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俏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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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俏厨娘- 第2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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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刻,她热泪盈眶,心里涌起的感慨与酸涩,怎么收都收不住,一个劲的往眼睛里涌,从而导致了,她的眼泪,怎么止也止不住。
    她的热泪,滴在男人的光果的胸膛上,把男人惊醒了。
    “终于醒了吗?再不醒,为夫可要将你吻到醒为止,”赫连晟勾唇一笑,伸手将她揽进怀里,紧紧的抱着,抱的那样紧,生怕她会再度从眼前溜走似的。
    被他这么一抱,木香的眼泪不仅没止住,反倒越来越多。
    吧嗒吧嗒的滴在他的胸口上,没有衣服遮挡,那眼泪珠子便顺着胸膛滚身下的床单上。
    “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冷吗?”赫连晟以为病了,紧张的不行,一会摸着她的脸,一会抱着她的脑袋,头抵着头,感觉她额上的温度。
    刚睡醒,他的声音动听的要命,沙哑中透着磁性,这是独属于木香的温柔,除了她,谁也看不到赫连晟的这一面。
    赫连晟见她还不说话,真真的急了,“你在这儿躺着别动,我去瞧瞧,看能不能找着郎中。”
    他作势要起身,木香却伸出双臂,紧紧的搂着他的腰,“我没事,就是还没回魂,不太适应,你陪我躺着,再躺一会。”
    终于听见她说话,赫连晟总算松了口气,“你已经睡三天了,我得去吩咐人给你熬些米粥,吃些东西,才能有力气。”
    
    第170章 世外桃园
    
    赫连晟也没离开,就是欠了个身,掀开账帘一角,对着外面的人吩咐了几句。
    直到此刻,木香才注意到他们身处的地方,意是一间类似于帐篷的小房子,高不过两米。
    床板是用木板拼接搭成的,离地足有一米高。
    赫连晟说完话,就转身爬上木板床,又将她揽进怀里。
    木香看着帐篷顶,听见外面不太熟悉的说话声。
    一时间,只觉得有很多问题要搞清楚。
    “晟……”她唤了他一声。
    赫连晟抱着她的那只手,紧了紧。这可是他家小娘子头一次用这么温柔的称呼唤他呢。
    “想问什么就问吧,一个一个的问,”他抬手拨开她额前乱掉的发丝。
    “好,第一个问题,你怎么找到我的,时间还掐的那么准,你知道不知道,你再晚来一会,我就……”
    赫连晟抬手捂住她的嘴,阻止她再说下去,“没有如果,我不允许有如果的事情发生,永远都不许!”
    天知道,在看见她掉下江的一刻,他有多恐慌,从未有过的恐慌。
    还好,他赶上了,他又将她带回身边,不会再失去了。
    他知道不搞清状况,她是不会甘心的,于是就给她娓娓道来。
    其实在他们的船遭遇暴风雨时,他的船就在不远处。
    他比安平钰预估到达的时间,提前了两天。这不是走运,而是他在众多传来的消息中,一针见血的找到最关键的。
    在进入这一段浓雾,起初他也搞不清方向,但又很巧的遇上安平钰的那艘船。
    同样是来找人,有个伴,当然是最好的。
    这种时候,也不是追究个人恩怨的时候。
    但因为浓雾太大,明明苗玉轩的船就在几百米之外,他们却一点都看不见。
    直到狂风巨浪降临。在暴雨降下的同时,狂风也浓雾驱散了不少。
    在闪电划过的时候,他们发现了苗玉轩的船。
    那时,他的船已经在风雨中飘摇的,快散架了。
    赫连晟的船,因为底盘很重,加之又是改良过的,最关键的是,他跟安平钰的船,都处在暴风中心的最外圈,所以才能安然无恙。
    赫连晟看见了船,不仅没有放松下来,反而更加紧张了。
    因为他知道,那艘船,随时都有船毁人亡的危险。
    严忠本欲下河去救人,但没等他跳下去,主子已早一步,跳下船了。
    赫连晟万分庆幸,他及时跳下去了,在一片混沌中,找到他的小娘子。
    木香听完他的讲述,真是后怕不已。
    如果赫连晟的船离他们超过一定的距离,纵然知道他们就在暴风雨的中心,也不定能赶的过来。
    就那么一点点啊,多凶险。
    “那我们现在又在哪里?那两个人是死是活?”
    她这一问题问出口,赫连晟的表情很复杂,“他们两个命硬,都没死,我们的船被暴风雨改了航向,到了天明时分,就已经飘到了这里,据苗玉轩说,这里应该是陇西的一块属地,怎么,你想见他们吗?”
    只要一想到,她的小娘子是被苗玉轩掳劫来的,说实话,有好几次,他都想亲手掐死苗玉轩。
    至于安平钰,那个病怏怏的贵公子,在水里泡那么久,木香没事,他居然一直高烧不退,说糊话的时候,居然还叫着他家小娘子的名字,他怎么不干脆烧死得了。
    木香似乎又闻见了浓浓的醋味,赶紧扑上去安抚,“我怎么会想见他们,我就是随口问问,他俩的死活才不干我的事,对了,照你的意思,苗玉轩也不确定这里一定是陇西的属地,他自己的地方,自己都不清楚吗?”
    听到她的语气,赫连晟心情才稍好些,“这里与世隔绝,不与外界打交道,他们耕地很少,种的是些好活的杂粮,许多居民都靠捕鱼为生,他们自给自足,像世外桃源一样,他不知道也正常,就像南晋国的深山老林里,也有很多隐居的部落。”
    “世外桃源,那我可要出去看看,我的衣服呢?”睡了几日,她其实一点都不困,身子也乏,太神奇了。
    “香儿,你真的没事?真的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赫连晟依旧不放心,跟个老妈子似的操心。
    “没事啦,说来也真挺奇怪的,泡了那么久的冷水,我居然都没有发烧,精神还很好,”木香从木板床上爬起来,找到她落海时穿的男装,都已经洗干,烘干,整整齐齐的搁在床头。
    在她穿衣服的时候,赫连晟一直看着她脖子上挂着的那枚血玉。在他们都没发现时,那枚血玉已经渐渐变了颜色,更加的红了。
    赫连晟陪着木香走出帐篷,在踏出去的第一步,看见的第一眼时,她惊呆了。
    放眼望去,眼前尽是高低于不平,错落有致的山坡。
    坡上坡下,青草无边,绿意盎然,上面还分散着成片成片的桃花树。
    现在这个时节,树上的桃花,竟然开的灿烂娇艳,一阵阵暖风吹过,带来桃花的清香。
    坡底,也就是他们所在的地方,地势稍低洼了些。
    散布着大小不一的帐篷,每个帐篷前都架着火堆,上面挂着铜壶,一旁还有用泥巴垒砌的小土灶。
    木香看见严忠正在离开他们不远处的一个土灶边,拿着一把用芭蕉叶做的扇子,在那呼呼的扇着风。
    开满桃花的山野边,还有一些散落的农田。
    大多种的是玉米,还有一些山芋藤。绿油油的,长的很好。
    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流,从寨子中间穿过。
    溪水很浅,只没过脚踝,水流很缓慢,似慵懒,似闲逸。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寨子里的人,并不多,很多都是小娃,在各家的门口喧闹玩耍,更多的,都在小溪里嬉戏打闹。
    木香揉了揉眼睛,她该不是误入仙境了吧?
    这里的一切,美的像画似的。
    “夫君,你快告诉我,我是不是在做梦?怎么感觉那么不真实呢?”
    赫连晟倒是没她的感觉,他只是觉得这里的人,很朴实,很忠厚,也很简单。
    或许是与世隔绝,从无外人进入的原因,所以他们都保持着,人与人之间,最初的本性。
    出外捕猎,得到的食物,都是一起分享。
    小娃们一起打闹,若是有谁哭了,大人们也从不去过问,更不会偏帮,袒护孩子。
    傍晚,做好了晚饭,也不会在自己家里独享。
    而是端到门口,摆在由各个小桌拼接的长桌上,几十个小桌子摆成一条长龙。
    等到天黑时,大家升起篝火,喝着自家酿的果酒,一起聊天,一起吃饭,一起看着小娃们嬉闹成长。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这里男女的地位很平等。
    这也许是他们人口不多,没法分等极的原因。
    这里的女人,也会背上渔网,跟随丈夫出河捕鱼。男人们,在回家之后,也会适当的帮着女人一起做饭。
    就像此时严忠蹲在那熬粥,就一点都不显得突兀。
    因为不远处,也有个男的,正在熬着什么东西,还很友好的,跟严忠打招呼,并且教他,从哪个方向扇火最好。
    赫连晟轻拥着她的腰,长叹一声,“这便是你最想要的平凡与安定是吗?”
    木香歪着脑袋,想了想,好像是,好像也不全是,“我要是的平凡与安定,是不假,但这里的日子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偶尔住一下是可以的,住的时间久了,只怕都要忘了今夕是何年,那样的情形,才是最可怕的!”
    她又不是尼姑,不需要看透凡尘,再坠入世外桃源。
    外面的世界,虽然偶有凶险,偶能遇上艰险狡诈之人。
    但是,有挑战,才会有激,情,更能有拼搏下去的动力。若是真的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久了,所有的防备心,戒心,都会随之退化,想想都觉得后怕。
    赫连晟微笑着道:“这里没有被人发现,一旦有人知道了这里,只怕再想安宁,也不可能了,这世上本就没有绝对安宁之地,不管是哪里,都一样。”
    “夫人,粥好了,”严忠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就已经将粥熬煮好,端了过来。
    这里没有米饭,仅有的大米,还是赫连晟船上的。
    考虑她刚刚醒,身子还太虚。赫连晟就从这里买了只母鸡,宰了之后,炖了一锅鸡汤,一直在小灶上温着,只等她醒来就可以吃了。
    这里的人很少使钱,出去购买物品,大多是拿着东西去换。
    他们每年都会固定派几个人,驾着小船,去附近的镇子上淘换东西,如果有银子,自然就更方便了。
    赫连晟把罐子接了过来,严忠立马在帐篷前,摆了一张小桌,摆下一副碗筷,随后,就退到一边。
    木香揭开盖子,浓浓的鸡肉香,扑鼻而来。汤上的油也被舀了去,还洒着切的很细碎的小葱,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开。
    这汤是跟大米一起熬煮的,米粒浸透了鸡汤的鲜香,入口即化,好吃的不行。
    木香吃的停不下嘴,一边不忘夸赞严忠的厨艺,大有进步,另一边,又给赫连晟喂了些粥。
    即便他不说,她也知道,在她昏迷的这几日,他是如何渡过的。
    瞧瞧这满脸的胡茬,还有浓重的黑眼圈。
    用过饭,木香觉得恢复些体力了,便央求着赫连晟带去坡上走一走。
    赫连晟的本意,是想让她再休息一会的,但拗不过她的执意要求,只能带着她,踏青去了。
    爬上坡顶,视线豁然开朗。木香的心情也格外开朗,有了赫连晟在身边,不管身在何处,她都觉着安心,觉着踏实。
    “原来这村子就在怒江边上,肯定是因为到达这里的水路很曲折,所以很少有人知道这里。”
    赫连晟笑着道:“不错,眼前的这条河是怒江的支流,但是要到达这里,有九道弯,个个凶险,所以这里也叫九湾村,他们平常就在这附近捕鱼,不会去远的地方。”
    他俩站的位置,可以看见远处波光粼粼的江面上,零零散散的遍布着大大小小十几艘船。
    他们用的渔网都不大,但每捞上来一网,都是满当当的,收获颇丰。
    “你说,等咱们老了,也到这儿来捕鱼种地,不受外界叨扰,好不好?”
    “好,你说如何便如何,”明知她只是说说而已,赫连晟还是依了她的话。
    令木香觉得十分惊奇的是,这里除了桃树,居然还有很多别的地方没有的果树。
    满山遍野都开满了鲜花,蜜蜂蝴蝶穿梭其中,嗡嗡的忙碌着。
    等到太阳快下山时,渔民们都回来了,村里也渐渐热闹起来。
    众人听说她醒了,女人们,不分老幼,都跑来看她,送了很多慰问品。
    属鱼虾最多,小娃们从山上采了野花,送给他。
    还有个梳着小辫的男娃,大约只有四五岁的年纪,不知从哪逮到一只火红色,似狐狸似狗,又似猫的小东西给她,说这是他们这里才有的物种,它没有名字,却极有灵性。
    等到众人都走了,木香把那小娃留下,两人一坐一蹲。
    她坐着,小娃蹲着。
    俩人就那么窝在帐篷外,看着还在瑟瑟发抖的小家伙。
    木香拍拍小娃儿的头,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你爹娘呢?”
    小娃长的虎头虎脑,模样憨厚可爱,甜甜的回她,“我叫旭儿,我爹娘都在家烧饭呢!”
    木香很夸张的点头,“哦,你叫旭儿,那这个小家伙又是从哪儿来的?难不成是你抓来的?可他还那么小,你抓了它,它爹娘想找它可怎么办呢?”
    “这不是我抓的,我骗他们,才说是抓的,其实是我捡的,嘿嘿,”他冲木香挤眉弄眼,说到最后,自个把自个逗乐了,咧着嘴笑的停不下来,露出一嘴洁白的奶牙。
    木香也被他模样逗乐了,只觉得他这小模样太可爱了。往常家里只有木朗,他虽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但长到七八岁的男娃,就不那么粉嫩嫩了,哪有这四五岁的男娃招人疼。
    旭儿戳了下小红毛的头,指给木香看,“它好像摔着腿了,我看见好大一只老鹰从它的窝里飞出来,它肯定是被它爹娘推下来的,不然的话,一定就被老鹰吃掉了。”
    “那照这样说,还是你救了它,是吗?”
    “那是自然,我可是它的救命恩人,姐姐,我把它送给你,它是红色的,肯定很吉利,”旭儿高兴的嘴角都快咧到天上去了。
    “呃,”木香笑的有些勉强了,有个红色,就是喜庆的意思了?
    旭儿忽然又站起来,“姐姐,我去给它找些吃的。”
    说完,也不等人家回答,就迈着小短腿,往他家的帐篷里跑去了。
    没过一会,又蹭蹭的跑回来,手里握着一小块烤过的鱼肉。
    “姐姐你看,这鱼是我娘刚烤好的呢,可香可香了。”
    木香正要说,它那么小,得喝奶,不能吃肉。
    就见着原本还蜷缩成一团的小狐狸,凭着味道,找了过去,在旭儿的小手边磨蹭着。
    旭儿高兴了,“姐姐你看,它会吃鱼肉呢,瞧它吃的多香。”
    哪是吃啊,简直是抢了。
    这小东西,只差没把旭儿的手舔个遍了。
    正巧,赫连晟从外面走回来,瞧见他俩蹲在那儿,好奇的问道:“你们在干嘛?”
    旭儿像献宝似的,把火红的小东西捧给他看,“大叔,你快看,这是我送给姐姐的礼物,别看它小,饭量还不小,而且我姥姥说,带红色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
    木香在听到他的称呼时,嘴角狠狠抽了抽。
    龟毛的赫连将军,一定气死了。
    称呼她为姐姐,却喊她的相公为大叔,娃儿莫要太实诚哦!
    果然,赫连晟的脸色,在刹那间,变的僵硬,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叫我什么?”
    旭儿还举着火红的小东西,眨巴着大眼睛,一脸天真无邪,“大叔!”
    木香赶紧上前,对着在自家夫君陪上笑脸,“您老好几天没刮胡子了,难免会叫人认错,快去把胡子刮干净!”
    “真有那么显老吗?”赫连晟摸着下巴,一脸不解。他是不太在意年龄外表,可他在意跟木香站一起,人家把他们当成老少恋,明明他正当壮年呢!
    “不老,您哪会老呢,实在是源于您近日太操劳,把胡子刮掉好了,”木香推着他,亲自送他去刮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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