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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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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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的路上,小歌趴在御风背上道:“公子彭生,真可惜。”
  御风问:“有何可惜的?”
  小歌叹道:“投错了胎,那样一个率性爽朗、人品可爱之人,生在王族真是可惜了。”
  御风反问:“哪个王族的心扒开不是黑的?”这几年见多了辰国王族内部的自相残杀,御风对王族的良知已完全不抱期望,云唐那个无情无义的都比王族有情,至少云唐有底线。
  “彭生的心扒开是灰色的。”
  御风默了下,有区别吗?
  “灰色是黑与白的混合,有黑暗,但也有光明。”小歌倒不觉得公子彭生有什么问题,这个乱世,白心肝的人死得最快。
  “每日再去见其余使臣?”
  “我想。。。。。。不必了。”
  御风不解,感觉到小歌搂着自己脖颈的手微微颤抖,不由大惊,小歌面对邪灵都面不改色,如何会出现这般。顺着小歌的目光望去,街头有一辆华美的马车驶过,从马车上的标识可以看出,那是睢国使臣的马车。睢国使臣是王孙辛,睢王于的长孙,但王孙辛这个人就没几个人真正放心上,若他不是睢王长孙的话,只怕王城如今会聚的王侯贵胄没一个会看他一眼,使团真正做主的是一个名唤卫嘉的白衣幕僚。
  卫嘉的来历成谜,只知他是睢国太子无诸的心腹幕僚,这次睢王于派王孙辛来辰国,太子无诸怕自己儿子惹事,特别派了卫嘉跟随,以防不测,王孙辛若是在辰国王城被人给坑了,睢国不仅丢脸,还可能损失利益。
  御风不解:“怎么了?”
  小歌抓着自己不受控制颤抖的手道:“那人很强。”虽然云唐与无忧哪个都不比卫嘉差,但不管是云唐还是无忧在她面前都没有流露过强大的气息,而是尽量隐藏自己的气场,不让她有感觉,使得她对那个层次的人没有直观的认识,但此刻卫嘉给她上了一课。
  御风更不解,他没感觉到。
  “你感觉不到的。”小歌道,卫嘉将气息隐匿得很好,若非她敏锐,而那人也对她探查,她也发现不了。
  御风疑惑:“那你为何?”
  小歌浅笑。“我是巫啊。”
  御风微怔,巫这个词他略有所知,在那部叫大荒纪年的史书中有记载,胤昊以人族为祭最终被封印,在人族乱成一团时代表神权的大巫祝华歆成为了新的人族首领,也是人族上古九州帝国的第一任共主,史称华歆王。为了治理方便,华歆王设立十巫辅助自己,十巫既是世俗官吏也是神权的信徒,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哪怕后来巫剥除了王权的部分,也是极为神秘的存在。在大荒纪年中,巫的寿命比寻常人要快,特别是最高的十巫,少则三五百年,多则千儿八百年,一个个都活成精了。
  “卫嘉?”
  小歌道:“不知道,但他的灵力修为很高。”                        
作者有话要说:  赶时间,不说了

  ☆、残忍人猎

  第十三章残忍人猎
  卫嘉并无杀人之意,在辰国王城杀人,辰国王城中那些隐藏的高手都不是吃素的,非拆了他不可,因此小歌并无危险,但回到家中后小歌还是将卫嘉的事跟云唐说了一声。
  “哦,这事我知道。”
  小歌第一反应就是云唐与卫嘉交过手。“你与卫嘉交过手?”
  “不曾,但我知他至少是而立之年。”
  小歌疑惑的看着云唐,云唐见了,问:“你没见过他的脸?”
  “不曾。”她眼睛是很好,但隔着马车,除非她有透视眼,看得到就奇了。
  “卫嘉是面如冠玉的弱冠少年。”
  小歌明白了,云唐看着也年轻,但实际上却五十多岁了,全是因为灵力让他的身体状态维持在鼎盛,不管是外在还是内里,而看似普通人的卫嘉。。。。。。难说。“他是邪灵?”邪灵是一种人首鸟身的怪物,人首都是未成年少年少女的样子,比如无忧,那位生前究竟活了多少岁只有鬼知道,但肯定比看着外表大,可变成邪灵后,她看着最多十六七岁。
  云唐无语道:“这世上只有邪灵才永葆青春?”
  “可你不是说他是弱冠少年?”
  “邪灵是人面鸟身的怪物,并非每个邪灵都与无忧一样可以将外表完全转化成人族的姿态?”
  小歌懂了。
  五国使臣,齐国与睢国的已见了,唐国的是唐婴,小歌就不凑热闹了,唐婴能够与云唐、谢琳相争这么多年,并且护住了唐国,自然不是彭生那般简单的存在,还是交给云唐,让狐狸咬狐狸一嘴毛。青国的使臣是太子骁,太子骁携子同来,为的就是几年的安稳以便平定蛮族稳定后方,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找事,五国使臣中太子骁是最安全的。即使不是,小歌也不想凑过去,从太子骁能够将唯一的儿子送来为质可以看出,太子骁极有理智,心中最重要的便是天下,但难保见着自己不会一个控制不住。
  青国的宗室与她之间可是有着血海深仇的,青国其实有过一段外姓臣子压过宗室的时候,青国在百年前曾因夺嫡而一度分裂为两半,在那段时间里谢氏一族以军功崛起,成为青国的中流砥柱,并于五十年前辅佐青昭王击败了占据青国另一半江山的白羽君,令青国恢复完整。
  兔死狗烹是古往今来无数名臣良将用生命证明过的颠扑不破的真理,谢氏一族是又一桩血淋淋的例子,四十多年前青昭王以谋逆之罪夷了谢家的九族,小歌清楚的记得云唐对那事的评价:青昭王太懒了,找个借口也不找个好的,哪有人前脚灭了敌国十几万大军,后脚就与敌国勾结谋逆的?
  不管罪名是否属实,谢氏一族上千族人都被斩首,只有谢琳与谢玦姐弟俩逃出生天,前者身受重伤,虽捡回一条命,却落下一身的伤病,至今都没好,后者当时还是个孩子却目睹了族人惨死,落下心理阴影长期自闭。谢琳对青昭王兔死狗烹的行为表示理解,兔子猎光了,狗自然没用了,最重要的是谢家太出色,青昭王的能力无法完全掌控谢家,不为君王所控制,便毁掉。但不会支持,没人喜欢被杀,所以青昭王灭了谢琳全族,谢琳觉得再灭青昭王全族是非常公平的,青昭王支不支持不重要,但一定会理解的。抱着这种想法,谢琳在十年后将青国的宗室屠杀殆尽了,青昭王的头颅被谢琳挂在青阳城的城墙上好几个月,最后喂了野狗。
  青王津禹是青国宗室唯一仅存的嫡系,当年谢琳屠杀青国宗室时他不在青国王城青阳城,因而逃过了一劫,得以逃到白羽城复国,这些年青王津禹励精图治,说他没有报仇雪耻之心,鬼都不信。太子骁做为青王津禹的继承人,青王津禹的仇恨他自然要继承,不然青王津禹不会允许他成为储君,太子骁并不是青王津禹第一任储君,前任储君被太子骁给弄死了,然因太子骁够出色,青王津禹又一直鼓励儿子们自相残杀,以丛林法则竞出最出色的继承人,太子骁是青王津禹一百多个儿子里唯一活下来的。但他再出色,若不能为青国报仇,只怕青王津禹宁愿废了他再生一个儿子出来。
  如此环境中成长的青国储君,小歌很怀疑其见到谢家后裔后能有多少理智,十有八九会找自己麻烦,躲着点省点麻烦总是好的。不是怕,而是讨厌麻烦。
  最后的离国,想了又想,小歌还是抓了御风陪自己去盯着,离国若要出手,多半是冲着谢玦去的,旁人倒也罢了,但谢玦可是素来疼爱自己的亲舅舅,有个万一的话,她这辈子都没法原谅自己。
  离国使臣是离王商唯一还活着的兄弟——公子卬,公子卬虽然不简单,但小歌更忌惮另一个人,离国质子无忌。
  二十五年前,离王商起兵谋逆,经过十二年的内乱后,离王商终于杀了当时的离王焯,成为离国的王,成为王应该是离王商最得意的时候,而那时他的宠妃又给他添了一个儿子,便是如今的太子无忌。离王商的子嗣众多,光儿子就有三十几个,多一个儿子,他未必会有什么感觉,但太子无忌出生的时机挺不错的。离王商认为公子无忌是天赐的祥兆,不然怎么他刚成为君王,公子无忌便出生了。
  虽是离王商最宠爱的公子,但公子无忌并非离王商的储君,他出生时,离王商已四十多岁,已有正室与嫡子,储君是离王商的嫡子。只是,七年前,经过数年的休养生息,离王商认为有了报仇的能力,便联合齐国一同伐臣,离王商实在与谢家人八字犯冲,二十多年前一个谢琳利用他的野心设计了离国的内乱,并且让辰国似墙头草一般,离王商与离王焯那边弱便帮哪边,硬是将那场内乱变成了拉锯战,打了整整十二年,将离国百年来中兴所积蓄的国力被损耗一空,而七年前一个谢玦令离、齐两国大军惨败。
  六年前三国的战争分出了胜负,齐国与离国除了割地赔款外还要送储君到辰国王城,齐国的储君在三年前被送回去了,因为齐国的夺嫡很热闹,把齐太子送回去齐国会更加热闹,辰王很乐意看到其它国家的内政出问题影响国力。而离国储君,本来不是太子无忌,离王商的嫡长子在那个节骨眼上突然暴毙了,但辰国又一定要储君为质,离王商便让儿子们自行商量,谁愿去辰国为质,谁便是储君。
  虽说成为储君是好事,但册封一结束就要去异国他乡为质,不到离王商死便不能回来,纵使最后能够登基,也多半没什么实权,去国多年,其余兄弟必定在本国打下了深厚的势力根基,还不如留下来。而且,质子难为,在异国他乡生活艰难,若两国关系恶劣,自己还可能被杀了祭旗,能不能活着回来都是个问题,因此留下来更划算。即使日后离王商过世,别的兄弟登上了王位,自己也可以抢夺来,比如离王商,他就不是继承王位的人选,但最后还不是登上了王位,在这方面离王商给自己的儿子们做了一个好榜样,所以没有几个公子愿意做这个储君。
  公子无忌在离王商头疼之时为他解了忧,自请前往辰国为质,离王商大喜,越过两个嫡子立了这个庶子无忌为储君,然后送到了辰国为质。同样是质子,太子无忌比比起险些被活活饿死的唐国公子瑾混得好多了,六年来太子无忌在王城混得风生水起,八面玲珑,与大多数的贵族子弟都交好。虽说公子瑾的遭遇有云唐的刻意,太子无忌没招谁惹谁,但做为质子还能混得这么好,足可见其本身不容小觑。
  除了太子无忌本身城府深沉,他还有个左膀右臂,离国世族景家庶出之子景息。景息是太子无忌的伴读,也是太子无忌前来辰国为质时唯一追随太子无忌来到辰国的旧人,是太子无忌的心腹。虽然出身不太高,但景息在离国时素有神童之称,小歌对此不怀疑,这些年景息暗地里帮太子无忌做的事就没有几件是一个刚及冠的寻常少年做得到的。
  听小歌介绍太子无忌与景息时,御风忽道:“你好像很厌恶离国太子。”
  小歌微怔,随即点头。“我的确有些厌恶他。”
  “他惹过你?”御风颇为惊奇,小歌的性子其实不错的,即使发脾气,也是来得快去得更快,而去了之后她便会忘掉,很少会记得那些不愉快的事,但太子无忌。。。。。。这两年小歌跟人起过多少冲突他都一清二楚,每次小歌与人冲突都是拉他做打手的,可其中并无离国太子。
  小歌道:“他没惹我,但他算计过老头与阿母。”
  御风更奇:“离无忌成功了?”若是没有成功,那么以小歌的性子也不会如此。
  小歌点头。
  御风难以置信,不管是谢琳还是云唐,无论外表看着如何,骨子里都是修成精的狐狸,竟然也有老马失蹄的一日,稀奇。
  华族男子二十岁加冠成年,太子无忌只有十四岁,算是未成年人,不过贵族子弟鲜少讲究这些,为了联姻,贵族子弟往往提前行冠礼,十一二岁就行了冠礼的不在少数。太子无忌虽未加冠,却提前束发,精致的丝绸发带束发,玉带环腰,面白肤细,端的丰神俊朗。小歌见着时,微叹:“这世道可真奇怪。”
  御风不解:“何意?”
  小歌叹道:“人皮越漂亮,人皮之下却越丑陋。”
  御风无语的提醒:“你这逻辑,师父好像也绕进去了。”说到外表与内在的悬殊,云唐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外表是偏偏君子,骨子里却是嗜血残忍的魔鬼。
  小歌道:“怎么会,他本来就在这个圈子里。”
  做父女做成这般,御风觉得云唐与小歌也是空前了,相敬如冰、貌合神离的父子父女这两年他在王城见到了很多,便是公子浔的那些儿子,就没几个是真诚对公子浔的,云唐父女俩却极为真诚,真诚的可以坦然的表示自己看对方不顺眼,想要揍对方。
  内在如何暂时不得而知,但太子无忌的礼貌很不错,此次邀请一些相熟的贵族子弟游猎,见小歌与御风来了,也邀请了两个人,小歌虽对狩猎兴趣不大,却也没拒绝,跟着一起出城游猎。
  御风奇道:“你不是一向不参与田猎这类活动吗?”
  小歌道:“身体有问题,我自然不会给自己找不自在。”若非此次怕离国有什么针对谢玦的谋划,她更乐意在家占卜。
  御风能明白小歌的意思,谢玦这几年只要没什么事都会回王城一段时间,虽是舅父,但谢玦比亲爹宠亲女儿还宠这个外甥女,御风看得出来,即使是谢清与谢非几兄弟,虽是谢玦的儿子与孙子,谢玦也喜爱他们,却比不上小歌。别人对小歌好,小歌都会记得很清楚,为了谢玦不在后方被人给暗算了,小歌自然顾不上自己的身体。
  出了城小歌隐隐觉得不对,王城四方城郊,狩猎的地方很多,但贵族子弟游猎都是去东西北的城郊,那三个方向都是原始山林,古木遮天蔽日,动物也多。南边很少有人去,因为王城的南边是绵延三百里的阡陌良田,而因为洛水在辰人的传统疆土,洛水流域的土地一直被很好的经营,洛水下游的土地都是良田,洛川郡最重要的产粮区,因此除了万物凋零的冬季,王城的贵族狩猎都不会往南郊跑,践踏农田,依照辰律,轻则刖去双足,重则枭首。
  御风也看出了方向有问题。“要去南郊狩猎?”这还是秋季,可不是冬季,即使是冬季,辰国贵族子弟也不怎么往南跑,王城以南被辰人开发了数百年,只有野兔野雉之类的小动物可猎,辰人尚武,只有猎户会专门猎那些小动物,贵族子弟都是奔着鹿、獐之类动物去的,若能猎到狼虫虎豹就更好了。
  太子无忌微笑道:“秋日猎物最肥美,王城的贵族子弟几乎占据了山林,过于吵闹了。”
  御风与小歌皆不语,每年秋季辰国王城周围的山林都跟蝗虫过境似的,贵族子弟蜂拥出城狩猎,比谁的猎物多,山林中的动物至少要减三成。可这两年有些特殊,御风与季辉铺蒲盗废拔洌橇嗽铺撇豢旎蚴欠噶耸裁创恚铺拼永床惶宸H耍忍宸8植溃崛媚闳ド搅至陨崩浅婊⒈砸话偻菲鹛看卧黾佣际俏迨贰6莆姥盗纷约旱氖焙蛞彩墙硕搅掷锪陨泵褪蓿缢淙环嗽铺朴朐莆赖拇丛炝Γ匆卜⑾滞τ行У模奈涔λ洳蝗缂精‘,但真拼起来活下来的那个肯定是他。因此这两年,他每个月都会进山林猎杀猛兽,这两年王城周围山林中的猛兽几乎被猎杀殆尽。
  食物链最顶端的猛兽损失太多,不免影响到食物链的平衡,这两年山林中的草食动物数量激增,只是因为辰国王城中的贵族子弟七八岁起便隔三差五的出城狩猎,甚至有些贵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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