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得诡谲,奔跑离开的于凛凛莫名打了个寒颤,不过之后的路倒是一路顺畅,遇到两劲装大汉,对方见她穿着白衣牧女的衣服,却也没为难她,之后她是被一铁塔般的巨人举上了地道顶端,这两人高的地道,他倒是一抬手就托住了,很快,他打开了地道顶端的巨大石板,于凛凛道谢过后,就从这石板缝隙里窜了出去。
令人惊讶的是,这里却并非是荒地,而是一家棺材店的后室。
☆、第103章 〇玖伍遇白飞飞
于凛凛浅浅地勾唇,倒是真如个光风霁月的公子哥儿似的,王怜花饶有兴致地看她一眼,两人很快相携出了成衣店的门。
“呀,衣服买得太好,这倒看着不像我的书童了。”王怜花带着于凛凛往欧阳喜的宅邸而去,边走还边故意凑近他,作出一副亲密模样。
看王怜花凑过来,于凛凛以一种自然的男性哥俩好的心态搭上了他的肩膀,盯着他的脸瞧,真真儿是半点破绽都瞧不出来,唇角勾起漫不经心的笑意,眼眸笑意流泻:“我倒是不知道你哪张脸是真的了……莫不是这几张脸其实都不是真的吧?”
“……聪明。”王怜花被于凛凛以“兄逮咱们哥俩好”的态度勾了肩膀还有些发愣,不过转瞬就反应过来,似笑非笑地盯着她,却是于凛凛态度相当自然。
两人就这么勾肩搭背地进了欧阳喜的宅邸,欧阳喜见这两人相携而来,立刻迎上前来,陪着笑脸道:“王公子大驾光临,不知这位是……”欧阳喜目光转向于凛凛,只见这位公子的打扮也是华贵,周身气度浑然天成,他可从未见千面公子王怜花与人这么亲密过——尤其还是男人,自然引起了几分兴趣,只见他面容白皙俊秀,却是大大方方十分坦然,倒真是有大家公子的风范,就是这身形削瘦了些,兜在外衣里实在显得瘦弱,比起女子弱柳扶风的身姿更显风流。
“他是我的朋友,姓朱。”王怜花笑吟吟地侧头望了她一眼,这一眼实在有些亲昵了些,惹得欧阳喜不由怪异地看了王怜花一眼。传言道这位王怜花公子独爱美女,听闻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如今和个男子这么亲密……以王怜花的风流程度,欧阳喜倒是不至于怀疑他是个断袖,但看那亲热劲,还是不由觉得有点怪异,不过那公子无论容貌还是身段,真还不比美女差。
如此美人,倒也值得珍惜呵护。
“王公子,你目光若再不收敛些,只怕你明日就要被传是个断袖了。”于凛凛对自己男装扮相实在太自信了,毕竟他也是扮了三个月的男装没被发现,甚至还和Jeremy“同居”了快一个月,她也算是颇有自信了。待到欧阳喜带着两人落座后,于凛凛就不由如此调侃道。
王怜花漫不经心地挑了眉,唇角暧昧笑容弧度未落,一如既往的狂肆,似是完全不在意他人的目光:“那便如何,他们要说,说便是了……更何况,我可确实对你着迷得很。”
即便知道这人所说的全是不可信的甜言蜜语,大概对着个美女都能随便说的,但听着这话,还真是让人心情不由高兴起来。于凛凛感慨了下王怜花的段数高超后,却是完全没有产生什么心动之类的情绪,反而觉得有些好笑。
“王兄,我估计很快你辣手摧花的名声就要加上一句‘男女通吃’了,恭喜你的搜集美人之路更广了呢。”于凛凛歪头懒洋洋地调笑了一句。
好一个优秀俊美的风流公子!
于凛凛调笑的模样映入眼中,如是观察入微如王怜花也不由在心中赞叹了一句。除去有些优柔的面庞,没有伪装的喉结,于凛凛的神态倒是学了个十成十,他若帮着易容一番,只怕随时都能以假乱真,也难怪王怜花之前要认为移魂之前于凛凛是个男子了。
人数倒是渐渐多了,这满堂豪杰,竟只有六七个生意人,其他十多个都是神情彪悍的武林豪杰,除去王怜花和自己这样的少年俊杰,便是个清瘦穷酸的干瘦老头,一身青布衣衫洗的发白,仿佛几天没吃饭了,看着实在落拓,偏偏身后还跟着个青衣书童,也是瘦的只剩几把骨头了,只有一双大眼睛咕噜噜地转。
先出来做生意的是素有“贾剥皮”之称的一白胖中年男子,剃了胡须装得年轻,小眼睛眯着一副精明模样。
他此番来说是只带了两样东西,第一样是个翡翠琢成的蟾蜍,海碗大小,碧光闪闪,一对眼珠子乃是一对桂圆大小的明珠。
看着倒是好东西,但这贾剥皮名声不好,如今站得又远,哪里看得清楚。于凛凛凑到王怜花身边道:“依你看,这能值多少钱。”
王怜花摇扇微微一笑,眼波甜蜜地落在她身上:“怎么的,你想要么?”
于凛凛奇道:“不是王公子你雇佣我来帮你看这些卖品价值的么。”
王怜花难得地被于凛凛的如此“敬业”噎了一下,少刻轻咳了一声,无比自然道:“既是我雇佣你,那该是你与我说才对。”
就于凛凛这角度看来,确实看不出有什么异常,若那翡翠是一整块,明珠的个头是一整颗的话……于凛凛摇了摇头,道:“这翡翠蟾蜍倒是能值个五六千两,只不过……”
“只不过……”见于凛凛有些迟疑,王怜花接过她的话头。
于凛凛老老实实道:“这人人品不好,只怕故意弄虚作假来诓人。”
王怜花见她说的不客气,不由笑了起来。
而两人这说话间,一身材矮胖看着规矩的买卖人却是花了六千两将这蟾蜍买了下来。等拿到蟾蜍后,发现那明珠是被剖了两半嵌在眼睛上的,登时瘫坐在椅子上,一脸绝望。
于凛凛不由蹙了眉:“这人此等奸商,竟也能来这地方拍卖,倒也真让人倒尽胃口。”她原身是首富“活财神”的女儿,自然知道这朱富贵虽然对银子肉疼的很,却也一直做着慈善业,她头上这六个哥哥,也绝对当得上是良心商家。自古能够赚大钱的可从来不是这等用计占小便宜的奸商,只有以人为本,才能真正细水流长的赚钱法子。于凛凛自然也很唾弃这等用诈欺手段欺骗消费者的奸商。
王怜花看见于凛凛脸上的不屑,唇角却是挂上了漫不经心的笑意,不发一语。
那边贾剥皮却是已经眉飞色舞地开始继续说起来:“兄弟为各位带来的第二件东西,是个……简直是个奇迹!是各位梦寐以求的奇迹,是苍天赐予的奇迹,是各位眼睛从未见过的奇迹!……各位请看,奇迹就在各位眼前!”贾剥皮说得虽令人有些不悦,却十分具有煽动性,就连于凛凛也不由朝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
饶是于凛凛这般看过不少俊男美女的人也不由愣住了。那是个秀发如云,披散双肩的白衣少女,她的面颊已成了苍白,却压根不影响她的颜色,一双眼睛有如麋鹿似的楚楚动人,身姿窈窕动人,微微颤抖着身体的模样,不由令人心生怜爱。即便是于凛凛这样的女子,看见她的那一霎,心已是不由软成一团水。
她的容貌极美极动人,身形窈窕可人,但比起这两样,她那种楚楚可怜的神态才是最令人心动的,毕竟美人除了面皮和身材之外,五分还在气质,像于凛凛的原主,面容身段也是一等一的倾国美人,不过如今她刻意换了男装,装作男人,自然没人察觉他是女人,也没人会觉得他有多美。
当然,若是王怜花知道她的想法,肯定会说:“美之一字,可不限于性别。而你,尤为美矣,已不是性别所能局限。”
于凛凛记忆里的原主见过王怜花的母亲云梦仙子,那可真是个有如仙子下凡似的云鬓美人,她的每一寸肌肤都美极,实在挑不出任何瑕疵,第一次见,就把朱七七给惊艳得合不拢嘴。
她除了外形之外,也是那种成熟的,勾人的魅力更令人惊艳动心,当然与眼前的白飞飞又是另一种美的区别了。
厅中竞价渐渐白热化,已是到了三千两的高价,于凛凛不由蹙了眉头,在竞价的那些人都用一种贪婪露骨和恶意的眼神盯着那女子,她看着这样柔弱,在众人的目光中有如被扒光了衣服似的,显露出一种女子独有的柔弱之美,那麋鹿似的温柔眼睛里也闪着惊骇惧怕的光芒,泪珠挂在眼角,实在可怜可爱。
于凛凛咬了咬牙,终于忍不住低头对王怜花轻声道:“王兄,可否借小弟五千两银子?”他这话说得倒是无比自然,全然代入了男性的角色。
王怜花倒是觉得有些啼笑皆非,她这做派倒真是做到了十足十,就连说只有他们两能听见的悄悄话,都还能这么入戏。
“哦?莫非朱兄是看上了那女子?”只要是觉得好玩的事情,王怜花就不会错过,他摇了摇扇子,接话得无比自然。
于凛凛望着那女子,点了点头。她想起了以前自己看过的一部叫做“盲山”的电影,里面的女大学生被买卖到十分偏僻的大山里给人当媳妇,被关在地下室强迫了好久,最后还被当成生育工具,只因那山里的人压根没有受到教育,就作出这等事情。而现在这时代,人口买卖竟是公开的,这些人露出的嘴脸何其可恶,这女子又何其无辜,这么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她并非是同情心泛滥,只是深深厌恶这种将人作为物品的买卖,这样的人类,简直连人性都泯灭了。这女子若是被卖给一猪狗不如的男人,虐待她强迫她,作为商品的她却不能反抗,这样的无情社会怎不会让人心寒。
于凛凛望着这女子,眸子不由柔软了颜色,轻声道:“这女子何其无辜,她这样绝色的女子,本应该有更自由的人生,却沦为被买卖的物品,这样的买卖本就是畸形的,人不应该被拿来买卖,不然人与牲口又有什么区别……只怕,有时连牲口都不如。”
王怜花微一沉默,唇角渐渐勾起了诡异的笑容:“看来,你功夫虽奇妙又高强,眼睛却不够好,你没看出来那女子的内力不低么?”
于凛凛:“……”不会吧,这是在猪扮老虎?!
她的灵犀一指来自花满楼,也不是自己练的,飞燕针之类的也是上官飞燕的功夫,虽然勤学苦练过一段时间,但也只习得几分精髓,其余武学上的事情她却是一概不懂,关于内力之类的常识更是处于茫然状态,眼见着王怜花这一说,她对自己刚刚说的这一番感慨的话就觉得有些羞耻,不由脸红了红。
见了于凛凛脸红,王怜花几乎抑制不住愉悦的心情,用扇子一拍掌心,道:“好吧,我借你银子,不过你得留在我王府,怎么样?”
“你妈肯定会把我剥皮……”于凛凛嘟囔了一句,道:“呵呵……既然她功夫这么高,我想……估计她到这一步也有自己的想法吧,还、还是不用了……”
“说不定……她就是冲着你来的呢。”王怜花笑道:“如斯美人,落到别人手里多可惜。”
于凛凛:“……”你都说了这妹子武功高强了,她哪里还敢去触这个霉头,真的把这姑娘买下来带身边啊!那不就跟带个定时炸弹一样的吗!
王怜花:“不用谢我。”
于凛凛:“……”谢你才有鬼了啊!!!
☆、第104章 〇玖陆断袖之癖
“你看,她用可怜的目光正看向这里哦,说不定我说她有内力是胡诌的哟,哎呀你真的不救她么~”王怜花在一旁摇着扇子,唯恐天下不乱地戏谑调侃,嘴里的话还不停:“看着可真可怜啊,连衣服都被拉下来……”王怜花“啧啧”了两声,越说越可怜了,仿佛被售卖的是他一般。
“五千两。”于凛凛无语地看了他一眼,直接出了价打断他们的竞拍。这价在三千两的基础上足足增加了两千两,一时引起哗然,有些不甘的打算出个六千两,但看见王怜花摇着扇子微笑的样子,心中知道这千面公子的厉害,当即只能咬牙避其锋芒了。
于凛凛则是叹了口气,她这钱还没搞定,眨眼又多了五千两的欠债,其实本来可能还要再出点血才能把这女子救下的,但于凛凛也是个欠债之身,哪里肯多浪费这点钱。
王怜花看她肉疼的样子就忍不住想笑,平日听闻朱七七明明是个一掷千金,有些娇气的大小姐才对,如今这本人还没肉疼,她一个移魂的,倒是对这区区五千两开始肉疼起来。
有王怜花坐阵,那边贾剥皮自然很愉快地放人了。那妹子眼睛一亮,朝他们这边走了过来,就这路上,都还有不少恋恋不舍的眼光黏在她身上,于凛凛下意识地站了起来,迎了上去,将她身子小心地挡开了那些目光,将她领到座位前还冲她微微一笑:“你坐。”
白飞飞十分惊讶,她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人,将她买了下来,却像是对待客人似的,礼貌矜持却不过分亲昵,带着点距离感,温文尔雅,像个君子。
如此新奇的对待和态度令白飞飞感受到了这个人对女子的尊重,心下不由一软,却是哪里会坐下,当即盈盈一福身,用柔婉如黄莺鸣啼的声音道:“难女白飞飞,拜见公子。敢问公子高姓大名,大恩大德,飞飞必铭记于心。”
于凛凛灵机一动,道:“那倒不必,出钱的可是这位。”她抬起下颔,点了点王怜花的方向。
“不不不,我哪里敢居功,朱公子的家境岂是我能相比。不过是朱公子暂时手头拮据才在王某此处拿·些钱罢了。”他倒还着重了这个“钱”字。于凛凛相信王怜花绝不会是如此贪财之人,忽然这么,想必是觉得新奇在逗她吧,倒也真是孩子气。于凛凛不由笑了起来,她容貌本就盛极,虽是一身月白衣裳,却衬得她周身气质有如月光般柔和清丽,如今笑起来,竟光芒四射得令人无法直视,竟比白飞飞这个女子的美看着还要令人惊叹,众人的目光不由都有些小小地往他这个方向游弋。
王怜花却有些不悦和后悔了,早知道她容貌招人,就该在买衣服之后顺便给她个易容的,他不由觉得有些心烦意乱,这些人的眼珠子都该给挖出来,谁让他们盯着她瞧的,他蹙了眉头,朝站着的于凛凛招了招手:“别站在那里挡着,坐过来。”
“哪里还有位置。”这会场布置挺紧凑也没空出来的椅子,王怜花与于凛凛就一人一张椅子罢了,哪有多出来的。于凛凛瞅着白飞飞还有些拘谨地站着不肯落座,当即笑眯眯道:“白小姐,你就坐着,别起。”于凛凛笑着按在白飞飞的肩膀上,白飞飞因着装弱女子,哪里会暴露自己内力,她一个弱女子力气又哪敌得过男人,只得在椅子上坐下了。
王怜花挑起眉尖,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忽的展开手里折扇:“这椅子这么宽,与我同坐便是了。兄弟之间,同座情谊也为佳话。”
于凛凛:“……”我倒是无所谓,不过兄逮你确定你这票尽天下妹子的名声在今天过后,不会变成死基佬或者死断袖之类的么。
王怜花似乎完全没这顾忌,或者他就是仗着易容术反正也找不到他真脸,一直走邪魅狷狂的嚣张路线,恣意人生也不顾忌。得吧,人家都不介意,他介意个什么劲,一旦换上男装完全就以男性思维思考的于凛凛压根也没觉得吃亏,真就大大方方地与王怜花坐在了一张凳子上。王怜花的名气却也当真大——于凛凛估摸着可能还是残暴的名气居大头?就算真有人略嫌惊异地看过来,也只敢停留个一秒就移开,好像多看几眼,出门就会被灭口似的。
明明王怜花易容成的这张脸看着嫩生生的,一点威胁力都没有,他名声传播之广倒是令于凛凛有些吃惊,这些人明显就是都认识他,给他面子才这样的。
之前她买下白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