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宝春看了会儿从孙郎中那拿回来的医书,然后,便开始搜肠刮肚给便宜儿子编启蒙书籍。
教育很重要,尤其对于没给过她好脸色的熊孩子,更是迫不及待,要让他深刻认识到,尊敬她这个母亲的重要性。
要知道十月怀胎,冒着生命危险生下他是多么的不容易,娘亲伟大,娘亲威严不容侵犯!
时而咬着笔杆冥思,时而疾书的宝春,突感异样,下意识抬头,便看到便宜儿子正站在书房门口,背着月光,看着她。
“怎么不穿厚一点,晚上很冷的。”
宝春楞了瞬,正疑惑他怎么会在这儿时,便瞅见了他身上的单衣在不小的夜风吹拂下,显得异常的单薄,忙从桌后站起,顺手脱下身上披着的衣服,欲往他身上裹,却被他大力推开,与此同时,人也退到了门外,仿佛宝春就是那蛇蝎,唯恐避之不及。
熊孩子的力气可真大,丝毫不拿她当亲娘啊,直接给推倒在了后面的桌沿上,后腰顿时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皱着脸,冷气没少抽。
不知好歹的熊孩子!非常想揍之。
“你用不着假惺惺对我好。”熊孩子冷冷开口了。
假惺惺?宝春差点没呕出血来,灵魂虽然换了,可身上流着的血却还是小宝春的,血脉之情仍在,对他怎能说是假惺惺?况且,自己也是打心眼里心疼他。
这可真是天大的冤枉!
“我是你亲娘,对你好,照顾你,爱护你,天经地义,这是我的责任。”怎么在他眼里就成了假惺惺,这孩子什么脑回路?
责任?沈睿冷嗤一声,她不早就想掐死他这个怪物了么。
他知道他的出生,毁了她的名誉,毁了她的将来,让她成为了最下贱的女人,所以,她很他,厌恶他。
他是怪物,每月发狂,六亲不认,破坏力强大,无法控制,她更有理由杀他。
可她却是个没用的女人,手都放在了他的脖子上,却因为那所谓的血脉之情放弃了,可真是没用,若换成自己,就不会如此优柔寡断,双手一用力,咔嚓一声,耻辱和麻烦就再也不存在了。
所以,他也瞧不起她,连个村妇的侮辱都受不了就去寻死,更是让他厌恶。
只是,出乎意料的是,那女人不但没死成,反而性情大变,若不是她身上熟悉的气味,他肯定会认为是别人假冒的。
还有她说的那什么二十几年的奇遇,让人很难相信,可若不是真的,她身上的变化,身上奇特的医术,稀奇古怪的想法又从何而来?
“休想让我以死全孝道。”他说,“即便我没有几年可活,即便是发狂了,杀孽深重,你也无权决定我的生死。”
宝春是震惊的,非常之震惊,门外刮进来的秋风就像冰碴子一样洒向她,如处冰天雪地。
“以死全孝道?”她无意识地重复了句,“我,我没有……”想明白了什么,忙极力否定。
乖乖的,怪不得熊孩子不喜欢她,中间居然隔着一个生死隔阂,这可不是小沟,而是无法逾越的天堑。
不过,宝春也无意去探讨这母子两子之间的诡异恩怨,谁对谁错,或者究其原因,因为实在是没必要。
有因就有果,有了小酒的父亲,才有了小酒的出生,才有了小宝春的悲剧,同时也附送了小酒的怪病,也才出现了怪物儿子,母子之间的微妙关系便应运而生。
所以归根究底起来,这一切的祸患,是那个不知在那个旮旯角里的混蛋。
宝春深吸了几口气,迫使自己镇定下来,揉揉老疼的后腰,痛心疾首地说:“儿子,不瞒你说,过去我对你的心情的确是很复杂,一边怪着你,一边又爱着你,你不要不相信,没有一个母亲不爱自己孩子的,否则我也不会将你生下来,要是不爱你,当时直接一碗堕胎药就解决了,也不会有现在的处境了。
你要相信在内心深处,娘亲是爱你的,不过,可能在某些地方想不开迁怒了你,当然,这并不是你的错,是我自个儿思想有问题,这次因祸得福,去到了一个奇妙的地方,在哪里经历了二十八年的人生,接触了很多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物,开了眼见,长了见识,思想也大不相同,回首,发现之前有很多做的不对的地方,尤其是对你。”
“逢事讲究一个缘字,你是我的儿子,不是别人的儿子,就说明咱们有母子之缘,不管这缘是孽缘还是什么,有缘就要珍惜,否则,可那真是白白浪费了老天爷的一番苦心,咱别闹了,也别再死不死的,多不吉利啊,你说你要是不在了,以后谁给我养老送终啊,你也别担心身上的病,我一定会想办法给你治好的,要不然,我指望谁养我……”
要说嘴上功夫,宝春也是有些道行的,碰到那些时间又长又枯燥,让人神经紧绷的手术,靠什么来缓解压力,还不是靠唯一闲着的那张嘴。
门外边闻讯而来的兰香和马叔,自然也听到了这番话,兰香抹了眼泪跑走了,马叔无声站立片刻,折回房间休息去了。
☆、第十章 就是这么凶残!
沈宅前面有个池塘,面积不小,池水清澈,上面还漂浮着荷叶。
池塘的边上有棵树,这树很奇特,贴着水面横着长,一人合抱粗。
沈睿从家里出来,沿着树干,走到了分枝处,坐了下来,脱了鞋子,袜子,双脚伸进了水里。
大黄同志很是狗腿地将熊孩子的鞋子袜子给衔到了岸边,仔细放好,这才颠颠地小跑过来,挨着沈睿坐下,一起晒太阳,一起泡脚,当然,泡脚纯属臆想。
沈睿的脚刚放进去不久,便发现水里隐隐约约有不少鱼聚集而来,围着他的双脚打转。
沈睿也不搭理,从身上掏出一本书翻看起来,倒是旁边的大黄很是激动,眼红脖子粗地冲那些鱼嚎叫起来。
鱼们却没有一点被威胁的自觉,凶狗火大了,抬起前爪就要下水,揍鱼!
只是,还没蹦跶起来,就被沈睿给拎住了脖颈处的皮毛,“老实些。”一副被打扰到的不耐烦脸。
“吱吱!”
大黄缩了缩头,很不情愿地趴了下来,瞅了眼他手中的书,心里不满,这不是小酒他娘编的书么,凶女人编的书有什么可看的,拿着把刀子到处给人开肠破肚,跟着她能学什么好。
小酒也是的,之前不是很讨厌她么?现在居然跟着她学这学那,难不成那女人有什么妖术?
沈睿并不知道自家大黄的心理活动,他的注意力全放在了书上。
他虽然没怎么启蒙,可字还是识得,那女人虽然不喜欢他,可很早就让他识了字,给他的书籍都是些道德人伦,忠君报国,父母命不可为之类,简直是狗屁,看一眼,就全都给她撕了。
他就是怪物,而且这个怪物还是她生的,厌恶他也罢,跟别人一样怕他也罢,他都不会遂了她的意,以死全孝道,结束自己的生命,为什么?凭什么?死在他手上的人,只能说他们倒霉。
是的,他称呼她为那个女人,他没喊过娘,估计她也不稀罕,她最想的无非就是自己这个不该出生的怪物早点消失。
他没死,她却先寻了死。
没死成不说,回来后性情却大变。
看他的眼神明显不同了,就仿佛村子里那些妇人看自家的孩子一样,这是过去从未有过的。
还一口一个儿子地叫,村子里小孩的母亲,都不会如此亲昵随便。
尤其还变蠢了,练武反摔了自个儿,下马车都能滚着下去,她说她在那里活了二十八年,他觉得她都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当然,也不全都蠢笨的,比如她身上的奇异医术,她脑子里的奇思妙想,偶尔蹦出来的惊人理论,最让他满意的是会很多烧鸡的方法……
一开始,他还以为她是故意讨好,想让他以死全孝道,过去给他看那些书,目的不就是如此么。
可后来他却发现不是,那女人真的变了,彻彻底底的变了。
看他的眼神中有柔和,有心疼,有狡黠,有愤怒,却唯独没有复杂和惧怕。
死皮白赖地摸他的头,亲他的脸,晚上居然还要搂着他睡觉,真是不知羞,似乎比之前还要随便,放荡。
想到这儿,他禁不住摸了摸脸颊两处的小酒窝,那女人没少偷亲这里。
对,提起这点就更加的可恨,她居然给他取了个小酒的名字,小酒,小酒,简直俗不可耐,他一男子汉……
瞄了眼书,差点没气笑,就这狗爬的字体,居然还嫌弃人家书铺的书不好,要亲自编书给他读,还说什么,那些书枯燥的很,看上一眼都能睡上一天,说的应该是她吧。
字虽然难看了点,不过,也不是一无是处,里面的内容倒是新颖别致,故事性很强,涉及更是广泛,天文地理,治国安邦,军事谋略,经济政治都有涉略。
这些都是她在哪里所学的东西?对那个地方他倒是产生了些兴趣。
“好多鱼,你们快来看啊。”
“那儿呢?”
“那里,哪里,看到没有。”
呼啦啦,围过来一群熊孩子,在那大呼小叫,寂静瞬间被打破,沈睿眉头不由皱起。
这些鱼可不算小,大的能有一斤多,再好不过的鱼肉大餐,这些熊孩子已经开始商量怎么捕捞了。
“怪物,赶紧滚开,别耽误小爷们抓鱼。”一小孩嚣张道。
沈睿看他一眼,没吭声,继续看书。
“耳聋了,臭野种,赶紧地。”
“长的跟姑娘似的,跟他那个狐狸娘一样的货,小白脸。”
沈睿眯起了眼。
“说话当心点,我娘说他娘给他勾搭上个后爹,小心以后揍你。”
空气中响起一阵讥笑声,水里的鱼仿佛浑然不觉,继续围着沈睿的脚打转。
“嗷呜!”大黄吼了声。
“死狗,叫什么叫,等会就让你叫不出来。”一个小胖子闪开,从身后拽过来一只狗……
不,那不是狗,确切的说应该是头狼,一头未成年的幼狼,正拿绿油油的眼睛盯着大黄同学。
大黄同学瑟缩了下,不过,很快又嚎叫了声。
“去,撕了它。”小胖子命令了声。
两只相比,个体悬殊不是一般的大,犹如猫和老鼠。
“嗷呜!”一声,狼凶狠地扑了过来。
大黄的倒三角眼咪了起来,腿抖了。
可那狼最后并没有扑上它,而是被不知什么时候站起来的小酒给一把擒住了脖子,拎了起来。
“怪物,你快放了它。”小胖呵斥道。
其他孩子附和着,威胁着,辱骂着,但都不敢向前,因为那怪物的眼神太可怕了。
冷冷扫视一圈,在众人的注目中,沈睿的手稍微用力了,只听一声咔嚓响起,那头挣扎的狼头便耷拉下来,四肢蹬了两下,便彻底不动了。
那群孩子脸色苍白,全呆愣在那儿。
这还不算完,只见他的手滑到狼头顶上,五指伸开,收紧,砰的一声,头骨粉碎,血液脑浆四溅,溅了那群孩子,一头,一身,一脸。
村子里那群熊孩子们,眼神惊恐到了极点,静寂了片刻,然后,哇的一声大哭,便四散逃开了,跌跌撞撞,仿佛后面有魔鬼在追赶着似的。
沈睿将狼的尸体丢到了水里,洗了洗手,便听到那女人在门口喊他,今天是她第一天看诊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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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是不是男主不出来,你们就不冒泡,我还在想,今天是加更,还是不加更。
☆、第十一章 绯闻男友
沈睿跟大黄走到院门口时,没看到那女人,车前只有马叔和兰香,四下看看,见那女人正站在一棵榕树下跟一男子说话,看清那男子的面孔,他的目光沉了下去。
这男子不是别人,正是传说中小宝春的绯闻男友,赵三娘的儿子,沈士轩。
上次从镇上回来,宝春并没有答应孙郎中第二天去看诊,说是要准备一些顺手的器械,打铁铺那里至少也需要七八天的时间,那孙郎中一听,又是两眼放光,非要让她画出式样,让他去办,说顶多两三天,超过三天,那打铁铺的铁老五一家就甭想来他这里看病了。
距上次已过去了三天,今天正是与孙郎中约好的日子,出了门,刚喊完儿子,她就被一人给堵上了。
宝春打量这人一番,不由暗暗点头,真是人如其名!仪态风雅,眉目灼灼,彰显着自信与抱负,不亏一表人才。
难怪赵三娘如此紧张和笃定,不出意外,这妥妥的是国家之栋梁也。
当然,在赵三娘眼里,她就是那意外。
在宝春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在打量着宝春。
不同的是,宝春的眼神只是单纯的审视,而对方的眼神就复杂多了,不光光是审视。
见对方一直不说话,宝春耐不住先开口了,“你找我有事?”有事赶紧说啊,这大白天的要是让你老娘看到,我还能出得门去?
沈大才子看了她一眼,微垂头,“我不知道我母亲会……找你,她做的是过分了些,但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你……”
宝春越听越不对,急忙打断,“理解,我母亲要是还活着的话,指不定做的比这还过分,自家的孩子是块宝。”别人家的孩子是根草,“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不可以原谅。
沈士轩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嘴张了几张,似乎想要辩驳什么,可又不知该说什么,叹了口气,关心问,“你没事吧?”
宝春淡笑,但笑意未达眼底,“你是问我跳山寻死的事吧?不瞒你说,我真的跳了。”
说这话时,宝春明显地感觉到他呼吸一窒,身子抖了下,“那,那……”他嘴巴颤抖着。
“你看我还站着这儿,自然是没死成啊,要不然你当我是鬼呢,说不是鬼也不尽然,鬼门关我是闯过了,只不过,人家不收留而已。”
感觉那人的身子抖的更厉害了,“我,我为我母亲的行为,跟你道歉……”
宝春忙摆手,“不用,你是你,你母亲是你母亲。”那是一条人命啊,道歉的过来么,“况且,又不是你母亲拿着刀逼我跳山寻死的……”
那人猛地抬头,长出了口气,“我就知道你不会跟她计较的,她虽然嘴巴毒,可心却是好的。”
对你,心当然是好的,宝春心说。
那人似乎有什么难言之欲,停了好大一会儿,才又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我母亲的同意,我是无法娶你进门的……”
娶她进门?宝春瞬间睁大了眼睛,心说,不错啊,有眼光,敢冒大不韪娶一个伤风败俗还带着拖油瓶的女人做老婆,这待多大的胸襟啊,思想真不是一般的超前。
这人的形象在宝春眼里瞬间高大起来,虽说目前她没嫁人的计划,但被人挖掘出自身价值和魅力来的感觉真不是一般的好。
一直注意这边动静的兰香和马叔一听那位要娶他们家小姐,立马看了过来,心情可复杂可复杂了。
“……我知道让你以妾室的身份嫁给我,有些委屈,可是你现在……”看看旁边的小拖油瓶,意义不言自明,“我母亲极力反对……”
小妾?宝春的眼睛瞪圆了,这次不光惊了,而是怒了,特么的,搞了半天原来是让她做小三,小三啊,她连正牌都不屑,到了这儿,小三都还要竞争上岗。
当然了,这里的小妾生活地位可远远比不上小三,除了伺候丈夫和丈夫的爹娘,还要伺候丈夫的大老婆。
人家吃着,你看着,人家坐着,你站着,人家站着,你跪着,想想那个场景都让人不寒而粟。
兰香啐了一口。
马叔拳头捏的嘎吱嘎吱响。
“……你放心,明年我一定考取功名,让你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