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如今因为玉川公主被虐待一事,愤愤不平,都赞同举兵讨伐天元王朝。
元闵瑞连夜召集了几个大臣,商议了此事,大家得出一致结论,北疆王的病,病的蹊跷,恐是凤狼做了手脚。
凤狼这么做,是因为自己的建议多次被置之不理,地位又遭威胁,所以恼羞成怒,不顾了父子情分。
而北疆境内民众的抗天元王朝之心,怕都是凤狼煽风点火的所致。
这场战,应,便是一场恶战,不应,就会叫北疆看了笑话去。
商议了三日,一个噩耗传来。
护送凤玉川公主回去的五个大臣,在峡谷关统统遇难,虽不知道凶手是谁,但是唯一幸存的武夫说了,是北疆人。
这无非是赤果果的挑衅。
宣战书,他天元王朝接下了。
这几日,满朝上下,朝内朝外,无不围绕着这场战争,展开话题,如火如荼。
闫丞相的意思是,铁骑将军和大将军虽然早年戍守边关,对北疆以及边关地界甚是熟悉,但是终归年事已打了,若是命这两位老将挂帅出征,恐是不妥。
元闵瑞也是这样想的。
皇后那边,自然是举荐自己的弟弟李威威武将军挂帅出征,要晓得,此战若是胜利了,那李威可就有望取代大将军,手掌虎符,若是虎符落了李威的手里,她的皇后之位,也要比现在更是稳上一稳。【不要把皇后的这个李和闫妮妮她们外公家的李混了,不一样的。】
元闵瑞自然也是看透了皇后的心思,若是李威当真有能力,元闵瑞自然也会举贤委任,可这李威,心高气傲,也没有多少的实战经验,如此重任,断不是李威担的起的。自然,他果断的将李威排除在外。
剩下的几个,基本和李威是一个等次,只有骠骑将军战功赫赫,只是现在西行去镇压西部的一支民间起义队伍。
思来想去,众口一致的,居然都是闵王爷——元闵翔。
论经验:元闵翔战功煊赫,没有人能够和他匹敌,而且元闵翔早年征战北疆,对北疆的气候地域人文都是了如指掌。
论实力:元闵翔武功高强,而且领兵布阵又是好手中的好手。
论人心:元闵翔曾经是三军统帅,驻守边关的军士,都是他的老部下,若是他过去统帅众军,那必定是众望所归。
从各个方面来看,元闵翔都是此次战役挂帅的不二人选。
只是,大家也不乏担忧。
“痛失了闵王妃,闵王爷一蹶不振,这次战役非同小可,那凤狼可是狼子野心,若是稍有不慎,可能就会节节败退,闵王爷,真的可以吗?”
“闵王爷连早朝都有两三个月不来上了,听说是日日把自己关在房间中,不停的绘闵王妃的画像,这锄头三两个月不用,就会生锈,闵王爷也三两个月不出来,身子骨,会不会也不如从前了?”
“关键是闵王爷,他愿不愿意,他的脾气甚是古怪,若是他不愿意的,谁都逼不来的。”
“是啊,前段日子,不是不肯陪凤侧妃回去探望北疆王,我猜,要把他从房间里拉出来,这事儿——玄!”
这些话儿,大家都是私下里三五成群的讨论,自然不敢传出去。
十月十三日,出征挂帅大典,就在大家都在议论到底会是谁挂这个总帅的时候,元闵翔身着一袭将军铠甲,面色冷峻的骑着高头大马从九重宫门外步入了大典广场。
原来,真的是闵王爷。
看着闵王爷的神色,倒不如外界传闻的颓靡,只是比之三个月前,略显消瘦了。
这次征战,不是元闵瑞去求他的,而是元闵翔主动接下的。
儿女私情虽重,他却也不能将国家社稷抛诸脑后。
他们元家的江山,容不得任何人挑衅觊觎。
穿上铠甲,佩上宝刀,骑上大马,将对闫素素的相思埋藏在了心底深处,他悄悄的告诉自己:“素素,若是你还活着,就助我大败敌军,若是你已经不在人世了,那么,就在战场上,带我走吧。”
*
云顶山的小屋里,一个身着素色长群的女子,倚靠在窗栏边,看着窗外的一池残荷发呆。
连身后传来的脚步声都不曾听到。
“看什么,看的如此认真?”
知道男人的声音响起,女子才收敛到了目光,转过了头。
“肖遥,你来了。”
“今天晚上,他就出发了。”任肖遥不但来了,还带了元闵翔的消息。
三个月前,使了计把闫素素带到残月那里,因着残月不肯收留闫素素,只肯借其中一间房舍给闫素素,所以他就挑选了云顶山的这处房子,他不知道,这房子里,留了闫素素和元闵翔,最初的回忆。
“哦!”她淡淡应一声,对于任肖遥时不时,有意无意带来的元闵翔的消息,每次的反应,都是极其的冷漠。
“素素!”任肖遥目光深邃的看着她。
“恩?”闫素素应。
“我也要随主子走了。”他道,“此战凶险,可能是有去无回,临走之前,能不能问你要个东西?”
“什么?”闫素素不认为,任肖遥会像元闵瑞一样,不顾她的意愿,为了自己的满足,要她一个吻。
事实也就是如她想的,任肖遥不会做让她为难的事情。
“我能不能,要你一缕秀发,当做平安符。”
这个要求,让闫素素哑然失笑:“平安符,看不出来,你还如此迷信。”
“呵呵,当我迷信吧,不用很多,放在这个荷包里就可以!”一个浅蓝色的绣制着虎纹的的荷包,他居然连荷包都准备好了。
闫素素轻笑,起身走到桌边,捡下了一缕长发:“给你!够吗?”
任肖遥结果,如获至宝:“够!足够了。呵呵,希望你的头发,能给我带来好运。”
“就你去吗?其余三人呢?”
“你是说四公子是其他三个?”任肖遥问道。
“恩!”闫素素理了理头发,将那尖端的发梢,隐入了乌黑的秀发之中。
任肖遥则是便小心的将她的发丝饶在手指上,边回道:“残月回去,杭姚做秘密后盾,供给我们粮草战车,至于星月!”
“星月?”闫素素皱眉,不是蝶谷仙吗?
任肖遥似意识到了自己说错话了,忙改口:“至于蝶谷仙,他……”
“肖遥,不要和我说假话,你一说谎,脸就会变红。”这个特点,是闫素素这几日的相处发现的,只要说话,他的眼神就会飘忽,脸也会变的一片通红。
任肖遥支支吾吾:“我,我没有!”
“他座下的四公子,没有蝶谷仙是吗?”
知道是瞒不住闫素素的,任肖遥也不想对闫素素撒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是,四公子,没有蝶谷仙,其中一个,是星月,你见过的,在碧水山庄。”
上次就看到了星月的身手不凡,不想她居然也是四公子之一,一个女子……
“那蝶谷仙呢?他为什么要骗我说蝶谷仙是四公子之一?”闫素素看着任肖遥的眼睛,仔细的观察着任肖遥脸上的表情。
蝶谷仙的脸,又红了,不想撒谎,却又不能说,他只能道:“我不知道,素素你不要问我,这里是五百两金票,是杭姚让我交给你的,这几月,我们不在京中,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说罢,不等闫素素开口,他逃命似的终身飞出了小屋,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闫素素的眼前。
这个任肖遥,她到底瞒了她什么?
只是人也走了,要问都是问不到了。
此去经年,不知何时再能相见。
这一场恶战,只祈求他们平安无事,包括他。
虽然恨他,但是,为了腹中的孩子,她还是希望他平安无事。
素手抚向有些微微隆起的小腹,谁都不知道,这里头,在失去了一个小生命后,又迎来了第二个心跳。
是造化弄人吗?
第一个孩子,突如其来,完全不在预料之中。
第二个孩子,一举中的,来的让她措手不及。
只是两个孩子却是一样的可怜,第一个死在了他父亲的手中,第二个,注定一出生,就没有父亲。
闫素素永远都忘不了,感觉到这第二个孩子存在的那天,她的震惊,矛盾,和纠结。
她承认,她曾经残忍的想放弃过这个孩子,但是汤药都到了嘴边,想到第一个孩子,她砸了碗,如此,她和元闵翔有什么区别,第一个孩子被他杀了,第二个,难道她还要狠心的自己扼杀掉吗?
矛盾痛苦了一天一夜,最终,她心平气和的,打算把孩子留下来。
只是,她不会告诉孩子其父亲的存在。
虽然知道元闵翔已经明白了他误会了她,并且为此痛苦不堪,但是这种痛苦,如何比得上闫素素当时的心灰意冷,万念俱灰?
有什么痛,比得上被心爱的人,亲手扼杀了属于他们两的孩子更痛的?
她断不可能原谅他,从服下藏红花的那天开始,她和他之间,就没有了永远,只有了永别。
不是天人永别的永别,而是即便见面了,也只是陌路人的永别。
相识如风 第二百二十一章
第二百二十一章(5269字)
任肖遥离开后第十天,闫素素也乔装离开了云顶山,从此这座城便和她再也没有任何瓜葛了。
元闵翔,闫家,四公子,皇宫,所有的一切,都淡出了她的人生,便当做从未发生过。
五百两的金票,她随身带着,以备不时之需。
一袭朴素的布衣,遮掩了玲珑的身段。
一顶简单的斗笠,遮住那一张素颜。
下山出城,并未有多大阻碍,混在集市散去回家的菜农行列,她轻而易举的就出了城。
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她在郊外一处农家,买了一头小毛驴,让憨厚的农夫教会了她怎么驾驴,然后,赶着小毛驴,悠然的往前天涯海角随出去。
走到哪里,便是停到哪里。
无论是哪里,人们都在谈论这场战事,一路上听到的,都是捷报频传的喜讯,她也颇感欣慰。
十一月初的时候,她到了一处小城,一进城,就被仔细的盘查了一番,这番盘查,让她微微有些吃惊,以为是自己的身份给暴露了。
后来才知道,这次盘查,不是针对于她,而是所有外来人都要盘查,因为今儿个有一支特殊的车队要途径小镇。
闫素素通过盘查后,找了一处酒家下榻,中午吃饭的时候,听到了大家都在纷纷议论这支即将到来的队伍。
“那白雪公主啊,听说生的通体雪白,白里透红,美若天仙呢!”
闫素素尖了耳朵,听到这熟悉的名字,不由的留了个心。
这将要到来的队伍,难道是白雪公主的?
“是啊,听说起初死活不肯嫁,非要下嫁给闫丞相的儿子,后来不知道怎么的了,想通了。这女人的心,果然是海底的针,你是想都想不通的。”
对于白雪和闫凌峰的消息,任肖遥曾带了一次过来,说是无论白雪如何无理取闹,皇上都没有同意赐婚。
闫素素知道,元闵瑞不同意,是因为自己,总算,对元闵瑞也是心存一份感激。
只是没听任肖遥说过,白雪许配了什么人家啊。
“襄垣第一才子,虽然这身份上抵不过白雪公主,但是这才学见识,还是那长相容貌,可是让多少女子痴心爱恋,趋之若鹜。”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边喝酒边道,末了不忘补充一句,“这才是真正的男才女貌,天生一对。”
襄垣第一才子?
闫素素略有耳闻,听说他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为人谦和有礼,文质彬彬,最为让女人迷醉,男人妒忌的,是这般才华横溢的男子,生的又是十分的俊逸,年方二三,多少少女,燕瘦环肥,为之倾心,有甚者,为了见他一面,甚至不惜在寒冷的冬夜蹲守一个晚上,第二天被冻晕在了大马路上。
这些,是以前未出嫁前,倩儿说给她听的,她还有些记忆,对这个襄垣第一才子,也就只有这点记忆。
白雪和他,到是当真男才女貌,天做一双。
白雪的性子,和元闵翔其实有八分的想象,她若是不愿意的事情,逼都是逼不得的,闫素素知道,白雪肯坐上花轿,必定是她心甘情愿了的。
心里,觉得丝丝安慰,许是因为怀孕了,最近的心态,是越发的温和了,对于所有的人,好的坏的,认识的不认识的,她总是希望,他们能有个好的结局,总是希望,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美好的。
吃着鱼头豆腐,旁边的那几桌,从白雪公主的话题,聊到了京城的女人。
“说实话,这白雪公主生的真有这么美吗?算得上是京城第一美人吗?”一个小胡子男人呷一口酒,朝着先头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问道。
那男人鄙夷的看了小胡子男人一眼,道:“没见识,这京城第一美人,怎么就是白雪公主了,你可是不知道,闫丞相府的两位小姐,那才是人间绝色呢。一个仙女下凡,一个貌赛天仙。”
“真的那么美?”小胡子眼底冒着精光,一说到美人,他似乎很来劲。
那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沉沉的叹息了一口:“红颜薄命啊,都死了。”
闫素素的心口,微微的一疼,大姐,已经走了好久了。
“什么,死了?”那人惊跳起来。
中年男人丢了他一颗花生米:“这都不知道,你那婆娘,真把你给管的太严了,长的仙女下凡的那个,早就死了快一年了,跳井自杀的,另一个比仙女还美的,被梅花镖局的人绑走了,生死未卜,多面也是死了。”
“跳井自杀,为什么要跳井自杀?”小胡子又问。
“你问我,我问谁?”
“那梅花镖局,又是什么?”
“你无药可救了,你是从天外来的吧,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说到这梅花镖局啊,这事儿,可和秦王爷有关,秦王爷,总知道吧,那个秦王爷啊,和安阳侯安定侯……”
……
这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倒还真是个消息灵通的人,虽然有很多地方都是夸大其词,但是大体说的,确有其事,随着中年男人讲大书一样的叙述,越来越多的人围拢了过来,先来的都找了边上的凳子端着酒杯饭碗座了下来,后来的,则干脆是站着。
闫素素静静的吃着饭,耳畔,传来了中年男人绘声绘色的叙述。
那些被刻意遗忘了的回忆,随着他的叙述,渐渐的开始变得清晰。
连带着那些已经古老了的记忆,关于那座城,那个人的记忆,都开始渐渐回放,回放,一遍一遍,不知疲倦。
原以为忘记了,其实有些东西,发生过了,便是发生过了,就算是被橡皮擦干净的铅笔画,也不可能完全不落下一点点的痕迹。
一顿饭,居然吃的有些落泪的冲动,尤其是想到碧水山庄花海中的那浪漫一幕,她的眼眶,越发的湿润了,曾经的美好,曾经的幸福,如今却成了过眼烟云,她孤身一人,除却腹中的小生命和身上的五百两金票,便一无所有。
比她来的时候还贫穷,来的时候,至少有倩儿,有母亲,现在,只剩下她孤身一人了。
匆匆的扒了点饭,她起了身,往房间走,怀孕,让她多愁善感。
回到房间小憩了一会儿,便听到有人喊:“让开让开,公主来了,都给让开,让开。”
闫素素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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