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大小姐下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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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大小姐下田来-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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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分,许夫人产下婴儿,产婆高声恭贺:“恭喜许老爷,是个小公子!”
  许恒彦大笑,铃兰也松了口气,许小妹紧绷的神经一松,扑进铃兰怀里。
  铃兰拍拍她的头,对产婆道:“去领赏吧。”
  “谢大小姐。”
  柳苑很快就打理修葺完毕,临水村里除了几亩地外,并没有多少家当,一天的时间就都搬的妥妥当当了。只是住了那么久,心里难免不舍了些,房屋什么都还留着,以后说不准还有用得上的时候。
  夏季天气炎热了些,铃兰怀有身孕,本身孕妇的脾气就不好,心情就更烦躁了。
  许府地下有座冰窖,长年储有冰块,只是鲜为人知罢了。
  屋里摆了两块,香草举着扇子给她扇风,嘴里絮絮叨叨的说起最近归隐镇里发生的“大事”。
  “想沈家以前在归隐镇的那势头,简直要盖过咱们了。谁曾想这才几年光景,竟落得这般下场。那沈柳也是个可怜的,唉。”
  如今家底殷实,在归隐镇也算是大户了,沈母就想着给铃兰张罗个丫鬟伺候着,毕竟以前怎么也算是个千金小姐。
  铃兰不想麻烦,就把香草要了过来,听她这么说,心道可不是吗。
  当日罗鸣辕喝下的那两杯酒并没有毒,说到底沈柳还是舍不得那个男人。然而一切不过都是她的一厢情愿,罗鸣辕可是半分也未留恋。只是他回去的第二天,萧锐就从平遥城带来了消息。
  罗鸣辕死了。
  沈柳并未下毒,然而他还是丧命了,至于原因,听说是自尽。  
  当日那名少年,也就是罗鸣辕与何槿沅的儿子,将两人葬在了一起。
  下葬当日沈柳没去,旁人只道她是心灰意冷。却见次日,沈府悲恸声震天,沈柳悬梁于自己屋里,面朝西北,正是罗鸣辕所葬之地。
  “他们三人的恩怨是烟消云散了,只是这留下的两位,怕还有些熬头。”香草道。
  沈柳临死前,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她把何槿沅的死全部揽在了自己身上,又有沈家二房暗中施力,沈碧才得以全身而退。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沈碧在经历了牢狱之灾后,似乎看开了许多事,坚持要与王知县和离,还要出家当尼姑去。偏偏王知县还不阻拦,那样子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听说最近正准备辞官。
  想着想着就有些昏昏欲睡,香草拿帕子帮她拭去额角细汗,也没打扰她。
  “姑爷。”香草见来人,起身行了礼。
  萧锐点点头,接过扇子,示意她退下。
  只是有些困乏,倒也没真的熟睡,听见他来了,铃兰睁开眼,“这几日见你忙得不行,怎么?处理好了?”
  “嗯,人已经抓到了,就在酒楼的柴房关着呢,你先前不是说过,人抓到了要知会你一声吗,我来告诉你,你想怎么做?”
  前几日有人一直在散播谣言,说酒楼的食物不新鲜,有异味。一开始大家只当是同行间故意使坏,倒也没甚在意。未料后来流言愈演愈烈,竟然还真有客人在食物里吃出杂物。
  尤厨子当时就发飙了,再三保证食物绝对新鲜。
  那这事就怪了,除非有人故意为之。
  果然,经过这几日的调查,终于抓到了元凶。是厨房里帮忙的小厨,平时也能接触到食物,此人被别家收买,才做出这档子事。
  这么好的机会铃兰肯定不会错过。
  悦来客栈,听说在平遥城口碑极其不错,地大,干净,服务也周到,更重要的,地理位置也好。前过巷有大街,街上各色早点小吃零嘴应有尽有,后街又是酒楼,住在这里很是方便了不少。但是再好的地段,也架不住一个不会好好经营只会吃老本的老板。
  更何况最近还出了点小状况。
  悦来客栈不止只提供住宿,还备有酒水菜肴,而最初周政又不务正业,他在这里捡漏生意还能行。只是自打去年铃兰插手的原因,他店里的生意便每况愈下,其余来的都是住店的,酒水很少有人点。久而久之,他心里就埋怨起了酒楼,总想着报复一下。长此以往,客栈疏于管理,这才导致需要关门的地步。
  如今酒楼的生意更是越来越好,眼下又快到了知了猴丰收的季节,悦来客栈怕是真坚持不下去了。
  铃兰笑道:“商场如战场,这又有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呗。”如今沈家和许家联姻,还真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你有什么法子?”
  “将计就计。
  两日后,萧锐带来了消息,一切都与调查中的一样。
  铃兰笑:“走吧,咱们去会一会那个客栈的老板。”
  “嗯。”
  铃兰最初只是想找到那人,然后当面揭穿他出口恶气。巧的是那天闲来无事,她到平遥城来看看酒楼的生意时,正巧碰上了一个宿在悦来客栈的外地人。
  当时那人卷着包袱骂骂咧咧,一不小心还冲撞了铃兰,那人一看是个孕妇,赶忙道了歉。
  铃兰一问之下,才知道这客栈里的卫生不好,已经有许多客人投诉了,那老板也不晓得在做什么,全然不理。后来客人越来越少,生意也就越来越差。
  那段时间,那位老板当时还不是在想着怎么报复酒楼一事。
  既然他敢撞上来,那她就敢收了,不给他点颜色瞧瞧,以后这种事只会层出不穷。
  铃兰领着被捆成粽子的人找了过去,开口便要收购。
  悦来客栈的老板肯定不同意,那可是他家的祖产,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卖给别人。
  于是铃兰直接给了两个选择:“第一,我入股,做最大的股东。我会在这家客栈注入一定的资金,以后每年年底,也会根据客栈的收益情况给予分红。客栈生意好,你的分红就越多。第二,如果你不同意,那么而我会毫不手软揭穿你。还有,我听说已经有许多人投诉你这里卫生不干净,你说我要不要找些人来围观你这里的被褥以及其他呢?”
  老板两撇八字胡一抖一抖的,也不知是气的还是怎的。
  铃兰早就有了收购的想法,光有吃的不行,有吃有住才好啊。但是若重新盖个客栈,一来地皮需要钱,二来还得花钱打理关系,她闲麻烦,这才瞧上了那家客栈。她也想逼得老板不得不贱卖出售,只是她打这家客栈的主意就是看上了这家客栈先前的口碑与地理位置。她可不想为了省那几两银子也把口碑给拉了下来,而这老板糊里糊涂也是帮了她一个忙,自己揣着银子往别人身上撞。
  至于谣言嘛,虽说谣言止于智者,但是这个世上缺的就是智者,不然怎会有谣言。
  那么多的微薄头条会被拉下来,不就是因为有新的热门话题吗,于是菜有问题的谣言就被酒楼和客栈合并的消息淹没了。
  酒楼和客栈合并的消息在热门,也还是比不过城中的另一件大事。
  当天铃兰没有回去,因为就在铃兰去找悦来客栈的老板时,萧锐也被别人请了去。
  “顾阙?他找你?”
  “嗯。”
  “为了当年的事?他知道你的身份了?”
  “仲阳不辞而别,他那个副将又不知所踪。而我本是呆傻之人,突然间就大好,还总是出入许府,他本就疑心,派人一查,不难查出结果。何况如今的情势,我本没必要隐瞒。”
  “也是,他都说了什么?”铃兰问。
  萧锐淡淡道:“不过是些陈年旧事。”仲阳去了已经快两个月了,算算差不多也该回来了。
  许恒彦老来得子,小少爷满月酒这天,宴席摆了整整两条街,但凡来贺喜的都能吃上一顿。
  于仲阳已经从皇城赶了回来,但是因为皇帝的宠妃是顾阙的女儿,因此顾阙本人被押解进京,由皇帝亲审。至此当年萧凮被冤一案基本上也已经告一段落,而皇帝也对萧锐做了补偿,只是被其拒绝了。
  “我对官场上的那些尔虞我诈毫无兴趣,如今爹娘沉冤得雪,我唯一的心愿就是能与你与孩子平平淡淡的终老此生。”
  “当真不后悔?”铃兰问他,毕竟是在天子脚下。
  萧锐笑笑:“自然不悔。”
  铃兰没再问,有些情意心知肚明就好,没必要非得腻腻歪歪的说出来。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已是中秋,铃兰临盆在即,柳苑的阵仗比之先前许夫人生产时还要严谨。
  “又不是你生,瞧你紧张的,满脑门汗。”铃兰躺在床上,小腹一阵阵抽痛,旁边三个产婆面色肃然,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没办法,拿人钱财了,必须得做实事。而首先,就是表情一定要郑重,让人一眼看上去就满意。
  萧锐攥着她的手,轻声安慰:“别怕,产婆说一会就好。
  一个时辰后,铃兰诞下了她与萧锐的女儿。
  铃兰因为坐月子,每天都要躺在床上不能动,唯一的乐趣也就是逗逗婴儿了。这才半个月之久,满月还得十几天呢。
  “小姐小姐——”
  “慌什么,小心摔跤。”
  香草喘了口气,样子看起来很是高兴。
  “什么事这么高兴?”铃兰问她。
  “是沈砡沈少爷,他中榜了!”
  铃兰扬眉,那的确是件值得开心的事。
  香草继续道:“人已经回来了,就在路上了,王知县辞官后,峪安县的县令之位一直空着,他此番回来就是继任的。”
  锣鼓喧天,喜气洋洋,沈砡红衣红绸,由一群百姓簇拥着进了沈府的大宅。
  萧锐远远看过去,人太多,估计一时半会是凑不上去了,还是先回家看看妻女吧。
  经查证,顾阙的确是当年联合外敌陷害萧凮的主谋,他本人也对此事供认不讳,认罪当日,不等皇帝下令处分,他自己就于牢中自尽了。如今朝廷已经另派了人镇守平遥城,就是不知道来的会是谁。只是这些都与自己无关,他只要守着家业,然后每日陪着妻女,就好。
  这么一想,脚下的步子更快了。
  远处柳苑已经在望,最近一直在忙着跟收购苹果的商贩商量事宜,他已经两日没见她们娘俩儿了,心里想念的紧,当下也不顾别的了,足尖一点,踏着屋瓦楼阁几个纵跃落到柳苑后宅。
  “呀!”香草被从天而降的姑爷吓个正着。
  “怎么了?铃兰在屋里问。
  香草没答,识趣退下。
  屋里铃兰靠在床头,螓首微垂,葱白似的手轻轻滑过婴儿白嫩的肌肤。
  有阳光从窗棂照射进来,打在屋内地面上,萧锐踏着一地金光缓缓走过去,温柔的将那母女二人簇拥怀中。
  香草送了热水进来,见那一家三口和乐融融,自觉退出屋子,掩了房门。
  院子里沈松夫妻提着各类补品,见香草小心翼翼的样子,不由问道:“少夫人呢?”
  十来岁的小姑娘,笑得十分纯净好看。
  “都在屋里呢。”
  语气不无羡慕。
  昏昏欲睡间,铃兰似乎又想到了别的,她抬眸看向身边的男人,缓缓道:“有件事我想告诉你。”
  “甚么事?”
  “以后再告诉你。我先问你件事,你说许府跟般若镇的傅姓人有交情?”
  沈砚点点道:“嗯,不过我也不是很清楚,师父师娘并未提起过,这次还是我爹的事需要帮忙,我才听他们谈起的。”
  铃兰若有所思点点头,然后道:“等来年,你陪我去一趟般若镇吧。”
  “嗯?”沈砚有些惊讶:“去哪里作甚?”
  铃兰微微一笑。
  她记得,程叔叔的妻子,那个叫叶小唯的女子,她的灵魂并非叶小唯本人的,而是从古代穿越而来的。而叶小唯本人,跟妈妈则是同学兼闺蜜。因为叶小唯本尊穿越到古代这事,妈妈还伤心了许久呢。
  正因为有这些“前车之鉴”,所以在初初穿越而来的时候她才没有那么惊慌失措。既然自己注定要再这里嫁人生子落地生根,那么叶小唯这个妈妈的好同学,她是不是该见一见呢?
  而那个灵魂附在叶小唯身体里的姑娘,本名叫凌夕晚,她有个哥哥,还是个异姓王爷呢。她说叶小唯的灵魂附在了她的身体里,并且嫁给了傅闻君,一个霁月清风的男子,过的很幸福,让妈妈别再担心了。
  傅姓啊……
  异姓王爷……
  凌夕晚还说,爸爸跟那个异姓王爷长得有几分相像呢……而且同样姓凌。一个叫凌辰,一个叫凌胥,同样跟那个山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我一定要去,你也要陪我去。”铃兰笑得十分惬意。
  沈砚垂首,抵住她的额头,微微一笑:“好,你说去哪儿就去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  在这里解释一下,作者总共四篇文,按照时间顺序,应该是【农家几许炊烟起】这个故事发生的最早,而【穿越之隔壁那只兔子】和【若有来生与君倾城】则是在其数十年后发生的,而这一篇【穿越之大小姐下田来】同样是发生在【若有和兔子】之后的数十年。
    这篇文最后补上去的这一点,是为了解释文章里的出现一个小片段,那一段是沈松因为豆芽菜提起的“红叶山庄”的,之后就是女主的反应,就是为了解释这一小段。不解释的话,我个人会觉得那一小段有点突兀,云里雾里,所以又啰嗦了一些。
    本人热衷于系列文,所以每一篇文跟上一篇或多或少都有些牵连,不过牵连很少,并不妨碍大家阅读【作者你想多了根本没人看】,作者下一篇文发生的时间就是在【农家几许炊烟起】前数百年了,不过作者接下来要忙婚事,嘿嘿,所以短时间大概不能更新文了【绝对不是打广告正经脸】
    好了,废话完了,你们可以一笑而过了【其实是鄙视的笑吧哭/(ㄒoㄒ)/~~】
    终于完结了终于完结了终于完结了!!!渣文完结,你们贺喜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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