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等你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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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等你爱上我-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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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梦】整理
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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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愿等你爱上我
作者:肖起肖落
文案:
我愿等你,无论前世今生,生老病死的等你。
不求相爱相守,只愿你能回头,哪怕只看我一眼。
好想走到你面前
给你说:“我喜欢你!”
但是我不敢,
我怕,
怕你跟我说:“喜欢我的人那么多,你又是谁?”
但是,我最后悔的还是不曾跟你说过那句‘我喜欢你’。
哪怕是你的拒绝,也能让我从这无尽的奢望中走出来。
内容标签:前世今生 末世 灵魂转换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封尘,蒋炎 ┃ 配角:金钱,江晓峰 ┃ 其它:默默守候,主受,强攻



  ☆、我叫封尘 末世的幸存者

      末世的到来,使得一切都变了。亲情、爱情、友情这些上升到一定高度的暂且不谈,仅仅是维持生存都已经很难很难了。到处都是行尸走肉般游走的同类,我常常在想如果在末日到来的那天,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是不是会更轻松一些。比起现在这样东躲西藏,为了一块饼干跟别人勾心斗角,以死相拼。甚至偶尔会羡慕那些丧尸什么都不用想,只用忠于自己的欲望,填饱肚子就行了。更多的时候我的敌人已经不在是那些吃人的死物,而是所谓的末世幸存者了。
  末世已经半年了。我还活着,不得不说这已是奇迹中的奇迹了。早在各种末世小说、丧尸电影泛滥的21世纪,就出现了一部分“生存者”。他们是末世的信众,他们相信在不久的未来必然会出现这类人力难以轻易扭转的危机,他们唯有依靠自己的力量拯救自己。“生存者”们建造自己坚不可摧的密室,囤积一切食物和必需的生活用品,更有甚者甚至网罗了退伍士兵以及各种技术型人才。在末世前这些被普通大众认为杞人忧人、妖言惑众的激进分子,末世后成了名副其实的幸存者,真真正正的未雨绸缪,着实具有先见之明。
  在大多数人惶恐不已,疲于奔命之时。“幸存者”们已经在他们的堡垒之中安排规划未来的生存之道。而我虽然相信可能会有末世的到来,却苦于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没有多余的积蓄去搞那些富人的玩意,只能像大多数人似的,平平凡凡的过着。
  当炎炎夏日出现天狗食日,也就是所谓的日食超过十分钟后,人们由千年不遇的兴奋,变的由奇怪占了上风。当一个小时之后,天仍然是黑的,政府不仅没有丝毫官方解释,反而隐隐能听到路上警车特有的鸣笛声。人们担忧的心愈发难以平复之时,“幸存者”们却在恐惧中有着一丝淡淡的期待。日食一直持续到晚上,当第二天清晨太阳照常升起的时候,大家似乎都松了一口气。一切都像什么都没发生时一样,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仍然去上学去了。只是夏季特有的阵雨像下不完似的,一直都没有停的趋势。
  像这种大家都不爱出门的天气,我也没有出门的必要。我们这个小镇是江南的一个旅游小镇,百分之八十的人都靠着这些游客讨生活。我本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小时候被人贩子抓着到处乞讨,在这里呆了个把月,生意不是很好,挨了一顿打骂后,领头的带着大家准备转到下一个地方。出于求生的本能,趁着火车快要出发的当口,我跳下了车。当时只有七八岁,除了会乞讨啥也不会。在经过一阵吃不饱饿不死的日子后,我开始跟着那些旅行团,除了捡些别人吃剩下的东西吃,就是把那些导游介绍景点的话背下来。等我全部记得之后,我把自己收拾的干净一些,开始给那些自助游的散客当小导游。可能别人觉得我这样的小孩子学着大人的腔调像模像样的介绍景点,很是有些意思,于是找我当导游的人慢慢多了起来。除了没有固定的住处外,吃穿到也不是问题了。
  我的收入增加了,势必会导致某些人的收入减少。在一个我收入颇丰的夜晚,几个当地的私人导游把我堵在巷子里面收拾了一顿。我一点也不怪他们,要是有人抢了我碗里的饭,我想我也会反击。况且他们见我是小孩也没有出手很重,吓走我的成分居多。更何况在那个夜晚,我遇到了封老头,他收留了我。我开始了有了安定的生活。封老头没有亲人,似乎是以前当过兵,立过功,受了伤退伍回来后被政府安排在这镇上一个有名的旅游景点守门。也就是那天他在巡逻的时候发现了挨揍的我。因为我老在这片转,他也不是第一次见我。
  他问我“咋不回家?”
  “没家。”我回。
  “还有亲人没。”
  “有。”
  “要回去找么?”
  “他们把我卖给拐子了,应该不想我回去找。”
  他沉默了一下,问道“愿意跟我走吗?”
  我想了想,马上冬天就到了,我得找个住的地方。要是这老头不好,我可以熬到明年春天再跑。于是便点了点头,跟着他回到了那个景点后门的值班室。
  封老头话不多,但待我算是好的。给我起了名,上了户口,还求了人,帮我插班进了镇上的小学。老头当了半辈子的军人,除了这次用他退伍军人的面子给我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子确定了身份外,一辈子都没求过人。
  上学第一天自我介绍的时候,我说“我叫封尘,开封的封,尘埃的尘。”
  我读书不怎么行,老爷子也不怎么强求。只是乞讨的那几年饥一顿饱一顿,伤了些底子,封老头便要求我跟着他一起早晚锻炼,偶尔教我一些简单的军旅拳。我学了几天便坚持不下去了,老想偷懒。可是不管我躲到哪里,老头总能找到我。在老头的逼迫下我从逃避变成习惯,后来发现在学校我不仅跑的比别人快,力气也比同龄人大。就算遇到那种高年级的大个子,单挑起来我也轻易不会被伤到。于是我变被动为主动,开始积极锻炼,学习军旅拳。在我心里已经把封老头当成电视里面隐世的大侠,我就是他的关门弟子,唯一想的是要学光他的看家本领。封老头对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不许欺负弱小,我这人在乞讨的那几年见惯了人情冷暖,世事无常。早就没有了那种没事找事的心,只要别人不惹到我头上,我一向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除了封老头,我从未把任何人任何事放在心上。


  ☆、竹马竹马 三小无猜

      即使我不太爱搭理人,但因为我“武艺”高强,身边还是有几个好朋友。江晓峰,金钱是唯二跟我从小一直联系到现在的朋友。
  江晓峰小时候是个十分机灵,成绩好,朋友也多的孩子。老师常说他是班上最有可能考上重点大学,最应该成才的人。可是刚上初中那年,他爸因为喝酒开车出了车祸被单位开除,断了收入来源,人也愈发不得志,渐渐开始酗酒起来。他爸天天在家喝酒,有时醉的狠了还要打人。他妈挣钱养家,偶尔还要承受家暴,忍了三年,实在受不了,在江晓峰以县状元的身份考上县重点高中时,跟他爸离了婚。晓峰他爸觉得被他妈甩了丢面子,更是看不得晓峰,即使是在所有邻里乡亲口中人人称赞的好孩子在他爸眼里还是不受待见。他爸一离婚就重新找了个乡下出来打工的小寡妇,没多久就又有了个孩子,更是对晓峰不管不顾,连晓峰住的房间也说是要收拾出来给他未出世的弟弟。他妈没有办法,虽然学校免了第一年的学费,只要晓峰继续拿奖学金,学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生活费和将来上大学的费用必须提前准备,他妈只有把晓峰安排到学校住宿,然后自己去市里打工赚钱给晓峰攒学费,寒假暑假再把晓峰接到她打工租的房子那住。晓峰是懂事的孩子,放假的时候除了帮他妈妈干点活减轻负担,还会给他妈妈那些工友的孩子补习功课。这样那些孩子的父母会在工作的时候给他妈妈一些适当的帮助,他自己也能攒到点零用钱。虽然生活上似乎比跟他那个酒鬼爸爸一起住的时候强了一点,毕竟不用再受他爸时不时的酒疯,也不用看他妈挨打。但也是从那时起晓峰笑的不再那么纯粹,话也少了,除了我和金钱也没什么交心的朋友了。当然成绩还是那么好,性格也好的他在学校还是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同学眼中神一般存在的学霸。
  一般介绍某人的时候都是说他的能耐啊,脾性啥的,但是说到金钱,人人都会说个一两出他爸的丰功伟绩亦或是他爸的风流韵事。他爸名叫金富贵,人也是名副其实的真富贵。九十年代他爸那时还不是现在这般富贵,还在地头上种庄稼,但不知怎的他爸种的庄家总是活不了多少,收成老不好,隔三差五总要金钱爷爷奶奶接济一下。时间长了金钱的那几个叔叔伯伯也有了意见,特不待见他们家。屋漏偏逢连夜雨,九八年发大洪水庄稼全没了,金钱他妈本来生他的时候就亏了身子,一直又没吃啥好的,连天的大雨,他妈生了场大病,没钱治,就这么去了。他爸悲恸不已,丢下五岁大的金钱,地也不种了直接去城里打工去了。祸兮福之所倚,他爸去城里工地搬砖和水泥,慢慢拉起了自己的队伍,干起了包工头。赚了钱,开了房地产公司。在房地产大热的时候捞了一大笔,后来又学别人搞多样化经营。又想着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想让那些以前瞧不起他的那些人看看他现在的辉煌,于是回到镇上借着这好山好水搞起了度假村、农家乐。买了镇上风景好,位置好的几块地皮建起了别墅。中心城区房地产遇冷好多开发商跳楼的时候,他爸靠着这度假村、农家乐不仅没破产还有稳步上升的势头。镇上好几条马路,镇中心好几个大型的商场甚至几个标志性的建筑都有他爸的投资。他爸虽然有钱,玩女人包小蜜也在行,却从不把那些女人当回事。更没有再娶一个。常常念叨着亏欠着金钱他妈,没让她过过一天好日子,念着念着愈发觉得亏欠他妈的都要补在金钱头上。所以金钱上小学的时候几乎是全校最穷的学生,毕业的时候却是老师同学都巴结的对象。
  我上学的时候直接上的二年级,没见过金钱穷的时候。认识他的时候他爸已经是个小包公头了,他吃的用的虽然算不上班上最好的,但是比起我来强的也不是一点两点了。可就是这样他却喜欢粘着我,非要认我做老大跟我学“功夫”也是够莫名其妙了。他常说自己那名字俗气的很,老觉得自己是颗闪闪发光的明珠。于是“金猪”这一外号名动一时,没有任何一个外号能出其右。在金钱持续且强烈的抗议下,最终折中叫他金子。我两一个因为“功夫”好,一个因为有个有钱的爹基本在学校横行无阻。但是由于我们俩老是干些偷东家西瓜摘西家玉米的糟心事,偶尔更是翻墙逃课,导致学习跟不上,作业做不完,于是金钱想方设法勾搭上江晓峰,于是我们的作业就有了“借鉴”的模板。为了保证我们作业的质量,我们把江晓峰纳入麾下,从此他的作业只有我们二人可以借鉴,并且这个好学生受到我们绝对的保护。
  

  ☆、封老头去世 初遇陈姐

      除了初中金钱他爸非把他弄到市里读了一年书,在金钱他爷爷奶奶思孙情切,金钱誓死也要回来,不愿留在市里的一番闹腾下。金钱终于回来同我和江晓峰三方会晤,一直到高中毕业,我们都是在一个学校。后来江晓峰正常发挥考上了帝都一所全国著名的理工大学,学的机械方面的一个专业。金钱他爸给他捐了一大笔钱让他上了本市的一所普通大学,学的是工商管理,倒是为他的未来铺好了路。而我靠着封老头常年的训练,以县长跑冠军的特长生身份上了附近一所体育院校。江晓峰假期忙着打工,金钱忙着发展人脉,而我则忙着照顾封老头。咱仨好久都没同时见了,除了大三那年封老头走的时候,他们都赶回来送了老爷子最后一程。老爷子过了六十之后,年轻的时候落下的病根全部都显出来了,老爷子不愿去医院切这个补那个选择了保守治疗。拖了几年,病也变严重了,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没有医院敢给老爷子做手术了,只能给他止疼续命。我一直觉得老爷子不愿做手术其实就是为了把那笔钱省下来给我上大学。老爷子后来时好时坏,有时候躺在床上动弹不得,有时候又龙精虎猛。于是我办了走读,每天在学校和住处往返照顾他,最后仍然没有留住他。在一个寒冬的清晨,我怎么叫都叫不醒他。呆坐了大半天后,我给金钱和晓峰打了电话,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我都记得不大清楚,只知道他俩夜黑了的时候赶了回来,联系了老爷子的几个好友,招呼了邻里,给老爷子办了一个体面的丧礼。等所有人走后,我们仨吃了顿饭,哭一场,醉一场过后,第二天都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老爷子走后,原来单位分的宿舍就被收回去了。不过还是补给了我一部分钱,再加上老爷子多年的积蓄,足够我上完大学,再找个小地方付个房子的首付了。老爷子节俭多年没什么东西留下,我就留下了当年他给我做的那个弹弓,和自己的一些衣服就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大学毕业后,明明有那么多地方可去,可我却还是回到了这个小镇,在镇中心偏巷子里的位置租了个两层楼的房子,一楼做门面,二楼住。其实也不算做生意,就是带着那些喜欢户外探险的驴友,喜欢攀岩、酷跑的发烧友去周边还没有开发的山里去冒险。门面里也就放些帐篷、绳索、冲锋衣之类的户外用品。
  春夏季忙的时候每天都带队进山,冬天闲的时候可能一两个月没人。不过好歹能维持生活,也算不错了。做了一两年渐渐有了点名气,开始有些市里的单位组织员工进行拓展训练的时候会来找我。金钱也会把他爸公司运功培训的事交给我,还会给我介绍他那些公子哥朋友做我的客户。我带队都忙不过来,更没办法管理一楼的那些户外用品。于是年头的时候我想招个员工负责一楼的那些东西的采买与销售,陈姐就是那个时候来的。原本我是想找个男的,毕竟那些东西需要搬搬扛扛,而且都是男的我进进出出也方便些。但是当陈姐带着陈小刀进门说自己是来应聘的时候,我十分惊讶的问“这是男人的活,你确定你能做?”
  “我做的肯定比你找的其他男人做的好!”陈姐的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仅仅让我感到平静。虽然穿的普普通通,打扮的也很朴实,言行举止跟大部分乡下出来打工的女人差不多。但是陈姐是实打实的漂亮,不是那种整容出来千篇一律的长相,也不是那种用化妆品、服装堆砌出来的惊艳。就是那种踏踏实实,细水长流的美,皮肤没有很白但看起来气色很好,下巴也不是那种戳死人的尖下巴,一张鹅蛋脸看着就让人觉得舒服,除了眼睛大点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就是让人觉得她是个美人。就这样一个三十出头的少妇带着一个五岁的陈小刀到一个各方面都不甚发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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