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中共中央一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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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乔木:中共中央一支笔-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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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处顺便提一笔,关于中共“一大”的代表,毛泽东的批语称“是十二人”,从此中###史专家们便沿用此说。直至最近几年,才终于承认包惠僧亦是中共“一大”代表,承认中共“一大”代表是十三人。
  

头绪繁多的种种兼职(1)
胡乔木那时还有一个兼职,即文化教育委员会秘书长。
  文教委员会直属政务院,统管文化、教育、科学、卫生各部门。文教委员会的主任,由政务院副总理郭沫若兼任。副主任为陆定一,秘书长为胡乔木。
  据林默涵回忆,文教委员会下设一个计划委员会,最初内定林默涵为副主任,已列入名单,只消上报、批准就行了。
  然而,出乎意料,胡乔木反对此议。
  一天,胡乔木跟林默涵一起散步。胡乔木对他直截了当地说:“据传,要安排你当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照我看,你当个委员差不多。你要知道,这个委员会的许多委员,资历比你深,你当副主任不合适……”
  胡乔木这话,当然使林默涵心中颇不舒服,不过他毕竟还是听从了胡乔木的意见。
  不久,计划委员会的正式名单公布了。林默涵一看,跟别的委员一比较,确实觉得自己当副主任不合适,胡乔木的意见是对的,心中的不悦也就很快消失了。
  那时,林默涵的夫人孙秀英,在北京城外工作。她来自延安,照理在中央部委安排个一官半职是不成问题的。当中共中央组织部找她谈话时,她说希望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使许多人感到惊讶。于是,她被分配到北京城外紫竹院幼儿园当领导。那时交通不便,她只能一星期回城一趟。这么一来,林默涵带着十岁的女儿住在城里,生活诸多不便。胡乔木知道了,就把林默涵连同女儿一起接到中南海自己家中住,三餐一起吃。胡乔木还安排林默涵出访苏联,让他开阔眼界,便于今后工作。林默涵深为胡乔木的真诚、热情所感动。
  胡乔木的兼职不少,他受毛泽东委托,还兼管着中共中央翻译工作委员会。
  1951年7月10日,胡乔木给毛泽东写了关于中共中央翻译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报告说,会议讨论了斯大林全集中文版的翻译工作,拟在五年内完成斯大林全集共十六卷的翻译工作。会议也讨论了毛泽东的俄译稿事宜,拟由王稼祥、李立三、张闻天三人(均精熟俄语,又有理论修养)校阅。会议提议组成中共中央翻译工作委员会,由王稼祥负责。然而,王稼祥一再推辞。
  于是,毛泽东在1951年7月13日致函胡乔木,考虑到胡乔木英语不错,要他暂且兼管中共中央翻译委员会的工作。
  乔木同志:
  同意你的各项意见。但委员会的主持人稼祥既不愿担任,就由你暂时担任为好,每月召开一次会,将来再考虑用他人。
  毛泽东7月13日
  胡乔木担任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文字改革工作。
  1953年春,胡乔木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传达了毛泽东对文字改革的一些意见:
  “文字改革工作关系到几万万人,不可操切从事,要继续深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
  “去年拟出的拼音字母,在拼音的方法上虽然简单了,但策划还是太繁,有些比注音字母更难写。拼音文字不必搞成复杂的方块形式,那样的体势不便于书写,尤其不便于速写。汉字就因为笔划方向乱,所以产生了草书,草字就是打破方块体势的。”
  “拼音文字无论如何要简单,要利用原有汉字的简单笔划和草体;笔势基本上要尽量向着一个方向(‘一边倒’),不要复杂;方案要多多征求意见加以改进,必须真正做到简单容易,才能推行。”
  “过去拟出的七百个简体字还不够简。作基本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成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才算得上简化。”
  会议的新闻稿,由胡乔木转毛泽东审阅。毛泽东阅后,作了修改,并于1953年5月22日致函高教部部长、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主任马叙伦:
  马部长:
  此件(引者注:指会议新闻稿)由胡乔木同志从尊处转来,因给一些同志传阅,耽阁(搁)了很多时间,兹特奉还。如要在《中国语文》上发表,请照修改样式为荷!
  

头绪繁多的种种兼职(2)
顺致敬意
  毛泽东1953年5月22日
  胡乔木作为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还要兼顾并主持着###的工作。诸如###、政务院文教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干部配备,也由他主持拟定,于1951年1月15日向毛泽东递送报告。翌日,毛泽东便作了批复:
  乔木同志:
  此件很好,可照此实行。惟赖若愚调总工会为秘书长,陶鲁笳是否能调出待考虑,江青是否适宜做处长也值得再考虑一下。
  毛泽东11月16日
  江青,原本任毛泽东的生活秘书,此时亟想“露峥嵘”,先是担任“电影指导委员会”委员。1951年6至7月,江青率“武训历史调查团”去山东堂邑一带,从调查武训的历史入手,开展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回来后,这个调查团写出了《武训历史调查记》,毛泽东亲自作了修改,于1951年7月11日致函胡乔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卷,403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
  乔木同志:
  此件(引者注:指《武训历史调查记》)请打清样十份,连原稿交江青。排样时,请嘱印厂同志校正清楚。其中有几个表,特别注意校正勿误。
  毛泽东7月11日
  《武训历史调查记》在《人民日报》发表后,江青越发得意,企望着走上政治舞台。不过,由于毛泽东在给胡乔木的信中表示“江青是否适宜做处长也值得再考虑一下”,胡乔木就把原本拟安排江青担任###电影处处长,改为副处长。
  又是文教委员会秘书长,又得顾及文字改革和中共中央翻译工作委员会,还得主持###常务工作,主持新闻总署,人民日报、新华社工作,当然,他最重要的职务还是毛泽东的政治秘书——在那些日子里,胡乔木的工作头绪甚多。即便如此,胡乔木还不断为《人民日报》写社论,诸如:
  《中国人民志愿部队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意义》(1950年11月20日社论):
  《在伟大爱国主义旗帜下巩固我们的伟大祖国》(1951年元旦社论):
  《评朝鲜停战谈判》(1951年8月11日社论);
  《印度缅甸拒绝签订美英对日和约》(1951年8月29日社论);
  《迎接1953年的伟大任务》(1953年元旦社论);
  《苏联共产党的统一和巩固是全世界劳动人民的利益》(1953年7月12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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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起草《宪法》(1)
胡乔木忽地要离开北京。
  1953年12月7日,胡乔木给毛泽东、刘少奇写了请示信:
  “在我即将离开北京并暂时离开宣传部工作的条件下,凯丰同志似有能经常列席中央会议的需要”,“因宣传部负责每天指导宣传工作特别是报纸评论的工作,而仲勋同志现在对宣传部工作过问的可能很少,所以希望中央对此能予以格外的考虑”。
  为此,毛泽东于12月10日在胡乔木的信上,作如下批语——
  刘、周、朱、陈、高、小平、仲勋、尚昆阅,退少奇处理。
  (一)乔木暂离时期,凯丰列席中央会(议)是必要的;(二)文字问题待会谈。
  毛泽东12月10日
  毛泽东批语中提及的“刘、周、朱、陈、高”,指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高岗。前四人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高岗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凯丰当时为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毛泽东批语中提及的“文字问题”,是指由胡乔木起草的关于汉字改革及少数民族文字问题的两个文件。
  胡乔木为什么要离京?他到哪里去了呢?
  这是因为又降重任于他肩上——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2年12月24日,在全国政协常委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提议,以全国政协的名义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议: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条第十款,于1953年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着手起草宪法。全国政协常委会一致通过了周恩来的提议。于是,宪法的起草工作,便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毛泽东亲自挂帅,主持宪法起草工作,出任宪法起草委员会主席。只是1953年因部分省市受灾,政务院发出救灾工作指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推迟至1954年召开,宪法的起草工作也相应推迟。
  宪法是根本###,起草工作也就很慎重。1953年底,中共中央成立了宪法初稿起草小组,着手起草。后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起草小组由八人组成,即陈伯达、胡乔木、董必武、彭真、邓小平、李维汉、张际春、田家英。实际上,真正动笔起草的,在这八人之中,显然是三位“笔杆子”——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均为毛泽东秘书。
  为了避开北京冗杂的事务,便于专心起草宪法,毛泽东带着起草小组于1953年12月24日来到杭州。
  起草小组通过内务部,搜集了许多国家以及中国往昔的种种宪法。胡乔木一时间完全“进入角色”,钻进了宪法堆里,反复钻研着种种宪法,内中有:
  1918年苏俄宪法;
  1936年苏联宪法:
  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等国宪法;
  1946年法国宪法;
  1913年天坛宪法草案(亦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因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起草而得名);
  1923年曹锟宪法;
  1946年蒋介石宪法;
  ……
  胡乔木在《我所知道的田家英》《毛泽东和他的秘书田家英》,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一文中,这么写及在杭州的工作情形:
  “1953年底,毛主席指定陈伯达、田家英和我准备去杭州起草宪法。陈已先拟初稿,听说又要别人参加,改动他的稿子,就已很不高兴。到杭州后,陈告诉家英,他要住在北山高处,表示他不负任何责任。第一次开会讨论,他又对家英发火,认为任何人非经他的许可,不得在主席面前讨论原稿,并且不许向主席说明会中原委。家英对陈的这种专横行为非常愤慨,却无法反抗。此后,每次开会以前,先得向陈做一次汇报。直到罗瑞卿后来(他是一道来的,但以前并没有参加起草宪法的讨论)直截了当地提出某某条应该这样改,某某条应该那样改,陈管不了他,陈独裁的局面也就打破了。陈因为一开始就不愿到杭州来,来了势必改动他的原稿,加上讨论时毛泽东自己也常常当面对陈的草稿提出种种重大的修改意见,所以在整个起草过程中他闷闷不乐,常对家英说:‘我不行啦,要回老家当小学教师啦’,等等。”
  

在杭州起草《宪法》(2)
胡乔木的回忆,透露了陈伯达与他及田家英的矛盾。
  参与过起草《共同纲领》的胡乔木,对于起草宪法已算是有了经验。
  起草工作颇为紧张:1954年2月中旬,起草小组写出了初稿;2月20日,写出二读稿;2月25日,写出三读稿;3月8日,写出四读稿。
  3月12、13、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对四读稿进行讨论、修改,大体上完成了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此后,草案交各方广泛讨论,八千多人提出了五千多条意见。直至1954年9月20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据陈伯达告诉笔者,《宪法》的序言是由胡乔木执笔的。胡乔木也参与了其他部分的起草。
  不过,在紧张地完成了四读稿之后,宪法草案的修改重担压到了田家英肩上。胡乔木离开了起草小组。
  胡乔木又到哪里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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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病倒
胡乔木到苏联去了!
  繁重的工作,使胡乔木又一次病倒。这一回,他的右眼患中心性视网膜炎,先是在北京住院治疗,不久送往苏联,住进了莫斯科克里姆林宫医院。
  在那里,闹了笑话:苏联大夫进病房,嗅到一股臭味。细细找寻,发现胡乔木带来了发出臭味的东西——在玻璃瓶里,装着白色的小方块食物,长着灰绿色的霉斑,臭气冲天。大夫双眉紧皱,把玻璃瓶扔进了废物箱。胡乔木深为惋惜,因为那是他特地从国内带来、喜欢吃的臭豆腐!
  胡乔木病了之后,承受工作重担的田家英也累倒了。虽然田家英比胡乔木小十岁——那时只有三十二岁,累得吐血了。
  对于“秀才”来说,眼疾对工作影响最大,不能看书、看报、看文件,也无法从事写作。不得已,胡乔木只得放下笔杆子,专心休养,又度过了一段“空白期”。
  眼疾日渐康复,胡乔木的笔,重新忙碌起来,帮助周恩来起草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要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1954年9月19日,毛泽东致函胡乔木——
  胡乔木同志:
  此件(引者注:即政府工作报告)看了一遍,有些觉得不妥处作了记号,有些处改了几个字,请你斟酌。
  毛泽东9月19日
  过了几天,由胡乔木写的《为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而斗争的五年》,作为《人民日报》国庆社论,于1954年10月1日发表了。这表明胡乔木已经恢复了正常工作。
  此时,他又多了一项任命:担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当时的秘书长为邓小平。
  他在中南海的住处,曾经从来福堂迁至喜福堂,这时又迁至颐园的一座四合院。从此,他在颐园一住十二年,直至“文化大革命”爆发,他被逐出中南海。
  作为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作为毛泽东的政治秘书,他参与了当时政治生活的种种重大事件。
  他参与了对高岗、饶漱石的批判。1955年3月12日,毛泽东写给他一封信——
  即送胡乔木同志:
  此件你阅后请送恩来同志阅,最好能于今天或明天在政治局会议上通过,今晚或明晚即印发党代表会议参加者。
  毛泽东3月12日
  毛泽东信中提及的“此件”,即邓小平准备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要作的《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
  他也参与了对胡风的批判。
  毛泽东在1955年6月6日致函陆定一、周扬——
  定一、周扬同志:
  社论尚未看。对“第三批材料”的注文,修改了一点,增加了几段。请你们两位,或再邀请别的几位同志,如陈伯达、胡乔木、邓拓、林默涵等,共同商量一下,看是否妥当。
  我以为应当借此机会做一点文章进去。
  毛泽东6月6日
  他还参与了准备提交中共七届六中全会讨论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草案)》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草案)》的修改工作。前者,是由陈伯达起草的。
  1955年9月6日,毛泽东致函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尚昆同志:
  此两件,请于今日上午印好,下午即送在京各中委、候补中委、各副秘书长、农村工作部各副部长和秘书长各一份。并告胡乔木请他研究和主持修改示范章程。
  毛泽东
  9月6日零时半
  

出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1)
胡乔木除了为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文件之外,还曾为周恩来总理起草重要文件。谷羽回忆说:
  给我印象最深的要算他为总理起草1956年召开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的报告。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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