。徐有得一案既发,恰好资以号召为借口。刺马的张汶祥,身世迄今成谜,但为湘军以重金募来的死士,则确凿无疑。刺马是否出于李朝斌的主谋,虽不可知,但为湘军一致决定的制裁行动,亦确凿无疑。此只看江宁将军魁玉,于案发后飞奏入朝,立即决定由直督曾国藩回任,即可想见情势之严重,非“老帅”坐镇,不足以了残局。

此外还有证据,可以说明刺马为湘军询谋佥同的一致决定。当凶手既逮,先发交首府及江宁、上元两县审问,张汶祥以预先想好的诬蔑马新贻贪色卖友的一套说词作供。两县令及首府相顾惊愕,竟不敢录供。

明知所供不实,但要取具实供,却很困难。因为“三木之下”,固然“无求不得”。但藩司梅启照及江宁府、江宁、上元两县心里无不雪亮,此时不知有多少人巴望能杀张汶祥灭口,如果一动了刑,正好授人以隙,狱卒动了手脚,报个“刑伤过重,瘐毙狱中”,不但责任甚重,而且也对不起马新贻。因此曾受马新贻知遇的臬司孙衣言,一力坚主刑讯,而始终未为梅启照所接受。

其时疆臣如安徽巡抚英翰,京官如给事中王书瑞,都为马新贻不平,纷纷上奏,或则曰:“请严诘主使之人,以遏诡谋”;或则曰:“请添派亲信大臣,彻底根究”,否则“疆臣且人人自危”。意在言外,都认为此案别有内幕。

于是朝旨指派漕连总督张之万查办。上谕是一道严命:着该督驰赴江宁,会同魁玉,督饬司道各员,将该犯设法熬审,务将其中情节,确切研讯,奏明办理。

紧接着另有一道密旨,说“此事案情重大,断不准存化大为小之心,希图草率了事。”张之万虽为状元,素无作为,而且胆子极小,他是漕督,自然知道“漕帮”,与太湖水师营中的哨官、勇丁,关系密切。倘或遵旨办理,颇有成为马新贻第二的可能。为此,一直拖延着不肯启程,无奈朝旨督催,江宁将军魁玉又来护驾,拖无可拖,只好硬着头皮动身。

张之万在路上还出了个笑话。他是漕标水陆两兵的营勇保护了去的,终朝闷在船舱中,不敢露面。有天傍晚,船泊瓜洲,红蓼白,风景绝佳。张之万闷了好几天,忽然想上岸走走。闲眺了一会,忽然内急,就近找了个茅厕方便,又怕此时恰恰遇到刺客,便由漕标参将,带领两百亲兵,提刀持枪,团团将茅厕围住。田野中,正在收割稻子的老百姓,不知出了何事,奔走相告,惊惶万分。细一打听,才知道是“保护漕帅张大人出恭”。笑话就此传了开去,而风鹤之惊为何如,亦就不难想像了。

到得江宁,张之万才知道自魁玉以下,地方大员分成两派,除了孙衣言之外,马新贻的营务处总办候补道袁保庆,亦主严办。袁保庆为袁甲三的胞侄,袁世凯的叔父,对马新贻不仅有知遇之感,事实上平日抓散兵游勇,都由袁保庆下令执行,因而对马新贻的被刺,别有一份歉疚,亟盼能够审出真相,为马新贻报了仇,也略减他的内疚。

除此以外,都主张息事宁人。这一派的主张,最后终于占了上风。

魁玉与梅启照出的主意是,为张汶祥编造一套假口供,说马新贻在浙江巡抚任内,捕治浙东海盗,伏法者多为张汶祥的好友,以张汶祥到宁波开小押当为生,适逢马新贻出告示严禁重利盘剥,查禁小押当,生计顿绝。再则张汶祥之妻背夫潜逃,人虽追回,衣物已为奸夫带走,具呈控告,马新贻认为此是小事,不应烦渎大宪,状子不准。以此种种结怨,乃下手行刺。

这套假口供如此编造,一方面是要隐瞒真相,以免在风声鹤唳、十户九闭的江宁城中,激出大乱;一方面也是希望借此洗刷马新贻的名誉,用心不为不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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