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时的一记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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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时的一记阳光-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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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泽诚的语气随意而亲昵:“回来了?”
  雨沙沙的落,有越来越大、又难以止歇的趋势。
  他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不耐烦,连威胁听起来都是不露痕迹的温柔:“洛遥,你可以试试继续不说话。”
  白洛遥重重的咬了牙齿,也终于出声:“什么?”
  他对她说话,从来不会有漫不经心,即便隔了电话,也总有一份特殊的关注,宛如就在眼前。
  他只说:“我想见你。”
  他给了自己三年的时间,很久之前,他站在她的病床前,目光隐忍而黯淡,唯有神情依然倨傲:“我给你时间,你现在不能接受我没有关系,我可以等。”
  他给了她三年,然后就这样重新出现,自以为是,以为她早就忘记了一切,可以重新开始。
  洛遥不管他看不看得见,轻轻的摇头,竭尽全力的让自己听起来尽量云淡风轻:“这么久了,我早把过去的事忘了,你也不要再介意了,好不好?”
  他仿佛预料到了她会这么说,只是淡笑:“你是真的不介意了?”
  洛遥狠狠的咬了下嘴唇,声音有掩饰不住的狰狞,可分明又是绝望的:“展泽诚,你想要什么不可以?非要这样对我……”
  他干净利落的打断她,听在洛遥的耳里,仿佛有一层一层悠远的回声:“我不想要别的。”
  白洛遥真的快撑不下去了,他总是知道该怎么击中她的软肋,他知道她什么时候最脆弱,他知道她不敢说起那些往事……的
  不远的地方,沿着绵延排列的路灯,有人快步的走过来,身材修长,手持黑伞,墨绿色的卡其布风衣,隔了老远对她招手。洛遥深深呼吸了一口,语速很快:“展泽诚,我挂了,有约会。”她特意说了“约会”两个字,发音清晰而漂亮,“其他的事……真的算了吧……”
  他只是静默了几秒,说了句:“哦。那下次再说。”而最后,声音不闲不淡,“也好,别老呆在家里。嗯?”
  真是宠爱到了骨子里,才会有这样的反应吧。如果是以前,他会弄乱她的额发,然后将唇贴在她的眉心,细细的亲吻。
  洛遥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狼狈。她知道他在等她先挂电话,可是突然就说了一句:“我今天遇见你妈妈了。”
  他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哪里?”
  嘟嘟的忙音。她到底还是挂了电话。
  其实根本不用问,他知道在哪里,吴越山上,他的父亲就在那里。展泽诚看着被雨水濡湿的窗台,灰蒙蒙一片,视线纷乱,他握着电话,另一只手抚在额上,有片刻的失神。
  秘书进来的时候,看见男人的侧影,那么清冷,就像这些日子的天气。她忽然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她的老板,这么年轻、英俊,正该是偎红倚翠的年纪,却总是像修道士一样自律,从没见一丝绯闻缠身。她确信自己不是故意偷听的,可还是听到了,他居然会用那样的语气说话,小心翼翼,连稍微大声一些都不愿意,心甘情愿的温和。
  他很快注意到了有人进来,收敛了神色,恢复如常,在文件上签了字,才记得吩咐一句:“替我联系汪医生。”
  秘书反应了一会才想起来汪医生是谁:“噢,好的。”
  电话接通。
  “……我可以安排她和你一起吃顿饭。”
  他沉默着听了很久,终于说:“不,如果我在,我怕她接受不了。”
  汪医生很敏锐,很快的说:“这么看起来,展先生,你是不是认为自己和你朋友的病有关?”
  他无话可说。
  医生的声音依然沉稳:“最好的方法是,我想见到她最真实的情绪状态。”
  展泽诚毫不犹豫:“我会尽力。”
  雨水噼噼啪啪的敲打这个城市,寒意伴着水汽弥漫。
  隔了深深鸿沟的两个人,却几乎在同一时刻看了看天空。他隔着玻璃,看见雨水蔓延滑落的痕迹,仿佛晶莹的水墨画。而她抬起头,却看见一张温暖的笑脸,青春而俊朗的,把她拉进了雨伞下。
  李之谨老远就看到她在打电话。天气委实太冷,她的脸色发白,偏偏嘴唇不知是不是涂了唇彩,嫣红如烈,倒真是唇红齿白。穿了那么多,可是因为纤瘦,出落出几分和厚重棉衣不相称的楚楚动人。他也忘了她就在白天的时候无条件、不计后果的转让了一张试映券,一下子觉得闷气全消了。
  幸好伞足够大,遮了两个人,彼此之间还留着疏落落的空间,竟也绰绰有余。
  他走在外侧,问她:“请我吃什么?”
  恰好路边就是一家豆捞店,洛遥都不用想:“这种天气,最适合围着热乎乎的炉子了。”
  洛遥先去了洗手间,用凉水扑了扑脸,才有勇气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其实并不狼狈,头发还是柔顺的束在脑后,有些微的红血丝,可眉眼间都是沉静——掩饰的那么好。
  出去的时候,看见李之谨手中拿了酱料碗,正在专心致志的调拌。他将大衣脱了,一件很清爽的白色厚恤,低着头,露出轮廓分明的侧脸,仿佛手上的那个小碗是此刻最重要的事。
  一抬头看见她出来了,才笑着说:“你吃辣的吧?试试我调的,一定超级无敌好吃。”仿佛是个得意的孩子,又放在她面前,“真的很好吃。”
  洛遥看着稠稠的酱汁,忽然有些愧疚:“哎,你刚才没生很大的气吧?”
  李之谨的头发倒像是长出了一些,不再短短的像刺猬。其实这么短的头发才考验一个男人的长相,因为没有任何修饰的余地。可即便面对面的直视,他倒还是能经得起考验的,总算是赏心悦目。
  他并没有不悦,唇角的笑很孩子气:“本来也还好。可是那个小姑娘……真的太……”他琢磨了一下,“热情了。”
  白洛遥发誓,她真的在他脸上找出了一丝苦恼,于是忍着笑:“也还好吧?她最多也就找你说了几句话啊,你也不用这么大义凛然。”
  瞧瞧李之谨的样子,大约真的想要把筷子敲在她头上了:“你知不知道那张票就是在我旁边?”
  她终于还是忍不住了:“贵宾票?”
  他抬起头来,眼神柔和:“差不多,有我的专业讲解。”
  她最初见到他,几乎全是自己在说话,而李之谨优雅的像是一个贵公子,风度翩翩;再见,他就像是个大孩子一样,充满叫人意外的活力。此刻却莫名的有些尴尬,仿佛一下子陌生起来,只能呵呵笑了一声,低头吃西兰花。
  最后才记得问一句:“你们演什么啊?”
  又是一个叫她意外的答案:
  昆曲。
  一个圆菇落在了酱料碗里,真是不凑巧,溅起的酱料滴在了他白色恤上。洛遥看了一眼,深褐色,手指一动,似乎想替他拂去,握着纸巾的手苍白而用力。李之谨的目光落在她的手指上,又抬起去看她的唇,随即微微低头,似乎若有所思。
  洛遥强忍着不去看,只是把纸巾递给他,慢慢问他:“昆曲?”
  “是啊,《烂柯山》,听说过没有?”
  她记得一些情节,以前在书上看到的。
  朱买臣和妻子崔氏相守二十年。最后一年崔氏不甘贫贱,弃他而去,终于没等到丈夫功成名就的那一刻。她去跪求丈夫的原谅,可不过是痴梦一场。崔氏受尽羞辱,投河自沉。
  《长生殿》和《牡丹亭》,姹紫嫣红和悄语低言,都那么美……为什么偏偏选了这一部?
  李之谨的眼神都深邃起来,淡淡的笑,最后说:“痴梦和泼水那两折,你不觉得戏剧冲突特别强烈么?”
  那句话在洛遥的脑海里沉浮半晌了:马前泼水,覆水难收。
  是不是所有的人,都难免会被这样的残缺所吸引?的
  后来还说了什么,洛遥差不多也忘记了,只知道自己吃得太多太撑,连酱料都换了两碗。而他调得是真的好吃,恰到好处的辣味,再平凡的菜色蘸了都会出彩。
  李之谨不无得意:“你不知道么?我家当年就是做香料起家的啊!这是祖传本能。”
  最后出门的时候不惧寒风,他开车送她回去,最后在小区门口,把伞递给她,郑重的关照:“明晚我来接你。”
  洛遥点点头:“一定会去捧场的啦。”
  李之谨果然给了洛遥贵宾级的待遇。她在后台见到饰演崔氏的女孩子,高挑纤细,正细细的往眉梢抹上妆彩,而化妆师正在替她戴上头饰。
  她从镜中的看见一股浅浅流动的内在韵美,这么年轻,却又在汩汩的活动,一时间联想起了很多东西。很多在这近半个多世纪被人们抛弃的东西,终于还是慢慢的被记起来了。而只要记得就好,再细微的薪火,总会让人看见希望。
  那么,或许走到尽头的时候,因为融进了先人血脉的文明,这个世界不至于是一片机械和财富的荒芜。尽管从来不能清晰的看见它们,因为它们和青铜器、瓷器甚至建筑都不一样,甚至载体脆弱到只是泛黄的词谱。可它们活生生的在唱,在跳,只有那么一瞬间的美妙,却从来不会逊色于任何的珍宝。
  都说专心工作的男人总是最能迷惑人,洛遥抿唇笑了起来,她看见李之谨正俯下身,对男演员说着什么,她从没见过他这样肃然而认真的神色,她甚至能想象到他的语气,专注如一,像是那天在豆捞店,他喝了一口果汁,然后对自己说:“喜欢呗,就去做了。你知道……就像李征远一样。”
  那是他的曾祖,他随意的说出了他的名字,并没有任何不恭敬的意思。反倒是隔了沧桑岁月,他却能如同自己的长辈一样,执着而深刻的热爱某一样事物。
  “马前泼水他含恨,隔断琴弦我太绝情。一场大梦方清醒,愿逐清波洗浊尘。”
  戏台上崔氏已近疯狂,她的手在地上抓起泥土,试图将那些已然渗进土中的水重又倒出来。她的丈夫就在一旁站着,目光中有恨意,大约也是有怜悯,却找不出一丝一毫的爱。
  究竟是怎样残酷的人才会想出这样的一出戏剧?所有的人冷眼旁观,半疯的女人将红花当作凤冠,将百衲衣当作嫁衣,因为残存希望,总觉得一切还能重新开始。
  人性大抵如此,再多恩爱,再多不离不弃,可是只要在最后一刻有了背叛,总能将一切美好抹煞干净,只剩薄凉。
  那么优雅天成的水磨腔,此刻声声泣血;而纤美如云的身段,却势若癫狂。
  洛遥怔怔的看着,忽然觉得心痛,不知是为了崔氏的悔恨,还是朱买臣的冷漠,或者是二十年的相守,抵不过一朝世事的变迁。
  身边的李之谨忽然轻轻呀了一声。
  女演员太投入,一个踉跄,身位没站好,眼看着要跌倒在地。她的身边,朱买臣到底还是不轻不重的伸出手去,拉住她坠下的身子,又轻飘飘的放开。
  终究是不愿见到她跌入尘埃?或者只是下意识的伸手,随后依然避之不及?
  洛遥一时间有些恍惚,想起很久之前,她曾经把厚厚的一本专业的大辞典就这么向展泽诚砸过去,他不闪不避,连眼睛都没眨,坚硬的书角砸在他的眉骨上,闷闷的钝响。或许是知道他对自己太好太好,才做了那么多近乎疯狂的事。连目的都是前所未有的明确,只为了伤害,只为了让他明白什么是愤恨,和覆水难收。
  台下掌声如雷,仿佛暴风雨席卷了这个不大的剧院。洛遥半侧过脸:“恭喜你,演出这么成功。”
  他本该站在台上,和演员一起接受祝贺,可此刻掩在人群中,笑意淡淡浮在眼里。
  他说:“我很低调的。”
  可能真的只是享受这样的过程而已。语气很淡然,都没有一丝炫耀在里边,更没有跋涉到终点的欣慰,宛如此刻只是走过小小一段路,因为风景宜人,所以边走边看,瞳仁有一种琥珀的颜色,里边映着一个女孩子的笑容,温暖而亲切。
  他们随着人流一道往外走。洛遥问:“真的不用去后台?”李之谨的眼睛亮亮的,就像是天边闪耀的星子:“我觉得找地方吃点东西比较实惠。”
  他们跨出剧院,清凉的寒风灌进了肺里,走出很远,洛遥忽然回头去看剧院,在高高的台阶上,犹自灯火辉煌。这才觉得惊讶,和他说着话,竟然忘了脚下的台阶。
  最后是李之谨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么仔细的看着她,等到洛遥转过脸来的时候,几乎被他吓了一跳。
  他一手插了口袋,以前所未有的严肃口吻说:“白小姐,有件事,想请你帮个忙。”
  白洛遥仔细的听他说完,眉眼中全是流转的清丽如水,如花嫣然:“这么好的事,我怎么会不答应?”
  就像预料的那样,捐献仪式之后,几件文物首次出现在了新闻媒体的财经版、娱乐版上。在财经版的商双羊尊总是伴随着易钦即将和某集团的合作新闻,而在娱乐版则是极为八卦的详细介绍了方流怡女士的旗袍款式的定制,以及和那件皮草相关的、保护动物协会的抗议申明,顺带附上了她缓缓揭开的那幅南宋名画。总之,一时间博物馆的曝光率大增,仔细想起来,竟不知道谁才是受益者。
  慕名来参观的有单位也有个人,甚至很多是怠慢不得的,于是正式工作人员便代替了义务讲解员,穿梭在办公室和展厅之间,每天都要站着大半天。一时间胖大海成了办公室必备品。
  更可怕的是,除此之外,陶瓷馆修整,展厅需要重新布置。洛遥累得连喘气的时间都没有,好不容易在下班前坐回了办公室,却听到了需要和林大姐、老馆长一起出去吃饭的消息,差点没绝望的哭出来。尤其是吃饭的对象,又是和易钦有关,让她愈加提心吊胆。
  五六点的时候,是城市最堵最喧嚣的时候。
  酒店是一座小小的海派花园式建筑,店名低调的缩在灰色的墙上,一晃而过,洛遥连一个字都没瞧清楚。门口立着保安,黑色大衣,又插着耳机,若是戴上一副墨镜,保准像是黑客帝国里的勇士。
  小李已经到了,于是简单的给其余几个人做了介绍。
  那么多人,疲惫而倦漠的神气隐藏在寒暄之下。洛遥只对汪子亮印象深刻,四十岁模样的男人,短短的头发,目光醇厚,掌心温暖。他在打量自己,可却丝毫没有对人造成压迫感,洛遥浅浅的笑了笑,转开了目光。
  吃饭的时候她照样有些心不在焉,或许只要和易钦有关的事物,总会让自己有些不自在。汪子亮就坐在自己身边,是个很妥帖又有风度的男人,见她一个人坐着,总是会和她稍微聊上几句。
  白洛遥和他说着话,心底却莫名的有些不安。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可能仅仅是因为今天换了一个酒店吃饭,明显档次比头一次要高出很多。她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了聊天上,忽然听见汪子亮问:“白小姐以前是学宗教学的?据我所知,学宗教的女孩子,心态总会比一般人通透一些。”
  洛遥略微有些不知所措,如果说在校的时候自己确实能把一切看得云淡风轻,可是现在,她的反应只是淡淡的说:“研究宗教,又不是信仰宗教。我倒觉得,搞研究的人,从来都要比全身心信仰的人客观的多。”
  汪子亮点点头:“那也说得是。”
  话题暂时停止了。包厢里就有洗手间,可是洛遥觉得闷,宁愿站起来出门去走廊最尽头的那个卫生间透透气。地毯很柔软,仅有的两间包厢,门面透着暗红色的典雅,空气里是淡淡紫檀香的味道。她从洗手间出来,手被温水冲过,推门而入的时候,觉得金属把手有些冰凉。
  她几乎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可是一共两个房间,她的记忆里不至于差到离谱。
  包厢很宽敞,可一下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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