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名字?”伸了帕子过去,闫素素微抬了下下巴,示意了一下那两个字。
男人点点头:“任肖遥,我的全名,你呢?”
“闫素素!”
“怎么会落水的?我看你衣服上有些血迹,被追杀吗?”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衣襟和裙摆处,确实落了些血迹,虽然经过河水的冲刷,却还留有淡淡的粉色痕迹。
想到了那日的刺杀,闫素素心里挂念起季末来,不知道她是否平安。
当然,也惦念着其他人的性命安慰,包括太后的。
“不算是被追杀,算是被误杀。前几日经过官道,看到两队人马在厮杀,一队好像是朝廷的兵马,我躲闪不及,被卷入其中,为了活命,只能跳河求生。那场厮杀,你有所耳闻吗?”
既想问问任肖遥当日的情况,又不便透露自己的身份,闫素素只能将自己设置成了不小心被卷入的局外人。
索性任肖遥也并不生疑,可能是看闫素素并不像那帮死士,也不像是宫里的人吧。
“路过看到了残景,死的人不少,地上满满当当都是尸体,你说的对,一队确实是朝廷的人,护送当今天后去西陵给先帝守陵的,另一队就不得而知了。”任肖遥回忆了一下当日看到的情景,扔了一根木棒到火堆里,复看向闫素素,“但是是晚上,你怎么会在现场?”
闫素素从容一笑,也学着他的样子,丢了木棒去旺火:“进京投奔亲戚去的,本以为官道上应该平安着,所以只带了一个丫鬟,没想到遇到这种事,我那丫鬟也不知道是生是死,待我身体好点,要去查探一下。”
任肖遥点了下头,看了看铁锅里的兔子还剩下一半,对闫素素问道:“不吃了?”
“饱了,谢谢你!”
“谢我什么?救命之恩,还是送食之恩?”
“都有!如果不是蒙你相救,我怕早就曝尸荒野了,如果不是蒙你送食,我也成了饿殍孤魂了。所有,于此于彼,真的很感谢你。”
闫素素诚挚道谢,任肖遥轻轻笑了一声。
然后站起身来,把牛皮水壶系到腰间,跃上洞壁上的“小床”,取了一个包袱下来,放到闫素素身边:“此处距离京城还有不少路程,这包袱你带着,有些盘缠还有一些干粮,够你走到最近的县城,租辆马车进京寻亲了。我还有事,与你方向相反,不能护送你上京了,就此别过,你的身体,记得一定要去医馆治疗,免得落下寒症。”
没想都她才醒过来,他就要走了,听到他说我与你方向相反,闫素素明白了,怕是他要去西边办事,路上遇到了垂死的她,就顺道救了她,并且为她耽搁了两三日的时间。
这是怎样的古道热肠,闫素素甚是感激,忙起身相送:“救命之恩,没齿难忘,若是他日有缘再见,有任何用得到的地方,我必当尽心竭力,万死不辞。”
“有缘再见,后会有期!”任肖遥拱手告别,走到洞口,足下一点,很快就消失在了重重雾霭之中,飘渺若仙,轻灵如风。
闫素素看着他消失的背影,心底的琴弦,忽然被触动了一下,吭的一声,清脆响亮!
相识如风 第九十五章
第九十五章(3049字)
沿着崎岖山路往下,一路风景美好,走的累了,闫素素就随便找块石头坐下小憩,渴了喝点山涧溪水,饿了吃些干粮馍馍,走了一个上午,总算下了山,看到了一个小村庄。
搭了一个农夫的运马草的驴车到县城的时候,天色已经暗透了,舟车劳顿了一日,闫素素已经没有力气继续赶路,于是找了一个小客栈住了下来。
冬夜寒冷,小客栈里并没有铺设地龙,只送上来一个小炭火盆子,幸好房间也不大,一个火盆子的温度,就足够温暖整个房间。
疲倦的放下身上的包袱,闫素素给了小儿一些银两,打发他送一壶黄酒,三碟小菜,一桶热水上来。
如任肖遥所言,她体内积聚了大量的寒气,如果不治疗的话就会落下恶疾,演变成终身无法治愈的寒症,可眼下这附近也没有药房没有医馆,她只能要点暖身驱寒的黄酒自治。
她要的东西,很快就被送了上来,店小二送东西的时候,有些紧张的看一眼楼下,又看了眼闫素素,好心的叮嘱道:“姑娘有什么,就拉房间里的铃铛,我自会上来,切记不要私自出房门。”
看着店小二的神色,闫素素跟着看了一眼一楼大厅,瞥见了几个胡子拉喳,粗犷高大的男人,粗粗一撇,总共有五个,每个都不苟言笑,凶神恶煞的样子,掌柜的亲自伺候着,战战兢兢。
想必店小二以为这些是恶人,所以才好心给闫素素提了个醒儿。
闫素素颔首微微一笑:“知道了,小二哥,谢谢!”
弯唇一笑,迷煞了那店小二,美丽的姑娘也不是没有见过,但是生的这般美丽的,当真是头一遭见到。
虽然这姑娘的衣衫有些破落,但是出尘的气质却完全没有被破败的衣衫所掩盖,甚至因为这一身破衣裳,显得她出处惹人怜爱。
闫素素见他痴痴的看着自己,不由轻笑了一声:“小二哥,我这没事了,你去忙吧!”
店小二这才发现自己盯着客人看了太久,当真是失礼了,憨实的脸,瞬间浮上了一大片红云:“姑娘有事叫我,我下去了!”
“恩!”
挺可爱的一个人,闫素素心里想!
在关上门的时候,她又看了一眼一楼的几个汉子,就在关门的瞬间,猛发现一个汉字的目光,透过门缝,直直的朝她射来。
四目相对,短暂的瞬间后,那汉子面无表情的转回了头,和临座的人聊天,闫素素也关好了房门。
用热水稍事擦洗后,她打开了任肖遥留给她的包袱,里头还有一套他换洗的衣裳,通体雪白,只在袖口处,用浅蓝色的丝线,勾勒着几朵淡雅的兰花。
展开双臂,看看自己身上这身就被水冲,又被枯草枯树勾,已经残破了的装束,闫素素摇头轻笑了一声。
又看了一眼床上的长袍,她考虑了一下,像是在决定什么。
片刻后,只见她素手轻移,至腰间摸上了乳白色的腰带,缓缓解开。
她是打算换上任肖遥的衣服,虽然这衣服与她而言太过宽大了,但是总比身上这身破衣服要好。
太大了,她可以在腰间折一折,然后用腰带系住,袖子可以卷起来,,领口可以拢一拢,收拾一下,应该可以穿的。
外衫已经落下,她又去解里头的长棉衣,棉衣一落下,寒意就侵袭上了她裸露的后背,惹的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她忙一把抓过任肖遥的衣服,就要往身上披挂。
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大力的敲门声。
“谁?”她一面套衣服,一面问下门外。
“开门,我们老大要见你!”门外是一个粗犷的声音,闫素素几乎是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楼下那群粗汉,好看的秀美,不由的微微蹙了一瞬。
“请他稍候!”衣服太长了,闫素素已经在腰间折了好几道,依然拖在地上,她只能又加了几道褶子。
门外粗粗的传来一声催促:“快点。”
随后安静了下来,没了声音。
闫素素并不因为有人在等着见她而加快速度,而是慢条斯理的折好腰上的布料,然后取了腰带,一圈圈的裹在腰上,把那些折起的布料束住。
因为没有人帮忙,她弄了老半天,才算固定住了腰上的褶子,正要出去,房门又被大力的捶搡了一阵,随着敲门声传来的,还有一阵不耐烦的催促:“在做什么,再不出来,我就把这门卸了进去了。——老大,这娘们不会是跳窗跑了吧,要不要兄弟把门给卸了?”
前半句是和闫素素在说,后半句显然是在询问他们的老大。
闫素素原本因为会听到一个更加暴躁的声音,却不想随着空气飘入房内的,会是那么一个老成稳重的声音:“老三,回来坐着,稍安勿躁。”
闫素素虽然不知道这些人的来头,但是她却并不惊惶,甚至因为那个老成稳重的声音,心里更安了几分,这帮人,虽然生的粗野,但是怕应该不全是一帮野人,至少这个老大,应该是个能说话的。
卷好了袖子,闫素素推开了房门,一眼看到一个其貌不扬的大高个站在自己的房门口,身着一袭藏青色的棉袍子,头上戴着一顶御寒的狐毛帽子,脚上的鞋子很是特别,并非一般的靴子,而是一双类似小舟的两头尖鞋。
后头的尖尖比较短,有些下腰弯,前头的尖尖则是则类似女人的尖头皮鞋,只是比尖头皮鞋更要尖锐一些,若是叫这鞋子踢上衣角,估计很有可能残废了。
闫素素的推门而出,让门口的男人楞了好半晌。
她虽然穿了男人的衣衫,头发却并未束成男髻,而是如瀑布一样披散在肩后,长度及腰,乌黑的长发与雪白的衣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却是相得益彰,衬的她如凝脂玉般姣好的肌肤,越发的白皙粉嫩。
不光是老三看傻了眼,一楼其余的几个汉子,在闫素素推门而出的瞬间,均以为是仙女下了凡尘,都目不转睛的看着闫素素,似舍不得放过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唯独一个男人,只顾自己喝酒吃肉,从始至终,都没有抬头看闫素素一样。
闫素素认出来了,这个男人就是方才自己关房门时候,与自己四目相对又面无表情的转开的男子,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他应该是这些人口里的老大了。
“阁下找我有事?”她没有看老三,一双水眸,目标明确,直视吃酒的男子。
男子这才稍稍转过了头,因着胡子实在长的太过茂盛,几乎遮住了他下半张脸孔,是以闫素素只能从他的上半张脸判断他是个三十左右的男人。
“过来坐!”他倒算客气,对闫素素比了比对面的座位。
闫素素也大方,不做姿态,既然人家有心请她吃饭,她也不必娇柔推诿。
莲步款款,走过老三身边,她淡笑一声:“不下去?”
吐气如兰,迷的老三都快醉了,木讷讷的道:“仙女先下。”
大家闻言,哄堂大笑起来,那个沉稳的男子,嘴角也勾了勾,胡子实在太密,看不出他是在笑呢,还是在咀嚼食物。
闫素素也轻笑了一声,回头看向老三:“我不叫仙女,我叫闫素素!”
“好名字,好名字!”老三又傻里巴喝的赞了起来。
闫素素倒起了玩心,转向他:“怎么好了?”
老三愣住,答不上来了,大家又笑,老三挠挠头皮,对着大家瞪了一眼:“笑啥,就是好名字,难道不好吗?”
“好,当然好!”大家都跟着起哄,那喝酒的男子抬了头起来,只淡淡扫了一眼四周,这哄闹声便戛然而止,偌大厅堂,静谧无声,只听到杯盏交错之声,简直比静音符还要灵。
“下来喝两杯——你会喝酒把?”
知道是在问自己,闫素素点了点头:“能喝点。”
“喝热的冷的,白的黄的?”他对她摇摇酒坛子,动作间有些豪气。
“黄的,热的。”白酒太烈,黄酒性温,才适合祛她体内湿寒。
“掌柜的,半斤黄酒,热的!”
他开口,干脆,利落,稳重。
【出来的人很多,大家都记下了,都有联系的!】
相识如风 第九十六章
第九十六章(3017字)
落了座,掌柜的很快就上了酒,原本在同一桌吃饭的大汉们,也自发自的换了桌子,重新叫了酒菜,一边吃喝,一边偷眼瞧这边的情况。
“换衣服了?”对面的男子,上下打量了闫素素一番,问道。
闫素素点点头:“那身衣服破了!”
“为何不换女装?”他又问,语气听上去很平缓,没有太多的情绪。
素手端起了酒杯,小抿一口后,她看向他,轻笑道:“我换不换女装,似乎和阁下没有太大关系吧!”
男人络腮胡子下的嘴唇随着她的笑容,跟着动了一动,想必也是在笑。
“我猜,你没衣服可换,所以只能换这身男装,是吗?”她就不明白了,他为何要这么纠结于自己的衣服问题,不过既然被他看穿了,她也就无所隐瞒。
“是。”
“老二,去车上,把那身衣服拿下来,送给这姑娘。”男人好似就在等闫素素说她缺衣服,一听她回答是,立刻侧过头,对着身边一桌上的一个男子吩咐道。
“可是老大!”那男子面目犹豫之色,比起别的汉子,他稍显小巧,络腮胡子上方的容颜,也比较白净,如今一双眼睛,带着为难之色,并未即可答应。
“不要让我重复第二遍!”稳重威严,不容反抗的声音响起,闫素素目光在老大老二之间转了一回,面目笑意,莞尔一笑。
“无功不受禄,不过是萍水相逢,怎敢要你们的衣服,这身我穿的挺合适,不必了。”
“既是相逢,便是缘分,老二,去!”
这次,那个被叫做老二的人,没敢再犹豫,只是从他慢吞吞挪向门口的脚步来看,他是不情不愿的。
闫素素一下觉得不好意思起来,忙再度推却:“真的不必,若是需要,我自己会置办。”
“仙女,老大送的,你就收下吧,我们老大可是从来不送女孩子东西的,你是第一个。”旁边一桌上,又有人开始起哄。
闻言,闫素素更觉得尴尬起来:“阁下真的不必如此费心。”
“你也不必如此生分,别听他们胡说,我说过了,这送是送个缘分——你要去哪?若是顺道,我可以搭你一程。”男人适时的岔开了话题,不再多给闫素素一个推却的机会。
闫素素知道自己是盛情难却了,只能顺着他的话题回道:“去京城。”
“你方才说你叫闫素素是吗?”他边吃菜,边头也不回的问道,夹菜的动作没有蛮汉的粗野,而是文质彬彬,给人一种很有修养的感觉。
闫素素呷一口黄酒,点点头:“是!”
“看你样子,不像是乡野村姑,倒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据我所知,京城姓闫的大户只有两户,一户是当朝丞相闫芳,另一个是锦绣绸庄的老板闫礼世,闫芳有三女,长女二女芳名都是叠字,你也是叠字……”
“不用推断了,我就是闫丞相的三女闫素素!”眼前的人,看着粗,心却细如针尖,先头是一眼看出她因为没有女装才会穿男装将就,现在居然能准确无误的推断出她的真实身份,当真了得。
与其听他说出他的分析结果,闫素素倒不如自己大方承认了。
“看来我猜的不错!”他似乎心情挺好,给闫素素添了一大筷卤牛肉,招呼道,“尝尝,味道如何!”
方才在客栈的菜单上,闫素素并未看到卤牛肉这道菜,正在奇怪这牛肉是从何而来,被派去取衣服的老二回来了,看到她盘子里的一大块牛肉,眼神里露出了一丝妒恨的神色。
“老大,我们此次出门,并没有带多少卤牛肉,一路上我们兄弟都不舍得吃,都是要孝敬老大你的,你怎么都给了她啊。”
闫素素被那老二说的,刚平息了的不好意思感,又猛的窜了起来,忙把牛肉夹回到空盘里,婉谢道:“既是如此珍贵之物,素素受之不起。”
“老二,你今天嘴巴怎么这么多?老大愿意,你管个屁!还不把衣服送上去!”方才蛮横的砸门的老三,如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