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嫂,两人相处也自然。
一个已经嫁人为妇,算作是这时代的成人了,一个还待字闺中,算是小姑娘,自然不会有矛盾。
直到纳征那天,司马家来的人中便有这位赵氏。
作为当事人,待嫁新娘的春华自然不会亲自出面,也在后面躲着羞。到底是婚礼程序中的喜日子,房中陪坐的是族中姐妹和同县说得上话的小姑娘。
外面热闹着,身边伺候的老妇吴妈进来凑了春华的耳朵说,“那一位,今天也来了。”
那一位是谁,大家心知肚明。这算是自己人说私密的话了。
吴妈又道,“公子名懿,字仲达。”
司马懿,字仲达!
瞬间春华有种被雷劈了的感觉。
竟然是嫁给这货的!
尼玛,我这是开了什么模式啊。
作者有话要说:此刻更文,我家悦悦就在旁边。
我一边写她一边给校正呢,所以说,这章有错别字可不赖我哟~XD
然后被她喷了 额
另外说一下 她家输入法真不好 搜狗里韩文混在一起 打字格外吃力
哦,我错了,又被她说了,她家输入法是qq不是搜狗
41、清商待发(二) 。。。
“公子名懿;字仲达。”
司马懿,字仲达,据说就是她未婚夫婿了。
尼玛,我这是开了什么模式!
这会儿春华姑娘犹如被雷劈了一般。
在她还没有“被”穿来时;曾有幸看过一部叫《回到三国》的电视剧。听说自己定亲的人家姓司马,还暗暗地偷笑,新郎可别叫司马信。
人家不叫司马信,人家叫司马懿,正剧里一瞥就是个精干瘦老头,留着两撇坏师爷的鼠须胡,当然他也要比坏师爷的邪恶程度坏多了。
如果说曹老板是前三国史的大Boss;而刘关张是《演义》中安排的通关主角;那么后三国史中;“坏到根子”里的司马懿就是个隐藏终极Boss。
只怪素来三国人物的戏剧形象实在太深入民心了。
三分天下归于晋。就算没完全读过三国史,普及教育的时候,她也是在历史课上听过这么一句。
再出名点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虽然她实在不知道这司马昭是谁,不过这一家都“坏”得差不离了,一家的都是奸臣。
司马懿要是奸臣,她就要去做奸臣家的臭婆娘。类似于岳王庙里,秦桧给岳飞磕头,秦桧老婆也要跟着磕头。发达的时候小老婆一个个,不一定想得上你,倒霉了头一个逃不掉的肯定还是你。
更让她吃惊的是,对方要大她十岁。
“十岁?”私下和心腹咬耳朵,“他都这个岁数了,难道前头没有其他娘子?”
春华困在内院躲羞,吴妈却是消息灵通,对和她家姑娘有关的更是敏感。
“是没有,这家家教颇严,伯达公子不也是这么个岁数才成亲的?”
春华心想,司马朗人家那是做事不厚道,嫌弃新娘子家世,大龄男没个多交税的政策,欺负人家姑娘差点被查税,说“老女”。
又不由担心,“这么大岁数不成亲,哎……”不会是生理毛病吧?
这话她个未出阁小姑娘说不出口,吴妈也没明白过来,还开解她,“姑娘就放心吧,那样的人家先前蓄两个侍婢也不算什么,总不会弄出庶子的。”
哎,妈妈,我担心的真不是这个。
到了五月,一众小姑娘纷纷来探班待嫁的春华。
大多是以刺绣为贺礼,如今她总算明白当初杨琬出阁的时候为什么说不愁绣品了,当大家都毫无新意的拿鸳鸯连理枝这样的图案来,她也早提不起兴趣了。
自己也被逼绣嫁衣绣枕套等,她极不耐烦这样的活计,就拖着和她妈磨洋工,结果母亲果然看不下去了,让她的丫鬟帮忙,再让家里针线赶着做。
因为张汪在任上,婚事要隔年再办,时间是宽裕得很。想想自己也挺悲剧,往后到出嫁前的日子便不好再在外面走动了,而家中的日子也颇无聊。
到这会儿她也想通了。
得了,臭婆娘就臭婆娘吧。任他是奸臣还是忠直,不论仲达妻还是孔明妇,春花亦是秋月,人这一辈子是为自己活的,至于千古功过让后人去说吧,反正到时躺在地下的自己是听不见了。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隔年便是建安八年,张汪告了儿女婚嫁回来。
首先便是为十五岁的长女举行了笄礼,却无须张汪来出席置办。这样的仪式常是由当地地位高名声好,儿女双全的贵妇人来做嘉宾给予及笄。
春华笄礼的嘉宾是邀请了县丞夫人来。
都说待字闺中,等女孩得字便要出嫁,然而张父嫌累赘,最后也没取字。
在她看来也是这样,人不过百年,百年之后还有多少人能记得曾经的人事与称呼。
出嫁前母亲又再次和她核对过嫁妆,以及陪嫁人员名单。可怜天下父母心,山氏又忍不住再次叮嘱了一番,“你房里的阿兰是老人了,往后给她找人配了就好,月生和阿娟你也别当了使唤粗使用。姑爷房里要先有了人你也莫慌,那一家总不至于亏了大妇,没的失了气度。”
柳生云生年纪大了早给配人,而月生是张家家生子,阿娟更是山氏身边娘家陪嫁的大丫鬟玉桂与管家之子张兴所生的女儿,都是关系密切可供拿捏。
对于母亲口口相传的宅斗经,春华恭恭敬敬地领教了,心里却自有主张。
如《礼记》所序,最早的婚礼并非喜事,“不贺婚礼,人之序也。”,新娘家必须三天不熄灯,而新郎之家也要三天不听乐奏曲,因为成亲便意味着子代的成家立业,而父母却渐渐年老。
直到成亲那日,天还微亮春华就被内宅的妇人们拖了起来梳妆打扮。
髻发梳盘得高高的,中间用假髻垫着,用玉饰固定,把发根扯得生疼。
“嘶…”
见姑娘吃疼,梳发的婆子一边手脚麻利一边说着,“新娘子都是这么盘的,终身大事一辈子就一回,大姑娘就忍着些。”
春华斜眼挑了一眼,没做声。
这年头可没要求从一而终,战乱年代提倡妇人再嫁三嫁的,妹子们都彪悍着呢。
谁说终身大事就一辈子一回了。
这会儿还晕乎乎的,脸上就净除了多余的毛发,妇人们预备给她扑上白粉。
“这是什么东西!”
汉代流行白妆,妇女们多喜欢扑粉,那会儿市面上大多是米粉和铅粉,质量当然铅粉更细腻些。无铅的白粉盛行开来的事还要追溯到近代。
妇女们对于白粉的喜好,甚至到了把□处都涂上粉的程度。新娘的白妆更是隆重,不只是脸蛋脖子,一直要涂到胸才算结束。□手腕的地方,更要涂到上臂。
虽然不乏见同龄的女伴们出嫁,但真到自己了,春华还是忍不住抗议。
铅这东西,搁欧洲看,远了铅水管导致了罗马帝国的灭亡,近了一个个欧洲贵妇就是抹着香粉死的。就算近邻日本,也有因为上层妇女嗜好白粉而产下一代更比一代弱的萎将军。
就算想着偶尔为之涂点粉,一辈子也就这么仪式一次,姑娘她都有些嘴角抽搐了。
化着白妆,穿着黛青色昏服真心一点儿都不美啊!这是去给人办丧事呢还是办丧事呢还是办丧事呢……
穿成这样去见新郎,包办婚姻的两人头一回见面,哪里还生得出好感了,跟见鬼似的。
这时正好杨琬来了。
她来的这会儿正早,赶上了春华上妆的时候。
看着她犯嘀咕,也有些不解劝道,“你这是做什么?哪一家的闺女不是这么嫁人的了?偏你就特立独行了?”
“特立独行”犹如一盆冷水浇在她头上。
作为穿越女,或许她怕的不是这个时代本身,而是自己的格格不入,如何不“特立独行”一直是悬在她心中的一把刃。
“你说的对,是我想左了。”
总算是妥协了,又不由觉得自己这样反倒显得矫情了,干脆付诸一笑。
周围婆子丫鬟都松了口气,看着来救场的杨琬不禁和蔼可亲起来。
随后至父母处叩拜养育之恩,听导教诲。屋子里也已坐满了女眷们陪着说话,间有打趣她的话,只等新郎迎亲的人到后哭嫁。
为难取笑新郎的是春华的族妹,毕竟是自己人,不至于过分,开些有分寸开些无伤大雅又能哄动气疯的玩笑。
她正听得四岁的小妹妹秀华奶声奶气地学着大姐姐们的样子恭喜她,想着这是和出嫁前的最后一面了,往后做了人妇便难见面了。
就在岔神的时候,新郎和其一起的兄弟们已经摆平了管着房门刁难人的少女们,进来了。
新人之前并未见过面,然后这场景下,打扮的最隆重的两人并不难认出对方当事人。
春华还没想好怎么和她“夫婿”见面,身边喜娘们早给了指示,搭了把手过去。
这是两人头一次见面了。
并非她想要做出羞涩的容颜,到了这样的气氛下,要直视一个陌生人,并只要一想到未来两人就是休戚相关的夫妇,直接的视线对视难免尴尬。
不只是她,两人都是头一次面对终身大事,这又是必须好生相待的原配妻子,在看到新娘的一刹那,司马懿也是在袖中握紧了手,心有也有紧张,旋即又展开。
两人晕乎乎地携手出去拜别女方父母。
即便第一次见面有些囧,也拦不住春华心思转了起来。
刚才这么一瞥,好像新郎相貌还不错?的确是不错,这时代论士举荐都是以貌取人的。
这样一个雅人深致的好相貌青年,他真的是历史上的司马懿吗?那个据说狼顾阴险,坏到骨子里的司马懿?
又想到,自己这副头顶了高假发,抹了一脖子白粉的鬼样,真不是个见面的好形象。
实际上她真是多虑了,汉代审美与后世不同,这会儿新郎也正难得的做着人生的胡思乱想。
在众人面前总不好做出副见到女人就移不开腿的傻样,就算是家教也不会使他直愣愣地盯着人家看,反正有一辈子的时间看何必急于一时。但刚才进门的时候见了,似乎新娘子的相貌不差?
本该正视前方走去,却还是忍不住偷眼瞄了她一眼。
周围女眷哭起的时候,春华便用了帕子按住眼角,微微朝着外侧偏着,白皙的项颈间泛出个诱人的弧度,令人心神荡漾。
似乎是抽紧了手,少女抬起头,眸中澄澈有些吃惊地看着他,继而……狠瞪了他一眼,然后再别过头。
一时间,他竟有些发笑。
新婚妻子应该是个有趣的人吧。
到达新郎家后,新房早已布置好。在汉一朝不但以黛青色改换了周代缁衣为昏服的礼仪,新房也以黛青色幕布装饰,称之为青庐。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据春华看,汉代的婚礼也真和给人送丧差不多了。
新人坐于青庐内,新郎家人则置撒莲子等细小坚果戏弄新人。
这样的戏闹的确是热闹,庆祝也是高兴的,做这事的却大多是年轻小辈。建公没有女儿,春华便也没有调皮的小姑作弄,来这儿闹的也多是族人的小孩。
撒坚果的喻意是好的,但小孩手脚没轻重,促不急地打在身上还是生疼,偏偏还有人来疯的小孩,喜日子上新人不便多言,而可以管束的大人则乐意看新人出丑。
那时候,春华想到,活该她以前嘲笑别的新嫁娘吧。
出来混的总是要换的。
折腾新人到黄昏,然后就散了。
昏礼昏礼本该在黄昏亲迎,落日熄烛火。然而如今世道毕竟与周时不同,只是在这时散了亲友走。
等屋内只剩下两人,连呼吸声都静得听得出,反倒不知该怎么相处了。
春华有时觉得这样的早些朝代的婚礼形式也实在累人,说结婚是个体力活的,至少同样的包办婚姻,盖喜帕跨火盆的那种,新娘只要一人坐在屋里,新郎则去外面应酬,期间塞个小点心之类的也是可以,哪像如今他们滴水未沾。
就算是到了新房里,后世的朝代还有挑盖头,喝交杯酒之类之类的环节,也好过如今这样的尴尬。
其实司马懿一点都不尴尬,之所以不做声只是想打量着他家新娘该如何处之。
二十五岁青年对上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初时确有不乏对其处事作风的不信任态度。
然而春华也很泰然处之。
“郎君可要人进哺食?”
第一声郎君叫出,心也便坦然了下来。
司马懿虽想看她如何行事,却还没掉份到主动去为难,便点头看她接下来的行动。
原以为只是小女孩故作一本正经的虚张声势,她却耐着性子让人进了哺食。
这一会儿间隙,她已经洗去了铅华,灯下看美人,白净的肤色更显自然之态。
又给添了三次酒,每次只满七八分。
举止从容,不徐不疾,心里起了意,便问她,“良人可要共饮几杯?”
听到“良人”这个称呼,春华一时未反应上,然后再想到是称呼自己的。
这是个男女通用的称呼。
汉代的酒度数极低,男女饮酒倒比饮茶更普遍。
便回道,“善。”
原已是再次提了袖子准备自斟,却想不到这次是对方为自己斟酒。
“你?”
那一双眼中闪过的神色并不是受宠若惊,甚至只是单纯的惊讶罢了。
也不过是一瞬便恢复了正常。
“难道不好吗?”
“不,不是……”只是对于在多年接受男尊女卑教育的古代,他竟然如此的随和。
如果换做是其他人,她或许也会相信这样的闺房之乐会有发生,然而如果是司马懿的话……
心里有些矛盾,他真的是自己知道的那个司马懿吗?
如果他不再是历史脸谱上的那个人物,活生生的在她的生命中,她又该如何自处?
许多时候太过沉重的事,她也早习惯了就此搁置抛之脑后。对于她这样的身份而言,现世与古代之冲突早已习惯。纯粹追究此中的意义对她来说也早就奢侈了。
估摸这时候看用得差不多,便让下人收走食案。
一时不知如何说出口,终是道,“天色已晚了,您……良人可要安歇了?”
侍女们早收缀完白日时分亲友戏闹时在床上乱撒的莲子。
这话问出口,烛火下微低头的女子表情更若与烛影般摇曳,捉摸不定。
下人们早有眼见的退了出去合上门。
帐子已经垂下,直到单处的时分,她仍是免不了的有些恍惚。
面前这个陌生人,就是要过一辈子的人了?她竟然也就这么嫁人了。
忽然感觉到对方手上的温暖正抚上了自己的脸,走神之时不由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躲开。
然后又觉得不对。
这已经是她的丈夫了,无论这场婚事是她愿意或不愿的。在这个时刻何必做出副被侵犯了的良家妇女的样子。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她不假思索地抽出手搭在他抚向自己的手上,又重新贴在脸上。
这般近乎是轻浮的动作,使她的脸无疑在发烫。
“春华。”她终于抬起头看向他,“我叫春华,平日家人都是这么叫的。”
说完后过了会儿有顿了顿,有些发颤的声音,“哎,总之…你要记得我的名字。”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