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我们都还没开门。你知道,那个时段上网最好,网速很快。”
“这就是他浏览的一个网站吗?”我指着那张纸片。
她毫无表情。
“是你教他登录网站的吗?”
她透过夹鼻眼镜看着我,“这并不难,只要按指示操作就行了。可以学会的。”
明显答非所问!但我没有纠正她。
随即她向我后面看去,表情严肃起来。
我转身一看,后面已经排着几个人了。
“算了吧,发生这种事情,”她轻快地说,“应该可以免收滞纳金。谢谢你把书还回来。”她把书挪向自己那边,然后目光扫向我身后,不再理会我了。
快要跨出门口时,感觉衣袖被人扯了一下。回头看到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深褐色的皮肤,毛茸茸的头发;蓝色的乔治城队棒球帽戴在头上,拉向右侧,遮住了大半个脑袋,肩上背着个黑色图案的背包。
“你认识辛克莱?”他问;声音似乎带着点指责、挑衅的意味。要不是听出了他处于变声期,我肯定会感到不快。
“算是吧,”我回答说。
“你说他死了?”他摸着自己的耳朵,上面戴着个突起的金色耳钉。
我点了点头。
这男孩倒没有被吓到。
我问:“你是他朋友吗?”
“是的。”他看起来在体味朋友这个说法,并且似乎很喜欢。“我俩很合得来。”
我走到门外,“我叫艾莉·福尔曼。你呢?”
“哺哺2。”
我看清楚了他的背包,上面的图案是犹太明星。
他问我,“你也是他的朋友吗?”
我一直看着他的背包,“老实说,哺哺,其实我并不认识他。但我觉得他认识我。”
我又看向他。“我认识和他住一起的女房东。”
“喂,伙计!你是说那老太婆?”男孩龇牙咧嘴地说,“那蠢货,从来都小看他,还骂他。至少他是这么说的。”
我无奈地笑了笑。“你是在这里认识他的?在图书馆?”
“对。”他挺直身子。“我教他一些东西。”他挺了挺胸。“电脑。”
我打开图书馆外面的门,他跟着我出来了。我感觉他想要吹嘘一番。
“你教他上网?”我抬高音量,以便压过午后街道的嘈杂车声。我们已经走到克拉克街上了。
这次轮到他点头了。
我又看到了他的背包。“哺哺,你不是犹太人,对吧?”
我指了指他的背包。
他把背包从肩上拿下来,递给我看个仔细。几个明星后面是两把铁叉,交叉形成一个X形状。图案上方有几个大写字母“GDN”。
“那是什么意思?”我指着那些字母。
“黑子,”他说,不耐烦地补充道,“黑帮子弟,伙计,‘黑帮子弟之家’。”
“噢,”我说,本能地抓紧了我的包。“你是他们一伙的?”
他挺直了身子。“辛克莱也这样问过我。”
我们仔细地打量着对方。
“我哥哥是,我很快也是了。”
我的手松开了。什么样的黑帮成员会在图书馆里消磨时间呢?
“本是个犹太人。”我清了一下喉咙说,“我也是。”
“真见鬼。”他皱起眉头。
“是你教他上网的吗?刚才那图书馆员说他是自学的。”
他冷冷地回头看了一眼图书馆。“她知道个狗屁。”
我们走过一栋外观破旧的建筑,楼前有个蓝白色的“诊所”标志。我不知道要给这个男孩什么样的定位。半是极客,半是街头混混,一个现代版的人头马怪物。
“嘿,哺哺,”我说,“请你帮我看看。”我抽出那张纸片。“这是你帮他登录的网站吗?”
他瞟了一眼,然后耸耸肩。
我头脑里搜索着要怎么给他说。“你看,我不想给你找麻烦的,但本在一张纸上记着我的名字。他的房东,弗莱希曼太太,发现了这张纸。我就是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他也给你发邮件吗?”
“邮件?”我抬了下眉毛。“他有自己的邮箱?”他脸上突然做出个鬼脸,好像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诊所过去两个门面是一家中东小餐馆。
“哺哺,要喝可乐吗?”
他点了点头,于是我钻进了餐馆。里面,一个男人戴着脏兮兮的围裙,满头大汗地站在柜台后面,招呼我点单。我点了一份黄瓜酸奶沙拉三明治和两份可乐。
本·辛克莱居然有自己的电子邮箱账号,还给别人发邮件!应该是在图书馆里发。真有趣,我还真不知道图书馆可以做这事。我甚至不知道,没有相应的软件,怎么才能发出去。我付了钱,把东西拿到外面。哺哺却不见了。
* * *
1 家族寻根网,该网站成立于1990年,总部位于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维尔。
2 哺哺:英文booboo,这少年真名克拉伦斯·拉姆齐,他自称哺哺;原意指小儿碰伤时的啼哭或轻伤;用于成人,指愚蠢的过错,多半语调轻松,表示无心而不碍事的小错。
第4章
我扔了可乐,狼吞虎咽地吃下了三明治,同时不断地瞥向后视镜,希望再次看到哺哺,但过了二十分钟都没见到,便决定返回伦特街。此时已将近四点半,我得赶回家了!看来本·辛克莱的遗物还是得露丝·弗莱希曼来处理。
我按了门铃,却没任何反应,从前面的窗子往里看,等待着两只耷拉的耳朵及一只湿湿的黑色鼻子从门帘后钻出来,可什么动静都没有。也许她出去遛狗了吧。我摸出笔来,找到一张加油站的收据,草草写成一张便条;然后蹲下,把字条从下面的门缝里塞进去——突然,我注意到了什么。
门框底部,有一根挡风雨的铜条,本来是被纱门遮住的;我看到铜条后面是空着的——原来,门微微开着!我站直了身子,伸手去握门把手,轻转一下,门开了!
我纠结着是否应该进屋。我与弗莱希曼太太只有一面之缘,并没有熟到可以随意进入她家的程度,但我又不想仅仅为了退还两个纸箱再跑一趟。
“弗莱希曼太太!”我大声喊道。“我是艾利·福尔曼。你在吗?”这时我记起了那条狗儿。“布鲁诺!我在这儿,布鲁诺!快来呀,好孩子!”我打了几声口哨。还是没动静。
我跨过门槛。屋里毫无动静,令人压抑,静得可怕!似乎什么东西被扰乱了,还没恢复平静,就连灰尘也不敢动一下。直觉告诉我即刻离开,带着纸箱子回家。不过好像有什么别的东西也触动着我——或许是好奇心,或许是一开始让我接下纸箱子的责任感。我朝着本·辛克莱的房间,慢慢地走上了楼梯。
地板上躺着一人,四肢摊开——正是露丝·弗莱希曼!
警方赶到时,我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其中一个警察很年轻,身穿皮夹克和崭新的警服衬衣,细细的小胡子像是粘上去的。他的搭档则年纪较大,满脸皱纹,显出一副什么都知道的神态。问了我几句以后,他们就进了屋子。
他俩几分钟后就出来了。年轻的警察拿出手机,开始拨号。
老警察一把抓过手机。“别浪费了。”他的拇指猛地指向屋里。“用她的;反正她用不着了。”
年轻警察把手机滑进衣袋,进屋去了。
“弗莱希曼她——?”我开口问,但声音颤抖。老警察点了点头,他的警徽上写着“马奥尼”。我抓紧阶梯栏杆。“可我一小时以前还和她在一起,那时她都还好好的。究竟发生了什么?”
马奥尼脸上闪出一丝警觉。“你之前就在这儿?”
“三点钟离开的。”
“鲍尔斯,快出来。”年轻人出来了。“为什么先前没说这个情况?”
我一句话才说到一半,老警察就举手把我打断。
“记下来,鲍尔斯。必须做记录。”
鲍尔斯下巴一低,拉出一个记录本。
于是我就说了,我是如何应弗莱希曼太太的请求来到罗杰斯公园的,又是如何查看本·辛克莱的遗物的,她又是如何说服我带走箱子,以及我回来是如何发现她在地板上的。我说话时,鲍尔斯运笔如飞,迅疾异常。
马奥尼打断了我。“你说她给你写了一封信?”
“对。”我就说了《欢庆芝加哥》的情况。
“这个节目是你制作的?”他上下打量着我。我紧张了起来。“我看过。我就是在城东长大的。”他脸色顿时转晴,笑了起来。“你说的完全正确。”我一下子放松了。
法医的车来了,马奥尼停止了对我的询问。他们进屋时,我听见他们说:“没有刀伤,也没有擦伤或其他外伤”……“可能是一到两个小时”……“现场似乎也没有动过。”看见他指着我,我就站了起来——顿觉天旋地转,只好再次坐下。
等到护理人员把露丝放上了担架,人群已经围上来了。其中一位老太太,穿着皱皱的裙子和毛衣,双臂紧抱,好像很怕冷;黄褐色的长筒袜卷到了膝盖。她走过来,介绍自己是雪莉·阿特舒勒,是露丝的老邻居、老朋友。
“什么事儿,孩子?”
我唯一见过的另一个死者是我的母亲,可那是在医院里,因为癌症才不治身亡的。我想要回答,不料眼泪蜇着双眼。阿特舒勒太太把手放在我的胳膊上,然后看见鲍尔斯缓步走了出来,手拿记录本。
“警官先生,露丝怎么啦?”
鲍尔斯看着记录,好像雪莉并不存在。
“警官,我的朋友究竟怎么啦?我们刚才还一起喝咖啡,离现在还不到一个钟头呢。”
鲍尔斯抬起头来。“真的?”
她说是三点半过来的,那时我刚走几分钟。她俩在一起半个小时。鲍尔斯又开始记录。
“到底怎么回事儿?”阿特舒勒太太再次问道。
“看来是心衰竭,夫人。”
“奇了怪了!露丝健壮得像一匹马。”
“她七十多岁了,阿特舒勒太太,”我说道。
“叫我雪莉。”她转向鲍尔斯。“我认识露丝三十年了,该吃的药她从没断过,而且每天坚持散步,精神好得就像三十七八的女人。”
我看着鲍尔斯。“能肯定是心衰竭吗?我返回时,前门是开着的。或许——”
鲍尔斯立即打断了我。“没有强行入室的痕迹,现场也干干净净的。”他扫视了一眼雪莉。“老年人常常会忘记关门。”
雪莉的脸一下子绷紧了。
“可这也未免太快了吧,辛克莱先生才去世几天呀,”我说道。
“经常有这种事,”鲍尔斯说道。“一个走了,另一个也不想活下去了。我见过的太多了。”
“可他们不是——我是说,她和他不是——”
鲍尔斯打断了我的话。“他们当然不是。”
“警官先生!”雪莉挺直了身子:“他们的关系没什么不体面的。”
鲍尔斯耸了耸肩。
就在我依次扫视这两人的时候,突然想起一个重要情况。“那只狗呢?”
“狗?”他皱起了眉头。
“布鲁诺,弗莱希曼太太的看门狗。这会儿不见了,他先前还在的。”
他皱着眉头答道:“我们优先考虑的是人,而不是动物。”
想起布鲁诺刚见到我时摇着尾巴、全身扭动的样子,眼泪又要掉下来了。
“小伙子,”雪莉打断他说。“我的侄女住在司考基1的一栋公寓楼里。她说,有人闯进她邻居家里,杀了那家人的狗儿并且分尸。结果是俄罗斯街头匪帮干的,就是俄罗斯黑手党。”
鲍尔斯的下巴抽动了一下。“这里不是司考基,夫人。也没有谋杀的证据。那条狗很可能跑掉了。”他朝门口做了个手势:“尤其是前门还开着。不过,我会告诉法医关于咖啡的情况。或许是咖啡因……”他合上了记录本。看样子要走了。
马奥尼走到了我们面前,示意要鲍尔斯的记录本,鲍尔斯递给了他。马奥尼扫视了一眼记录,然后向雪莉询问露丝的近亲。雪莉说,露丝有个侄儿住在西郊,应该是离了婚的。
尽管看起来一切正常,我却总觉得想要说点儿什么。
“我们会和他联系的,”马奥尼说。
“你们要把露丝送到哪儿?”雪莉问道。
“埃文斯顿医院。”
她低下头,穿过草坪,走回家去。
马奥尼手里依然拿着记录本——突然,他指着雪莉,碰了碰搭档的倒肘。
鲍尔斯拖着步子追上雪莉:“对不起,夫人,请再说一遍你的名字。”
开车回家途中,我不由得想着,生命如此脆弱,死亡才是永恒。
蕾切尔已经看着电视睡着了;我抱着她,比平常抱得更紧,抱的时间更长。然后把本·辛克莱的遗物放到了地下室。我让蕾切尔睡在我的床上,自己则坐在旁边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直到鸟儿开始歌唱。
* * *
1 芝加哥北部的一个小镇。
第5章
“喂,麦克,情况怎么样?”
第二天,我一进麦克的办公室就问。
麦克朝着电话转了一下眼球——话筒夹在他的脖子和肩膀之间,然后用那只空手招呼我进去。“他们到底砍了多少价?”
麦克阿瑟·肯德尔三世,是我那部《欢庆芝加哥》的导演,在诺斯布鲁克拥有一间影视制作工作室;他以拍摄花季少女青春留影、犹太少年受戒礼仪式和婚礼庆典起家,不久便进军企业宣传片;经过多年的打拼,已建立起质优价廉的牢固信誉。不过,到了现在,他的价格显然也算不上低廉了。
“包括所有的后期1——?”停了一下。“也包括图形设计?”他开始拿着铅笔无意识地画着。“我没法与那种价格竞争,弗雷德。我只能给你说,你要弄清楚,苹果与苹果才有可比性。”又一阵停顿。
我从裤兜里掏出那个打火机。
“我理解。好啦,如果最后没成的话,记得再来找我。”他挂上电话,摇了摇头。
“什么情况?”我坐下来,端详着他的脸。圆领毛衣,排扣领子,妄自尊大的名字2——这一切使他像极了讽刺漫画中的人物;但左脸上一道丑陋的疤痕却让这幅漫画泡了汤。最初见到他时,他说是在墨西哥贩运毒品时留下的纪念;直到拍第一部片子时,才承认那是十几岁时遭遇的一场严重车祸留下的伤疤。只要他烦躁不安,那一条伤疤就涨得通红——此刻正红似火烧。
“我们成了恐龙,这时代变化太快,艾利,”他用铅笔指着我。“被淘汰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上周,我去竞标康威公司的一个大工程——你知道的,他们是搞网络和调制解调器的——”
我点了点头。
“本以为是囊中之物——因为他们是老客户了;哪知道刚才来了个电话,他们说四季青出价比我们少1。5万美元!”
“四季青?就是传说中用他老爸的钱开店的那孩子,是不是?”
麦克扔下铅笔,铅笔跳着滚过了桌面。“大家还以为这帮人都是他妈的斯皮尔伯格呢。”
我手里摆弄着打火机。现在视频设备越来越先进,价格不断下降,结果凡是有摄像机和剪辑室的人都以为自己能干这行,尤其是那些喜爱音乐视频者。可悲的是,有些企业客户并不知道那些业余爱好者与专业制作团队的区别。“就没别的办法了?”
“只能面对现实,可又不能降价那么多。”
“好啦,等他们搞砸了,你还可以出来收拾残局,肯定感觉不错。”
他扫视了我一眼。“对呀,这就是我——专门给别人擦屁股的老家伙。”
“还不算太糟3。”
“这话还是说给陪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