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下午四点多,李荻打电话来说她已经到了离我们只有几公里远的位置,其他人也都在赶来的路途上,而这个时候,终于要开始拍婚纱了。婚纱也是十三的影楼的重头戏,所以光是婚纱他就准备了十几套来让铮铮自己挑,也不知道这背背连饭都吃不起了,去哪儿捣鼓来的这些婚纱,也真是个人才。而且,他准备的这些婚纱,不管是从做工,还是从材质,还是设计,也都是普通的影楼里没有的,铮铮一时间有点挑花眼,她就是个天生的衣架子,随便挑一条都那么完美,所以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选了。
倒是我,虽然我也是主角,虽然我不觉得和铮铮一起拍写真会影响她的美感,但我自己也更喜欢看她的个人写真,所以前面几套服装虽然也有我的戏份,但我也只是拍几张就算,现在到了拍婚纱的时候,我就按照十三给我准备的一套白色礼服穿上,不管铮铮挑那一款婚纱,我都只管享受这种唿吸不畅的美就行了。
最终铮铮挑了一款复古款的,玉雪晶莹的脖子香肩用半袖的镂空蕾丝遮住,若隐若现的肌肤像是罩了一层薄薄的雾一样,头上戴的则是一个极简约的花环,缎子般的黑发再没有其他的装饰,这就够了。
“怎么样?”铮铮款款的走到我面前,小女人般一脸幸福的问我,拍了一整天了,她倒是一点疲倦的意思都没有。
“说实话吗?”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么洁白的婚纱,我却有种把她推倒的冲动。
“臭流氓!”铮铮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思,脸颊浮起两片嫣红,趁着摄影师他们还没有到跟前来,媚眼如丝吹气如兰的小声问我:“如果穿着婚纱和你……那个的话,你会不会特别有感觉?”
那还用问吗?光是想,我已经热血沸腾了,我是说,我如果不赶紧用礼服把身体遮好的话,这一瞬间我就已经糗大了。铮铮促狭的一笑,问:“你说这会我要是把你的裤子扒下来会怎样?”
“你以为我会无地自容吗?”我哈哈一笑说:“我只会马上把你拖到树林里去,并大声的对大家说我们要娱乐娱乐,请大家非礼勿视。”
“臭流氓!”铮铮无奈的说:“你怎么这么流氓啊你?”
你自己招惹我的,还一脸无辜,我也是醉了。本来她既然敢这么挑衅我,怎么的我都要让她吃一下苦头的,不过这时候林鹿正好朝我们这边走来,因为是林鹿,我不得不收敛了一下。我们拍婚纱的第一个场景是靠近山泉的城堡外墙,这个城堡并不是真的城堡,外墙嘛也就是靠近悬崖的那么一段,因为有山泉从外墙边飞流而下,景色是很美的,风格也比较适合婚纱,所以就挑的这个地段。
这是整个山庄靠近后山的一段,树木比较多,尤其是那些缠绕着建筑的葛藤,充满了西式魔幻的风味。安全性是没有问题的,再往后就是悬崖,丧尸说什么也爬不上来,而且事先我们也检查过一道,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拍婚纱是最后一环了,拍完这一组照片我们就拍全家福,所以那些没有公德心吃喝玩乐甚至划拳吆喝的混蛋也都收了工,一个个的过来围观我们。一时间我有点紧张了,因为我看到铮铮的眼睛里又浮现了那种促狭的笑意,如果她在这时候捉弄我,而我又把持不住的话……我毕竟还是没有那么奔放的。
“好!这是最后一张了。”十三拿着相机大声的喊着,拍了一整天,他现在是满头大汗,衣服都湿透了。虽然他是个背背,不过这样的敬业精神还是值得我赞赏的。这最后一张也没有多少创意,就是一个婚纱照中最常见的亲吻的镜头,创意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宣誓。不过略微尴尬的是这种亲吻的镜头都应该是居高临下的,可是铮铮却比我高了几公分,而她又老是故意不肯配合好,弄得一张照片拍了很多次,等到终于拍好的时候,我身上的汗都湿透了。我就很佩服她,要说她身上的婚纱其实也不怎么透气,可她硬是一点汗都没有,我只能说“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的古诗真不是乱写的。
“ok!完美!”随着十三的一声大喊,我可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美人如画,欣赏就好,可要一起摆拍,我还真是累得够呛。
“好了,大家动作快一点。”拍完了婚纱照我大声的喊:“我们现在拍全家福,赶紧的啊,摄影师说现在的光线最好,再晚一点的话有的人就看不清了,比如说赵家林,你特么的这么晚才来,不知道你是最黑的吗?”
“我擦!老大你这么黑我有意思吗?”赵家林确实来晚了一些,正满嘴流油的把周灵洁给他留的烤肉往嘴里塞呢,听到我这么说也是一脸的郁闷。为了缓解这种郁闷,他直冲铮铮而来,嚷嚷着:“等等等等,让我和嫂子单独照一张,我勒个去,嫂子穿婚纱简直美得无解,有你这么个样板,我以后怎么找媳妇啊?”说着话他还真蹭到了铮铮身边,死皮赖脸的让十三给他和铮铮拍单独的合影。
结果这么一来,王志诚和李抒铭还有大教授林卓然都去找铮铮单独合影,我这老婆也是好脾气,笑吟吟的一个都不拒绝,甚至连小道士都站在了她身边,我靠你穿着道袍配婚纱这混搭也太过界了吧?也就是连黯然**掌的杨过,哦不,赵陌没有去凑这个热闹。
“美得你,我来跟你照一张吧。”正当我看着那些牲口争先恐后的和我老婆拍合影的时候,小护士一脸不情愿似的拉了我一把,十三带的服装多,她也换了一条裙子,不是婚纱,又有点像婚纱,更像那些婚礼上的伴娘。好吧,伴娘和新郎也是可以有很多故事的。我能说什么?难道我会说我心里乐死了吗?或者我应该说,你还是直接混成婚纱吧,我要是能拍一张搂着两个新娘子的婚纱,这两个新娘还都是美得要死要活的,这世界上的男人会不会都郁闷得把自己切了。
林鹿的眼睛忽闪忽闪的,似乎掠过一些忧伤,但马上就被她惯常的没心没肺的笑遮住了,她一把搂住了我的胳膊,大声的朝铮铮喊:“铮铮,你老公借我用一下可以吗?就拍张照!”
铮铮很大方的回答:“你拿去吧,送给你了。”
我去,你这么说我当真了哈!小娘子你发誓你说的话是真心的?
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这一天我过得很幸福。我可以肯定的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一天。虽然我们经了太多的苦难和死别,可日子总要过下去的,不是吗?虽然我们这里的一家人都是由无数个破碎的家庭组成的,可只要我们能这样一起嘻嘻哈哈的活下去,那一样的也是个传奇,不是吗?
太阳快下山了,真希望这样快乐的一天不要结束。不过人应该乐观,明天会更美好的。
嬉闹了一阵之后,总算开始摆好了队形拍全家福,像高妹钟离柯他们几个才来不太久的总有些不太习惯不太自然,不过不要紧,我们会越来越融洽的。
“好,大家看镜头,我数一二三,看好了!”
十三把相机架好,选好了角度,一边说着话,一边按下了快门,一连照了十几张之后,他抬起头来,说:“笑得还是不够自然啊,不要想这是照相,各位都想一想自己最快乐的事,最后来一张就ok了,嗯,那是什么?”
随着一片嘘声,大家都觉得十三是在故意搞扯,谁都没有顺着他惊讶的眼光回头,倒是我觉得背心有些发紧,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但是每当我背心发紧,浑身像过电一般的时候,就一定是有事发生的。
所以我就回头看了一眼。(未完待续。。)
第220章、日落之前
我们的背后原本是一片悬崖,从悬崖的高度来说,是不可能有什么丧尸会爬上来的。这片悬崖只是要塞最南端几公里长的悬崖当中的一小段,而且我们之前也再三检查过,这附近也没有什么丧尸。这一带远离城市,本就不是丧尸出现的地方。
如果要说疏漏,就是在断崖这里,我们没有像周边其他地方那样安装了摄像头和自动报警装置,因为这个断崖真的不可能出现意外。
然而意外还是出现了,就在所有的人都还在这张全家福的相框里扮着鬼脸,抢占显眼的位置的时候,负责拍照的摄影师十三首先发现了状况,而我也在一种不自觉的全身过电一般的潜意识的作用下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我就看到一个人型生物附在我们身后的崖壁上,鬼知道它从什么地方爬出来的,但它竟然没有第一下就向我们扑来,而是先爬上了崖壁,占据了一个居高临下的有利位置。
“都闪开!”我下意识的大喊了一声,站在我身后和身旁的分别是铮铮和夏清,我一边大喊着一边就把这两个人奋力的推开,我甚至顾不上我的力度太大会不会导致清早产,而就在我推开铮铮和清的时候,那个人型生物也朝我们扑来过来。
没有别的选择,我只能迎面顶上去,因为只有我是正面对着它的,其他的人,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即使是身手最快的赵璎珞也来不及,因为她站在前排侧边。
没什么想法,本能。
那家伙的力道很大,尽管我也脚下竭尽所能的发力扑向它,最后被扑倒的却是我,但它的运行轨迹也被我改变了,我紧紧的掐住它的脖子扑向了没有人的一侧,和它一起摔倒在地。这浑身毛茸茸的人型生物发出尖利的叫声,像猴子像狒狒,或许它本来就是这种灵长类生物。我在倒下的时候甚至抱有一丝幻想,也许这就是个狒狒,就算被它咬一口,回头去林鹿那里打一针狂犬疫苗就行了。
狒狒很早就在我们国家出没了,《山海经》里面就曾经记载“枭羊,人面,长唇黑身,有毛反踵。见人则笑,笑则上唇掩目”,在古代的传说中,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生物。事实上这也不是一种省油的生物,个头大的可以达到1米2左右,和小学生差不多了,体重更是能达到60公斤,等同于许多成年人的体重。而把我扑倒的这一只也许是狒狒的生物差不多得有1米5了,体重就差不多有60公斤。
我不确定它究竟是不是狒狒,但我死死的掐着它的脖子,在它尖利的叫声中我看见它的嘴里一片乌黑,而它的身体表面夹杂着毛发和类似结疤的硬块,尤其是我鼻子里闻到了一股熟悉至极的尸臭味,让我心里一片冰凉。即使这真的是一只狒狒,越是感染变异了的狒狒!丧尸不管怎么变异都不可能爬上这片断崖,可原本就善于攀爬的狒狒却有这种可能。我们谁都没有见过野外的狒狒,即使见到狒狒,不是在电视纪录片里,也只能是在动物园里。
但它到底是不是狒狒,已经不重要了。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掐死它的脖子,不让它咬到我,但是它的四肢还是异常的强健有力,尤其是在它使劲的用下肢蹬踏我的时候,我一口气没有咬住,被它狠狠的一蹬,手一松,整个人就被它蹬得翻滚了好几圈。
与此同时,枪声响了。
即使是出游,即使是野炊,即使是拍照,我们这群人都不会忘记把枪带在身上。甚至就在我们的驻地里睡觉,枪支也是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所以当山崖后面突然窜出来一只变异生物的时候,只是一个短暂的停顿,就至少有10支枪同时开火了,而且不但火力非常的密集,以这帮人现在的枪法,面对一群蜂拥而来的丧尸不敢说抢枪爆头,但面对一只变异生物,他们在它把我蹬开之后压根就没有再给它跳起来的机会。
其实跳起来了有半米高,然后就被噼噼啪啪的一阵集火射击凌空打烂了。
状况来得很突然,但是,结束得也快。
除了断崖上空回荡着的枪声和在晚风中袅袅而淡的硝烟,就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天空下的世界还没有陷入人间的喧哗,就恢复了平静。
但这样的静,却似乎太过了一些。
我从地上爬起来,发现所有人目光都集中在了我身上,只一瞬间,我就明白为什么发生了状况之后,大家都变得这么安静了。说实话这个时候我并没有觉得痛,虽然两肋有些火辣辣的,但我并不觉得痛,也不是不觉得,事实上这时候我的脑子有点空白了。
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所有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里出现的是一只变异生物,而我,被它脚上的利爪抓伤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现在的心情,其实,我现在只剩下一片空白。
迄今为止,我们都知道病毒传播的途径有几种,知道我们现在对空气传播的病毒是具有免疫力的,对水体传播的病毒也有一定的免疫力,甚至如果我们煮食的时间达到标准,部分的变异生物也可以食用,但惟独血液传播的病毒,在目前所知的数据中,感染率是100%。这只变异的疑似狒狒的生物抓伤了我,也就是说,最短3个小时,最长28天,我就会变异,变成丧尸。
我突然有点想哭,从灾难爆发到现在,一年了,差几天就一年了,我经了那么多次生与死的考验,我有那么多次和死亡擦肩而过的经,可我都幸运的躲过去了。但这场因为病毒而引发的灾难中,每个人都可能会死去,会变异的,一个人运气再好,运气这个东西,也总有用完的时候,不是吗?所以很多时候我很自豪的说,我能活到现在,绝不仅仅是靠运气。但我就算不靠好运气,靠自己的努力活了下来,但遇到了坏运气,最后我还是逃不了这场灾难,是这样吧?
其实这会我哭不出来,我只是觉得眼前的一切离我有点远,我甚至觉得我的灵魂已经从身体里飘了出来,看着眼前的一切,然后视线越飘越高,越飘越高,所有这一切终于一无所有。
这就是死亡?
我不知道。
但这种感受只是一瞬,我并没有死,至少现在没有,我还很清醒,所有的一切在我眼前都那么清晰。
我伸手摸了一把肋下浸湿了衣服的血迹,还好吧,至少现在看来血迹还是鲜红色的,变异没那么快的,这个我们都知道。
然后我看到铮铮最先走到了我面前,她的脸已经白了,不是原本那种白皙的白,是一种完全没有血色的白,她站在我面前,清澈的眼睛里已经涨满了泪水,只有拼命的咬着牙,才没有让自己哭出声来。然后她伸出手,戴着雪白手套的修长纤细的手指从我的脸庞拂过,她想开口叫我,却突然失去力气,“噗通”的一声就跪倒在地了,然后抓着我的衣角,嘤嘤的哭了出来。
铮铮不是个爱哭的女孩,许多时候她的表现比她的外表坚强了无数倍,她很敏感,有时候甚至对自己很苛刻,相比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的林鹿,她很多时候宁可咬得嘴唇发白,也不愿意哭出来。就像现在,她尽管哭出来了,却还极力的压抑着,绝美的双肩不停的抽动,却怎么也不肯把声音放出来,当她仰头看着我时,嘴唇已经被她咬出了鲜血,那张精致完美的脸上也已经满是泪水。
“老公……”铮铮已经不管有没有人在身边,只是抓着我的衣角抽抽噎噎的问:“如果不是我发疯了要穿什么婚纱,就不会发生这一切,对不对?”一句话,她断断续续的讲了好几次才讲完,她的话讲得支离破碎,我只觉得我的心也碎了。
我只能显得很冷静的说:“既然身处末世,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一么一天的,不关你的事。”
铮铮哆嗦着拉着我的衣服站起来,睁大了眼睛,很用力的看着我,似乎不这么用力,她就看不清我一样,然后她还是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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