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最让他意外的是,茅草屋内养大的农家女,也会有这般才情,不但外表出众,举止优雅,甚至还能出口成章,通明懂理。想他久居京城,自小到大接触之人皆为名门望族,不是官宦之家就是显贵之地,甚至和皇宫内的公主们也甚是熟悉,纵然她们再精致,再有大家之风,却没有任何一个女子能给他这般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
此刻,他的内心有着莫名的悸动,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感觉仿佛尚未出土的冬笋,柔柔嫩嫩的在他的心里慢慢的滋生;又像一阵清风掠过平静的湖面,激起了无数层涟漪……
这感觉让庄严的心头一阵发瓷,甚至呼吸也有些急促,而周围一片宁静,只有眼前的人儿背着夕阳的光芒,静静地站在那里,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此情此景,几乎美成了一副水墨画。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开始不知所措,额头也泌出了星星点点的汗珠……
但是,忽又觉得非常的可笑,想他一个名门之后,父亲是当朝赫赫有名的威武大将军,自己也是曾立下赫赫战功的风云人物,官居要职,什么人什么场面没有见过,今天面对一个小丫头怎会如此紧张。
“七,七七姑娘……”庄严努力的寻找着话题,但是一张嘴便有些结巴。
沈七七眨眨眼睛,撇嘴言道:“庄公子,你这是怎么了?身子不舒服吗?虽然正值盛夏,但河水也是凉的,看你的衣服还在滴水呢……”
其实紧张得何止是庄严,沈七七更是如此,只因他和杜大伟的外貌过于相像,以至于她总是在二者之间徘徊,难以分得清楚,所以这种如梦如幻的感觉,更是让她紧张不已。
庄严尴尬至极:“没,我,我好的很。”理智告诉他,盯着一个女子看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但是关于沈七七的一切又似一块磁铁一般将他的目光深深吸引,使他的目光想移开万分艰难。
“哦。”沈七七似是也感觉到了这种尴尬气氛,刚一抬头就迎上了庄严炽热的目光,内心一阵翻腾,双颊顿时被夕阳染红。
正文 第十一节:玉佩
沈七七在庄严炽热的目光中,用力地将仅有的理智拉回脑海,尽管他和杜大伟十分相像,但他并不是,他只是一个陌生男子,所以她不能在二者之间举棋不定。
她现在应该想的是,该如何处理这个不速之客,太阳马上落山,丢下他不管独自回家,貌似有些不厚道。俗话说:‘帮人帮到底,救人救个活,’可带他回去,那一间半的茅草屋内,也确实没有容他的位置……
正在两人各怀心事,意犹未尽的“天马行空”之时,上游突然传来了一阵阵的人马叫嚣声,两人的思绪同时被打断,都不仅一愣,相互对视一眼后,又同时寻着声源望去;只见上游有大批的人马向他们的方向涌了过来,吵杂声不绝于耳。
庄严再回头时,意味深长的看了沈七七一眼,言道:“可能是寻我的人来了。”眼中却充盈着不舍。
而沈七七听得此话,却突然一身轻松,心里担心的问题已解决,自是高兴,脸上已笑成一朵盛开的玫瑰花,赶紧会意点头,“那庄公子快回去吧,免得家人担心了。”
庄严又转头看了眼远处的茅草屋,略带不安的问道,“你家确实住在那里吗?”
沈七七嘴巴一咧,笑出声音,“何故我还骗庄公子不成?”
“那就好,那就好。”庄严再次望了一眼那个茅草屋,将它的位置深深的记在了心里。“七七姑娘,我可以再来找你吗?”
沈七七一愣,没有答话。
庄严却一脸正色地继续说道:“七七姑娘,我今年二十有四,家中独子,但却至今未娶,?辈世代当朝为官,我现也在朝中任职。”不待沈七七答话,又继续快言说道,“我父亲官位显赫,我也官居要职,身旁自是不缺少大家闺秀的亲睐,但你知道我为什么至今未娶吗?”
由于庄严语速之快,沈七七根本来不及插话,只能摇摇头。
“因为我一直在寻觅一个能让我砰然心动的姑娘,我一直相信有这么一位姑娘在某个角落等着我,所以我一直在寻找。”庄严有些激动。
听到这里沈七七的双眼不由得雾蒙蒙的一片,心想:他多么像几年前的杜大伟啊,相信爱情的美好,并愿意为理想中的爱情等待和坚守。可是后来为什么一切都变了呢?
“七七姑娘……”
在沈七七愣神之际,庄严居然激动得抓上她的手,“七七姑娘,我觉得我今天找到了让我砰然心动的姑娘,这一刻我觉得我多年的等待是值得的……”
“啊!”沈七七的双手被紧握,一时间不知做何反应,两人呆呆地愣在原地……
直到闻听马蹄声已踏足耳边,沈七七才猛地抽出双手,向后退开一步,面色绯红地与庄严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这时上游的人马已经赶到二人眼前,准确的说应该是一支军队,装备精良,人高马大。领头的人见到庄严后,便急忙下马小跑过来,先是看了一眼沈七七,似有一些戒备之心,但也没有多说什么,而后面向庄严直接“扑腾”单膝跪地,低头言到:“末将来迟,请公子责罚。”
此人身形同样高大魁梧,声音铿锵有力,身着一身青色铠甲,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沈七七自是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心想:这庄公子莫非真如他自己所说,是什么将门之后,居然如此劳师动众,而且来人看来也是官居要职,居然还要向他下跪,所以他的身份就更加的不简单了,莫非自己还真救了一个大人物?
而这时,庄严并没有让下跪之人起身,而是上前便问:“靳大人,你身上可有带银子?”
被称作靳大人的人先是一愣,接着马上反应过来,赶紧伸手入怀,只见他在怀中摸索了一阵后,又抬眼看了看庄严,才犹豫着把手从怀中抽离,带着满是歉意的声音低声言道,“公子,末将出门时走的匆忙,并未有银子带在身上,”没给庄严还话的时间,后又急匆匆的补了一句,“公子,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赶紧回去,老爷和夫人担心您的安全;此时正在家中焦急的等着呢。”
庄严没有理会他的话语,而是转身从自己的腰间摘下了那块价值连城的玲珑玉佩,直接送到了沈七七的手里,这下愣的不仅是靳大人了,还有沈七七。
靳大人直勾勾地瞅着庄严将玉佩塞给了沈七七,赶紧言道:“公子,那玉佩可是,可是……”
庄严瞟他一眼,淡定言道:“休得多言,我自有主张。”
靳大人吞了吞口水,只好将后面的话硬生生的吞回了肚子,可眼睛始终没有离开那块玉佩,生怕一眨眼,玉佩会不翼而飞一样。
而沈七七看着手中的东西,一时竟也目瞪口呆,先不说这玉佩有多么的值钱,就说这成色,这雕工,这图案,都可称为上品中的上品,虽说现在的她只是一个农家女,但是在现代的时候,怎么着她也算是个富二代,从小过着衣食不愁的生活,老爸又是一位古董爱好者,所以玉她自然是见过的,但是这等极品的美玉,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庄公子,这……”沈七七看着手里的东西,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庄严嘴角含笑;彬彬有礼:“这玉佩赠你随身携带,但是千万不能转卖或当掉,否则会给我惹来祸事知道吗?即使再缺银子用也不行,因为这关系到我全家的性命。”
沈七七猛地抬头,诧异的望着庄严:“你,你怎么知道我急需用银子?”
庄严挑眉:“七七姑娘,看你的谈吐学问,并非是一个种田人家的女儿,如若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也不会住那么简陋的草屋,还穿着带补丁的衣服,所以我想你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难处对吗?”
沈七七脸一红,说话也有些支支吾吾,“我,我确实是种田人家的女儿,只是读了几天书,识得一些字,我想庄公子是误会了……”
这时一旁的靳大人又在催促庄严赶紧上马了,并且已命人将马匹牵了过来,庄严无奈瞪了靳大人一眼,也只好翻身上了马,动作干净利落。
沈七七手握玉佩一时间思潮翻滚,这丫的送我这么值钱的玉佩,却不让我把它换成钱用,那送我又有何用?挂在腰间显摆?衣服都已经穿得这么惨了,还能有这么值钱的玉佩,在别人眼里恐怕也是个山寨货吧。
如果可以换钱,或许尚可解决便宜爹将她卖身的燃眉之急,可是既然不可以,那她留着玉佩又有何用,看起来这玉佩是庄严十分珍爱之物,放在自己身上万一磕了碰了碎裂了,岂不是更麻烦。
沈七七低头用手指在玉佩光滑的表面上摸索了两下,抬头正对上庄严不舍的目光,只见他拱手示礼,“七七姑娘,庄严这就告辞了,我们后会有期!”
“等等。”沈七七上前一步,抬手果断地将玉佩塞进了他扯着缰绳的手里,灿烂一笑:“君子不夺人所爱,玉佩还给庄公子,一路走好,有缘再见。”
沈七七略一欠身,闪出路来,以示庄严可以走了。
庄严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沈七七,又看了看手中的玉佩,稍加犹豫后,马上爽朗一笑,“七七真是一位心净无尘,又懂事明理的姑娘,那好吧,玉佩我就先收回,姑娘多保重,庄严告辞,不过不是有缘再见,而是后会一定有期。”
沈七七站在一侧含笑而不答。
庄严骑在马背之上俯视着沈七七,不由得眉头一挑,笑言道:“敢问七七姑娘,可否赠我一件你的心爱之物?”
沈七七一愣,抬头瞅着庄严,结巴道:“我,我,我好像没什么心爱之物可以赠于庄公子。”
庄严嘴角一咧,指了指沈七七腰间那个已经破旧得掉了色的香囊,“就它吧。”
“啊!”沈七七低头看向腰间,还不待反应过来,庄严已经斜身将香囊握在手里,并且轻轻一扯抽了去。
而后微微一笑,没有言语。接着双腿一夹,马蹄声伴着尘土一路离沈七七远走。
而尾随其后的靳大人也回头若有所思的望了一眼沈七七后,才又策马扬鞭随庄严而去。
此时,虽然夕阳只剩下了最后一束光芒,但还用尽全力的带给大地一线光亮。沈七七望着眼前这一切,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人生不也应该如此吗?只要还拥有一丝希望,就应该用尽全力的去生活。
正文 第十二节:家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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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七七站在原地,看见庄严一边策马扬鞭,一边时不时的回头张望着自己。不由得在内心感叹着人的际遇真是很微妙,一路上会路过很多风景,遇见很多人,在某个路口相遇,又在某个路口分开,有谁是自己遇到了,然后此生不分开的吗?
终于,庄严一行众人的队伍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视线里。沈七七才伴着即将落幕的夕阳缓步走回家,此时,母亲沈张氏和父亲沈继先早已在大门口守候,沈张氏挂着一脸病容,扶着大门柱子,正焦急地四处张望,搜寻着沈七七的身影。
而沈继先则双手背后,满脸忧虑,急不可奈地来回踱着步子,口中还念念有词,“已经这么晚了,七七这孩子跑到哪里去了,莫不是扔下我们不管,一个人走了吧?”
“我看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把我们扔下不管,一个人逍遥快活去了。”沈大宝倚在院中的长椅上悠闲地翘着二郎腿,嘴里啃着沈小宝在山上采摘回来的山梨。
“都给我住口,七七不是这样的孩子。”沈张氏瞪着眼前这对不争气的父子二人,又继续在门口左右环顾,正想吩咐沈大宝出去找找时,只见沈七七提着裙子缓步走了过来。
“七七,七七……你这是去哪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害得娘好一阵担心。”沈张氏快步迎了上去,扯住沈七七的衣袖,沈继先也快步跟了上来伸手扶住弱不经风的沈张氏。
沈七七没有搭理沈继先,而是转头对沈张氏露出了笑脸:“娘,没事,我就是在河边坐了一会儿,一时忘了时辰,别着急了,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
“嗯,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沈张氏重重点着头,母女二人相互搀扶着走回了小院,留下了被干巴巴晒在了身后的沈继先。
母女二人进了小院后,沈张氏便张罗着开饭。由于小宝今天没有猎到任何猎物,所以晚饭依旧是粗面干粮加水煮白萝卜,白萝卜是小宝在山上挖的,粗面是沈张氏用家里仅有的一张狐狸皮到集市上换的。
“又是吃这些,一点油星都没有。”沈大宝满脸不悦地扔掉了手里的山梨,瞪眼看着桌上的饭菜,极不情愿地拿起了筷子,一副很难以下咽的样子。
“不吃这些吃什么,你又不出去赚,吃完这顿还不知道下顿吃什么呢。”沈张氏一边说一边将自己那一份干粮放到了沈小宝的碗里,末了还干咳了几声。
沈七七见状,急忙把自己那一份干粮放到了沈张氏的碗里,“娘,你吃我的,本来身子就病着,再不吃点经饿的东西,哪里捱得住。”
“娘不饿,你吃。”沈张氏又将干粮放回了沈七七的碗里。
“不,娘吃。”沈七七坚持着。
沈张氏说不过沈七七,只好将干粮收下,但只掰了一小块吃,剩余的大部分也给了沈小宝。
沈大宝无奈地抓起碗里那一块硬梆梆的干粮,在手里掂量着,“娘,我这两天不是一直在找用工的地方吗?你总得容空让我去找啊,再说这硬得像石头一样的粗粮真是没法吃,您就买点细粮吧。”
“我也知道细粮好吃,银子呢?有银子买吗?”沈张氏瞪着他,又接着说道,“去年家里的田地产的粮食,都被你爹拿去输了,现在这青黄不接的,又没有银子,你叫我去哪找细粮给你们吃。”
“前几日李牙婆来咱家买七七的时候,临走时不是留下二两定钱吗?你怎么不用来买点细粮?”沈大宝嚷嚷着,却不想其它三个人一听这话,统统将目光落在了沈七七身上。
只见沈七七夹了几口白萝卜吃,然后毫不避讳地抬头说道:“娘,家里没钱买粮,李牙婆留下的那二两银子就先花着吧,你不花我这死契也是卖定了,因为我们根本还不起人家四两。”
顿时沈张氏心如刀割,强忍着抹了抹眼泪,只是低头嗯了一声,便没有再说什么了。
沈七七放下筷子,优雅地抬头,平静地说道:“那天我说开会,结果闹腾一晚上也没开成,趁着你们都在,就现在开吧。”
“对,开会,开会。都别吃了,听七七开会。”沈继先见转移话题,赶紧识相地放下碗筷,像个小学生一样规规矩矩地坐在一旁,等待着沈七七下面的发言。
沈小宝虽然也放下了筷子,但左手仍然拿着他心爱的干粮,一点一点的啃着。
而沈大宝则直接将筷子往桌子上一丢,心想这么难以下咽的饭菜不吃也罢。
沈七七见几个人还算配合,便不紧不慢地发了言:“明天李牙婆就来把我带走了,我这一走也不知道何年何月能再见到你们,所以我想把该交待的事情交待一下。”
“七七……”沈张氏更加哽咽了,但是又怕沈七七看见难过,偷偷将头转到一边抹着眼泪。
“一共三十两银子,沈大宝伤人的事就要用去十五两,再扣除小宝去学堂,和给娘看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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