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觅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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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觅天涯-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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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让他们处理,真是轻松得很。
  清晨,睡得香甜的礞石一睁眼,吓了一跳——咦?枕边落着这匕首是怎么回事?啊,昨晚有刺客,自己装作公子躺在床上骗刺客的。
  这张床大到足以睡下三个人,他一直躺在最靠里,夜间吸入迷魂香,司徒司寇出手又利落,他是半分也没觉出打斗。
  礞石掂掂匕首,想必这就是刺客遗下的凶器了。
  嘿嘿,这兵刃不错啊,跟公子商量一下能不能留给我防身?
  礞石想归想,赶紧起身去伺候公子。
  到了前头一看,越陌已经用过早饭了,沉着脸,在厅里端坐,下首立着两个人,正在说些什么。礞石不敢打扰,赶紧小跑两步,直奔菲菲过去:“菲菲姐,对不住,小的起晚了。”
  “你昨晚中了迷魂香。”菲菲解释,“赶紧洗漱,一会给少主敷了药就上路。”
  司徒司寇都是三十几岁的年纪,对于武人来说,二十到四十之间,是个最佳的年龄段。
  英雄出少年,凭的是血气方刚,而人体最巅峰的时候是二十五岁上下,无论脑力还是体力,一过三十,便开始不同程度的衰退,只有经验在不断积累。
  ——自古美人同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老当益壮的人毕竟少数,人上了年纪,年轻时的暗伤就会纷纷找上门,即使武林名宿,那也是人。五十岁的人,除了经验和内力之外,是无法与三十岁的自己相提并论的,再会保养也是一样。
  是以刃堂和刑堂的主人,都是壮年汉子。
  而鹰堂谋堂物堂,不以武力为主,主人年纪愈长,手段愈多,只要体力跟得上,便可以继续任务。
  司徒司寇样貌体型均是扔进人堆里不容易找出来的那种,他们不需要多显眼,甚至说,越不引人注意越好。不引人注意,才方便两堂暗中行事。那些生得好看的,大部分都派到外面打探情报去了。毕竟对于搭讪的人来说,生得漂亮,看着赏心悦目,交友自然容易许多。
  若非要找找这二人的特色,恐怕也就是司徒蓄着短而整齐的络腮胡,整个人气质颇为方正,司寇脸色有些苍白,脖子上常年缠着条领巾而已。
  礞石探头探脑的,越陌早看见了,昨晚礞石主动挺身做诱饵,胆子确实大,忠心也不成问题,用着可以放心。
  昨晚来的刺客,已然审问明白,主使之人,便是三日前物堂的司营带来谈生意的客人。
  繁露山庄暗中监管武林,另外还有个任务,便是为国家挣银两充实国库。司营常常会引来一些有合作可能的客人,蚊子小也是肉,况且能安插进繁露的人手,等于又多了一重耳目,越陌自然要好好招待。
  只是,越陌目前对外接洽的身份,不过是个富商。
  本来客人亦不一定非要直接见他,只是物堂司营汇报近期经营状况的时候,越陌顺便问问最近有什么新鲜事,正好司营与客人约定就在这里商谈。对方有些来头——是江湖上一个中等门派烈阳帮。
  越陌一听,便要插手。
  并非怀疑司营,更不是“恰逢其会”。
  他因宁芝夏所呈之物,可能牵扯凭风国动向一事,方急忙赶回洛城,又焉能不派遣人手调查其中各种关系?
  一听“烈阳帮”,脑中跳出“烈阳帮与银刀门乃是姻亲”,越陌这才特意邀之一叙。不仅装成一副飞扬跋扈的样子,暗中亦布置了后续人手渗透。
  ——是了,越陌做的就是“钓鱼”。
  手段十分不光明的钓鱼。
  自打司营抛出的以利诱之那一刻,对方就是鱼饵,越陌把水搅浑,鱼儿一旦咬钩,牵扯出来的林林总总,繁露定然必须笑到最后。
  对方见越陌年轻,又是个病人,未免起了小觑之心,讨价还价的时候,把话说得满了,收不回来,一怒之下拂袖而去。
  司营那是什么人?越陌又是什么人?对方身份家世早就摸得门清,并不在乎这螳臂当车。司营越陌只拿这当笑话看,不然哪里会有这番巧遇?
  酒馆里傲慢的酒保,过路客“无心”嘲讽,那人和同门师兄弟常逛的花楼里,飘来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将那人那晚的不快,迅速扩大。
  即使这人不想,他身边还有这么多热血儿郎可供怂恿,是可忍孰不可忍,果然没两天就动手了。
  这次到不能算来的这几人都是他师兄弟,不忿自己同门被小瞧,特地过来施一记下马威,彰显实力,吓唬吓唬这年轻富商。
  他们原本打算,学那些古代游侠,将富商头发割下一缕,表示“我能截下你的头发,就能取你项上人头”。
  写着威胁字样的白纸条,还在持匕首那两个人的怀里揣着呢,也没打算真的要喊打喊杀。
  只不过虽然设想非常好,现实却是铁板一块。
  夜入民宅非奸即盗,按着本朝律法——“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即便是升斗小民,当即将夜入自家之人斩杀,也是正当的,更何况他们遇上的是越陌。
  结果这下把柄落在越陌手中,对方的门派,不仅仅明里暗里吃个亏那么简单。
  不然,以刃堂的能力,会平白无故放走只三脚猫?这是故意留一个人去给门派添堵。
  而王谢……能够接受么?
  菲菲担心地偷瞄越陌,感觉自从重伤后温和开朗了些的少主,经历过昨晚一场刺杀,整个人又阴郁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芷芷扔了一个地雷~~~~~~~
  理想与现实的残酷不同啊……小柿子大人各种脑补。
  礞石和裴回的区别?礞石比裴回胆子大。
  冲动是魔鬼啊是魔鬼,要是不冲动这不就没事儿了。
  为烈阳帮点蜡
  经慎重考虑,明天不更正文,上个番外答谢大家,名称:《合理而另类地制作红烧肉》经鉴定合乎尺度,可以写系列。
    
    ☆、番外:合理而另类地制作红烧肉

  苏东坡写过一篇《食猪肉诗》
  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他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我是……五花肉?”
  ——是真?是梦?铜镜里映出一块方方正正红白相间的肉块。
  “是的。”
  猛地一跳,身后过来的竟然也是一块方方正正红白相间的肉块。
  “你也……?”五花肉微微颤抖。
  “是的。”
  “为、为什么?”
  “嗯,肉的用途就是被吃掉,所以……”
  “唔……好吧。那为何还会有一大浴桶热水?”
  “任何食物在下锅前都要洗净的罢。”
  “可是热水里面好香……”
  “顺便腌渍入味了。”
  “……好吧……可是你也进来……了!”
  “洗肉腌肉难道不是都放在一起洗或渍么?”
  “好……手放在哪里……”
  “厨师洗肉自然拿手洗啊。我给你洗总比你自己洗更干净些。啧,这细皮嫩肉,摸一把油光水滑的,舒服么——喂喂,你干什么这是!”
  “……礼尚往来。”
  热气氤氲着,两块方方正正五花三层的鲜肉块紧紧靠在一起,虽然还没开始炖煮,但是表皮已经因为挨得太近而有些黏在一起,颜色也变了些许。
  “我想……我想……应该差不多了。”
  “可是,我还没检查你有没有入味……”
  “好吧,我可以也检查你的么?”
  “我们……互相检查……”
  浅到不能再浅的吻,唇挨着唇,舌尖触及舌尖。
  “甜的……”
  “……会不会……蜜放多了?”
  “不可能,我在浴桶……锅里面根本没有放蜜。”
  “水有点热……”
  “你没有发现,我们已经换地……锅了么?”
  好热……
  清澈的水,渐渐变得混浊。
  翻腾……
  肉块在水中浮浮沉沉,纠纠缠缠。
  水面一阵阵波动,不时浮上一些细碎白屑,渐渐溢出细细的泡沫。
  “再这样下去,水要烧干了……”
  “……会换锅的。”
  “换……?”
  “红烧肉的最后一步……”
  油,冰糖,混合加热后,变成深色粘稠的液体。
  浸入这液体的时候,全身都忍不住战栗,仿若火烧。
  “我——你——”
  “嘘……我知道。”
  那张红木雕花大床垂着帐子已经很久了。
  绛色蝙蝠吉祥云纹的锦帐偶尔会抖动一下。
  谁的一角中衣,从帐子的底缘,滑了出来。
  中衣原本很干净,熨得也很平整,带着一缕药香。此时却沾染了一点桃红色膏脂痕迹,若是细细嗅来,还有些玫瑰甜腻芬芳的味道。
  忽然整张床都剧烈摇晃了一下,伴随小小吸气声。
  倘若仔细听,还有低低的笑声。
  床脚开始吱呀作响。
  过了好一阵,帐子才掀开。
  王谢下床的第一件事,是去找药。
  金疮药。
  “天涯……”
  “好的……抱歉……”
  越陌小心翼翼地,把药粉撒在王谢后背、肩头、双臂的道道红丝上。
  随后,盯着王谢,微微忐忑地问:“腰上青紫的地方,我也给你揉揉?”
  “嗯……我是不是有些丢脸?”王谢抓抓头。
  越陌捂住自己的脸:“……丢人的是我罢。”
  “没有没有,你的腰力确实不错……哎呦,痛,痛……”
  “下次,换个姿势?”越陌给王谢推拿,用上了内力。
  “好。”王谢一口应下。
  
    
    ☆、第七十六章 投喂

  越陌没办法开心。
  这人的师兄弟们,也未免太着急了些。
  并非是时机不对,对方生气——发泄——动手——被擒,越陌将节奏掌控的极好,既非明显的刻意为之,也不会夜长梦多。
  所惋惜的是,发生这件事的时候,王谢不在。
  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也必定不是最后一次。
  既然被端上棋盘,也只好做个棋子。繁露山庄的手,何时干净过?
  只是王谢……
  重芳啊重芳,阿小啊阿小。
  虽然答应过会接受不一样的自己,可是,这么天差地别的不同……
  王谢是救死扶伤的大夫,而自己……原主手上不晓得沾了多少血,现在自己也在做一样的事情。
  自古上将便是“爱兵如子,用兵如泥”,卷入其中的人,只有生死,哪来得及分辩出个善恶对错。
  他不想瞒着王谢,这些事早知道总比晚知道要好,至少他心里更有准备。
  越陌暗中叹息,却面上半点不显,只吩咐书记官,留意逃走之人以及当日那客人的动静。
  马车继续前行,继续来来往往的公文密报。
  网,正在悄无声息地张开。
  越陌能收到王谢的近况,王谢会不能收到越陌的消息?
  这个确实能。
  毕竟他是越陌的大夫,越陌给他送个消息,汇报一下自己病情,一点也不为过。
  只是,想在消息里夹带些诉相思的私货却不太容易,毕竟越陌现在没法提笔写字,消息全都是口述,书记官写下传递。因此王谢也只是知道对方现在恢复得很不错罢了。
  还好越陌也没全公事公办的口吻,在消息末尾会附上一句“晚间天凉,先生安好”之类的问候,或者简单谈论两句风土人情,比如“某镇某酒楼的招牌菜甚是可口”之类。
  当他在消息中闲话家常的时候,书记官牧昼和牧夜都很是平静。毕竟他们的少主想法高深到无法揣测,会对一位大夫这么和蔼,必然这位大夫有值得拉拢之处。
  ——看到少主脸上的伤疤日益减淡,这大夫有什么过人之处值得拉拢,还用说明么?
  而王谢也可以直接给越陌写个小纸条,托信使送过去。不过这纸条寥寥几语,基本也都是关于病情的讨论,而且比越陌收到的汇报要到得晚一些。
  因为王谢要在看到越陌的消息之后才相应动笔,同样也没法夹带私货。
  而且为了表示自己是位很了不起的大夫,一定要有高人的脾气,他完全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话。
  不过那又怎样?至少我们知道彼此都很好。还要为了将来,一起努力。
  只是已经分开好几天了,还是有些思念的。
  王谢送走信使,信使一般都是天蒙蒙亮的时候等在他门口,先递交消息,之后他写两句指示,信使再带回去。
  他当然不知道昨夜越陌经历过一回行刺。
  越陌这次“汇报”他的左手准备拆线了,没有起小鼓包,也没有紫黑瘀斑,边缘稍微有些爆皮,微微发痒,恢复得非常好,请问王先生,手指现在能不能活动,还是再过几天。今天晚间偶然抬头,空中可见朔月伴双星,很是好看。秋高气爽,马上要到重阳节,要是有壶甘菊酒就更应景了,你我虽各在一处,同举杯对月,也是一桩美事。
  王谢便甚是“不解风情”地回他:敷药不能断,先不要活动,饮食继续清淡荤食为主,禁酒。
  信使走远,王谢哄着小康起床穿衣。
  随后带着小康出去吃东西,顺便带着小康走几步路。
  平常人家一岁半的小孩儿就能走得很好,小康这情况实在太过特殊,现在最好的情况也不过能站直,磕磕绊绊迈一小步。
  王谢早给小康准备了一支二尺长的盲杖,既可以探路,也可以做支撑。也不多教他什么,除了不可以拿着小竹竿四处挥舞之外,愿意怎么用是他自己的事。至少现在小康会用竹竿去拨弄远处的铃铛。
  王谢带着小康在小院里转了一圈,院子里是自己人,看见王大夫出来纷纷行礼,也顺带问候小康。
  林虎峰天不亮就起来练功,裴回睁眼见他起床穿衣,自己一扭头又睡了个回笼,闻着香味儿醒的——林虎峰把一个油光水滑的肉包子扒开,热气腾腾的往裴回脸上吹送香气,裴回睁开眼还没闹明白怎么回事,嘴里就被塞进一块包子馅,嘿,猪肉鸡蛋虾仁三鲜,拿小磨香油调的馅,扑鼻的香。
  嚼巴嚼巴,味道不错,裴回立刻就清醒了。
  林虎峰笑容满面,又给他掰了一块喂着:“容翔容翔,今天好了没?还能骑马不?”
  敢情这么上赶着伺候自己,是怕没有马骑?
  裴回嘴里嚼着包子,含含糊糊:“……有点累啊。”
  “来来来我再给你上点药就舒服了……”林虎峰把剩下的包子皮塞到自己嘴里,立刻要去拿药。
  裴回连忙摆手,他可不想让林虎峰再扒一回裤子:“我已经不疼了,一会儿打一遍养生拳,抻抻筋骨,骑马应该没问题。”
  “好啊!”林虎峰心下大乐,赶紧又给裴回掰了个包子:“来,张嘴——”
  “我还没有洗漱……”好吧包子馅已经送到嘴边了,裴回争辩无用。
  用过早饭继续上路。
  今天打前站负责安排的依然是阿魏,而冲在最前面的依然是裴回和林虎峰。
  王谢调配的药真真管用,涂抹也及时,早上裴回两条腿一点事儿都没有,这也是他今日敢再次骑马的重要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宁芝夏之前与林虎峰约定过,要是林虎峰没照顾好裴回,一路上只能在车子里呆着了。林虎峰当然各种讨好裴回,就为不闷在车里。
  裴回从来都为他人着想,本想着即使勉强,也要装出个不疼不痒的样子,好让林虎峰接着纵马疾驰,现在大腿没事儿,自然更不会推脱。
  这次裴回比昨天有了些经验,两个人骑马跑得更顺溜。
  一路无事,天色渐晚的时候,正好到一处镇子,名唤向阳镇。
  阿魏自然提前安排下最好的客栈。可惜客栈二楼的上房有人占了一间,不能全部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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