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上,都已冒出了袅袅的炊烟,原来已经是薄暮时分了。
扔掉了手中最后一个石块,“无法摆脱,就要面对。”她心情复杂地喃喃自语着,欲起身回去,猛然间,眼睛的余光略过,却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坨什么东西晃得她眼睛疼,心中一惊,赶紧起身再定睛仔细一看,脚跟竟有些站不稳,而差点摔了个大跟头。
因为她眼前看到的不是别的,而是个人!
准确的说,是个身体一半泡在水里,一半俯在岸边的人,而晃她眼睛的东西正是此人身上所戴的饰物。
“我的妈呀!”看清之后,沈七七惊得一脸惨白,连连倒退数步。虽然迄今为止,她已经活了两辈子,但是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还是第一次经历,自不是一般的手足无措……
本能反应,双手罩腮,张大嘴巴便喊:“救,救,救命啊!有人落水了。”不知道是由于紧张,还是被沈继先那厮传染了,她竟然也结巴了起来。
“快,快来人,有人落水了……”
因为河边离村子还有一段距离,而且这个时间田里耕种的人们也都回到了家里,所以尽管她在声嘶力竭地喊,可四下环顾,并不得见一个人;安静得只有蛐蛐在叫。
上前去看个究竟吧,她确实有些胆怯,可弃之不管,她又良心不忍。若跑到村中再喊人来,一来一回至少要二十分钟,恐怕会错过最佳的救人时间。
“怎么办?怎么办?”沈七七在河岸边焦急的来回踱着步子,心中也不免衡量着:不管是现代,还是这里,做善事总是没错的吧,何况自己现在是重获新生,更应该多结善缘才是,即使救不活他,那自己也算落个心安理得吧。
挣扎之后,终是良心战胜恐惧,她开始壮着胆子刻不容缓的向那个人靠近,如果他还没死,那么争取时间就是争取生命,脚下没停,嘴里还不停的唤着:“喂?听得到我说话吗?喂?你还有感觉吗?喂?你怎么样?”
三步并成两步的跑到落水人身边后,喊了他几次依旧无果,只好伸手去摇动此人,抓着他的一侧肩膀用力的晃了几下,可他依旧无动于衷。沈七七无法,只好搬动他的脖颈,将面部歪向一侧,然后伸出颤抖的手指去拭探那个人的鼻息,所触之处,还有微微的热流,不仅心中一喜,“还有呼吸!”
正文 第九节:偶遇
顿时,所有的恐惧一扫而空,理智告诉她,怕是没用的,救人才是首要的。
于是使出全身力气,双手架着此人手臂欲将他拖上河岸,但是这人也太重了,看上去个头足有一米八十多,而且身形魁梧,所以她费了好大的劲,只是勉强将此人拖离了水面。再跑到此人身体的一侧,双手抓住侧身的衣服,猛一用劲,“嘶……”衣服已被她扯烂,管不了那么多了,衣服烂了就抓肉,而且直接将他翻了个四仰八叉,嘴里还吭吭哧哧的叨叨着,“遇到本姑娘算你幸运,谁叫我是心善之人呢,虽然我不识得水性,但当年却参加过如何救落水之人的演习……”
不过演习归演习,那只是她在学校时参加的一次公益活动,要说真刀真枪的上战场,她这还是第一次。
沈七七将这个仰面朝天的人急急的扫了一眼,面部沾了不少的泥污,看不清长相,但似乎有一种很面熟的感觉,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只见他青蓝色的长袍上面也沾满了泥水和草叶,但不难看出这是一件质地和做工都极其考察的衣服,还有那靴子,那饰物,一切都说明这是一个富贵人家的男子。
而她更关注的是此人的口鼻有没有被异物塞住,拨开他散落在脸上的头发;仔仔细细地检查口鼻之后,不由得拍拍胸脯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口鼻之内都没有异物,还有的救,很可能只是暂时的昏迷。”
“喂?你醒醒?”沈七七伸手轻拍男子那沾满泥污的脸。
没反应。
再用劲一些,还是没反应。
“啪!”一个大巴掌扇了上去,心想这下该醒了吧。
丫的,居然还无动于衷,难道还想本姑娘给你做人工呼吸不成?
不成不成,沈七七马上在脑海里把这个想法否了,这个世界的清白,可就是一个姑娘家的性命,估计是看一下脚丫子都要以身相许的那种;何况是人工呼吸这种间接的吻。
看来只好用出杀手锏了。
迅速的找来一块硬板,垫在此人背部,头放低后仰,再跑到他身体的一侧,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进行胸外心脏按摩,一边按还一边念叨着:“遇到本姑娘,算你幸运,不然这么大的河水,你早死翘翘了……”
“一,二,嘿哟……”
“一,二,加油……”
经过十几分钟的“嘿哟”之后,沈七七的额头已渗出细细的汗珠,双手也开始发软,力道变得越来越轻,但是这人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心中不免开始疑惑,难道是自己判断有误,或许是这个人已经没救了,如若真的没救了,那这人的尸体可怎么办?刚才将他拖上河岸边,已经费了她九牛二虎之力了,如若真的救不活,再将他埋了,那不是要了自己的小命了。
大夏天的,沈七七忍不住一激灵,越想越着急,也许危急关头,人的潜能真的是无限的,突然间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手上的劲道突然加重了许多,而就在这时,落水之人终于一声咳嗽后,自口中涌出一大口污水……
“喂!你终于醒了!”沈七七如释重负,抬手擦着额头的汗水。
眼见此人缓缓睁开双眼,并费力的大口呼吸着,沈七七双手一摊,翻着白眼,跌坐在河岸上,心想这真是一件累人的差事,不过幸好他醒了,自己也算功德一件,不枉重生一回,小小的成就感,在胸中澎湃着。
待此人呼呼哧哧的喘够了,才双臂支着半撑的身体,抬头诧异的看着沈七七,虚弱的问道,“我,我这是在哪?这里是什么地方?”
沈七七又扯袖拭了拭额头的汗珠后瞄了他一眼,不由得皱着眉头叹了口气。瞧他这样子还真是糟糕,满身满脸都是脏脏的泥水,头发也零乱的要命,幸好现在只是黄昏,如若是深夜还以为从河里爬上来一只水鬼呢。
“这,这是什么地方?”他轻轻移动一下身体,见她不答,又继续追问着。
沈七七白了他一眼,懒懒的说:“放心,这里不是阎王殿。”说罢拍拍手上的尘土,起身又抖了抖沾满草叶的裙子,就打算回去了,不然娘和小宝,包括那个怕她逃跑的便宜爹,肯定要四处找她了,于是轻声对此人言道:“天色不早了,你就着河水洗洗脸,赶紧回家吧。”说罢转身欲走,但是刚走两步,她又停下脚步回身严厉的说道:“不识水性,就不要到河边乱跑,否则见了阎王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亏不亏?”
“姑娘请留步!”见她欲走,他赶紧出声挽留,可见力气已经有所恢复的他,声音中透着浑厚,正如他的身材一般健硕。
沈七七闻声驻足歪头看他,“还有何事?”
“请问姑娘这是什么地方?”虽然看上去他还是很虚弱,但仍旧显得彬彬有礼。
“河西村啊?难道你不是本地人?”说完此话,沈七七忽然觉得自己真是一头猪,如果他是本地人,自是不会这么问了,况且看他这行头,打扮,虽然脏乱但也看得出,十足是个生在富贵人家的人,这河西村又怎会有穿戴打扮如此考究的富贵人家呢,想必他是从上游落水,而飘至于此吧。
男人正色言道:“不,我不是本地人,我的家在京城。”说罢他便移到河边低头去洗脸。
沈七七点点头,“京城啊,我想也是吧,你肯定是从上面飘下来的。”想到京城,她又有些心情复杂,明日牙婆也要带自己去京城了,其实河西村离京城并不远,它只是京城外围的一个小村庄,但是世世代代住在这里的人们,最远也就去过附近的镇子上,村里只有那么几个少数见过世面的,才去过京城。
男子洗好脸,顺便又绑了一下零乱的头发后,才用力点头,“姑娘说的是,我正是从上游飘下来的,”随后他又抛出一丝苦笑,“从京城飘到河西村,我居然还活着,看来阎王爷还不想收我。”
当然,沈七七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待她拉回思绪再抬眼看男子时,不由得瞪大眼睛尖叫出声,“大伟?”
男子一愣,“你说什么?”
沈七七使劲地眨了眨眼睛,再仔细将此人从头到脚看了个清楚,眼神也一点点的,由刚才的惊讶,兴奋,演变到现在的丝丝失落。
怪不得刚才看他的时候觉得眼熟,他居然和杜大伟这么神似,但是她可以肯定,他并不是杜大伟,只是真的有若多个相似之处。
不由得在心里暗骂自己没出息,杜大伟都已经抛下她,并且带着另外一个女人远走异国了,对于这样的负心汉,难道自己还会想他吗?
“不想,不想!”沈七七拼命地摇头,可是,在她的心里,真的无法放下那五年的感情……
“姑娘,你怎么了?”男子将衣服头发统统整理妥当之后,愣在那里瞧着满脸纠结的沈七七。
闻听呼喊,沈七七再次将目光移回男子身上,又顿觉眼前一亮,但这次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像杜大伟。
而是刷洗过后还真是不一样了,仔细看来,此人皮肤虽然有些黝黑,但是看上去非常健康,粗重的眉毛下面躺着一双甚是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眉眼鼻唇都在位置上,不偏不倚,没有哪个出来破坏秩序,排斥异己。真是眉色如墨,状如飞翼,鼻梁英挺却不突兀,双唇适中,色泽甚好,一看就是脾胃调和,心肾健康之相。
不是沈七七发花痴,这样的男子让人见了确实有些赏心悦目之感。虽然和杜大伟极为相似,但似乎比他更具有男人的线条感,更多了几分刚毅。特别是他那健硕的身材,宽厚的肩膀,给人一种乘坐飞机安全落地之感,甚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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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节:庄严
沈七七表情复杂地看着眼前这位酷似于初恋情人的陌生男子,心底真似打翻了五味瓶一般复杂,激动,委屈,怨恨,种种情绪在她心里互相掺杂搅拌着……
甚至错觉之间,她真的就以为他是杜大伟,突然有种想扯过他的衣领高声质问他为何抛下自己,又有着想趴在他的肩膀泪雨滂沱,诉说离别之苦的冲动。
可是冷静下来之后,她也知道他并不是杜大伟,只是两个人极为相似而已,心底又不免有着丝丝缕缕的失落之感。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她才会对眼前的男子即有着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又有着初次相遇的陌生感,搞得她心底极为复杂,说不清楚原由,理不清楚头绪。
这时,男子双手抱拳,向前一步,和沈七七微笑以对,“在下名为庄严,请问姑娘芳名,姑娘救命之恩庄严感激不尽,还望日后有所报答。”
沈七七这才缓过神来,大大咧咧的一挥手:“报答就不用了,只是你的名字倒是挺有特点?”
“特点?”庄严有些愣神,还真没有人说过他的名字有特点。
沈七七不语,只是笑着点头。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姑娘施我于救命之恩,庄严自当时时挂记心中。还望姑娘如实相告,姑娘芳名,家住何处?”
对于庄严不依不饶的刨根问底,沈七七有些不耐烦地翻了白眼,心想:这古代人还真是墨迹,如若不告诉他,想必他也会穷追不舍的问下去吧,何况告诉他貌似也无妨。
于是便也就毫无防备地脱口而出:“我叫沈七七,至于家住何处吗?”她抬了抬下巴,眼望远处的茅草屋言道:“就是那里了,那里就是我家。”
庄严顺着沈七七的眼神望了望,言道:“庄严感激姑娘如实相告,沈七七是吗?这名字真好听。”之后又灿烂一笑,露出一排整齐又洁白的牙齿。
“是吗?”沈七七皮笑肉不笑的应付着,心想这名字也好听,简直土得掉渣。
“敢问姑娘可有识字,读书?”
沈七七点头:“识得一些。”
庄严脸上再次露出悦色,“七七姑娘既有读书,那么可否为庄严解一心中迷惑?”
“我?”沈七七手指自己的脸颊,眼珠飞快的转了转。
庄严坚定地点点头:“正是姑娘。”
“哦,那好吧,你说来听听。”沈七七随意地答着。
庄严双手抱拳诚恳言道:“今日家父曾问在下一题,题目便是,乱世之中,如何才可称作顶天立地之男儿。那么敢问姑娘,在姑娘眼中如何才是顶天立地之男儿?”
沈七七眼珠一转,毫不思索的便答:“所谓顶天立地之男儿,其实无需做出什么惊涛骇浪之事,在我眼中,只需他正直,善良,脚踏实地。”
“好!”庄严一拍大腿,表情略显激动。“七七姑娘所说正是我意。那敢问姑娘,又如何在这乱世中做到正直?世间之事,对对错错难以分清,又何为正直?”
沈七七听罢戒备地瞅了庄严一眼,“我说庄公子,这天下大事,由我这小女子言论不太好吧?”
庄严则满脸诚恳,彬彬有礼:“姑娘旦说无妨,庄严自当洗耳恭听。”
沈七七弯腰随手拾起一根河边的野草,放在手里犹豫着,再抬头看庄严时,只见他一脸的期待,便也没忍心驳了他,便含笑答道:“正直即为修身,那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列在第一位,视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根深蒂固,方能枝繁叶茂,七七觉得正直是一种风骨,如同山崖苍松,冬里腊梅,干风急雪处方显出风标高峻,天地之间诱惑太多,四方风雨也太多,站直了委实不易,正因如此才显特别珍贵。”
庄严听罢沈七七一翻话,先是有些发愣,似是很难相信这一翻说辞是从一个农家女子的口中说出来的,但很快,他又难掩心中的激动,似有一腔热血正在心中澎湃,忍不住高声言道:“七七姑娘说得太好了!今日真是大开眼界,也让庄严有所顿悟,有的人看上去伟岸,但与之相处却觉得其矮小猥琐;有的人很是平凡,但却能在平淡如行云流水中领略到他的山高水深。庄严平日深居京城之内,自以为接触之人都是人上之人,没想到今日一见七七姑娘你,让我领略到了另一翻风景。着实想不到,这河西村一小小的农家,竟有这般才貌双全之女子……”
沈七七也愣了,因为他只是忽悠着玩呢,就当无聊解决了,而且这些话也并不是出自她的原创,记不得曾经在哪本书上看过了,只是经过她略微的修改罢了。实在没有想到,自己随便这么一忽悠,他居然也能拍手叫绝,不免有几分脸红,“庄公子,你真是抬举小女子了,本是小女子有感而发,不妥之处还望公子见谅。”
说到这里沈七七不由得在心里小小的鄙视了自己一下,“丫的,活了两辈子了,爱吹牛的毛病还是没改……”不由得脸更红了几分……
庄严望着眼前这位纯净得几乎不染一丝纤尘的农家女儿,肌肤胜雪,唇红齿白,尤其是那一双黑亮的眸子,如夜空中的星斗,份外的透彻清亮,还有脸颊上那一抹伴着夕阳的绯红,简直美的叫人眩晕。
而且最让他意外的是,茅草屋内养大的农家女,也会有这般才情,不但外表出众,举止优雅,甚至还能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