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让花汐吓了一跳,也把金承从香睡中惊醒。很本能的,他的眉心耸了一耸。
“怎么?”花汐感觉到他的警惕,不安的问。
他看了她一眼,眼底立即闪过温柔,轻声说:“快把衣服穿好!外面有打斗,我去看看,你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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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突然的分别
不出去?有热闹不看,对得起这双五点零的眼睛吗?
花汐穿好衣服后,小心翼翼的来到门边,打开门,猛的倒抽了一口大风。
事情比她想得要灾难得多。
男主人死了,侧躺在血泊里,手中握着红色宝剑。对,红色,有些奇怪的剑!
花汐顾不得去琢磨剑的事,放眼一望,女主人就在不远处的雪坡上,舞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鞭子,与一群身穿银披风、头戴银遮面,幽灵一样的人交战。金承在帮她。小男孩儿被女主人护在身旁,胸口紧紧抱着一个盒子。
女主人身手不凡,金鞭甩动如龙,苍劲有力。而金承的武功又在她之上。他们俩个联手,将五十几个幽灵杀手打得唏哩哗啦。
杀手一个一个倒下,眼看他们就要取胜了,然而事情的变故,也就发生在此时。突然一阵雪雾飞起,呼,从他们身边卷过,他们顿时消失了。地面上,出现了女主人掉落的鞋子、手臂、脚……花汐不敢再看,十指深深扣着门框,有种想哭的感觉,却哭不出来。
神智稍稍恢复一点,她放开步子,冲向雪坡。雪坡上血渍斑斑,就连那些幽灵杀手也被撞碎了。
“金承,金承——你在哪里?金承——”她奔跑,寻找,深一脚浅一脚,任大风吹乱发丝,完全忘记了惶恐,只想快点找到他。
那是因为,潜意识,有个声音在说:找不到他了!
跑着,喊着,寻找着,终于在一跤跌倒后,她没有力气爬起。泪水,也在这时滑出眼眶。“金承……你是始乱终弃,不要我了吧?哼哼,那你可亏大了,我的很多优点,你还没发现呢!”笑,如此无力,心口的疼,让她在艰难的一笑后,倒在黑暗中。
醒来的时候,她看到那个小男孩儿,也许,不该称他为小男孩儿。他坐在她身边,很冷静的看着她醒来,沐着阳光的脸,充满刚毅,没有半丝悲痛。
可他的父母亲都死了啊!
花汐明白,有些时候,痛到深处,表现出来的不是悲痛而是变化。男孩儿变了,他可能,再也找不回从前的笑容了。突然间,她想到了金承,那家伙的冷默,可能就是因为曾经的经历。
好难过!
她起来,想拥抱一下男孩,和他默契一下心中的伤痛。他却冷着脸站了起来,转身,冷冰冰的一个字:“走!”这些天相处,花汐教过他一些简单的语言,他很聪明,一学就会。
他说的对,现在,也只能离开,能打的都死了,万一有杀手再回来,就凭他们俩个,不够人家一刀剁的。
花汐决定和男孩儿一起离开,就算帮他的父母亲照顾他吧,他毕竟还没成年。离开前,她想把他的父母安葬在雪中,却被他阻止了。花汐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但也没有坚持自己的主意。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俗,前一世的社会,不就有流行*的地方吗?
然而还有件事,她怎么也无法理解。
男孩儿拿了一套他母亲的棉衣,示意她换上。花汐见自己的衣服上有血渍,也就换了。哪知接下来,男孩儿居然把她换下的棉衣给扯成了若干块,再粘上血渍,扔得到处都是。甚至,他还捡一些肉块,塞进碎衣服里面。
真是个怪孩子!
他受的伤害太深了!
离开的路上,花汐搂着他的肩,说:“以后,你就叫花潮吧,做我弟弟!姐姐我上辈子没钱,读的书少,也想不出什么好名字,你不要嫌弃啊!潮汐,潮汐,潮和汐,永远在一起!记住了吗?”
“嗯,记住了,一辈子,也不忘!”一路上惜字如金的小男人,居然对这一问,给了如此坚定的回答。
花汐看了他一眼,笑笑:“看来,你真的很聪明,才几天的相处,能听懂的话不少嘛!我告诉你……”
声音越去越远,消失在风雪深处。
一天后,他们来到了一个热闹、但奇怪的国家。
作者题外话:有不妥处,改了一点儿,抱歉~
真有视金钱如粪土的地方
奇怪就在于,它真的奇怪,不是人长着四个眼睛,也不是猪站着走,靠,在这个国家,人们视金子如粪土。
因为作为花汐当亲妈一样爱戴的金子,在这个国家,连做洗脚盆都用不上,太软。
这就很杯具了。
花汐身上的手饰都是金的,如果她不是鞠府的三小姐,也许还有点儿银的东西,能换个包子啥的。
现在,他和花潮,面临着饿死的危险。
这个国家太富裕了,人家地上铺的,是玉石。咳咳,某花郁闷,身上戴着三哥给的观音玉佩呢,稀世珍宝,敢情,在这个国家,它是就从脚下扣出来的一块粪土。
这让花汐联想到那个地道,那个流动金沙的地道,应该和这个国家有些渊源。
走在玉石大街上,踢飞了一块挡道的金子,看着那道金光咻的一闪,她有了个畅想:将来要把来这里的路记下来,把那些缺衣少穿的人领到这儿来。
不说别的吧,在这个国家当几天扫大街的,回到那边,至少也是个百万富翁。世界上到处存在捷径,像这种无公害的捷径,可太少啦!
当然,这个与世隔绝的国度,有种特有的“货币”,一种彩色的石头。这里的人把那种石头做成梅花的形状,凭花片大小使用。
花汐以前,从没见过这样漂亮的石头,不管是电视还是网络,都没有关于它的记载。
“%……—×#&;#8226;&;#8226;&;#8226;”不友好的声音,一个长得很凶悍的丫头,拦在她面前,手里举着一块金子。花汐发现,这金子很眼熟。“¥%%F&;#8226;SS”凶悍女又说了一串她听不懂的火星语言。
花汐轩轩眉头,做了一个疑问的表情。
凶悍女一把揪起她的衣领,叽哩呱啦的骂一通,简直太不友爱了!花汐对她笑笑:“对不起,你说的话,我听不懂!你是想问我,在哪找到这块金子的吗?”嘿嘿,人家肯定是来兴师问罪的,她用鼻子也能想到,自己刚才踢出去的粪土,砸到人了。
乱踢垃圾是不对,可惜自己,现在等于一穷二白,又能做什么呢?
对方又是一阵叽叽呱呱,揪着她的领子摇晃,花汐索性闷不出声,任她摇晃。既然是自己理亏,让她摇几下,出出气吧。令她意外的是,一直冷着脸站在旁边的花潮,竟突然推开了凶悍女,然后护着她,用鸟语,同凶悍女对话。
这小子,敢情懂这一国的语言,却一直深藏不露。想想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自己用肢体语言,去向别人求水喝,而他明明懂这里的话,却冷眼旁观,她火气直往上冲,转身就走,没走出多远,花潮追上,一把抱住她的腰:“小汐姐,别走!我替你找到工作了!”
“工作?”一听到这个词,花汐的交感神经不禁有些兴奋,没办法,上辈子净找工作了。
他还活着
刚才在路上,她也动过找工作的念头,可是不懂这里的语言,没勇气尝试。没想到,花潮会帮她找到工作。
原来,凶悍女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女管家,她出来,是替她们家小公子找一个抱宠物的丫头。花潮倒很机灵,三句两句套出了人家的话,并提出,以给她们府上打工两个月,作为道歉。
两个月,时间太长了。花汐想早点回到湖城,和亲人们团聚,但是转尔想想,想要离开这里,首先要熟悉这里。她决定,留下,学这里的语言。同时也有一个不愿意承认的想法,那就是,也许某天,会在这里,看到金承。
她有种很强烈的预感,这个国度,包括那片雪海,与湖城,与大漠,是并不相通的两重天。她和金承,只是在某种机缘巧合下,意外来到这里。他如果还活着,很可能还没离开,很可能像她一样,来了这个国家。
嘿嘿,那就留下来吧,抱宠物,这个工作还是很不错哒。
欣然进入一座大宅,走过各种很有特色的建筑物,花汐见到了自己将要服务的宠物,立时一头灰线——宠物是只青蛙!它肥得流油,腿上拴着绳索,懒洋洋的趴在笼子里,像一只山寨版的沙皮狗。
花汐的工作,就是在小公子出门的时候,抱着这只宠蛙,跟在他身后。某花郁闷了,不是一般的郁闷。
时间在郁闷中,过得很慢呀。两个月,比两年长,OK,她懂了这个国家的语言,花潮也和公子成了朋友。
花潮是个很有心机的少年,花汐早就看出来了,而且还有种模糊的预感,花潮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有目的性的。
那小子,心里好像藏着很深的秘密,她有几次试图打听,发现他很抵触,也就没再多问。
又到给宠蛙喂东西的时间了,伺食丫环突然内急,请花汐帮她去喂。花汐接过食盆,一盆粘糊糊的蚯蚓入眼,猛然一阵反胃,捂着嘴忍了许久,才将那股酸水压回去。
松开手,她怔住,脑子里恍然炸响一声天雷:晕,两个月没见红,中奖了!
原来,孤儿也是可以遗传的,自己就是孤儿,现在有了宝宝,他还没出生就失去父亲。
为什么,每次中奖都是这么雷人?
摸着腹部,她死的心都有了。
“小汐姐,小汐姐,花潮兄在么?”小公子罗咪多,九岁了,笑起来,脸上还有婴儿肥。
“又找他下棋呀?”说起来真是,自己放下小姐的命,来这里当抱蛙的,花潮却是整天无所事事,只知道和“多来咪”一起玩。唉,收这个弟弟,是桩亏本生意。
“我想让他,陪我进宫!”罗咪多的眼睛四处扫瞄。
“进宫干什么?”
罗咪多将胸脯挺起,得瑟得眉毛直挑:“女王陛下请我们!”
“哦?”花汐有些意外。
罗咪多将眼睛一瞪,说:“你不相信啊?我告诉你吧,女王陛下发出榜文,遍请会海外语言的人进宫,为金国太子挑选随丛!”
威胁自己的宝宝
金国太子!花汐的心狠狠一抽,差点犯病。
罗咪多向她身后望望,问:“花潮哥哥呢?我的海外话还是和他学的呢,他说得可是最好的!”
花汐仍在怔怔的站着。罗咪多推了她一下:“我问你话呢,你没长耳朵?”
看看他,花汐深吸口气,保持镇定,告诉他:“你错了!花潮的海外话,是和我学的,所以说得最好的人,怎么也轮不到他。如果公子愿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我,我可以让你,比花潮还厉害!”
“真的呀,那你快来,快来!”罗咪多高兴的抢过食盆,扔在地上,然后抓住花汐的手,就像抓到了生命中的贵人,把她拽进一座憩亭。
紫水晶磨制的花形桌面,花汐的手按在上面,手心一片冰凉。罗咪多的话,令人震惊,更令人伤心。
金承的确没死,他也在这个叫紫冰国的国家,在皇宫里,身为紫冰国的准国王。三天后,就是他和女王大婚的日子。所以,女王急于在国内寻找懂海外语言[呃,也就是花汐她们的语言]的人,去服侍她的夫君。
可误的金承金沙皮,居然有艳遇,浪费了我为他掉的那几滴泪!
花汐一阵反胃,想吐。若能把肚子里宝宝吐出来就好了,让他去找他的沙皮爹爹吧!
气得无语,肚子也有些疼,她轻轻趴在桌上。
“小汐姐,你怎么了?你快教我海外话呀!”罗咪多催促。花汐懒洋洋的看他一眼,手指在桌面画着圈,问:“我和你们一起进宫吧?”
罗咪多摇摇头:“哎呀不行,只要男人不要女人!”
猜就是了,女王是个懂防患于未然的人。“那好吧!我教你画画,你进了宫,把这些画画给金国太子看,他一定会喜欢你的!”哄骗了面前的小弟弟,还在他头上很友爱的摸一下。
罗咪多高兴得用力点头。
花汐懒得看他,心情不好,看别人笑,有秒杀人的冲动。然而接下来,她画了N多的笑脸。
太阳快落山了。
红彤彤的光芒笼罩着远处的雪峰,让那雪一样的尖峰,羞涩,华丽,像待嫁新娘。花汐坐在罗府门口的玉石阶上,抱着膝盖,仰望雪峰,突然觉得,自己可能不会有那么一天,戴红盖头的那一天。
怪只怪,穿越时是在洞房里,把美梦提前消费掉了。
不,怪只怪,可误的金沙皮!
肚子微微一疼,她皱了皱眉,可恶,看来这个宝宝,是他爹安插下来的奸细,只要她一在心里骂金沙皮,宝宝就让她疼一下。
“你最好识相一点,现在在我的肚子里,我可决定着你的生死,敢紧弃暗投明,不然,以后你出生,妈妈会欺负你哦!”心情差到极点,还可以拿肚子里的宝宝恶搞,这就是她,花汐。
远处,夕阳染红的街道上,行来两匹马,罗咪多和花潮回来了。罗咪多看上去很高兴,一路不停的说啊,笑啊。花潮坐得笔直,不言不语。
作者题外话:喜欢这个荒唐故事,就注册收藏一下吧,更新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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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具的真相
花汐突然发现,花潮今天,或许是因为穿了件像样点儿的袍子吧,仆人打扮,却有王者的气势,凌驾于世的那种。和他比起来,罗咪多纵然穿着打扮华贵,却像个小跟班。
两匹马,在路面留下两道影子,花汐希望有三道。白天教罗咪多画笑脸,请他画给金承看,所以她坐在阶前,期待,那个熟悉而高大的身影出现。看来没戏。
“公子!”罗咪多的马到阶前时,花汐站起叫了声。罗咪多先看看花潮,才很牵强的对她笑了笑:“小汐姐,你教我画的圈,我画给金国太子看了,他夸我画得不错!”
说完,他跳下马背,将马缰交给花潮,一溜烟跑进府门,生怕她再追问什么。
花汐于是又问花潮:“你见到他了?”
花潮一声不吭,紧抿着凌厉的唇,牵着两匹马,默默离开。走到门口,他突然停住,轻声告诉她:“忘了他吧!”
忘了他吧。
这几个字,太有引申涵义,花汐怔在原地,站了好久。
夕阳越来越红了,就要燃烬而去,她伸手,从荷包中摸出一片金叶子,举起。它薄而精致,上面叶脉清析,是金中*。这片叶子,她也记不清当时,是怎么从金诺手中拿过来的,也许就是拜金的本能反应。
在雪野小屋的时候,金承发现她有这片金叶子,特意叮嘱她,要收好。在她的追问下,他将叶子的秘密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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